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觀總義講記
華智仁波切 著
索達吉堪布 譯講
祈禱本師釋迦牟尼佛:
釀吉欽布奏旦涅咪揚 大悲攝受具诤濁世刹
宗內門蘭欽波鄂嘉達 爾後發下五百廣大願
巴嘎達鄂燦吐謝莫到 贊如白蓮聞名不退轉
敦巴特吉堅拉夏擦漏 恭敬頂禮本師大悲尊
祈禱上師法王如意寶:
涅慶日俄再愛香克思 自大聖境五臺山
加華頭吉新拉意拉悶 文殊加持入心間
晉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祈禱晉美彭措足
共機多巴破瓦新吉羅 證悟意傳求加持
爲度化一切衆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第十五課
前面講了叁智和四加行的基本修法,現在講最後一個現觀,也就是果——法身和事業。
從論中的內容可以知道,以殊勝的發心與加行而修持道法的結果,就是法身以及事業。
從本論可以了知,發菩提心要緣于叁智。願菩提心緣的對境是遍智;行菩提心緣的是道智,是菩薩利他的心;勝義菩提心緣的是基智,遣除了小乘的自利心。而行爲以發心爲目標,修持正等加行和次第加行。總之,發心是爲利益衆生而尋求叁智;而行持的時候,入定修遠離一切戲論的般若波羅蜜多,出定時一切行爲圍繞利益衆生而修。
以發心與加行修持道法的結果,就是法身和事業。這在《現觀莊嚴論》最後一品講得非常清楚。所以我們要知道,我們的目標是法身,但法身也不離利益衆生之事業。
這既是一般的佛子們將其作爲首要動機的追求目標,也是最後的結果,因此,在乃至輪回未空之間,以恒常、周遍、大自成的方式行持衆生之利的利他行爲,就是菩薩道的真正所修。
利益衆生應是一切佛子的首要動機,我們傳任何法、修任何法之前,都要先皈依並發無上菩提心。最初,我們發心利益衆生並讓其得佛果;最後得了法身果位,也還是要利益衆生。
這是個很深奧的竅訣。一些名稱上的高僧大德,即使一輩子弘法,但對于求佛果的目的以及修行人活在世間的目的是利益衆生,卻不一定知道;也有些虔誠居士,雖然修持很好,但他的目的確實是爲自己。由于最初的緣起錯了,乃至終其一生也不會把利益衆生放在首位。
因此,我們應該發願利益衆生。最初這樣發願,乃至獲得佛果,也要于輪回未空之間以恒常、周遍、大自成的方式利益衆生。恒常,即佛的事業不間斷;周遍,不是遍于此而不遍于彼;大自成,即任運自成,不需勤作。以這種方式利益衆生,是菩薩道的真正所修。所以,發了菩提心的各位菩薩,我們的相續千萬不可離開菩提心,否則,表面再轟轟烈烈,也還是未趨入大乘修行。
作爲其所依,就是法身。而在法身所分成的斷證兩方面當中,行持利他事業的真正增上緣,就是證悟智慧的法身,因此,在該論(《現觀莊嚴論•序品》)中才會有“法身並事業”,以及《攝品》中的“法身事業果”之說。
利益衆生的所依是法身。法身有斷方面的離系法身和證方面的智慧法身,其中利生事業的增上緣是智慧法身。法身不離事業,而利生事業要依靠法身,所以,法身與事業合講。其實法身就包含事業,所以,事業就是修菩薩道的目標。
我們在修行之初,一定要有發心。就像早起後的念誦“爲利一切衆生,我發無上菩提心……”我們做任何善事之前,要爲利益衆生而發心;乃至成了佛,利益衆生的事業也永不間斷。所以,《現觀莊嚴論》從頭到尾的核心內容,就是利益衆生。
由此可見,雖然現前一切種智,是指斷除二障及習氣的成就,但小乘道也承許聲緣阿羅漢所趨入的無余涅槃,也是以無依的方式斷除了二障,所以,論典中才會就此說道:大小乘果位之間的差別,是不能以所斷來加以區分的,而只能以所證的智慧法身與事業來加以區分。
現前一切種智,有兩方面功德:第一、斷除煩惱障、所知障以及細微習氣,成就斷德;第二、具足圓滿證德。其中第一點並非我們的究竟所求。
爲什麼呢?因爲小乘也承許阿羅漢趨入無余涅槃時,以無依方式斷除二障。《俱舍論》未明說所知障,但代替它的詞叫非染汙無明。在阿羅漢趨入無余涅槃時,煩惱障已盡除;所知障——非染汙無明不是以抉擇滅方式而斷,但因滅盡了五蘊,它以無所依的方式被斷除。這是小乘自宗的承許。雖然從大乘來看這種說法不盡合理,但作爲大乘,如果把斷障作爲究竟所求,還是難免同于小乘。
很多人想斷除貪、嗔、癡等一切煩惱,並以此爲學佛的目標。但僅斷了這些也說明不了問題,因爲沒有二障的東西很多,像石頭、柱子,還有這朵鮮花,也都沒有煩惱障和所知障。所以,這一點並不是我們的所求。
那我們應該希求什麼呢?就是法身智慧果。因爲法身智慧具足圓滿功德,可以饒益無邊衆生。有人見釋迦牟尼佛莊嚴,也想成爲那樣,“我若成了佛,很多人會喜歡我,所以我要作佛……”但這不是目的,目的應該是饒益無邊有情。因此,大小乘果位的差別,不以所斷,而是以所證來區分。而所證方面,所證的空性智慧雖有差別,但主要還在事業。發小乘心的人,自己急于入涅槃,並未利益衆生;而有了菩提心的人卻不願獨自安住,見到可憐的衆生沈溺而無助,只會選擇行持饒益。所以,大小乘的主要差別是從法身和事業上分。
爲了無錯謬地認知大乘發心的最初動機,前面已經闡述了“大乘道的追尋目標,並不是斷除二障之佛果”的道理,但從令他相續成就的角度而言,(將斷除二障的佛果)說成是(大乘道的)究竟追尋目標或結果也並不與此相違,
爲了讓人無誤明了大乘發心的最初動機是利益衆生,華智仁波切闡述了大乘的最終目標不是自己獲得寂滅之佛果。但從令別人獲得圓滿功德的角度而言,說斷除二障之佛果是大乘的究竟目標,也不相違。
一方面,我們發願讓一切衆生得佛果,但佛果必定斷除了二障,所以從他相續的角度,說讓他獲得斷除二障的佛果是大乘的最終目標,這和利益衆生的道理不相違。另一方面,即使最終目標是自相續獲得佛果,但只要佛果包括了利他之事業,也不相違。《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講了叁種發心,而發心中不離利益衆生是關要。離開了利益衆生,那麼如國王、舟子、牧童般,自己在前、中、後成佛的發心都不合理;但只要是爲衆生,自己先成佛也可以,後成佛也可以,一起成佛也可以。所以,想讓衆生迅速獲得佛果,我們才尋求斷除二障的佛果,這是不相違的。
雖然我們有時會分別提到佛陀與遍智二者,但它們之間的意思卻是毫無差異的。
本論第一品講遍智,第八品提到佛陀——法身,好像兩者是分開的,但它們的意思毫無差異。也就是說,法身就是遍智,遍智就是法身。只不過遍智是從所求目標的角度而言;而法身則是從果,也就是在衆生界示現事業的角度而講的。
如果將八現觀以基道果的方式進行安立,則在《現觀莊嚴論·攝品》“初境有叁種,因四加行性”中所謂的“因”,可以有向上結合與向下結合的兩種宣說方式,但其內在含義卻都是一樣的。
《現觀莊嚴論》的八現觀,如果歸納于基道果叁現觀當中,那麼本論最後一頌“初境有叁種,因四加行性”裏面的“因”,就可以有兩種解釋:一種向上,與前面的“叁種”——叁智相結合,也就是說成佛的因是叁智;另一種向下,與下面的“四加行”結合解釋,說明行持四加行是成佛之因。
但不管怎樣解釋,意思是一致的。將四加行解釋爲成佛之因,是說四加行的利他行持不離菩提心,所以是成佛之因;而以叁智來解釋,則是說緣于叁智的利他發心就是菩提心,所以也是成佛之因。雖然印藏的注疏對此有不同解釋,但總體來講不矛盾。
在通過聞思來抉擇基法叁智以後,以修習四加行之道法作爲修持過程,其結果,就是現前法身。
八現觀對應基道果,首先通過聞思方式抉擇基法叁智,即叁智作爲基,而修持四加行是道,現前法身是果。
也可以按照本文所宣說的方式,從發心與加行的角度,將基道果分爲兩種:其一,爲了令果——一切種智現前,依靠對諸大菩薩一切道的了知,于修學利他行爲之前,以遠離對基——蘊界處之一切萬法的叁十二種增益的方式而證達;
爲了現前遍智佛果這一目標,需要現前菩薩道智以發起大乘菩提心,而要通達道智,則要對蘊界處一切萬法遠離叁十二種增益——所斷基智,也即遠離小乘的自私自利心或對蘊界處的實有耽著。所斷基智是獲得道智的違緣,只有遣除違緣之後,才可以現前菩薩的智慧、修學利他行爲。
所以,從發心的角度,我們爲求遍智、爲修學道智,一定要證悟空性。不證悟空性,就不可能斷除我執並真實饒益衆生。以布施波羅蜜多爲例,它有兩種違品:一是對事物的實執,另一個是悭吝心。不斷除實執、不對治悭吝就不可能斷除自私自利心、並清淨布施度,因此,我們一定要先證悟空性。
其二,以叁無生攝持基法叁智所攝的一切萬法,以正等加行修持空性,並將依靠正等加行而在自相續中生起的,作爲道的所有證悟智慧,以次第加行而加以穩固,其暫時的果,是頂加行與刹那加行二者;其究竟之果,則是現前法身與事業。
對于叁智所攝的一切萬法,以叁無生攝持,依正等加行修持空性。在依正等加行的兩種加行(不住加行和不行加行)修持並生起道相,也即令叁智之相獲得自在之後,再修持次第加行令證悟境界穩固,其暫時的果是頂加行和刹那加行,而究竟之果則是現前法身與事業。
《現觀莊嚴論》的整個框架就是如此:前面講叁菩提心的對境,中間講修法,最後講利益衆生。
通過這次學習,我們最主要的收獲,應該是明白了利益衆生的重要性。許多年以前,我在上師如意寶面前聽受了這部法,當時的很多內容已經忘了,但始終忘不了的,就是獲得法身並非究竟目標,必須要有弘法利生的事業,所以修行人絕不能希求沒有事業的法身佛果。而直到現在我都認爲,這是最根本的問題。
以上我們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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