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不宜同時觀于十境,因此乃依前節所說之理由,當以恒自現前的陰、入、界境爲開始入手之處,同時並以之爲主要之觀境,其道理已至爲明顯,此是揀余九境而取前一。然而所謂的陰、入、界境,即是色、受、想、行、識之「五陰」,眼根、色塵、耳根、聲塵、鼻根、香塵、舌根、味塵、身根、觸塵、意根、法塵之「十二入」,以及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六識)與十二入所合之「十八界」。由此可知,陰、入、界叁者不過是對色(物質性之感覺器官)、心(意識、覺受等心識作用)等兩項生命之組成元素的不同分類而已,並無本質上之不同。《止觀》卷九觀陰入界境段引《毘婆沙》雲:
《毘婆沙》明叁種開合:若述心,開心爲(受、想、行、識)四陰,〔合〕色惟一陰。若述色,開色爲(眼根、色塵乃至身根、觸塵)十入,及一入少分[93],〔合〕心爲一意入。若俱述者,開爲十八界也[94]。
然而雖有開合不同而分叁種,若總束回來,不過色、心二法!如《大智度論》卷二十七即引《利衆經》雲:
複有一切法,所謂名(心)、色,如《佛說利衆經》中偈:若欲求真觀,但有名與色;若欲審實知,亦當知名色。雖癡心多想,分別于諸法,更無有異事,出于名色者[95]。
可見此色、心二法,乃是佛法中追求真實觀察的主要兩種對境。然而此二法中,又以「心」法爲其根本,因此于陰、入、界叁法,又再揀取心法一境爲所觀之境。《止觀》卷九同前段文雲:
若依《華嚴》雲:「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則知〕界內界外,一切世間中,莫不從心造[96]。
又雲:
然界內外,一切陰入,皆由心起[97]。
今透過第二番揀擇,既于陰、入、界中獨取「心」之一境,然而就五陰而言,所謂「心」者,其實正是受、想、行、識等四陰之通稱,《止觀》卷九複依《成實論》師解釋雲:
《〔成實〕論》人說:「識」先了別,次「受」領納,「想」取相貌,「行」起違從(順),「色」由行感[98]。
既通含此四陰,則正觀心時亦當更擇取一陰爲吾人修觀之對象才可,否則境相寬漫難以專措其心,則不能收到圓教止觀的利益。于此,天臺則指示更當第叁番揀擇吾人當下一念陰妄之識心(心王)爲最終的所觀境。《止觀》文雲:
若欲觀察,須伐其根,如灸病得穴。今當去丈就尺(略入、界二者而就五陰)去尺就寸(略四陰從于「識」心)。置色等四陰,但觀「識」陰。識陰者,〔此處所說〕心是也[99]。
《輔行》並解釋此中之用意雲:
以由界、入,所攝寬多,陰唯有爲[100]。有爲之中,義兼心、色,故置色存心。心名複含心〔王〕及心所,今且觀心王,置于心所。故初觀識(即「心王」),余下例知[101]。
由以上之討論與叁番之揀擇可知,以凡夫之修行者立場說,觀心過程中所觀之境界雖然前後共有十種,然而若要取其至直接、至明顯之所觀緣,則應以吾人當下所現前的這一念第六意識心爲所觀境,如此才能達到木伐其根,病灸其穴的對症下藥之效果!
最後亦可再引《玄義》卷二上<廣釋心法>段雲:
衆生法太廣,佛法太高,于初學爲難。然心、佛及衆生是叁無差別者,但自觀己心則爲易[102]。
依此直接之文證,亦可知天臺大師欲初修行人,以自心爲所觀境之用意更是明白矣!
(叁)一念心之本質
又此中關于以第六識陰妄之心,爲吾人修持圓教一心叁觀之所觀境,尚有叁事,爲吾人在取用爲所觀境時,所應當了解的:
一者、此第六意識心,正是吾人一念現前陰妄之心,而非于此妄心外,另立所謂的「真如清淨心」爲所觀。蓋前文既已說明此十境皆以凡夫之境界爲內涵,而此處複又叁科揀境,唯取識陰,則知天臺一心叁觀所觀的「心」正是指凡夫的陰妄之心。如《輔行》于此即有說明雲:
今家用此十法爲境,不同常途別立清淨真如,無生無漏〔之心〕。〔若立〕如是觀者,如離此空,別更求空。今依經准行,以〔識〕陰爲首,下之九境,隨發而觀,一一皆用十乘觀法。老子尚知觀身爲患,而世間人,〔只知〕保護穢身,〔卻向〕他〔處另〕求淨理,失之甚矣[103]!
所謂「觀身爲患」、「他求淨理,失之甚矣」者,正是譬喻行者應以當下陰妄之第六意識心爲所緣,而不應另立「真如心」爲所緣,否則即有「離此空,別更求空」的過失。宋初以來有天臺山外派,由于受到華嚴宗及禅宗的影響[104],而主張當以「真如心」爲修觀之所緣境,對照天臺及荊溪之文,顯然有違天臺教法本意應無庸置疑矣!
二者,第六識心由于仍爲前五識所依,因此前五識自身的意識感(五識)及透過彼等之認取過程,而在第六意識中所生起的了別作用(五意識)等,亦皆屬第六識的範圍,至于第六意識本身,則亦只取其能了別諸法的作用爲所觀。而其它因前五識所生起的受、想、行等「心所」,乃至因第六意識之不當作意而引生煩惱時(此煩惱境則已屬于前述十種觀境中的第二煩惱境所攝),皆已不屬于所觀的識陰之境矣!如《輔行》于此即有料簡雲:
問:〔前〕五識、〔前〕五意識及第六識,並能生于受〔想、行〕等叁心。何等識心,及所生叁心,是今觀境?答:五識、五意識,定是今〔之所觀〕境,〔以彼等〕未屬煩惱,在無記故。于第六〔識〕中,取能招報者,仍須發得,乃屬煩惱境。余之分別,方屬今境[105]。
由上引文可知,吾人所觀者,乃是第六意識中,非善、非惡的〝了別〞之境,故文雲「在無記故」。總之,必須是離于善、惡執取的無記之性,方是吾人的所觀境。
叁者,叁科揀境中,雖雲去丈、去尺而後就寸取識心爲所觀境,則此之識心,似乎與余十境隔別分立?然而若預先以修觀時所觀照的不思議境來看的話,其實此一念陰妄的第六意識心,與余四陰、十法界中的十二入、十八界,乃至煩惱境等余九境,當下不過都同是叁谛圓融的同一實相罷了,其彼此是無二無別的!《輔行》于此叁科揀境文中,即有引申說明:
若探取不思議意以對喻者,則一念心,十界叁科如丈,一界五陰如尺,惟在〔第六〕識心如寸。若達〔此識〕心具一切法已,方能度入一切法心。如一一尺,無非是寸;及一一丈,無非是尺。是故丈、尺全體是寸[106]!
至此,我們已可依稀感受到天臺圓教止觀中,教導吾人觀察當下一念心即具足一切諸法,皆即空、即假、即中,叁谛圓融無礙的氣氛矣!于前第二章第一節<四教八法比較表>中,對于觀所緣之「一念」的比較中,顯示出圓教的「一念」,爲「叁千諸法」,其固然已不同于藏、通二教的第六意識心及阿梨耶識,甚至也不同于別教的如來藏心(能生諸法),實有其深義焉。
四、天臺圓教止觀的核心觀法
天臺以圓教所認知的「圓融叁谛」爲佛法的最高原理已如第二章所述;而欲領解並修證此一原理的所緣境,則以吾人當下這一念陰妄之第六識心爲主體,亦已于第叁章表述。今所欲探討者,即是:如何對此一念心具體操作一心叁觀的圓教止觀之法門,以親見叁谛圓融之真理?當然,所謂的「具體操作」,其實是包括「身開遮」、「語說默」及「意作觀」等叁部份的。乃至其進行方式亦分爲「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等四類叁昧之行法差別[107]。然而論其最根本,也是最關鍵的操作核心,則是如何在內心中以天臺圓教的原理,來具體觀察吾人現前這一念陰妄之心,所本具的叁谛圓融之本質?這是純粹屬于「意作觀」的範圍,同時其運作基本上也無關乎身、語二業的操作差別,或四類叁昧的采用型式,甚至圓頓、漸次或不定止觀的根器差異等[108],也都是以此一核心觀法,作爲其圓教止觀修持的共同內涵。由此可知,了解圓教止觀修持中,其「意作觀」部份的共通觀法內容,正是理解並實修天臺圓教止觀的最核心課題!
(一)以十乘觀法爲能觀之法
天臺的圓教止觀,以觀一念陰妄心爲對象,其能觀之法共有十種,《止觀》卷九<明能觀觀法>段雲:
觀心具十法門:一、觀不可思議境,二、起慈悲心,(或雲「發真正心」)叁、巧安止觀,四、破法,五、識通塞,六、修道品(或雲「道品調適」、「善識道品」),七、對治助開(或雲「助道對治」、「善修對治」),八、知次位(或雲「善知次位」),九、能(善)安忍,十、無(離)法愛[109]。
此十種觀法,大抵亦如前章所示,以修行的立場看也有其生起之次第:以觀察這一念心具足不思議叁谛圓融之境界爲始,繼而發起相應于圓教慧觀的悲願,而欲利益一切衆生。接著以衆生無量故,法門亦無量,乃以各種善巧之止觀以安心于法性中而上求下化。但行者雖安心于止觀之中,可是于修行中仍有種種歧路,則更須以具足安心之慧解,遣蕩一切妄執,去除內心之虛妄顛倒,使自己漸漸地趣入圓融叁谛之理。然而,若于前四法中尚未能悟入無生之理,則當檢討修道之得失,了解修行遲滯之原因,以期補正自己修道上的缺失,隨時再使自己的修持歸入正途。若已知修道通塞之相,而尚不能如法進道,應當再以種種自己根性所相應之法門與道品[110],來調適自己的修道過程,使能突破困境而順利進道。如果根器實鈍,而于修道中又尚有種種的遮障現前,則當更以六度[111]而對治六蔽[112],一方面以去除現前之修道遮障,另一方面更以此功德爲資糧,而資助對四種叁昧行法的修持。經過上來七法之努力後,爲了避免自己未得謂得,而造成增上慢心,或因爲不了解自己修道的進境,而徒生卑劣、退屈乃至絕望之心,必須更進一步地知道自己修道的位次。果能如上自知境界,漸漸亦將有名利及修行眷屬之招感,此時更當堅持以莫受莫著、縮德露玭、一舉萬裏的「外叁術」,及即空、即假、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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