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安樂 四、不感病苦 五、無不堪任 六、煩惱輕微 七、伏遣隨惑 八、難生惡趣、生亦速脫
第二者。
以下所說的八種無惱害福,幾乎都是引用《菩薩地》原文。
申一、守護無害
如說得倍輪王護 所守護,若寢若狂或放逸時,諸惡藥叉 、宅神 、非人不能娆害。
因爲有二千名護法神的守護,發心菩薩不論睡眠、迷悶或放逸時,惡性藥叉、宅神、非人等都不能擾亂、傷害。
申二、易成咒等
若余衆生爲欲息滅疾疫、災橫所用無驗咒句明句,若至此手尚令有驗,何況驗者。
其余衆生爲了息滅疾病、災難所用的不靈驗的咒語,到了菩薩手中,菩薩尚且能使它靈驗,何況本來就靈驗的咒語。
由此顯示息災等業,發心堅固則易成辦。諸共成就,若有此心亦得速成。
由此顯示:凡是息、增、懷、誅等事業,如果發心堅固,則容易成辦。各種共同成就,若有菩提心,也能速疾修成。
申叁、現住安樂
隨所居處,于中所有恐怖、鬥诤、饑馑過失,非人損惱 ,未起不起,設起尋滅。
發心菩薩不論居住在城市、鄉村或者山林,凡是他所居住的地方,所有恐怖、鬥诤、饑荒等過失,非人所作的疾病、災難等,未生的不會生起,若已生起也會很快息滅。
所以,發菩提心能給世界帶來和平安甯。凡是發心者所在之地都將平安吉祥。
申四、不感病苦
轉受余生少病無病,不爲長時重病所觸。
發心菩薩轉世再來時,以發心的福德力攝持,將很少生病甚至完全無病,不會長期遭受重病惱亂。
菩薩轉世,以菩提心的特性,自然很少遭受損害,即使受到一點損害,也是短暫而輕微。
申五、無不堪任
常爲衆生宣說正法,身無極 倦,念無忘失,心無勞損。
以菩提心的力量,在成辦衆生的利益方面,菩薩的身體和語言堪能勇猛勤作,常常爲衆生宣說正法,而身不疲倦、心無忘念、心力不減。
由四、五可知,發菩提心法爾感得具足大力、有大堪能,發心菩薩身心都特別有力量。
申六、煩惱輕微
菩薩安住種性之時,由其自性粗重 微薄,既發心已,身心粗重轉複薄弱。
菩薩安住種性時,以菩薩的天性自然煩惱輕微,發了菩提心之後,身心的煩惱將變得更加薄弱。
由此可見菩提心與身心的關系,發菩提心能強有力地對治煩惱、轉變氣質。菩提心是極殊勝的善心,決定具有對治煩惱的作用。
申七、伏遣隨惑
以發心力能勝伏、遣除隨煩惱。
由其成就堪忍柔和,能忍他惱不惱于他,見他相惱深生悲惱,忿嫉谄覆等多不現行,設暫現起亦無強力,不能久住速能遠離。
因爲菩提心使菩薩成就了殊勝的堪忍與調柔,所以菩薩受人損惱時,能夠安然忍受而不惱害別人。見到其他衆生互相傷害,心中便會難受、不歡喜;而且,忿恚、嫉妒、谄曲、覆藏等隨煩惱大多不現行,即便暫時現起也沒有大的力量,不能在心中久留,很快就能遠離。
申八、難生惡趣、生亦速脫
難生惡趣,設有生時速得解脫,即于惡趣受小苦受,即由此緣深厭生死,于彼有情起大悲心。
生起菩提心之後,很難轉生惡趣,假使轉生惡趣,多半也能速疾解脫。即便在惡趣中也只是略受小苦,並且以此受苦因緣而于生死深生厭離,對惡趣有情生起大悲心。
《大乘莊嚴經論釋》中說:其他衆生轉生地獄等惡趣時,在壽命尚未窮盡期間,須長時間住在彼處;但是,菩薩種性者不會久住,速疾就能脫免,而且只需感受輕微的痛苦,就能從惡趣中解脫。
比如,未生怨王因爲殺害了獲得預流果的父親而墮落,但他墮入地獄時,就像拍皮球,落地立即彈起,很快便獲解脫。
而且,菩薩種性者感受惡趣痛苦時,見衆生受業力支配不自在地受苦,便會對這些痛苦心生厭離,以此厭離爲因緣,推己及人而油然發起大悲,心中唯願與自己同樣遭遇的衆生能夠脫離痛苦,並祈願將他們安置于善根中,成熟其相續。
以菩薩種性的功能尚且能使墮落惡趣者略受小苦便快速解脫,並在觀見衆生受苦時,自然引生厭離和大悲心,何況已發起了菩提心,力量更是不可思議!
唐譯《瑜伽師地論》中,最後總結說:“如是一切,皆因攝受無惱害福。最初發心堅固菩薩,由能攝受無惱害福,便得領受如是等類衆多勝利。”
巳叁、《勇授問經》所說
菩提心福若有色形,雖太虛空亦難容受,以諸財寶供養諸佛,尚不能及此福一分。
菩提心的福德若有色法形相,即使虛空也難以容納,以諸財寶供養諸佛的福德,尚且不及此發心福德之一分。
理證:
菩提心的所緣是盡虛空界從地獄乃至聲緣等無量有情,所求是具無量功德的大菩提,誓願拔除衆生叁苦所攝的無量痛苦,給予衆生增上生與決定勝的無量安樂。因此,菩提心的福德無量無邊。
教證:
《勇授問經》雲:“菩提心福德,假設若有色,遍滿虛空界,福尤過于彼。”
上文已釋。
“若人以諸寶,遍滿恒沙數,諸佛刹土中,供養世間依 。若有敬合掌,心敬禮菩提,此供最殊勝,此福無邊際。”
譬如,若有人以遍滿恒河沙數佛刹的各種珍寶供養諸佛,又有人雙手恭敬合掌,誠心敬禮大菩提,則此供養最爲殊勝,此福德無有邊際。
辰二、以聖言贊歎之理
傳說覺沃繞金剛座時,心作是念:當修何事而能速證正等菩提?
傳說一次阿底峽尊者右繞金剛座時,心想:應修何法才能速證大菩提呢?
時諸小像起立請問諸大像曰:欲速成佛,當修何法?答曰:當學菩提心。
當時,那些小佛像一致起立,請問大佛像:若想快速成佛,應修何種法門?
大佛像回答:應當修學菩提心。
又見寺上虛空之中,有一少女問一老婦,亦如前答。
尊者又見虛空中有位少女請問一位老婦人,老婦人也是如前一般回答。
由聞是已,于菩提心,心極決定。
由于聽到諸佛的言教,從此尊者對菩提心心中極其肯定。
辰叁、教誡諸佛菩薩觀見之故,應于發心增長勇悍歡喜
由是能攝大乘教授一切扼要,一切成就大寶庫藏,超出二乘大乘特法,策發菩薩行廣大行最勝依止,應知即是菩提之心。
因此,能統攝大乘教授的所有扼要、一切成就的大寶庫藏、超勝聲緣二乘的大乘特法、策發廣大菩薩萬行的最勝依止,應知即是此菩提心。
于修此心,當漸增長勇悍歡喜,如渴聞水,乃至多劫以希有智,最極深細觀察諸道,諸佛菩薩惟見此是速能成佛勝方便故。
對于修持菩提心,應當逐漸增長勇悍歡喜,達到猶如久渴聞水般的心情,因爲:諸佛菩薩于多劫之中,以稀有的智慧極其深細地觀察種種道法,唯一洞見菩提心是能速疾成就佛道的殊勝方便。
如《入行論》雲:“能仁多劫善觀察,惟見此能利世間。”
如《入行論》所說:佛陀在多劫中甚深地觀察,唯見菩提心能廣大利益世間。
卯二、正令增長所發心故應當修學六次發心分二:一、不舍所發心願 二、學令增長
正令增長所發心故應當修學六次發心分二:一、不舍所發心願;二、學令增長。
今初。
辰一、不舍所發心願分四:一、舍願心之罪重過別解脫根本罪 二、未舍願心縱享五欲仍具戒律 叁、若舍願心則須長夜馳騁惡趣 四、當如糞聚中獲得如意寶王般歡喜
巳一、舍願心之罪重過別解脫根本罪
如是以佛菩薩知識爲證,立彼等前立大誓願,未度有情令度脫等。次見有情數類繁多、行爲暴惡,或見長久須經多劫勵力修行,或見二種資糧無邊難行皆須修學,爲怯弱緣,若更舍置發心重擔,較別解脫他勝之罪 尤爲重大。
這段是說,在建立誓願之後,若由于各種因緣而舍棄願心,其罪業比別解脫他勝罪還嚴重。
以下分別解釋。
一、建立誓願的對境
“以佛菩薩知識爲證,立彼等前”:受願心戒時,祈請了十方諸佛菩薩和善知識作證,自己是在諸佛菩薩、善知識前立誓,所以對境極爲殊勝廣大。
二、建立誓願的內容
“未度有情令度脫等”:所建立的誓願極其廣大,即:一切聲聞、緣覺未度越所知障者,都讓他們度越;一切梵天等未解脫生死者,都讓他們解脫;一切惡趣衆生未獲安慰者,都讓他們得到安慰;一切有情未入無住涅槃者,都讓他們獲得無住涅槃。
叁、舍棄願心的因緣
(一)“次見有情數類繁多、行爲暴惡”:
“見有情數類繁多”,即見到有情數量繁多,盡虛空界無量無邊;見到有情種類繁多,有胎生、卵生、濕生、化生,有依地水火風而生存者,有依虛空、草木而生存者,種種生類,種種色身,種種形狀,種種相貌,種種壽量,種種族類,種種名號,種種心性,種種知見,種種欲樂,種種意行,種種威儀,種種衣服,種種飲食,處在種種村營、聚落、城邑、宮殿,乃至一切天龍八部人非人等,無足、二足、四足、多足,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
“行爲暴惡”,即有情相續中有八萬四千種煩惱,由于受煩惱驅使,身口意造作八萬四千種暴惡邪行。
因爲見到有情數量及其種類繁多、行爲暴惡,內心怯弱而舍棄發心。
(二)“或見長久須經多劫勵力修行”:見到佛道長遠,須經曆叁大阿僧祇劫努力修行,由見曆時久遠而舍棄發心。
(叁)“或見二種資糧、無邊難行皆須修學”:見到若要圓滿成佛度生的大願,則必須修學福慧二資糧以及無邊的難行苦行,由此心生怯弱而舍棄發心。
四、舍棄發心的罪業
在殊勝對境的諸佛、菩薩、善知識前,已建立了廣大誓願,然而在實際度生、修行時,因見衆生繁多難度、佛道長遠難行,內心怯弱而舍棄發心重擔,這種罪業比犯別解脫根本罪更嚴重。
教證:
如《攝頌》雲:“雖經億劫修十善,欲得獨勝 及羅漢,爾時戒過戒失壞,發心重過他勝罪。”
如《般若攝頌》說:雖經一億劫修持十善,後來卻退大爲小,發起只想證得獨覺和阿羅漢的小乘心,這時即失壞了大乘根本的發心戒,此罪比失壞小乘根本戒還嚴重。
巳二、未舍願心…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六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