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俱舍論實義疏》

「釋經論部·毗昙部」經文1561卷29頁碼:P0325

  《俱舍論實義疏》四

  

  尊者安惠造

  一刹那頌曰

  內五有熟養  聲無異熟生

  八無礙等流  亦異熟生性

  余叁實唯法  刹那唯後叁

  內五即是眼之五界。十八界中幾是見幾非見頌曰

  眼法界一分  八種說名見

  五識俱生惠  非見不度故

  眼見色同分  非彼能依識

  傳說不能觀  被障諸色故

  論曰。眼全是見故。法界一分八種是見。余皆非見。論今當略辯。此決定相。頌曰

  眼不下于身  色識非上眼

  色于識一切  二于身亦然

  如眼耳亦然  次叁皆自地

  身識自下地  意不定應知

  論又經中說二十二根。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樂根.苦根.喜根.憂根.舍根.信根.勤根.念根.定根.惠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釋曰。此是何經所說。謂有梵志名曰生測。來詣佛所。歡喜問訊。在一面坐。而白佛言。施設幾根攝諸根盡。佛言。我說二十二根攝諸根盡。若有遮此更說余根。當知彼說有言無義

  

  功德無量:如果您發現本經文有誤/缺,可以點我為眾生修正此經

  

  《俱舍論實義疏》由菩提下佛教公益網站(putixia.net)提供分節閱讀,後面還有【1】個分章。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