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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台圆教之建立试论圆教止观的实践▪P6

  ..续本文上一页的「内三术[113]」,来安忍面对由外而来的顺情软贼,及由内而起的烦恼强贼。最后,行者虽能透过上来九法的修学,而顺利的于道业上有所收获,但更应该避免对于所得之境界产生流连不舍的法爱,如此才得以百尺竿头地,继续向于更究竟圆满的修行果位前进[114]。

  如是始自「观心不思议境」,终至「离法爱」,具足此十法,则可使吾人本末兼顾、标本齐治,不着两边地直道而行,有如乘于车乘而直趋宝所,因此天台乃名此十法为「十乘观法」[115]。《止观》于此十乘观法次第生起之相,亦有概要性之说明如下:

  既自达妙境(指初观不思议境),即起誓悲他,次作行填愿;愿行既巧,破无不;破之中,精识通塞,令道品进行,又用助开道;道中之位,己他皆识,安忍内外荣辱,莫着中道法爱,故得疾入菩萨位[116]。

  若通观此十法,其初观不思议境,乃是以所观之「境」得名,「发慈悲心」以下九观,则依所修之「行」立名。又最重要的,最初一法「观不可思议境」,乃是余九法之根本!其余之九法,亦唯只以「不思议境」为其内涵。故《辅行》卷二十释云:

  观法非十,〔只因〕对根有殊;虽复根殊,但是〔以〕一不思议观,观不思议境。乃至离〔法〕爱,〔亦〕不离境故[117]。

  此「观不思议境」为天台圆教止观之常轨,亦是一切观行之主体、总体,上中下三根皆同修此观,这也正是本章所说的天台之「核心观法」。又前之四法,正是共成上求下化的观法,为佛法行门之正轨,其生起容有先后,待其生已则须并用,方能共同成就上求下化之事业[118]。至于第五至第七的三法,则是为了助成前四法而随缘施设,若利根但修行有遮障,加用第五、六二法足矣,钝根且遮障重者,则须俱用三法方可[119]。末之三法,「乃表进趣及离偏失之方法」[120]。又前七法统为正修之理观,而后三则为助道之行事。若统观此十科,则知「上根行者,于初观中,即具足十法;中根行者,则须第二观辗转至七,随一一观中,得具十法;下根行者,须具用十观方可」[121]如《止观大意》云:

  此十法虽俱圆、常圆,人复有三根不等。上根唯一法,中根二或〔至〕七,下根方具十[122]。

  因此,总结地说,所谓的圆教止观,就是以圆教的认知为基础,而修学此十种观法的。然而无论如何,我们皆可确定,此十乘观法中,最为核心根本及首要的,正是初观的「观不可思议境」!如《辅行》卷二十亦云:

  又为知妙境,为〔余〕九乘本。称本修九,方堪入位,是故名为「十乘妙观」[123]。

  以下本文将分两阶段,来尝试说明观不可思议境的具体运心方法。

  (二)百界、三世间与十如是的提出

  依于第三章所言,以吾人阴妄之心为主要的所观境为基础,则所谓的「观不思议境」,就是以吾人现前一念阴妄第六意识心之「了别境」为对象,而去观察、现见当下这一念妄心所具有的「不可思议三谛圆融」之境相(属事)及理体(属理)。然而要如何才能如此观察与现见呢?则必须先就这一念妄心所具有的不可思议境之构成内容,及其之所以「不可思议」内在所蕴含的道理,预先予以正确的领解才可,本文第二章末所谓的「开圆解」,也正是指这层意思。如《辅行》卷二十<正解十法>段:

  问:前引诸文,广明〔十〕境竟,此中祇应明能观〔之〕观〔法〕,何故复明「不思议境」?答:前虽示体,但直指心。〔然〕心为一切法之本,故示体是心,然未委示不思议相,犹恐人迷。如匠造物,有能有所,能所似殊。是故今文(指解释不思议境之文字),〔以〕妙观观之,令成妙境(能所不殊,能观即所观),境方称理。复以所观(不思议境),显于能观(一心三观),妙境义成,妙观斯立,为是义故,复明于境[124]。

  由此文可知,所谓的起不可思议观,就必须先对欲观之境,其所蕴含之「不思议」的内涵先行了解。然后以此不思议的内涵为所观,才能引生吾人的妙观,亦即现见「不思议三谛圆融」之理。因此,理解「不思议境」的内涵与理论,即成为圆教止观中最重要的核心课题了。而欲了解此「不思议境」的内涵,则须先以百界、三世间与十如是的认识为基础。

  所谓「百界」乃是由十法界所组成,「法」即是诸法,「界」谓界分(界限)[125],十法界乃是指十种五阴的分类而言,亦即佛教对于一切生命型态的十种分类。《止观》卷九<明性德不思议境>段云:

  十法界通称阴入界,其实〔际之内涵则〕不同:三途(地狱、饿鬼及畜生三法界)是有漏恶阴界入,三善(人、修罗及天三法界)是有漏善阴界入,二乘(声闻、缘觉二法界)是无漏阴界入,菩萨是亦有漏亦无漏[126]阴界入,佛是非有漏非无漏[127]阴界入[128]。

  此中每一法界,各由不同之五阴所界定,各各当分五阴所成之个体名之为「五阴世间」,亦即六道众生与四圣道,其各别存在之主体所成的世间。此外更依此各别之「五阴」为基础,总揽此法界中同一类的五阴而和合成一「众生世间」,则不同的法界亦有不同的众生世间,《止观》同段更云:

  揽〔各别之〕五阴通称「众生」,〔而十法界〕众生〔亦〕不同:揽三途〔五〕阴,〔则成〕罪苦众生;揽人天阴,受乐众生;揽无漏阴,〔偏〕真圣众生;揽慈悲阴,大士众生;揽常住阴,尊极众生[129]。

  同理,每一法界所依存的外在客观山河、大地、星球、宇宙等,则形成各该法界的所谓「国土世间」,《止观》同段文云:

  十种〔众生〕所居,通称国土世间者;地狱依赤铁住;畜生依地、水、空住;修罗依海畔、海底住;天依宫殿住;〔藏教〕六度菩萨,同人依地住。通教菩萨惑未尽,同人、天依住;断惑尽者,依方便〔有余〕土住。别、圆菩萨惑未尽者,同人、天、方便〔土〕等住;断惑尽者,依实报土住。如来依常寂光土住[130]。

  由上三段文可知,每一法界通有三种世间[131],反之亦可说,由三世间而组成每一法界,因此十法界则共有三十种世间。然而此十法界、三十世间,其实是由吾人一念介尔阴妄之心所现前时而任持(或说观察)的,若吾人无心,则一切世间之相则无法被认取,吾人亦无从说它们是「存在」的,必须以吾人起心而认取时,方可名之为存在。然而吾人是无时不有心的[132],因此,十法界三世间之境,是随时由吾人的心所任持的。此种任持,若约理说,则可名为「心具」,若约事谈,则可名为因果事相而造成,但无论事相的因果如何,其实都必须以「理具」为根本、为所依,方有事相因果造作的种种世间差别相之现出,故台家每言「心造」,其实意含「理具」(为体本)及「事造」(为相用)二者。如《止观》卷九<明思议境>段云:

  思议法者:小乘亦说「心生」一切法,谓六道因果,三界轮环。……盖思议法也。大乘亦明「心生」一切法,谓十法界也[133]。

  《辅行》即释此云:

  由大、小乘皆云「心生」,以教权故,不云「心具」[134]。

  换言之,圆教所谈,固然在事相上也不坏世间的因果相,故仍有「心生」的内涵,然而最为根本的仍是「心具」,所谓「心生」乃是在心具的认取之上,而有种种因果事相之显现所谈说的。小乘及大乘别教的菩萨,不见心具之理故,只能以事相的因缘法而谈「心生」,亦以之而观「因缘性空」乃至双遮双照空、有,而说离二边的但中之理,却无法见到心具的三谛圆融之理。又如《止观》卷九<明性德不思议>段引《华严经》而说「心造」时,依《辅行》之释,圆教所说的心造则有「理具」及「事造」两意,彼文云:

  不可思议境者,如《华严》云:「心如工画师,造种种五阴,一切世间中,莫不从心造」[135]。

  《辅行》卷二十一释云:

  言「心造」者,不出二意:一者约理,造即是「具」。二者约事,不出三世〔因果〕,三世又三:一者过〔去〕造于现〔在〕、过〔与〕现造〔于〕当〔来〕。……一切〔造作〕诸业,不出十界、百界千如、三千世间。二者现造于现,即是现在同业所感,逐境心变,名之为「造」。以心有故,一切皆有;以心空故,一切皆空。如世一官,所见不同,是畏、是爱、是亲、是冤。三者圣人变化所造,亦令众生变心所见。〔以上三者〕并由理具,方有事用,今欲修观,但观「理具」,俱破俱立(理破则事破,理立则事立),俱是法界,任运摄得权实所现[136]。

  何以心能具十法界呢?所谓「以心有故一切皆有,以心空故,一切皆空」,盖吾人以现前一心阴妄之心而认取这三世间时,其实它是同时具有十种法界之内涵的,例如以人而见于狗,虽然以人为本位的认识,而认知彼为「狗」,从而以种种人之业感所给定的方式与因缘而看待、对待狗。但从狗边说,狗亦以狗自身的业力、因缘所感的认知及其世间,而对应于人。此中人与狗虽各以自身之业感及认知,而与对方相对应及交互作用,并以一己的方式来认知彼此的关系与环境,然而事实上人与狗其实各自已在他们自身的心识认知或了别上,都已具备、任持了一个对方的法界于心中矣!那怕他们彼此一直不能感受到,但事实上对方的法界已存在于他们各自的心中。我们可以说这是对境而缘起的,但同时它也可以是不对境依心而任运存在的,因为只要我们介尔[137]一念心起,狗存在的「具体」事实就已发生了(这是「理具」),并不必等待我们去给予观察或造作。但当我们去加以对应或造作时,则与狗的关系将因而改变(这是「事造」),并形成了另一个理具的存在。人对狗(畜生)的法界是如此,对于佛乃至地狱的法界亦如此,无论对境、不对境;彼此知、不知,这一念心其实都是具足理具及事造十法界的。所以《止观》卷九<明所观境>段的私料简中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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