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不宜同时观于十境,因此乃依前节所说之理由,当以恒自现前的阴、入、界境为开始入手之处,同时并以之为主要之观境,其道理已至为明显,此是拣余九境而取前一。然而所谓的阴、入、界境,即是色、受、想、行、识之「五阴」,眼根、色尘、耳根、声尘、鼻根、香尘、舌根、味尘、身根、触尘、意根、法尘之「十二入」,以及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识)与十二入所合之「十八界」。由此可知,阴、入、界三者不过是对色(物质性之感觉器官)、心(意识、觉受等心识作用)等两项生命之组成元素的不同分类而已,并无本质上之不同。《止观》卷九观阴入界境段引《毘婆沙》云:
《毘婆沙》明三种开合:若述心,开心为(受、想、行、识)四阴,〔合〕色惟一阴。若述色,开色为(眼根、色尘乃至身根、触尘)十入,及一入少分[93],〔合〕心为一意入。若俱述者,开为十八界也[94]。
然而虽有开合不同而分三种,若总束回来,不过色、心二法!如《大智度论》卷二十七即引《利众经》云:
复有一切法,所谓名(心)、色,如《佛说利众经》中偈:若欲求真观,但有名与色;若欲审实知,亦当知名色。虽痴心多想,分别于诸法,更无有异事,出于名色者[95]。
可见此色、心二法,乃是佛法中追求真实观察的主要两种对境。然而此二法中,又以「心」法为其根本,因此于阴、入、界三法,又再拣取心法一境为所观之境。《止观》卷九同前段文云:
若依《华严》云:「心如工画师,画种种五阴」。〔则知〕界内界外,一切世间中,莫不从心造[96]。
又云:
然界内外,一切阴入,皆由心起[97]。
今透过第二番拣择,既于阴、入、界中独取「心」之一境,然而就五阴而言,所谓「心」者,其实正是受、想、行、识等四阴之通称,《止观》卷九复依《成实论》师解释云:
《〔成实〕论》人说:「识」先了别,次「受」领纳,「想」取相貌,「行」起违从(顺),「色」由行感[98]。
既通含此四阴,则正观心时亦当更择取一阴为吾人修观之对象才可,否则境相宽漫难以专措其心,则不能收到圆教止观的利益。于此,天台则指示更当第三番拣择吾人当下一念阴妄之识心(心王)为最终的所观境。《止观》文云:
若欲观察,须伐其根,如灸病得穴。今当去丈就尺(略入、界二者而就五阴)去尺就寸(略四阴从于「识」心)。置色等四阴,但观「识」阴。识阴者,〔此处所说〕心是也[99]。
《辅行》并解释此中之用意云:
以由界、入,所摄宽多,阴唯有为[100]。有为之中,义兼心、色,故置色存心。心名复含心〔王〕及心所,今且观心王,置于心所。故初观识(即「心王」),余下例知[101]。
由以上之讨论与三番之拣择可知,以凡夫之修行者立场说,观心过程中所观之境界虽然前后共有十种,然而若要取其至直接、至明显之所观缘,则应以吾人当下所现前的这一念第六意识心为所观境,如此才能达到木伐其根,病灸其穴的对症下药之效果!
最后亦可再引《玄义》卷二上<广释心法>段云:
众生法太广,佛法太高,于初学为难。然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者,但自观己心则为易[102]。
依此直接之文证,亦可知天台大师欲初修行人,以自心为所观境之用意更是明白矣!
(三)一念心之本质
又此中关于以第六识阴妄之心,为吾人修持圆教一心三观之所观境,尚有三事,为吾人在取用为所观境时,所应当了解的:
一者、此第六意识心,正是吾人一念现前阴妄之心,而非于此妄心外,另立所谓的「真如清净心」为所观。盖前文既已说明此十境皆以凡夫之境界为内涵,而此处复又三科拣境,唯取识阴,则知天台一心三观所观的「心」正是指凡夫的阴妄之心。如《辅行》于此即有说明云:
今家用此十法为境,不同常途别立清净真如,无生无漏〔之心〕。〔若立〕如是观者,如离此空,别更求空。今依经准行,以〔识〕阴为首,下之九境,随发而观,一一皆用十乘观法。老子尚知观身为患,而世间人,〔只知〕保护秽身,〔却向〕他〔处另〕求净理,失之甚矣[103]!
所谓「观身为患」、「他求净理,失之甚矣」者,正是譬喻行者应以当下阴妄之第六意识心为所缘,而不应另立「真如心」为所缘,否则即有「离此空,别更求空」的过失。宋初以来有天台山外派,由于受到华严宗及禅宗的影响[104],而主张当以「真如心」为修观之所缘境,对照天台及荆溪之文,显然有违天台教法本意应无庸置疑矣!
二者,第六识心由于仍为前五识所依,因此前五识自身的意识感(五识)及透过彼等之认取过程,而在第六意识中所生起的了别作用(五意识)等,亦皆属第六识的范围,至于第六意识本身,则亦只取其能了别诸法的作用为所观。而其它因前五识所生起的受、想、行等「心所」,乃至因第六意识之不当作意而引生烦恼时(此烦恼境则已属于前述十种观境中的第二烦恼境所摄),皆已不属于所观的识阴之境矣!如《辅行》于此即有料简云:
问:〔前〕五识、〔前〕五意识及第六识,并能生于受〔想、行〕等三心。何等识心,及所生三心,是今观境?答:五识、五意识,定是今〔之所观〕境,〔以彼等〕未属烦恼,在无记故。于第六〔识〕中,取能招报者,仍须发得,乃属烦恼境。余之分别,方属今境[105]。
由上引文可知,吾人所观者,乃是第六意识中,非善、非恶的〝了别〞之境,故文云「在无记故」。总之,必须是离于善、恶执取的无记之性,方是吾人的所观境。
三者,三科拣境中,虽云去丈、去尺而后就寸取识心为所观境,则此之识心,似乎与余十境隔别分立?然而若预先以修观时所观照的不思议境来看的话,其实此一念阴妄的第六意识心,与余四阴、十法界中的十二入、十八界,乃至烦恼境等余九境,当下不过都同是三谛圆融的同一实相罢了,其彼此是无二无别的!《辅行》于此三科拣境文中,即有引申说明:
若探取不思议意以对喻者,则一念心,十界三科如丈,一界五阴如尺,惟在〔第六〕识心如寸。若达〔此识〕心具一切法已,方能度入一切法心。如一一尺,无非是寸;及一一丈,无非是尺。是故丈、尺全体是寸[106]!
至此,我们已可依稀感受到天台圆教止观中,教导吾人观察当下一念心即具足一切诸法,皆即空、即假、即中,三谛圆融无碍的气氛矣!于前第二章第一节<四教八法比较表>中,对于观所缘之「一念」的比较中,显示出圆教的「一念」,为「三千诸法」,其固然已不同于藏、通二教的第六意识心及阿梨耶识,甚至也不同于别教的如来藏心(能生诸法),实有其深义焉。
四、天台圆教止观的核心观法
天台以圆教所认知的「圆融三谛」为佛法的最高原理已如第二章所述;而欲领解并修证此一原理的所缘境,则以吾人当下这一念阴妄之第六识心为主体,亦已于第三章表述。今所欲探讨者,即是:如何对此一念心具体操作一心三观的圆教止观之法门,以亲见三谛圆融之真理?当然,所谓的「具体操作」,其实是包括「身开遮」、「语说默」及「意作观」等三部份的。乃至其进行方式亦分为「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等四类三昧之行法差别[107]。然而论其最根本,也是最关键的操作核心,则是如何在内心中以天台圆教的原理,来具体观察吾人现前这一念阴妄之心,所本具的三谛圆融之本质?这是纯粹属于「意作观」的范围,同时其运作基本上也无关乎身、语二业的操作差别,或四类三昧的采用型式,甚至圆顿、渐次或不定止观的根器差异等[108],也都是以此一核心观法,作为其圆教止观修持的共同内涵。由此可知,了解圆教止观修持中,其「意作观」部份的共通观法内容,正是理解并实修天台圆教止观的最核心课题!
(一)以十乘观法为能观之法
天台的圆教止观,以观一念阴妄心为对象,其能观之法共有十种,《止观》卷九<明能观观法>段云:
观心具十法门:一、观不可思议境,二、起慈悲心,(或云「发真正心」)三、巧安止观,四、破法,五、识通塞,六、修道品(或云「道品调适」、「善识道品」),七、对治助开(或云「助道对治」、「善修对治」),八、知次位(或云「善知次位」),九、能(善)安忍,十、无(离)法爱[109]。
此十种观法,大抵亦如前章所示,以修行的立场看也有其生起之次第:以观察这一念心具足不思议三谛圆融之境界为始,继而发起相应于圆教慧观的悲愿,而欲利益一切众生。接着以众生无量故,法门亦无量,乃以各种善巧之止观以安心于法性中而上求下化。但行者虽安心于止观之中,可是于修行中仍有种种歧路,则更须以具足安心之慧解,遣荡一切妄执,去除内心之虚妄颠倒,使自己渐渐地趣入圆融三谛之理。然而,若于前四法中尚未能悟入无生之理,则当检讨修道之得失,了解修行迟滞之原因,以期补正自己修道上的缺失,随时再使自己的修持归入正途。若已知修道通塞之相,而尚不能如法进道,应当再以种种自己根性所相应之法门与道品[110],来调适自己的修道过程,使能突破困境而顺利进道。如果根器实钝,而于修道中又尚有种种的遮障现前,则当更以六度[111]而对治六蔽[112],一方面以去除现前之修道遮障,另一方面更以此功德为资粮,而资助对四种三昧行法的修持。经过上来七法之努力后,为了避免自己未得谓得,而造成增上慢心,或因为不了解自己修道的进境,而徒生卑劣、退屈乃至绝望之心,必须更进一步地知道自己修道的位次。果能如上自知境界,渐渐亦将有名利及修行眷属之招感,此时更当坚持以莫受莫着、缩德露玭、一举万里的「外三术」,及即空、即假、即中…
《从天台圆教之建立试论圆教止观的实践》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