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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升進——佛教發展觀▪P6

  ..續本文上一頁一切有爲法,人命無常如草露,風吹迅即消散滅逝;所謂“無常刀”,“割切汝身”,壞汝命;所謂“無常狼”、“無常虎”吞食汝性命,可怖又可畏。

  人生無常本來是苦,卻在因緣所生法中以無常之身求永恒之樂,有如龜毛兔角,所求違願,終不可得,更是苦上加苦。

  其實,無常迷人是人們的自我迷醉,並非無常真的迷人。人們都有追求完美和永恒常樂的願望,而樂不常保當然令人苦痛無量。但苦受本是衆生自造,苦的根源乃是衆生無常認常。盡管眼見世間無常,眼見生命無常,卻一廂情願地認爲,外在的自然界必然有永恒不變的本體,外在自然界或自我心中有一永恒不滅的靈魂“我”的存在,于是期望能在這因緣所法中找到永不變異的實在,認爲只要找到永恒不滅的本體或“我”,就找到了永恒的幸福。

  面對無常,人們要麼無助悲歎,要麼回避現實,自我麻痹,盲目樂觀。悲歎者,俯仰天地之間,見生命之華早發夕凋,蜉蝣之類忽生忽死,不免悲從中來;

  “樂觀”者,則隨逐因緣之流,順生順死,不思抗爭。二者都不免流于消極。自古以來詠歎無常者比比皆是。曹操曾經詠歎:“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概當以慷,憂思難忘。何以解憂?唯有杜康。” 其實杜康又怎能解憂,只是自我麻醉罷了。

  佛教中詠歎無常者也比比皆是,但佛教講無常並非只是感歎,並非引人悲觀遁世,而是叫人積極進取,尋找生命真正的永恒之樂——涅槃。《佛說無常經》勸世人說:是故勸諸人,谛聽真實法:共舍無常處,當行不死門。佛法如甘露,除熱得清涼,一心應善聽,能滅諸煩惱。

  宋代的佛慧禅師以自己的親身經曆寫下了哀婉動人又催人進取的《北邙行》:

  前山後山高莪莪,喪車辚辚日日過,哀歌憂怨滿岩谷,聞者潛悲薤露歌。

  哀歌一聲千載別,孝子順孫徒泣血,世間何物得堅固,大海須彌竟磨滅。

  人生還如露依晞,從來有會終別離,苦樂哀戚不暫辍,況複百年驚電馳。

  去人悠悠不複至,今人不會古人意,栽松起石駐墓門,欲爲死者長年計。

  魂魄悠揚形化土,五趣茫茫井輪度,今人還葬古人墳,今墳古墳無定主。

  洛陽城裏千萬人,終爲北邙山下塵,沈迷不記歸時路,爲君孤坐長悲辛。

  昔日送人哭長道,今爲孤魂臥芳草,妖狐穿穴藏子孫,耕夫撥骨尋珠寶。

  老木蕭蕭生野風,東西壤冢連晴空,寒食已過誰享祀,冢畔余華寂寞紅。

  日月相摧若流矢,貧富賢愚盡如此,安得同遊常樂鄉,縱經劫火無生死。

  二、迷人之二:無常故無我,無我故解脫。

  正如輪回並非全是壞事一樣,無常其實也並不可怕,自有其迷人可愛之處,如果我們對無常有正確認識就會知道:無常實在是爲生命展現了無限廣闊的發展空間。因爲無常才有未來,因爲無常才有進步,因爲無常才有生生不息。無常,蘊藏著無限的希望與生機,無常,是最實在、最親切的真理。

  叁法印之一“諸法無我”,是指一切有爲和無爲法中,並無“我”之實體。

  “我”是梵語阿特曼(ātmau)的意譯,其涵義是“自在者”——即不依任何條件而存在、恒常不變的自我主宰者。“自在者”具有永續存在(常)、獨立存在(一)、自我作主(主)、支配一切(宰)等性質。“諸法無我”強調“我”之不存在、不真實,乃是指一切有爲法皆依因緣而生,相互依存,沒有實體性,于世間雖有作用,但生滅不已,不能常保;無爲法“無生無滅,無因無果,得無爲相”,(《大毗婆沙論》卷76)性雖常住,但于世間不起作用。

  世間有爲之法依因緣産生的緣故,所以無常,因爲無常的緣故而不能自在,所以無我。佛經裏,佛陀針對世人執五蘊爲“我”者進行了大力破斥,力主“五蘊”無我。“五蘊”即是色、受、想、行、識五種生命元素,衆生生命就是由五種生命元素集合成的。色蘊(肉體)是由地、水、火、風構成,所以不是單一而獨立常住的自我,受、想、行、識四蘊也是因緣和合而起,依于外部環境生心起念,是由形形色色的念頭、心理活動構成,其中找不到一個獨立自主、自我主宰的自在者,所以也是非我。五蘊身心念念變遷而無常,由少年而青年、由青年而壯年、老年。色無常、受無常、想無常、行無常、識無常。這無常的身心中沒有任何可以稱得上實在而自在的自我。同時,五蘊之外的宇宙世界也是因緣所生法,有生、住、異、滅,是無常,所以無我無主宰。

  佛法的無常無我觀給予了一切衆生生命升進和解脫的無限希望。盡管五蘊無常非我,但是,無常相續的“假我”(假借因緣而生的世俗“我”)卻因此而擺脫了宿命論的束縛,生命才有了自我發展的空間。正如一個貧窮的人,由于不是命定的緣故,可以通過勤奮勞動改變命運,一個文盲可以通過勤奮學習,成爲學者專家;又由于宇宙中不存在主宰萬物的獨一“神我”,一切生命就都有了真正的自由意志。如果我們明白無常無我的真理,就能脫離神權思想的控製,對自己的未來充滿信心,做自己因緣的主人。

  佛法雖然力說無常無我,但並非只是消極地否定自我。說無我,旨在破斥誤認因緣和合五蘊的假我、俗我爲真我的執著。佛教認爲,五蘊無我、非我,但“不異我”。《雜阿含經》卷3 記載:

  佛陀諄諄告訴諸比丘,色(肉體)是無常之法,而無常則會令人痛苦,令人痛苦的東西肯定非我所願。沒有自性的色是由地、水、火、風構成的,地、水、火、風是不能獨立長存、自我主宰的。盡管如此,但色及其構成元素又不離不異于“我”(色不離我,我不離色),雖然不異于“我”,但又與色是“不相在”(不相互包涵,即,我不在色中,色不在我中)的。如果能夠這樣如實知見,是名正觀。受、想、行、識四蘊也是這樣,非我、無我,不異我、不相在。多聞聖弟子應該于此五蘊非我、非我所有,如實觀照思察。這樣,就能對于因緣成就的俗世間無所追求,因無所追求的緣故,就能夠無所執著和束縛,因無所執著束縛的緣故,就能夠自證悟入涅槃的聖境。

  從這段話裏可以看出,佛陀已經暗示有非因緣所生的“真我”的存在。在後來盛行的大乘經典中,就非常明確地將這個“真我”稱爲“涅槃大我”、“佛性真我”,或“真心”、“真如”、“如來藏”等。祂是衆生無始以來本來就有的,不是因緣所生,所以無生無滅、無始無終,無垢無淨,“譬如金剛,不可毀壞”。(《大般涅槃經》卷8)

  但是,這個“真我”與五蘊“假我”混容和合,無有間隙,是“不一不異”的關系。“我與無我,性無有二”,(《大般涅槃經》卷8)常與無常,性無有二,乃是宇宙與生命真理的一體二面。所以,佛教教人要舍棄俗我、假我,但不是在摧毀五蘊後,從中找到另一個真常不變的我,是要不壞五蘊而證真如,不壞五蘊成就涅槃;也不是將五蘊假我通過修行變成真我。如果企圖將因緣所生的假我修成真我,猶如蒸沙成飯,縱經千萬劫也不可能,因爲沙非飯因。而是要以契合生命和世界的如實智慧——般若,趨向並證得真常大我。這就爲生命的升進點出了奮進的方向。

  《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7 說:什麼是無常?禅觀五蘊“假我”無常,畢定會滅。如此觀想成功,就不會爲滿足身體的需要造作惡業,以不正當的職業以求活命,就會爲此身故而修叁種堅固法:一是修身令堅,二是修命令長,叁是修財令多。如此禅觀成功,將會遠離一切身、口、意業的不正,使心行正直無曲;

  什麼是常呢?所謂常就是禅觀思察無常之法,由觀無常而獲得常住不變異的堅固之身,因觀無常的緣故而獲得功德法身。

  所以要得功德法身,要獲涅槃真我,就必須從觀無常中開始,由觀無常而舍假我,由觀無常而得于常。這就是常與無常的辨正邏輯。如此看來,世間最殘忍的莫過于無常,最多情的莫過于無常;最陰險的莫過于無常,最公平的莫過于無常;最恐怖的莫過于無常,最欣喜的莫過于無常。

  人皆可爲佛

  東晉時著名高僧竺道生(355-434)窮研教理,深究義學,不拘泥于經文斷章取義,而是將佛經諸學融會貫通。他在窮研六卷本《大般泥洹經》後,孤明先發,指出經文中說一闡提人沒有佛性是方便說,並非究竟義理,是爲了激勵人們多行善法,不要造惡;認爲經文既然指出一切衆生皆有佛性,就不應該把同屬衆生的一闡提人排除在外,所以提出“一闡提人皆得成佛”。這一主張引起時下僧俗信衆輿論大嘩,當時佛教信衆依據經典普遍認爲,一闡提人斷盡善根,沒有佛性,不能成佛,視竺道生的“一闡提人皆得成佛”之說爲“背經邪說”。道生因此遭群起圍攻,並被剝奪僧籍,逐出建康。道生則認爲,他的說法雖于經文有異,但于經義絕無出入:“若我所說反于經義者,請于現身即表厲疾;若與實相不相違背者,願舍壽之時據師子座!”但是無奈之下,還是于宋元嘉5 年(428)離開建康來到蘇州虎丘。傳說他曾經于此聚石爲徒,開講《涅槃經》,說到一闡提也有佛性、皆能成佛時,群石皆爲之點頭。(《佛祖統紀》卷26)過了2 年,譯文更加完整系統、語義更加明曉流暢的四十卷本《大般涅槃經》傳到建康,其中果然有說“一闡提人皆有佛性”,若于佛法“心得淨信,便滅一闡提(罪),滅此罪已,則得成佛”,(《大般涅槃經》卷5)和道生先前的主張完全符合,大衆這才佩服他的遠見卓識。道生後于廬山精舍開講《涅槃經》,窮理盡妙,元嘉11 年在講座中端坐而化。這就是曆史上有名的“一闡提人成佛”公案。

  一、人人有佛性

  在大乘許多經典尤其是《大般涅槃經》中,佛陀多次宣說,一切衆生皆有佛性,皆當成就無上菩提。《大法鼓經》卷下雲:

  一切衆生悉有佛性,無量相好莊嚴照明。以彼性故,一切衆生得般涅槃。

  一切衆生包括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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