..续本文上一页处所作的分析,不是很细,因凡夫所执着的俱生我,是一种粗大概念,是将五蕴执着为一整体,再在这个蕴聚上假立一个“我”。这是一种忽然的迷乱分别执着,就如同人们在黄昏时,将地上的花绳误认为毒蛇一样。当人们将花绳执为毒蛇时,恐惧痛苦肯定少不了;后来听人说,这不是蛇而是绳,当事者虽然会放心一些,但恐惧感仍无法消失,因他眼前模糊影像依然存在,无法辨清;只有当他拿来明灯,现量看清无有毒蛇后,这种恐惧才会消尽。修持人无我的过程也大致相同,人们在五蕴聚集上现起了人我幻觉,并因之而生起俱生我执,感受种种虚枉痛苦;然后在善知识教导下,听到了实际中无我的道理,但人我执并不能因此而顿然消释;只有通过反复观察思维,细细地寻伺,最终会发现“我”不可得。当然不可得有两种,一种如同针丢进灰堆,虽寻找不到,却不能成立灰堆中无针,另一种如明眼找空中花园不可得一样,是因实际上无有而不可得。人我不可得属第二种,当修习者通过闻思修习,以种种理论反复伺察分析,从根本上了知所谓的“我”只不过是依五蕴假立的法而已,因此而渐渐淡薄我执,最后真实证得无我慧时,如同明灯之下现见无蛇一般,假我执着也会消尽无遗。
在中观诸论里,对破俱生我执讲得很详细,从五蕴非我、我为假立法等各方面都作了分析,如《入中论》云:“佛说依于地水火,风识空等六种界,及依眼等六触处,假名安立以为我。”我们依理对自相续五蕴反复详察,找找自己与生俱来所执着的“我”到底在哪儿?如是观察思维一次,对无我道理就会增加一分明了,观修两次,无我善习就会增加两分,而我执所生的烦恼痛苦也会相应减弱直至消尽。此处所讲的既是分析人无我的理论,也是实际修持人无我的方法,每一个希望解脱轮回痛苦者,当自强自勉、致力修习!
癸二、(修遍计我空)分三:子一、破我许为意识;子二、破我许为无情;子三、辩驳无我之义。
子一、(破我许为意识):
许我为意识的宗派,主要以数论外道为主,因此本论中这一段,以破斥数论外道的主张而展开。在我们各自心识中,虽然没有像数论外道那样,有系统的遍计我观念,但是各人反观自心,大多数人多多少少也有类似数论外道那种许我为意识的遍计我执。数论派建立的宗义,在安忍品已有过简介,较详的介绍在《澄清宝珠论》中有,大家应对照阅看。数论外道建立了自性、神我等二十五谛,并许神我为意识并常有,能享受一切现象,神我所享之一切现象从常有自性产生等等。针对他们许我为意识并常有的观点,以下开始破斥。
声识若是常,一切时应闻;
若无所知声,何理谓识声?
无识若能知,则树亦应知;
是故定应解:无境则无知。
如果了别声音的识是常恒,那么任何时刻都应该听到声音。如果没有所了知的声音,那么凭什么道理说有识闻知声音?如果没有了知而可安立为能知,那么树木也应成为闻声等能知,所以应该理解:如果没有所知外境,则没有相应的能知。
所谓的遍计我,是依一些邪见理论遍计妄执而成的我。这种人我,历史上有许多外道创造过,他们假立了种种理论,建立神我、大我等等,其实比一般凡夫所执的俱生我更为虚妄可笑。
数论外道许神我是能遍享一切现象的常有意识,比如说享受声音之识便是常有我的一种本性。既然如是,中观师问:按汝宗所许,执声之识常恒不变,那么在一切时分,都应听到同一声音,亘古不会发生变化。这种观点当然谁也不敢承认,数论外道解释说:我们不许这种推论,因为声识虽然为常,但是有声境时,才有听闻了知,没有声境时,也就没有闻声,并不会因声识为常而恒时有闻声。中观师反诘:如果没有所知声境,那么你们所谓的声识凭什么道理说能认识闻知声音呢?因为此时无有任何闻与不闻声的分别意念,所谓的声识又从何而有,怎么能安立呢?按安立名言道理,若有所知外境,方可名为能知,如果没有外境,比如说没有某种声音、色像,那了知这种声音、色像的耳识、眼识,是无法成立的。你们在没认知声境的情况下,如果可以安立能知之声识,那么树木石头等也应成闻声之能知,石头、树木也成了你们所许的神我。因你们许声识不管有无所知声境都存在,也就是不论有无了知闻声都可成立声识,那么树木、石头等法不管它是不是有了知闻声,也可以安立为能知声识之名称,这样的安立方法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应当了知,能知内识与所知外境,是相观待而成立之法,若无所知境,也就无有能知之识,能知之识不可能单独安立,也不可能无观待地成立为常有之识。这就像东边的山与西边的山相待才可成立,若不观待东边的山,那人们不可能说这座山是西边的山,但是有许多愚痴无知者不懂这些道理,随分别念而转,往往会弄出种种如声识无观待而常有的谬误。
若谓彼知色,彼时何不闻?
若谓声不近,则知识亦无。
如果说前时闻声之识,后时虽不闻声,但能了别色等余法,故彼识是常有。既然闻声之识常有,那么在它知色之时为何不闻声音?如果说因声音不在附近故不闻,那就应知无境则了知其境之识也无有。
外道为了成立其观点,又提出:虽然声识不会恒时闻声,但这并不能因此而证明它不是常有。前时闻声之识,也即常有自在之我,现在虽不闻声音,但可了知色等余法,以此意识其实恒常存在,不存在你们所说的“无境则无知”。这种辩驳当然是漏洞百出的,中观师反驳云:既然汝宗许闻声之识是恒常之法,那么在它了知色等余法之时,为什么不闻声音呢?如果前时可听闻声音而后时不闻声,这种识岂不是成了无常吗?外道回答说:我们不会有这种过失,其识在执色之时不闻声,是声音不在附近故不闻,而声识本身依然不变地存在,不成立无常。中观师继续破斥云:若声音不在附近,则声识也就不存,在前面不是已论述过嘛,若无所取境,能取也就无法成立。所以应当知道,在无有声境的时候,执声之识也不会存在,因此声识不可能是常有不变的独存法,如果你们还要固执己见,那么你等也应承认石头、树木等也是汝宗所许的神我意识。如果山羊的叫声没了,难道自己听闻山羊叫声的声识还会恒常存在?这是村夫牧童也不会承认的观点。再说,汝宗许神我意识遍于一切法,能享用一切法,那么声音等无论近远,皆应听闻,所以你们所说声不近故无闻之理由,与汝自宗相违。
闻声自性者,云何成眼识?
一人成父子,假名非真实。
中观:再说,自性成立的闻声之识,怎么会变成取色的眼识呢?数论外道:如同一人,既可为父,也可为子,如是一识,既可闻声,也可取色。中观:比喻不成。一人安立父子二者,是不同观待之假名,不能在胜义中真实成立。
中观师接上偈继续破斥:再从另一个方面说,汝宗许实有自性的闻声之识,怎么会变成持取色境的眼识呢?因为声识与眼识并非同体之法,而是两种不同的识,《释量论》中说过:“一者非知二,根识即定故。”如果声识是常有成实之法,那它怎么会变成眼识呢?要知常有成实之法,即不可有任何变动,若有变动,则属无常之法。在此处,大家应注意,同一相续中,并不是知声之时不能知色等。在内道因明中,承认几种无分别识在同一相续中可以同时生起,比如说耳识闻声时,眼识可见色,鼻识可嗅香等,但是这些都是不同类的根识,不属一体常法,这一点与外道所许完全不同。
数论外道反驳说:闻声之识又为什么不能安立为眼识呢?如同一人,既可作父亲,又可作儿子,而其自性不变,同样执声色等境识,名虽有别,而实际是自性一体之法。所以闻声之识又为眼识,却不改变其常恒自性,这很合理嘛!中观师驳斥云:比喻不能成立。一个人安立父子二种名称,只是观待不同而安立的假名而已,是虚幻的世俗名言,在胜义自性中不可成立。一个人如果在真实中成立为父,则他必定不能成为儿子,任何时处都应为父;儿子也如是。而汝宗许神我意识为自性成立之常有法,那么声识即自性成实之声识,任何时处都是声识,任何时处都不会有改变,这样的法怎么会像世俗名言观待假立法一样,安立不同名称呢?你们所举的一人成父子之比喻,是世俗名言中观待假立的无常现象,与你们所要证成的真实中有常有成实之法刚好相夺,所以比喻无法成立。
忧喜暗三德,非子亦非父。
彼无闻声性,不见彼性故。
汝宗所许的忧喜暗三德平衡之自性,既非为子亦非为父(因诸现象即彼性);同样眼识也不具闻声自性,因为不可找到其中的闻声自性。
再从数论外道自宗所许观点,分析他们所谓的耳识、眼识等如同一人成父子,同一识可以有执色、执声现象。假如说在真实中有既为父又为子的例子,则必须在三德上成立,因为汝宗许除三德外无有真实,而喜忧暗三德平衡时名为自性,自性是其余二十三种现象(五唯、五大、五业根、五身根、共同意根、大、慢)之因。然而在这种自性真实中,无法安立父子等观待法,因为诸现象即自性,如是观待何法而安立父,或安立子呢?在如是笼统一体的真实自性中,找不到任何可观待的对象,也就无法建立父、子等任何法。因此汝宗所举的一人成父子之喻,按汝宗所许观点,也无法在真实中成立。再从喻义说,如果汝宗许真实义三德自性在执色之时亦有执声,则应成一切时分中都在执着一切现象,或者说意识神我在闻声之时,亦不成闻声,因为按汝宗所许一切现象即一体。既是一体法,就不应有时执着,有时不执着。在神我意识执色时,如果又在闻声,则应该可以显现它的闻声现象,然而在实际中,眼识在取色时,并不能见到它同时有闻声现象,声识在闻声时,也不能现见它同时有见色现象。所以汝宗许神我意识恒常存在,遍于一切现象的观点,无论怎么观察,都无法成立。
如伎异状见。是识即非常。
谓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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