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大乘論釋》十四
世親菩薩釋 / 陳天竺叁藏真谛譯
釋智差別勝相第十之二
論曰。有幾種佛法。應知攝此法身
釋曰。不爲顯攝法身體。故爲此問。爲顯攝法身證得故爲此問
論曰。若略說有六種
釋曰。若廣說有無量種。今略說故止言六種
論曰。一清淨類法
釋曰。滅不淨品盡證得法身。名爲清淨法。雲何得此清淨法
論曰。由轉阿黎耶識依故
釋曰。對治起時。離本識不淨品一分。與本識淨品一分相應。名爲轉依
論曰。由證得法身故
釋曰。由此轉依。金剛道後證得法身。滅德以外其余諸德名清淨法。是證得類故名清淨類法
論曰。二果報類法
釋曰。有如來法是果報類。如見色等智名果報法。雲何得此果報法
論曰。由轉有色根依故
釋曰。對治起時滅眼等五根色識。名爲轉依
論曰。由證得果報勝智故
釋曰。由此轉依。諸佛得果報類智。此智于五塵中。當十方世界衆生五根所生識。此智于五塵中起故名果報類。此果報類法是證得類故。名果報類法
論曰。叁住類法
釋曰。如來遍證得一切法。名爲住法。雲何得此住法
論曰。由轉受行欲塵依故
釋曰。對治起時。滅世間受行欲塵識。故名轉依
論曰。由無量智慧住故
釋曰。由此轉依。如來得無量智住。無量境皆不忘失。此智即當受行欲塵觸中有忘失。識即是四不護體。此住類法是證得類故名住類法
論曰。四自在類法
釋曰。于一切處勝能無礙。名爲自在法。雲何得此自在法
論曰。由轉種種業等攝自在依故
釋曰。于世間中有種種諸業。如耕種商賈等。或蓄聚財物。攝此種種事業。對治起時滅此業等識。名爲轉依
論曰。由此于一切十方世界。無礙六通智自在故
釋曰。由此轉依。于十方世界得無礙六通智。此自在法是證得類故。名自在類法
論曰。五言說類法
釋曰。如來有不共得四無礙解。于正說中具足勝能。名言說法。雲何得此言說法
論曰。由轉一切見聞覺知言說依故
釋曰。于世間中。有見聞覺知四種言說。依六識境起意識分別。由此分別生四種言說。對治起時滅此言說識。名爲轉依
論曰。由此能飽滿一切衆生心。正說智自在故
釋曰。由此轉依。如來于四言說中。得不共四無礙解。能稱衆生根性。如意說法皆令得果。此言說法是證得類故。名言說類法
論曰。六拔濟類法
釋曰。是諸佛利益安樂衆生意即是大悲。雲何得此拔濟
論曰。由轉一切災橫過失拔濟意依故
釋曰。于世間中。如王等所起災橫。菩薩昔由善友力自勢力財物力等。拔濟衆生災橫過失。對治起時滅此拔濟識。名爲轉依
論曰。由此一切衆生災橫過失拔濟。智自在故
釋曰。由此轉依。能如意拔濟一切衆生災橫過失。此拔濟法。是證得類故。名拔濟類法
論曰。如此六種類法所攝。諸佛如來法身應知
釋曰。此六法前四是自利。後二是利他。利他有二種。一永利二暫利。永利是真實。暫利是假名。並是法身證得類故。言攝法應如此知
論曰。諸佛法身爲可說有差別。爲無差別
釋曰。十方諸佛爲同一法身。爲當有異
論曰。由依止意用業無異故。應知無差別
釋曰。諸佛同以法身爲依止。于衆生利益安樂意用亦同。于衆生中現成正覺。乃至般涅槃此業亦同。由此義故。應知諸佛法身無差別
論曰。由無量正覺等事故。應知有差別
釋曰。有諸佛于法身已得正覺。乃至已般涅槃。有諸佛正得正覺。有諸佛當得正覺。乃至般涅槃亦爾。如此等有無量事。前後不同。是故應知法身有差別
論曰。如法身受用身亦爾
釋曰。諸佛應身無差別有差別。義如法身
論曰。由依止業不異故。應知無差別
釋曰。十方諸佛應身同依止法身。依止不異故應身無差別。應身以化身爲業。諸佛應身無不皆爲化身依止。起于化身以業同故無有差別
論曰。不由能依止差別故無差別。無量依止轉依故
釋曰。無量菩薩修道轉依。如菩薩數量應身亦爾。不由依止無差別說無差別。由身各異應身亦爾。故有差別
論曰。變化身。應知如受用身
釋曰。由依法身故無差別。由依應身故有差別
論曰。此法身應知與幾種功德相應。與最清淨四無量相應。與八解脫八製入。十一切入。無诤叁摩提願智。四無礙解六通慧。叁十二大人相八十小相。四種一切相清淨。十力四無畏四不護叁念處。拔除習氣無忘失法。大悲十八不共法。一切相最勝智等。諸法相應
釋曰。此身與諸功德法相應。故名法身欲顯相應法故爲此問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偈有兩義。一顯如來功德。二顯恭敬有功德人
論曰
于衆生大悲 離諸結縛意
不離衆生意 利樂意頂禮
論曰。于衆生大悲
釋曰。此下一偈顯四無量。此句即明大悲
論曰。離諸結縛意
釋曰。此句明大慈。離染著意與衆生樂
論曰。不離衆生意
釋曰。此句明大喜。衆生若已離苦受樂。則恒于彼起歡喜心
論曰。利樂意頂禮
釋曰。此句明大舍。舍不拔苦與樂意。常懷利樂意。又舍怨親等相。常懷平等利樂意。由有此德。是故頂禮。複次離諸結縛意者。明離外道及二乘悲心。外道悲心緣衆生起爲結。二乘悲心緣法起爲縛。如來大悲不緣此二起故言離。大悲既爾。慈等亦然。不離衆生意者。雖離衆生及法緣。如來于衆生常不離四無量意。于有苦者不離拔苦意。于無樂者不離與樂意。于己離苦受樂者不離歡喜意。于如此衆生不離平等意利樂意。頂禮者令得出世益爲利。令得世間益爲樂。四無量具有二益
論曰
解脫一切障 降伏世智者
應知智遍滿 心解脫頂禮
論曰。解脫一切障
釋曰。此一偈顯叁德。此句明八解脫。八解脫除二種障。一修習障。二勝類障。八解脫具二義。一是無流。二是究竟。是無流故除修習障。即見谛等惑是究竟故。除勝類障即下劣心
論曰。降伏世智者
釋曰。此句明八製入。是無流非究竟。是究竟非無流。屬八製入故。異八解脫。心能製境。使境從心。故名降伏世智者即是佛
論曰。應知智遍滿
釋曰。此句明十一切入。應知是十境。智緣十境遍一切處。故言遍滿
論曰。心解脫頂禮
釋曰。心于此叁處皆得解脫
論曰
諸衆生無余 能滅一切惑
害惑有染汙 常憐愍頂禮
論曰。諸衆生無余能滅一切惑
釋曰。此偈明無诤叁摩提。凡有所作。不起一切衆生煩惱诤
論曰。害惑有染汙常憐愍頂禮
釋曰。佛能害衆生惑。衆生有染汙。如來常起憐愍心
論曰
無功用無著 無礙恒寂靜
釋曰。此半偈明願智。于叁世一切事欲知爲願。如來皆能證知爲智。修習熟故無功用。習氣盡故無著。由此二義故。皆能證知于叁世境。如量能知故無礙。如來恒不出觀故寂靜。寂靜顯無功用。無礙顯無著
論曰
一切衆生難 能釋我頂禮
于依及能依 應說言及智
于能說無礙 說者我頂禮
論曰。一切衆生難能釋我頂禮
釋曰。此下一偈半明四無礙解。由具四解故能釋衆生難
論曰。于依及能依應說言及智
釋曰。于依是義。能依是諸法門。應說言是方言。及智是巧辯
論曰。能于說無礙
釋曰。于此四中功能無礙。爲他說亦無礙
論曰。說者我頂禮
釋曰。已離惑愛所說無垢。有能說之德故名說者
論曰
攝壽住及舍 變化及改性
得定智自在 世尊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通慧。若壽命應盡。能更攝受令長。乃至經八萬大劫等。非止八萬劫而已。欲住多劫亦如意能住。欲舍亦如意能舍。又于諸定中亦有此叁能。從一身中。分出無量身爲變化。轉金土等爲改性。通慧皆由定成如意無礙故。言得定智自在
論曰
諸衆生見尊 信敬謂勝士
由他見能生 淨心我頂禮
釋曰。此一偈。合明叁十二大人相。八十小相衆生。見佛大小相生信心及敬心謂如來是最勝之士如來大小相並能生衆生清淨心
論曰
故隨彼類音 行往還出離
證知諸衆生 正教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四種一切相清淨。隨衆生形類及音辭示現。如彼衆生。過去受生爲往。現在受生爲還。行于二世之中。得叁乘道果爲出離。佛皆證知此事。如所應爲說正教。由四清淨故有此能
論曰
方便歸依淨 于中障衆生
于大乘出離 摧魔我頂禮
釋曰。從出家受戒。乃至世第一法悉名方便。苦法忍乃至第二果爲歸依。以得四不壞信故。第叁第四果爲淨。以離欲欲界乃至無色界故。魔于此中能障衆生。令不得此道果。若大乘中修十地行。出離叁障。魔亦于中能爲障礙。由如來具十力故。能爲衆生摧伏衆魔
論曰
智滅及出離 障事能顯說
于自他兩利 降邪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四無畏。智即一切智無畏。滅即流盡無畏。出離即說盡苦道無畏。障事即說障道無畏。若有外道。難佛言非一切智。或言諸流未盡。或言如來說盡苦道。修之不能令離苦。說障道法起此障不妨得道。如來于中無畏能降邪難
論曰
無製無過失 無染濁無住
于諸法無動 無戲論頂禮
釋曰。此偈明四不護。無師製止。身口意命自無十惡等過失。非但無貪嗔邪見煩惱。一切煩惱皆已滅盡。不著諸法故言無染濁無住。不作意知諸法。知諸法無複學義。離于分別。智慧遍滿故言無動。過失已除故無戲論
論曰
于衆伏他說 二惑所遠離
無護無忘失 攝衆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叁念處。若有衆生。于大集中聞如來說法。生毀謗如來亦不嗔。若能信受如來亦不。愛若無毀無信如來亦不舍。于此叁處常起大悲。以方便力巧說正法。令其入理。于大衆中能降伏如此衆生。爲說正法不起嗔欲二惑。既無嗔欲即知無無明。不由守護心故不忘失。大念大悲。常自堅固故無忘失。以此大悲能攝大衆
論曰
于利益他事 尊不過待時
所作恒不虛 無迷我頂禮
釋曰。十方無量衆生。于一刹那中應得利益。如來以大悲力。于一刹那中悉令得利益無空過者亦無一衆生得道時。未至預往其所。待時至方爲說法。凡有所作皆應時得益。故所作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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