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观总义讲记
华智仁波切 著
索达吉堪布 译讲
祈祷本师释迦牟尼佛:
酿吉钦布奏旦涅咪扬 大悲摄受具诤浊世刹
宗内门兰钦波鄂嘉达 尔后发下五百广大愿
巴嘎达鄂灿吐谢莫到 赞如白莲闻名不退转
敦巴特吉坚拉夏擦漏 恭敬顶礼本师大悲尊
祈祷上师法王如意宝:
涅庆日俄再爱香克思 自大圣境五台山
加华头吉新拉意拉闷 文殊加持入心间
晋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祈祷晋美彭措足
共机多巴破瓦新吉罗 证悟意传求加持
为度化一切众生,请大家发无上殊胜的菩提心!
第十五课
前面讲了三智和四加行的基本修法,现在讲最后一个现观,也就是果——法身和事业。
从论中的内容可以知道,以殊胜的发心与加行而修持道法的结果,就是法身以及事业。
从本论可以了知,发菩提心要缘于三智。愿菩提心缘的对境是遍智;行菩提心缘的是道智,是菩萨利他的心;胜义菩提心缘的是基智,遣除了小乘的自利心。而行为以发心为目标,修持正等加行和次第加行。总之,发心是为利益众生而寻求三智;而行持的时候,入定修远离一切戏论的般若波罗蜜多,出定时一切行为围绕利益众生而修。
以发心与加行修持道法的结果,就是法身和事业。这在《现观庄严论》最后一品讲得非常清楚。所以我们要知道,我们的目标是法身,但法身也不离利益众生之事业。
这既是一般的佛子们将其作为首要动机的追求目标,也是最后的结果,因此,在乃至轮回未空之间,以恒常、周遍、大自成的方式行持众生之利的利他行为,就是菩萨道的真正所修。
利益众生应是一切佛子的首要动机,我们传任何法、修任何法之前,都要先皈依并发无上菩提心。最初,我们发心利益众生并让其得佛果;最后得了法身果位,也还是要利益众生。
这是个很深奥的窍诀。一些名称上的高僧大德,即使一辈子弘法,但对于求佛果的目的以及修行人活在世间的目的是利益众生,却不一定知道;也有些虔诚居士,虽然修持很好,但他的目的确实是为自己。由于最初的缘起错了,乃至终其一生也不会把利益众生放在首位。
因此,我们应该发愿利益众生。最初这样发愿,乃至获得佛果,也要于轮回未空之间以恒常、周遍、大自成的方式利益众生。恒常,即佛的事业不间断;周遍,不是遍于此而不遍于彼;大自成,即任运自成,不需勤作。以这种方式利益众生,是菩萨道的真正所修。所以,发了菩提心的各位菩萨,我们的相续千万不可离开菩提心,否则,表面再轰轰烈烈,也还是未趋入大乘修行。
作为其所依,就是法身。而在法身所分成的断证两方面当中,行持利他事业的真正增上缘,就是证悟智慧的法身,因此,在该论(《现观庄严论•序品》)中才会有“法身并事业”,以及《摄品》中的“法身事业果”之说。
利益众生的所依是法身。法身有断方面的离系法身和证方面的智慧法身,其中利生事业的增上缘是智慧法身。法身不离事业,而利生事业要依靠法身,所以,法身与事业合讲。其实法身就包含事业,所以,事业就是修菩萨道的目标。
我们在修行之初,一定要有发心。就像早起后的念诵“为利一切众生,我发无上菩提心……”我们做任何善事之前,要为利益众生而发心;乃至成了佛,利益众生的事业也永不间断。所以,《现观庄严论》从头到尾的核心内容,就是利益众生。
由此可见,虽然现前一切种智,是指断除二障及习气的成就,但小乘道也承许声缘阿罗汉所趋入的无余涅槃,也是以无依的方式断除了二障,所以,论典中才会就此说道:大小乘果位之间的差别,是不能以所断来加以区分的,而只能以所证的智慧法身与事业来加以区分。
现前一切种智,有两方面功德:第一、断除烦恼障、所知障以及细微习气,成就断德;第二、具足圆满证德。其中第一点并非我们的究竟所求。
为什么呢?因为小乘也承许阿罗汉趋入无余涅槃时,以无依方式断除二障。《俱舍论》未明说所知障,但代替它的词叫非染污无明。在阿罗汉趋入无余涅槃时,烦恼障已尽除;所知障——非染污无明不是以抉择灭方式而断,但因灭尽了五蕴,它以无所依的方式被断除。这是小乘自宗的承许。虽然从大乘来看这种说法不尽合理,但作为大乘,如果把断障作为究竟所求,还是难免同于小乘。
很多人想断除贪、嗔、痴等一切烦恼,并以此为学佛的目标。但仅断了这些也说明不了问题,因为没有二障的东西很多,像石头、柱子,还有这朵鲜花,也都没有烦恼障和所知障。所以,这一点并不是我们的所求。
那我们应该希求什么呢?就是法身智慧果。因为法身智慧具足圆满功德,可以饶益无边众生。有人见释迦牟尼佛庄严,也想成为那样,“我若成了佛,很多人会喜欢我,所以我要作佛……”但这不是目的,目的应该是饶益无边有情。因此,大小乘果位的差别,不以所断,而是以所证来区分。而所证方面,所证的空性智慧虽有差别,但主要还在事业。发小乘心的人,自己急于入涅槃,并未利益众生;而有了菩提心的人却不愿独自安住,见到可怜的众生沉溺而无助,只会选择行持饶益。所以,大小乘的主要差别是从法身和事业上分。
为了无错谬地认知大乘发心的最初动机,前面已经阐述了“大乘道的追寻目标,并不是断除二障之佛果”的道理,但从令他相续成就的角度而言,(将断除二障的佛果)说成是(大乘道的)究竟追寻目标或结果也并不与此相违,
为了让人无误明了大乘发心的最初动机是利益众生,华智仁波切阐述了大乘的最终目标不是自己获得寂灭之佛果。但从令别人获得圆满功德的角度而言,说断除二障之佛果是大乘的究竟目标,也不相违。
一方面,我们发愿让一切众生得佛果,但佛果必定断除了二障,所以从他相续的角度,说让他获得断除二障的佛果是大乘的最终目标,这和利益众生的道理不相违。另一方面,即使最终目标是自相续获得佛果,但只要佛果包括了利他之事业,也不相违。《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讲了三种发心,而发心中不离利益众生是关要。离开了利益众生,那么如国王、舟子、牧童般,自己在前、中、后成佛的发心都不合理;但只要是为众生,自己先成佛也可以,后成佛也可以,一起成佛也可以。所以,想让众生迅速获得佛果,我们才寻求断除二障的佛果,这是不相违的。
虽然我们有时会分别提到佛陀与遍智二者,但它们之间的意思却是毫无差异的。
本论第一品讲遍智,第八品提到佛陀——法身,好像两者是分开的,但它们的意思毫无差异。也就是说,法身就是遍智,遍智就是法身。只不过遍智是从所求目标的角度而言;而法身则是从果,也就是在众生界示现事业的角度而讲的。
如果将八现观以基道果的方式进行安立,则在《现观庄严论·摄品》“初境有三种,因四加行性”中所谓的“因”,可以有向上结合与向下结合的两种宣说方式,但其内在含义却都是一样的。
《现观庄严论》的八现观,如果归纳于基道果三现观当中,那么本论最后一颂“初境有三种,因四加行性”里面的“因”,就可以有两种解释:一种向上,与前面的“三种”——三智相结合,也就是说成佛的因是三智;另一种向下,与下面的“四加行”结合解释,说明行持四加行是成佛之因。
但不管怎样解释,意思是一致的。将四加行解释为成佛之因,是说四加行的利他行持不离菩提心,所以是成佛之因;而以三智来解释,则是说缘于三智的利他发心就是菩提心,所以也是成佛之因。虽然印藏的注疏对此有不同解释,但总体来讲不矛盾。
在通过闻思来抉择基法三智以后,以修习四加行之道法作为修持过程,其结果,就是现前法身。
八现观对应基道果,首先通过闻思方式抉择基法三智,即三智作为基,而修持四加行是道,现前法身是果。
也可以按照本文所宣说的方式,从发心与加行的角度,将基道果分为两种:其一,为了令果——一切种智现前,依靠对诸大菩萨一切道的了知,于修学利他行为之前,以远离对基——蕴界处之一切万法的三十二种增益的方式而证达;
为了现前遍智佛果这一目标,需要现前菩萨道智以发起大乘菩提心,而要通达道智,则要对蕴界处一切万法远离三十二种增益——所断基智,也即远离小乘的自私自利心或对蕴界处的实有耽著。所断基智是获得道智的违缘,只有遣除违缘之后,才可以现前菩萨的智慧、修学利他行为。
所以,从发心的角度,我们为求遍智、为修学道智,一定要证悟空性。不证悟空性,就不可能断除我执并真实饶益众生。以布施波罗蜜多为例,它有两种违品:一是对事物的实执,另一个是悭吝心。不断除实执、不对治悭吝就不可能断除自私自利心、并清净布施度,因此,我们一定要先证悟空性。
其二,以三无生摄持基法三智所摄的一切万法,以正等加行修持空性,并将依靠正等加行而在自相续中生起的,作为道的所有证悟智慧,以次第加行而加以稳固,其暂时的果,是顶加行与刹那加行二者;其究竟之果,则是现前法身与事业。
对于三智所摄的一切万法,以三无生摄持,依正等加行修持空性。在依正等加行的两种加行(不住加行和不行加行)修持并生起道相,也即令三智之相获得自在之后,再修持次第加行令证悟境界稳固,其暂时的果是顶加行和刹那加行,而究竟之果则是现前法身与事业。
《现观庄严论》的整个框架就是如此:前面讲三菩提心的对境,中间讲修法,最后讲利益众生。
通过这次学习,我们最主要的收获,应该是明白了利益众生的重要性。许多年以前,我在上师如意宝面前听受了这部法,当时的很多内容已经忘了,但始终忘不了的,就是获得法身并非究竟目标,必须要有弘法利生的事业,所以修行人绝不能希求没有事业的法身佛果。而直到现在我都认为,这是最根本的问题。
以上我们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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