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般若品易解句义释·净水如意宝讲记(三十一)▪P2

  ..续本文上一页时不是苦,说它实际是苦,作此妄计有何用呢?因为你凭什么区分“苦性感受为细乐的一般乐”与“乐性感受轻微的一般乐”这二者的差别?明明没有还认真寻找,就像给虚空打结一样,有何必要?

  驳斥:你说细苦被有力量的乐转成了一般乐,但这样的一般乐也是乐的一种,何时也不是苦。你这样认定它是苦起什么作用呢?原因是:你凭什么区分“性质上是苦,但心把它感受为细乐的一般乐”和“性质上是乐、感受轻微的一般乐”这两者的差别呢?这样,明明体性上没有差别,你还认真地寻找差别,就像用手给虚空打结一样,有什么必要这样做呢?(比喻的意思是除了自己幻想“给虚空打个结”之外,实际上是无法打上结的。)

  总之,你说“细苦被大乐转成了一般乐”,又说“它的性质还是细苦,和性质是乐的一般乐不同”。这只是你的想法而已,事实上找不到两者的差别,因为乐和苦是相违的体性,是乐就绝不是苦。

  比喻自身也不成立,用它作能立无法证成。

  你说的比喻是:在玻璃被涂上染料而现为红色时,不是没有白色的玻璃。这个比喻也不成立,因为:当玻璃被染红时,根本就只是红色,而不是白色。就像在干净的水中倒了灰后,已经成了脏水,哪里还有干净水呢?所以你举的比喻不成立,不能拿它来成立结论。

  二、就体性观察受是分别妄计分三:(一)以理成立受唯是分别妄计;(二)显示为受取舍勤作唯是迷乱;(三)总结。

  (一)以理成立受唯是分别妄计

  若说:起了违缘——具力之乐故,不具因的苦者此时并未现起。

  具有势力的乐是生苦的违缘,由于起了“具力量的乐”这个违缘,苦在这时不具备因缘,就没有现起。

  这时他已经说出苦是观待因缘而生,不是不观待因缘而恒时存在。中观师就按他所说,引导他认识苦乐只是自己的心随缘变现的法,这个因缘说到根子上,就是内在分别心的虚妄计执。

  “所谓的受于外境上不成立,唯是以内分别心耽著或妄计乐等”,岂不由事势理明显成立?即:心自身正生乐时无苦,正生苦时无乐,而见随缘暂时性故。

  中观师说:这正好成立“受不是在外境上成立,而只是由内的分别心在妄计“这是乐”、“那是苦”等”,因为:心当时处在乐的状态时,是没有苦的;而心成了苦的状态,也没有乐,这样见苦、乐是随因缘而显现的暂时性。由此就证明苦乐不是在外境上成立,而是在心上成立。心上怎么成立?就是按内在的心怎么分别、怎么计执,就引出乐的感受或苦的感受。这一切都只是分别心幻变的,就像心以习气力变出梦境那样,所以不是体性实有的法。

  这里成立苦乐只是以心计执的理由是:自己的心很明了正生起乐时没有苦,正生起苦时也没有乐,这样就见到苦、乐只是心上随因缘变现的暂时现象。比如内心盼望和所爱的人团聚,到真正团聚到来时,就特别欢喜;到了分手时,又生起忧伤;时间一久,因缘变了,忧伤又消失,转成其它感受。又比如在获得成功时欢喜若狂,后来遭遇失败,又变得非常沮丧。又比如:吃、穿、住各方面都很好,亲人又没有生病、没有遭难,心里确实觉得很快乐,但这只是暂时的感受,一旦亲人生病、家里出很大的事时,心里又忧愁起来。所以,境上没有苦乐的自性,苦乐是自己的心怎么想、怎么耽著而幻变出来的。

  颂文里的“耽著”:比如小孩玩玩具时非常高兴,玩具坏了就很不高兴,他的高兴和不高兴就是由内在的心耽著玩具而生起的。

  (二)显示为受取舍勤作唯是迷乱

  因此,妄计真实中实有所求乐及所舍苦后,为彼取舍勤作,诚为迷乱,苦乐者,乃至自心未起妄计之间,自性苦乐于内外无住故,如同呕吐病人与干渴者前的融酥,洁净者与猪前的粪堆,不净观者与贪欲者前的女身。

  所以,如果你认为真实中实有所取的乐和所舍的苦,这样认为有乐可取、有苦可舍之后,非常辛勤地去作取乐舍苦的事,那确实是迷乱。因为苦乐这件事,在自己的心没有起虚妄的计执之间,不论在内心上、外物上,都根本没有苦乐的自性安住。

  比如在酥油汤上没有苦乐的自性安住,但干渴者以干渴的因缘,酥油汤符合他的心,喝起来就特别畅快;而呕吐病人以生病的因缘,酥油汤非常不符合他的心,不用说大口大口地喝,就连看一眼也想呕吐。这是同一碗酥油汤,由于内心的分别不同,就有完全不同的苦乐感受,所以酥油汤本身没有什么苦或乐的自性。

  又像一堆粪便,爱干净的人看了,马上捂着鼻子走;猪见了却乐不可支,迫不急待地凑上去吃一顿。这看出粪便自身上没有苦或乐的自性。不然如果粪便是苦的自性,猪吃了也一定呕吐不已,不会吃得心满意足。

  又如:女身在不净观行者看来非常臭秽,见到就有恶心的感受,而贪欲者却觉得非常纯洁,生很大的贪心。

  (三)总结

  如是,乃由内分别心幻变乐等,即无有谛实乐等自性。

  像这样,乐等只是由自己的分别心幻变的,是内在的心有种种分别而变现乐苦等的感受,除此之外,不论在心上在外物上,都原本没有乐等的谛实自性。

  总之,苦、乐只是由自己的心计执的。心遇到满意的境界,就虚妄地显现为乐;遇到不满意的境界,就又计执这是苦。所以,只是由自己的心幻变出了苦乐的感受,而不是境上有苦乐的自性。也就是,心作这样的分别就成了苦,心作那样的分别又成了乐。真实的状况就是如此。

  三、宣说耽著受的对治分二:(一)显示如何修对治;(二)宣说修对治的利益。

  (一)显示如何修对治

  以此之故,耽著实有乐受等后,“取舍之分别相续不断”之状况的对治,应如上述般观察而修,耽著受的世间众生已成如疯人般的迷乱,其对治舍此无他故。

  “耽著实有乐受等”,就是耽著有谛实的乐受和苦受,而不明了这只是分别心幻变出来的。耽著实有苦乐之后,舍苦取乐的分别就一直相续不断。想对治掉这种状况,就要按上面说的观察反复串习。比如上面讲:“不是在外物上存在苦乐的实体,也不是在心上存在苦乐的实体,苦乐只是由分别心计执而变现的”,对这一句,首先为引生定解,需要持续地观察;之后,按照自己由抉择已经确定的法义,用观察和安住轮番地修习,最后不必要观察,直接安住而修。

  “舍此无他”,就是只有这样抉择胜义无生,才能止息舍苦取乐的分别,此外没有别的办法。

  (二)宣说修对治的利益

  如是,由观察良田所生于受无自性义入定之禅定,乃瑜伽士受用的美食。何则?譬如食物能长养色身,且令欢喜满足,如是,诸瑜伽士觉受离贪之乐,并长养证身故。(“瑜伽士”,就是和实相已经相应、得了自在的人。)

  最初按这样详细做观察,就像很好的良田,会从中出生“于受无自性义入定的禅定”。就是对于“受无自性”,在断除增益和损减之后,按照法义不断地串习,之后就能安住不动而得定,这样的定味就是瑜伽士受用的美食。

  为什么说成是美食?因为食物有两个作用:一是能长养色身;二是能使心欢喜满足。而入定于受无自性义的禅定也有两种作用:一是能使瑜伽士觉受离贪的妙乐(凡夫对苦、乐有取舍的贪著,对此,远离贪著就有离贪的乐。对于苦、乐无取无舍,没有企图舍掉苦或取得乐的心,这就是离贪);二是能长养证身(证悟无自性的智慧)。总之是表达:安住在受无自性的义中,能得到离贪的乐,而且能长养了达无自性的智慧。

  是故,此为表达瑜伽士于见“无受”的心境中享受,而世人于受之境散乱奔驰。

  “受”指苦、乐等。“无受”,就是把苦乐受抉择为无自性。瑜伽士就是在见到“没有苦乐受”的心境中,或者在缘胜义法性的心境中或者安住无生空性的心境中,得到大受用。

  世俗人正好相反,一直在为舍苦取乐而奔驰。每天念念不停地奔驰,不管是营办吃穿住行,或者追求哪一种五欲,都是这样一个目的。

  

《般若品易解句义释·净水如意宝讲记(三十一)》全文阅读结束。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