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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善解義海 第九章 智慧品(上)▪P6

  ..續本文上一頁一、斷除業果不合理,有二:

  

子一、敵辯者,子二、答辯。

  

子一、敵辯者

  

若我非實有,業果系非理,作業後即滅,誰應受業報?

  

倘若我爲非實有之常體,則業果關系──實際作業者之領受異熟果,應不合理,造業後,因爲作業者既已滅逝,故無領受業果之時,則由誰承受業報?

  

子二、答辯,有叁:

  

醜一、等同诤論,醜二、破斥诤論之答辯,醜叁、斷除相違經教。

  

醜一、等同诤論

  

作者受者異,雖無作者我,汝我皆共許,诤此非無義?

  

所作業之根本體──此世之蘊體,異熟果之根本體──他世之蘊體,此二者相異,介于此二者之間,無我所造作之業和無領受異熟之我,然而汝等外道,欲許常與色法之實體,我等內道(指佛教)主張無我。若二者皆可成立,你我雙方于此诤論,豈不毫無意義?應無意義。

  

醜二、破斥诤論之答辯

  

因時具有果,此見不可能。

  

倘若順現法受業報(現世受報者),思惟業、果二體性無相異,亦即因體、蘊體具作業之剎那時,現見領受業果,此乃不可能。因爲父子不能同時出生。

  

醜叁、斷除相違經教

  

依一相續故,說作者受者,過去未來心,俱無故非我。

  

正生心是我,彼滅我亦無,猶如芭蕉樹,剝析無所有,

  

如是以慧觀,覓我亦無實。

  

依經教說:自己所作業,豈應由他人領受?諸比丘!此所作且積集之業,應不異熟至彼岸之地界。或謂:由自己已作業之蘊體等領受異熟之說,與業果由作業者領受之說相違?

  

依經典之密意:同一相續之心體,目的在于遮除毀謗業果,教示作業者即是領受異熟果者。非實有體,不成立恒常之我。何以故?過去心、未來心皆無我,彼諸業果亦過去已滅,未來不生,故無我。然而或謂:生已尚未滅──現在之心是我?第二剎那滅已,應成爲無我,准此得知五蘊亦非我,譬如芭蕉樹幹,若層層剝析後,終究無真實之心,如理觀察加以探求,我亦無真實性。

  

癸二、斷除空性之慈悲不合理,有叁:

  

子一、斷除修習無境不合理,子二、斷除修習無果不合理,子叁、斷除修習所斷不合理。

  

子一、斷除修習無境不合理

  

若有情非有,于誰起悲憫?信許解脫果,雲何虛設癡?

  

或謂無實有衆生,對誰修習悲憫心?既然衆生無真實性,如何于世俗安立解脫果位?信許菩提行(福、智二資糧)爲所緣境,對諸虛設爲“愚闇”──顯現錯亂者,修習悲憫,不相違。

  

子二、斷除修習無果不合理

  

無人誰得果?谛實由癡得,爲息衆生苦,不應除癡果。

  

或謂無實有衆生,由誰修習悲憫而得解脫果?以勝義而言是真實,然而以世俗而言,對法性愚癡──錯亂之心識中,有情唯存“現相”,修習唯“悲憫相”,欲許得唯存“果報之相”。

  

子叁、斷除修習所斷不合理

  

我慢痛苦因,增長我愚癡,謂不遮除我,修無我最勝。

  

或謂:悲憫且顯現虛妄之有境──愚昧法義故,類同于所遮除之體性──愚闇之我?爲止息痛苦而形成之“愚癡”,不須遮除,而且無法遮除,不須遮除唯現相之愚昧果,需要斷除實有我執之愚昧,因爲此愚昧是痛苦之因,增長我慢等,務須遮除之。或謂:無法遮除此愚昧?實質之辦法,即修習“無我”,此乃最殊勝之對治法門。

  

庚二、法無我,有四

  

辛一、身念住,辛二、受念住,辛叁、心念住,辛四、法念住

  

《四念住經》雲:“文殊!诠說諸法無生,若現見身體如同虛空——無谛實性,身隨行于身念住。……如是乃至,受不可得,心唯僅了知“名字”,若“善”、“不善”法皆不可得,法隨行于法念住。”如是教說四念住。

  

辛一、身念住,有叁:

  

壬一、有支之身不成立!壬二、支分不成立,壬叁、結論。

  

壬一、有支之身不成立,有二:

  

癸一、自性身不成立,癸二、教說實執有身之錯誤。

  

癸一、自性身不成立,有二:

  

子一、破除肢體相繁之自性身,子二、破除肢體不相系之自性身。

  

子一、破除肢體相系之自性身,有叁:

  

醜一、破除各個肢體是自性身,醜二、破除自性身安住于各個肢體,醜叁、結論。

  

醜一、破除各個肢體是自性身

  

足小腿非身,腿腰亦非身,腹背亦非身,胸肩亦非身。

  

側肋手非身,腋窩肩非身,內髒亦非身,頭頸亦非身。

  

此中何爲身?

  

雲何彼諸肢分成立真實身?皆不成立。

  

醜二、破除自性身安住于各個肢體

  

若此身安住,一切諸肢分,諸肢住自分,身應住何處?

  

倘若此身之各部安住于諸肢分,即信樂身之諸肢系著于各肢分,則無肢分之真實自性身,又住于何處?倘若自性之身融合于全身之手等肢體,盡所有各肢體之部分,當可獲得實有諸多自性身。(譯注:本頌目的在于破斥印度外道自在天神派──壹元論之主張,謂創造者造作山河大地與諸有情,亦承許有情身具有神我之體性,若衆生無止盡,則神我亦無數,故造作者之思想具有過失。)

  

醜叁、結論

  

內外若無身,雲何手有身?

  

無論如何,身體內外若無真實自性身,雲何手等肢部實有身?應無自性身。

  

《入菩薩行論·善解義海 第九章 智慧品(上)》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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