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土的必然性,同時也依此「即心」的念佛理觀,統一並深化了持名念佛的精神內涵。以此「即心持名念佛」的統一概念爲出發,第四章中,更檢別了一些對淨土修行的誤解與迷失。尤其對日本淨土真宗,亦做了一些關鍵性的評破,以期使淨土教法能回歸到佛法理性的基礎上來。最後則在第五章中,以第十八願爲核心,在即心念佛的理觀下,更開出完全他力導向的「本願念佛」法門,以收攝一部份須以心外求佛爲方便的淨宗行者。在天臺中道實相的認知下,理事既是相即不離,不一不異,則事念即是理念,念他若極,還成念自。然雖自他不異,而于攝生份上,卻有方便力用之應機不同,因此更將本願信心導入即心持名念佛之中,則不但能有理念統一之效,尤其在現實上,更能收到叁根普被、利鈍全收的佛法利生之究竟悲願利益。本願念佛與即心持名念佛的結合,在理上,可以徹底統一事理、凡聖、自他和禅淨的修行差異;在事上,則可以綜攝賢愚、進懈、激羸的根機差別。因此這應該算是阿彌陀佛念佛法門,的一項最完備修行理念了。
因此,「具足本願信心的即心持名念佛叁昧」之提出,可說正是本文的最終結論,也是本文給當前淨土教行者的一項修行建議。總的來說,既修「即心」的理觀,則于念佛的實相內涵,具有真實而理性的信心,能生起笃定勇猛的行力,而不會輕易地人雲亦雲起疑生退。既有「持名」的方便,則下下根之人亦能行持,可謂會極究竟(即心故)于極善巧(稱名即是即心實相故)中,但能稱名,不勞觀想,不必參究,自得念佛往生之大益。既依「本願」的信心,則持名非必求一心,但能信心堅固,願心懇切,隨緣消業莫造新殃,仰仗佛願功德攝受加被,臨終往生,則念佛時自能安心決定,不再患得患失!依于這樣的淨土修行觀,則阿彌陀淨土法門,至圓頓至直捷,至方便至快速,橫赅八教豎徹五時的美稱密意,可以當之無愧矣!而本文欲使淨土法門之精神內涵深化,且又能應機廣博的原始想法,也或者能夠稍稍達成吧。
參考書目:
1.《佛說無量壽經》二卷 曹魏·康僧铠譯《大正》卷12頁265。
2.《佛說觀無量壽佛經》一卷 劉宋·良耶舍譯《大正》卷12頁340。
3.《佛說阿彌陀經》一卷 姚秦·鸠摩羅什譯《大正》卷12頁346。
4.《往生論注》 後魏·昙鸾大師批注《大正》卷40頁826。
5.《略論安樂淨土義》一卷 後魏·昙鸾大師撰《大正》卷47頁1。
6.《觀無量壽經疏》一卷 隋·智者大師說《大正》卷37頁186。
7.《淨土十疑論》一卷 隋·智者大師說《大正》卷47頁77。
8.《五方便念佛門》一卷 隋·智者大師撰《大正》卷47頁81。
9.《佛說阿彌陀經義記》一卷 隋·智者大師說《大正》卷37頁477。
10.《摩诃止觀》卷五 隋·智者大師說《大正》卷46頁54。
11.《觀無量壽經疏》四卷 唐·善導大師集記《大正》卷37頁245。
12.《依觀經等明般舟叁昧行道往生贊》一卷 唐·善導大師撰《大正》卷47頁448。
13.《觀無量壽經疏妙宗鈔》六卷 明·知禮大師述《大正》卷37頁195。
14.《佛說阿彌陀經略解》一卷 明·大佑大師述《卍續》卷22頁422。
15.《佛說阿彌陀經略解圓中鈔》二卷 明·傳燈大師鈔《卍續》卷22頁423。
16.《淨土生無生論》一卷 明·傳燈大師撰《大正》卷47頁381。
17.《佛說阿彌陀經要解》一卷 明·藕益大師解《大正》卷37頁363。
18.《淨土教概論》日·望月信亨著 釋印海譯美國法印寺印行。
19.《佛光大辭典》光盤版 佛光出版社。
20.《印光法師嘉言錄》李圓淨編 流布本。
21.《淨土深義》釋法藏述 高雄·谛聽文化有限公司。
[1]元興元年(402)師與劉遺民等百余人,創立白蓮社,專以念佛求生西方爲修行法門,一生有叁次于定中見佛。見《梁高僧傳》卷六。
[2]師爲當時著名之四論(《中》、《百》、《十二門》及《大智度論》)學者,以空宗思想批注世親菩薩(有宗)所造之《往生論》,影響後世彌陀淨土教理及修行思想甚钜。《續高僧傳》卷六謂師寂于東魏興和四年(542),然其它文獻中有異說,有認定爲寂于高齊天保五年(554)之後者。
[3]參考日·望月信亨著《淨土教概論》第十~二十章。
[4]此指政治環境的動蕩,長期佛門人才凋零,及佛法解行傳承喪失等因素而言。
[5]康譯《佛說無量壽經》上卷雲:
設我得佛,十方無量不可思議諸佛世界衆生之類,聞我名字,不得菩薩無生法忍諸深總持者,不取正覺。(《大正》卷12頁268下)
聞佛名號尚有如是功德,何況稱念!
[6]從他人聽聞佛法而生信仰,依此信仰而修行之謂。見《佛光辭典》<隨信行>條(6349)。
[7]《淨土生無生論》序雲:
敬采經論秘密旨,闡明淨土生無生,普使將來悟此門,斷疑生信階不退。(明·幽溪傳燈尊者著《大正》卷47頁381上~中)。
[8]主要是唐·善導大師。參考親鸾等人之著作可知。
[9]《大正》卷12頁266下。
[10]叁界即:欲界、色界、無色界,泛指一切輪回衆生所居之世界。
[11]叁障即:業障、報障、煩惱障叁者。
[12]《大正》卷12頁341中。
[13]《大正》卷12頁272中。
[14]《大正》卷12頁268上。
[15]《大正》卷26頁41中。
[16]《大正》卷26頁42下。
[17]《大正》卷40頁832下。
[18]《大正》卷12頁267中。
[19]《大正》卷47頁78下。
[20]《大正》卷40頁826中。
[21]《大正》卷12頁347中。
[22]《大正》卷12頁348上。
[23]例如唐·宗密大師即將念佛法門分爲「稱名」、「觀想」、「觀像」及「實相」等四類念佛法門(見《佛光大辭典》頁1804)。
[24]指《佛說無量壽經》、《佛說觀無量壽經》及《佛說阿彌陀經》等叁部而言。
[25]本文標題爲「持名念佛與實相念佛」雲,而未將「本願念佛」寫入者,主要是因爲本願念佛亦攝入持名念佛之中故。
[26]見注21。
[27]「心一境性」即禅定的效果,尤指憶持不忘所緣境的意思。
[28]《大正》卷12頁347中。
[29]《大正》卷12頁268上。
[30]唐·善導大師即依此而提倡「本願念佛」之行,下第五章中當再說明。
[31]見第五章注92所引之文。
[32]《大正》卷12頁346上。
[33]《大正》卷37頁364下~365上。
[34]關于藕祖在引文中提到,何以念佛一句是「無上了義」及「最極圓頓」的問題,將在下一章討論到「實相念佛」時說明之。
[35]《彌陀經》中佛陀告舍利弗說:「我今者贊歎阿彌陀佛,不可思議功德」又說「當信是稱贊不可思議功德,一切諸佛所護念經」(《大正》卷12頁347中)乃至于經末亦言此經爲「難信之法」(《大正》卷12頁348上)等,皆可說明偏贊「持名」的特別性。
[36]《大正》卷47頁77下。
[37]五門者:第一稱名往生念佛叁昧門,第二觀相(想)滅罪念佛叁昧門,第叁諸境唯心念佛叁昧門,第四心境俱離念佛叁昧門,第五性起圓通念佛叁昧門。(《大正》卷47頁82上)
[38]《大正》卷47頁82中。
[39]《大正》卷37頁370下~371上。
[40]見注28所引經文及前段本文說明可知。
[41]《大正》卷37頁371中。
[42]出處見注41。然此已屬于「實相念佛」部份,于第四章中當再說明。
[43]《卍續》卷91頁818下。
[44]出處同上,此亦屬「實相念佛」部份,下章當明。
[45]《大正》卷37頁371中。依文所見,理持與事持並不即對應于理一心或事一心,當知。
[46]《大正》卷37頁371下。
[47]同上。
[48]見《印光法師嘉言錄》流布本,頁6。
[49]《大正》卷37頁195上~中。
[50]所言性德者,有「內含」之義,意指雖具有如是本質,而尚未透過一心叁觀修顯之謂。
[51]四種叁昧者,即一行(常坐)叁昧、般舟(常行)叁昧、法華、方等、(半行半坐)叁昧及覺意(非行非坐)叁昧。文見《摩诃止觀》。
[52]《大正》卷37頁195中。
[53]同注52。
[54]同注52。
[55]《大正》卷46頁54上。
[56]《大正》卷37頁197下。
[57]見注41~44所引之文。
[58]《卍續》卷91頁818下。
[59]《卍續》卷91頁820下。
[60]同注58。
[61]見注42所引之文。
[62]《大正》卷37頁197下。
[63]《大正》卷47頁382下。
[64]見注45所引之文。
[65]見注46所引之文。
[66]見注59所引之文。
[67]《大正》卷37頁220下。
[68]《大正》卷37頁220下。
[69]《法華經》<方便品>雲:
乃至舉一手,成以此供養像,漸見無量佛,自成無上道。(《大正》卷9頁9上)
又<普門品>雲:
聞名及見身,心念不空過,能滅諸有苦。(《大正》卷9頁57下)皆是稱性功德不會空廢的明證。
[70]八教即指天臺藏、通、別、圓及漸、頓、秘密、不定等化法、化儀八教。
[71]五時即天臺、華嚴、阿含、方等、般若及法華盤等五時。
[72]語出智者大師《淨土十疑論》,彼文雲:
智者熾然求生淨土,達生體不可得,即是真無生,此謂心淨,故即佛土淨。愚者爲生所縛,聞生即作生解,聞無生即作無生解,不知生者即是無生,無生即是生(《大正》卷47頁78上)。
[73]《大正》卷37頁371中。
[74]見《靈宗論》卷七·藕益大師撰。
[75]見注45所引之文。
[76]語出<易行品>,見《大正》卷26頁41中。
[77]參閱《選擇本願念佛集》日·源空撰,《大正》卷83頁1。
[78]與此類似的破斥,于《要解》中亦有論及,彼文雲:
若無平時七日工夫,安有臨終十念一念?縱令《觀經》所明下品下生五逆十惡之人,現世不曾修行,並是夙因成熟,故感臨終得遇善友,聞便信願。如此等事,萬中無一,豈可不預辨資糧,乃僥幸于萬一哉?《大正》卷37頁371下。
[79]參考《阿彌陀經》 《大正》卷12頁346下。
[80]見注45所引之文。
[81]見注28所引之文。
[82]見注45所引之文。
[83]《大正》卷12頁350上。
[84]語出藕益大師《彌陀要解》五重玄義第二明宗段(《大正》卷37頁364下。)
[85]此處討論以古來通用的康譯《無量壽經》爲本,見《大正》卷12頁267下~269中。
[86]參考《淨土深義》釋法藏述 高雄·谛聽文化有限公司出版。
[87]《大正》卷12頁268上~中。
[88]植諸德本者,《無量壽經》中未明言所指爲何,然《觀無量壽佛經》中有雲「叁福」乃「叁世諸佛淨業正因」者或即屬之?文雲:
欲生彼國者,當修叁福:一者,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二者,受持叁皈,具足衆戒,不犯威儀。叁者,發菩提心,深信因果,讀誦大乘,勸進行者。(《大正》卷12頁341下。)
由以上叁福的內容看,光最平常的「慈心不殺、修十善業」之「世福」,都不是一般世俗人所能行者,何況余二戒福與行福?
[89]《大正》卷12頁272中。
[90]《大正》卷12頁346上。順便一提,《無量壽經》中十八願排除「五逆」之人,而觀經下品下生中卻容許五逆得生,其原因乃在造罪之人的根器差別及法門定散力用不同故。詳見智者大師《觀經義疏》(《大正》卷37頁193中。)
[91]《嘉言錄》頁1。
[92]見注39所引之文。彼文雲:
若信願堅固,縱使臨終十念一念,亦決得生。
[93]《大正》卷37頁272中。
[94]同注93。
[95]《金剛經》《大正》卷8頁765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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