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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答日光论选要讲记(二)

  识别真假胜义

  分三段讲解:一、假胜义的体性和名称 二、真胜义的体性和名称 三、认证假胜义不是真胜义

  一、假胜义的体性和名称

  【于此,胜义分为二种:一假;二真。前者一概是心之境,即彼唯是所计实空分故,唯是心的一分——分别意识之境。】

  大家要知道,就诸法的究竟胜义实相而言,并没有什么胜义的类别,唯一是平等一味的真如法性。然而,针对不同根机、阶段等,胜义可以分成两种,即有边实有空的单空——假胜义;离一切戏论、现空双融的法性——真胜义。其中前者假胜义的体性是遮遣生、住、灭的无生、无住、无灭这一分单空,它一概就是分别心的境,也就是它仅仅是以分别心遮遣生、住、灭实有而安立的单空分的缘故,单单唯一是心王、心所诸差别法中,心王的一分——第六分别意识的境。这样就知道,如果分别识没有安立的话,根本不存在一个自相的境,如果有一个自相的境,那也不是分别识的境了。

  所谓的假胜义,就是对于人否认没有人,对于物质否认没有物质,对于心识否认没有心识,像这样,对于显现否认的此无、彼无等一概都是心识的境。“心之境”三字是对假胜义体性的认定。言外之意是“胜义非心境”。

  “即彼唯是”等是进一步阐述,“唯是所计实空分故”意思是心里认为桌子没有、身体没有、心识没有等等,只是心识所计的“无实”这一点。以这个缘故,假胜义只是心王、心所诸多差别法当中的一小点的法。哪一小点的法呢?就只是第六分别意识的一个境相而已。意思是,在诸多的心王、心所法中,属于八识心王;在八识心王当中,属于第六意识;在第六识当中,属于分别意识;在分别意识当中,属于它的一个境相。这样就认识到假胜义只是这么一点东西。

  刚才说到第六意识有分别和无分别两种。所谓的无分别意识,比如他心通的意识,并没有动分别,但心前现了他人的心相,这不是通过眼等前五识来取境,前五识的境是色、声、香、味、触而不是他人内心的相状,所以是由第六意识见到他心,但当时的状态不带分别,属于第六无分别意识。又比如梦中显现的高山也是无分别意识的境,梦中前五识不现行,一切境相都是第六意识的境,梦里显现高山时不带分别,也属于是无分别的意识,相对而言,梦里的种种起心动念就是分别意识。还有四个现量中,意现量等等,都属于无分别意识。但假胜义应当界定在分别意识上。换言之,通过观察、抉择一切现相无实之后,第六意识所分别的此无、彼无这种境相,就是假胜义。

  “唯是分别意识之境”就看出这是假胜义。这个只是一个分别的境,并不是离一切戏论的胜义。既然是分别,就是戏论,或者说仅仅是分别识的境,根本不是无分别智的境界。

  金刚句里每个字都要注意领会。比如“唯是所计的实空分”,就不是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性;“唯是心的一分”,就不是周遍一切万法的法性;“分别意识之境”,就不是无分别智的境等等。

  【彼虽非真实胜义,然成趣证胜义之门,故诸论立名为同分胜义或假胜义。】

  这所计的谛实空这一分虽不是离一切戏论的真胜义,但由于它成为初学者趣向证悟真胜义的方便门径,因此诸多中观自续派的论典中,为它立名为同分胜义或假胜义。比如《中观庄严论》说:“与胜义同分,故亦名胜义。”

  所谓同分胜义,是指与真实胜义在某一点上相同。哪一点上相同呢?就是在“否认有边”这一点上相同。真胜义原本远离一切边,当然离了有边,而假胜义也否认“有”边。另外在“能对治执著诸法实有”这一点上也有相同之处,所以称为“同分胜义”。

  那么又为什么是假呢?就是刚才讲的,这只是意识的境,是由分别心安立出来的。既是由心安立出来的,就不会是真实的。因为心这样假立才有它,不这样假立就没有它,所以这是虚妄的法,不会是胜义,称之为“假”。或者,圣者现证的胜义根本不是这样一个东西,因此是“假”。

  二、真胜义的体性和名称

  【如此二谛分中的一分--实空与缘起现相二者,唯所计分为别别,然如所作与无常于本物上无别般,空、现二者当体无别之自性、不住任何边、无改本性之实相,称为二谛无别或双融。】

  对“如此”以下一句,要认识到二谛是怎么成为不同的。对“然”以后一句,要知道又怎么是原本无别的。

  “二谛分”就是上面讲到的分别意识所取的世俗、胜义这两分。这两分当中,一分是实空,就是这法无谛实、那法无谛实,一概无谛实;一分是缘起现相,就是这法是因缘生的现相,那法是因缘生的现相。对任何一法都有这两分。

  那么现和空怎么成为不同的呢?这不是万法自身上有现和空的不同两分,仅仅是分别识所计的现分和空分别别不同。现在关键在摸清楚分别识运作的方式,把分别识运作的方式摸清楚了,所谓的假胜义是什么、分开二谛是怎么回事、怎么是“二谛不同分”等等都会一清二楚,因为这事就是分别识做出来的事,佛说二谛也是在众生的分别识上做个方法,在它上面施设现和空的两种谛。所以一定要认得分别识的动作,它是怎么运作的?怎么取境的?

  它取境就是一刹那取一种境,不可能一时取两种相违的境。比如前刹那取一张桌子的相,这时有桌子的形状、颜色、高度等,是现起了桌子的相;后刹那,取桌子的形状、颜色、高度等了不可得。这样前面分别的是有相,后面分别的是无相,刚好相反,怎么能同时取到呢?所以分别识缘取的现和空这两分就成了两刹那的不同相,这当然是两体的法,就像银幕上的前一幕和后一幕一样。以上就是“所计分为异”的意思。“唯”字非常关键,意思是说:这只是分别识做出来的事,它和诸法实相无关。并不会因为分别时,现、空成了分开的两分,就成立诸法体性上有分开的现空两法。

  再重复解释一次:比如对眼前的高楼,分别意识先是取高楼高大的相状,这是取“现”这一分;然后取高楼了不可得,这是取“空”这一分。这两者怎么可能相同呢?所缘取的现不会是空,所缘取的空也不是现,这就是“所计分为别别”。但这只是分别识制造出来的事,而不是事实,所以说“唯”。

  那么,真实的状况是不是现空别别呢?接下来说:然而真实中空、现是像所作和无常在事物上无别那样,是当体无别的自性。

  现在关键要在比喻上能够认识“无别”,再类推到现、空上,很快就会明白什么叫“现空无别”。所以比喻是得解的方法。

  举个例子,陶工做陶瓶,这是由泥、水、火、陶工的工作等众缘和合,才做成一个瓶子。现在这瓶子是不是全体是因缘所作呢?百分之百吧!因为之前丝毫没有它,众缘和合而做出了它,所以这瓶子百分之百,周遍到每一个微尘,全部是因缘所作,这叫“全体是所作”。第二、这个瓶子不可能住到第二刹那,为什么呢?因为它是因缘所作,在当下显现它的这刹那过后,就跟前面的因缘没有关系了,如果它还能安住到第二、第三、第四刹那……,那后面的刹那就成了无因生,这不可能!如果无因能生它,就应当一切时生它,那就永无坏灭之时,但这和瓶子坏灭相违。所以这个瓶子全体是刹那灭的自性,这是肯定的,周遍到每个微尘都是刹那灭的体性。

  既然瓶子全体是所作,全体是无常,这所作和无常有隔开吗?有分离吗?有不同的两体吗?会是百分之五十是所作,百分之五十是无常,或者所作在东边、无常在西边吗?肯定不是!瓶子全体是所作、全体是无常,就成了无二无别。

  再说两个比喻,能领会就会认识“无别”。

  一盏油灯,上面既有热性又有明性,这灯光是不是全体明呢?百分之百!这灯光是不是全体热呢?百分之百!明和热分得开吗?这叫做全体明全体热,全体热全体明。这样子就叫在事情的当体上不二啊!

  再说一个比喻,我们看到清澈的湖水,是不是全湖的水都湿润呢?百分之百是湿润!是不是全湖的水都光莹呢?百分之百是光莹!所以全体湿润、全体光莹。这湿润和光莹是分开存在的吗?如果两者是隔开的,那在水的全体上,就是一部分湿润、一部分光莹,这不成立。既然在湖水上是全体湿润、全体光莹,那就本无可分,也本无可合,这就叫本自“无二无别”。

  懂了这个比喻,再移在现、空上,很快就会认识“现空无别”。以水月为喻,水中显出了明晃晃的水月,水月是百分之百的现相吧!去寻找这个水月时,连一个微尘的实法也得不到,无论上下左右哪一点上,是百分之百的空性。现在是不是全体现全体空呢?两个都是全体呀!“全体现”,就是水月整个是显现的相;“全体空”,就是水月全体是空性。这现和空有分开的两个吗?既是全体现、全体空,就成了无二无别。这就叫做“现空无别的自性”。“自性”就是万法原本是这样的体性,不是谁使“现空有别”变成“现空无别”,而是本自如此。

  再下来,如果懂了现空无别,就会知道它是不住任何边的,就是超出思议的范围,是离戏的。对这事,心可以思维、谈论吗?还是不可思维、谈论呢?要知道口所谈的、心所思的,无论如何也达不到事物自身。

  我们的意识要展开思维、语言要表述,必然就落在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这四个边上,现在妙了,它是现、空无别,那么这是有吗?不能说是有,因为它是全体空的;这是无吗?不能说是无,它是全体现的;这是有、无并在一起吗?不能说是相违两种体性的集合,它是现空无别的;这是非有非无吗?非有是无,非无是有,非有非无就是亦有亦无,这也不是。所以这事它本身的体性,不住在意识所缘的任何边上。那么它是什么?已经超出思维、语言的范围了,到这里已经不是心的境了,所以叫“胜义非心境”。

  对这“不住任何边”再唠叨两句。就是分别心取境时,一定是执取一个固定的相。就像手握东西,固定是个瓶,才有手握住瓶;固定是个碗,才有手握住碗,如果毫无定法可得,手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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