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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經》不是僞經(叁)

  《楞嚴經》不是僞經(叁)

  我對呂澄先生「楞嚴百僞」的異見

  藥師山紫虛居士

  

  (49)楞嚴百僞原文四十九:

  優波尼沙陀是數量極少之稱,故經中較量常雲優波尼沙陀分不及一。佛弟子並無此號(勘《中阿含弟子品》等皆不見此名),今杜撰以說色因圓通。其僞四十九。

  

  《作者的異見》:

  這段話是來自楞嚴經卷五:「優波尼沙陀即從座起……空色二無成無學道,如來印我名尼沙陀」。尼沙陀譯爲「色性空」之義。由此文看來,優波是尊者的姓。原來之名字不知,尼沙陀應是別號。且印度梵文譯成中文時,很多人名有時很不清楚,何況如果又有別號,則中阿含弟子品也不一定找得到,由此斷定楞嚴是僞經,似乎不妥。

  

  (50)楞嚴百僞原文五十:

  藥王、藥上,原系長者,施僧衆藥,發心成道,故以藥爲號(《觀藥王藥上經》)今乃說爲世間良醫,口中嘗藥。其僞五十。(出自楞嚴百僞)

  

  《作者的異見》:

  楞嚴經上說:「無始劫來,爲世良醫」。《觀藥王藥上經》上所說只是無始劫來的「某一世」,而楞嚴經上是說他們很多生如此,故不能因此說楞嚴經不對。

  

  (51)楞嚴百僞原文五十一:

  跋陀婆羅十六開士,《寶積》、《大集》皆說爲在家菩薩。今經乃雲:「于威音王佛所聞法出家」。又雲:「今時從佛出家。」顯與教違。其僞五十一。

  

  《作者的異見》:

  楞嚴經上對此文是說:「我等先于威音王佛,聞法出家,于浴僧時,隨例入室,忽悟水因,既不洗塵亦不洗體。中間安然,得無所有。宿習無忘,乃至今時。從佛出家,令得無學。彼佛名我,跋陀婆羅,妙觸宣明,成佛子住。」由此文字可看出,他是在威音佛時出家,因妙觸而成就得無學位。此中「從佛」與「彼佛」的佛是指威音佛,不是指釋尊,文義甚明。成佛子住指今生是菩薩之義。此與《寶積》經等之說詞無異,故不能以此誤解楞嚴。

  

  (52)楞嚴百僞原文五十二:

  舍利弗遇馬勝比丘說因緣偈發心出家,目連後因舍利弗而剃度,此爲大小共說(《本行集經》四十一、《智論》十一等)。今乃撰爲逢迦葉兄弟說偈出家。其僞五十二。

  

  《作者的異見》:

  其實是伽葉尊者先說此因緣偈,而馬勝比丘後說,但小乘行人皆以爲此爲馬勝比丘所說。

  

  (53)楞嚴百僞原文五十叁:

  優波離從諸釋子出家,亦爲諸部共說(《本行集經》卷五十叁)。今乃隨佛逾城,觀佛成道。其僞五十叁。

  

  《作者的異見》:

  楞嚴經上這段文字是:「我親隨佛,逾城出家,親觀如來,六年勤苦,親見如來,降伏諸魔,製諸外道,解脫世間,貪欲諸漏,從佛教戒如是乃至叁千威儀八萬微細,性業遮業,悉皆清淨,身心寂滅,成阿羅漢。」這一段話之義是說優波離當年出家時,自己學習釋尊離城出家,降伏魔障、製諸外道及伏自身煩惱之成道心路曆程,並遵從釋尊所訂之戒律儀軌,依律專修,而成阿羅漢。經文未說從釋尊出家,故不可以此認定僞經。

  

  (54)楞嚴百僞原文五十四:

  觀世音菩薩叁十二應一段,經文竊取《法華普門品》加以開合。《普門品》但舉應身種類,不釋其義。今悉妄解,觸目乖違。如原雲辟支,今分爲獨覺、緣覺、又不似部行麟角。又自在天,原謂樂變化天,今乃釋爲遊行自在,又原雲小王,系人中王對輪王而則言者,今乃錯解爲四天王太子。至于人非人,原爲八部總名(見《舍利弗問經》),今乃錯解爲有形無形,有想無想,詭異莫名。其僞五十四。

  

  《作者的異見》:

  辟支譯爲緣。一般解爲十二因緣,其實亦含其他因緣,故楞嚴經有獨覺與緣覺,本就如此。自在天人心想「變化自在遊行十方」,與樂變化天之義相同。經中之四大天王太子身即普門品中之毗沙門。又人王是普門品的小王身。楞嚴經中所說人非人是八部所有一切人形與非人形之衆生,此與普門品之義相同。楞嚴經與普門品所說沒有不同,只是楞嚴比較偏向意義,此與僞經與否無關。

  

  (55)楞嚴百僞原文五十五:

  觀世音本爲觀世自在之誤譯,自在,梵文雲伊酰伐羅,舊誤爲娑伐羅,遂雲音矣。然《普門品》中解釋名義,猶謂觀世人稱名之音(梵無此語,但譯人解之耳),尚與本名不相背謬。今經改爲不自觀音。又雲:「今彼衆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是則應稱世觀音,何得爲觀世音耶?其僞五十五。

  

  《作者的異見》:

  原梵文之漢譯應是觀世自在之義。即此菩薩于世出世間諸法得自在無礙之義。漢文經典稱爲觀世音,此乃菩薩因聞衆生稱其名號則出救渡,不是梵文誤譯。「不自觀音」這一段是十四無畏之第一條「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衆生觀其音聲皆得解脫。」此中不自觀音是菩薩不以自己的意識心去觀聲音(指耳意識心之義)。「以觀觀者」是指由「本心」起觀,觀求助的衆生(觀音之義)。「觀其音聲皆得解脫」是指十方衆生由于菩薩觀衆生(其之義)求助的聲音,起神通救渡,故皆可得解脫。本文作者誤會經義,故以爲「世觀音」,因此誤判僞經。

  

  (56)楞嚴百僞原文五十六:

  觀音之名,既是誤譯,耳門圓通,當然無據。且其重頌圓通雲:「聲無無滅,聲有非生。」又雲:「聲性動靜,非實聞無。」宛然通于外道聲論,豈是佛說。其僞五十六。

  

  《作者的異見》:

  這一段相同文字是楞嚴經卷六,文殊菩薩總結二十五圓通時,對觀世音耳根圓通之贊文,文中說:「音聲性動靜,聞中爲有無,無聲號無聞,非實聞無性。聲無既無滅,聲有亦非生。」這段話是說:聲音的性質有動與靜兩種,在耳聞時,即是有聲與無聲之義(在此,無聲亦聞之性質)。但無聲不代表沒有聞性。聲無之時,不是聞性因此而滅,聲有之時,也不是聞性由此而生(即聞性乃本心之妙用,非關聲塵),可能作者不明文義,故誤判爲外道聲論之屬。

  

  (57)楞嚴百僞原文五十七:

  安立道場,先說四戒,全同小乘,固無論矣。殺戒之中,佛本說叁淨肉,而撰爲五比丘食有五,嚼食根莖葉花果,其類繁多。此即蔬菜而撰爲婆羅門地草菜不生。至說比丘不服乳酪醍醐,《涅槃》卷七明言此是魔說,今乃誣爲佛說。其僞五十七。

  

  《作者的異見》:

  釋尊說叁淨肉(不見殺、不聞殺、不爲我殺),在楞嚴經中,把不見殺廣說爲不見殺、鳥殘或自死,皆不見殺之義,此沒有什麼不對。其相關文字,楞嚴經說:「阿難,我令比丘,食五淨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無命根,汝婆羅門,地多蒸濕,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假名爲肉,汝得其味。」這一段話其義是說:「在有些草菜不生的土地上,比丘們得食五淨肉,釋尊會以神力加持這些食肉的比丘們,並替他們消業障。」這是爲求文字美麗而産生的問題。此中「汝波羅門,地多蒸濕」應是「汝婆羅門,有些地方地多蒸濕」。至于「比丘不服乳酪醍醐」這一段文字來自卷六:「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棉、絹、帛及土靴、裘、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脫,酬還宿債,不還叁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爲彼緣,如人食地中百谷足不離地」。這一段話我個人認爲是當年翻譯時誤解所致。應該是說若能不食與不用這些東西,則可不受衆生腥氣所染,如此「有助于」出離叁界(尤其是求生淨土之人)。

  

  (58)楞嚴百僞原文五十八:

  盜戒中說修定人于佛前燃身燒指,可酬宿債,此正唐人陋習,律家所痛非者(《寄歸傳》四)。今乃撰爲佛說。其僞五十八。

  

  《作者的異見》:

  此段文字亦可能是翻譯文章時的誤會所致,其實燒一指節是把手指在燈上燒一下,表示燒去一切偷盜業障之意,並不是釋尊原經之意,釋尊不至于如此不慈悲。經中說「是人無始宿債一時酬畢,長揖世間永脫煩惱」,這是指世人因燒指一時發露偷盜業,釋尊加持後,宿業(指偷盜業而已)消滅、故由此而生之煩惱得以解脫。因爲唐人有燒指消業之陋習,所以當年爲經潤筆的人士就會有這種先入爲主的誤會。故也不能因此就說楞嚴經是僞經。

  

  (59)楞嚴百僞原文五十九:

  建立道場一段,竊取《陀羅尼集經:佛頂法》之文,恣意改竄,纰缪尤多(日本另有《大佛頂別行法》僞書一種,即合《集經》《楞嚴》而一之)。如雲:「于道場中出入澡浴,六時不寐,經叁七日。」按《集經》本說日日灑沐,坐臥淨草,豈是不寐。今經杜撰,乃同邪道。其僞五十九。

  

  《作者的異見》:

  經文「六時行道」是指每日修法六座(即晨間、日中、日沒、初夜、中夜、後夜),一般每座時間約兩小時,不是坐著一直不起。「如是不寐」指如此修法不貪睡、不昏沈,精進修行之義,不是邪道不睡覺而修之義。作者誤會而判楞嚴經僞經,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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