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入菩薩行論·善解義海 第四章 不放逸

  丙叁、思惟以何法趣入菩薩行,有二:

  丁一、不放逸之體性,丁二、正念與正知。

  一般從六波羅蜜中,趣入菩薩行;本章“不放逸”不屬于“布施”之範圍,而屬于“持戒”等五波羅蜜。首先,持戒分爲二:一、不放逸之體性,二、正念與正知。

  丁一、不放逸之體性,有叁:

  戊一、教義,戊二、诠釋,戊叁、結論。

  謹慎于取舍之實踐。《集學論》雲:“何謂不放逸?無貪、無瞋、無癡,精進地安住于修習諸善法,心中護念諸有漏法。”此爲一切善法之方便法門。《叁昧王經》雲:“盡所诠說之善法,其根本是不放逸。”此不放逸,本論分爲教義、诠釋、結論叁種。

  戊一、教義

   菩薩既如是,堅持菩提心,精勤勿懈怠,莫逢諸學處。

  菩薩經由如是加行、正行、後行叁法,堅持菩提心後,亦無任何懈怠,恒時精勤不違背諸菩薩學處。

  戊二、诠釋,有叁:

  己一、學習菩薩學處,己二、暇滿身不放逸,己叁、精勤斷除煩惱。

  己一、學習菩薩學處,有叁:

  庚一、不舍菩提心爲合理,庚二、舍菩提心之逆緣,庚叁、不舍菩提心之教誡。

  庚一、不舍菩提心爲合理

   何草率行事,任一不善察,彼雖誓受戒,謂舍豈合理。

   諸佛及菩薩,大慧所觀察,吾亦屢思擇,豈有舍彼戒?

  何爲草率、魯莽之行事?即是不觀察即著手行動;亦即任何事情若不善加觀察,彼所作之事──既受戒已,爾後仍有受戒或舍戒之心念。抉擇受戒後,卻又後悔趣入菩薩行,豈爲合理?如是思惟不合理。諸佛及諸菩薩衆,以大智慧善能觀察持戒功德;我亦于受戒之前,再叁分析抉擇,豈能舍棄發菩提心之菩薩學處?絕對不能。

  庚二、舍菩提心之逆緣,有叁:

  辛一、墮惡趣之異熟果,辛二、退失利他行,辛叁、障礙解脫之果。

  辛一、墮惡趣之異熟果,有叁:

  壬一、誓願,壬二、遵守誓願之合理性,壬叁、斷除诤論。

  壬一、誓願

   若如是誓願,卻不辦利生,欺騙諸有情,來生將如何?

  發菩提心時,爲救度一切衆生所發之誓願,若不以清淨叁門(身、口、意)成辦利生事業,由于欺騙一切衆生之故,來生將成如何情況?唯有墮惡趣。

  壬二、遵守誓願之合理性

   微少粗略物,意雖思布施,不施任何人,經說墮餓鬼。

   決心引衆生,于無上安樂,若欺諸有情,雲何生善趣?

  對于微少食物等粗略物,雖有心作布施,其後卻又反悔不布施,此乃墮入餓鬼道之因。《正法念處經》雲:“思惟布施少許物,未布施投生餓鬼,發願後卻不布施,有情趣生于地獄。”

  若發菩提心,決定引導衆生趣向無上佛果,或暫時之人、天善道;其後若再欺騙諸有情,豈能投生善道?此乃不可能。

  壬叁、斷除诤論

   有人舍菩提,卻獲解脫果,業難思議故,唯一切智知。

  或謂:聖者舍利弗實踐菩薩行之時,惡魔示現乞討其右手,砍下右手之後,手拿(右手)施予魔,此時魔卻說不喜歡。舍利弗因而心生後悔,遂舍棄菩提心;然而卻又獲得阿羅漢果。《金光明經》雲:往昔之加行,實踐菩提心四十劫之行,剛舍菩提心,即得緣覺。此一說法有否相違?

  任何人舍棄菩提心後,卻獲得解脫果位,此種業緣,爲凡夫所不可思議者,唯有一切智——佛能知曉,我等並不明了。上述舍利弗事相出自遍照護論師之觀點與《入行論》之注疏。善天論師主張:“舍棄菩薩行之善巧方法,實踐清淨究竟義,故有情能解脫。”畢補第論師主張:“舍棄世俗心──得無我智慧,而不舍真義谛心。”思惟此說乃爲合理。“舍棄利他心,而不舍證悟無我之智慧”,則不投生于惡趣。然而頌文既謂不可思議,我等又爲何勞累心力去思惟?

  辛二、退失利他行

   菩薩戒墮中,此罪最嚴重,倘若生彼心,將損衆生利,

   雖僅一剎那,障礙他功德,因損有情利,墮無邊惡趣,

   破一有情樂,且能損自身,破滅盡虛空,有情樂何說?

  菩薩戒中舍菩提心最爲嚴重。〈聖攝頌〉雲:“雖經億劫修十善,欲得獨勝及羅漢,爾時戒過戒失壞,發心他勝罪甚重。”退失菩提心,將貶低成辦利益衆生故。

  不僅如此,任何阻礙菩薩對任一有情之功德,譬如阻礙發心,將減低此菩薩對一切衆生所施之利益。此諸作障者,將不由自主地投生于無間之惡道。原因爲何?若僅破滅一有情之安樂,即將損及自身,遑論中斷菩薩之善行──滅盡無際虛空中有情之安樂,不必多說,一定投生于惡道!《寂靜決定神變經》雲:“若有人障礙任一菩薩微少之善業,如布施畜生一抟之食,比任一有情奪取南贍部洲全部有情之財物,且斷盡一切有情性命之罪過,更勝無數倍,此乃中斷成佛善業之緣故。”

  辛叁、障礙解脫之果

   具如是墮力,與菩提心者,間雜輪回故,登地久蹉跎。

  如是具根本墮,同時也具菩提心二力者,相互間雜于生死輪回中,欲獲得初地等果位,須等待長時期之修習。

  庚叁、不舍菩提心之教誡

   故如所立誓,我當虔敬行,今後若放逸,定當趨惡趣。

   饒益諸有情,無量佛已逝,然我因昔過,不得佛化育。

   若今依舊犯,如是屢造作,惡趣中領受,病縛剖切苦。

  因此,發心之時,盡如所立之誓願,我應虔誠恭敬地實踐,今後若不精勤努力,將愈趨向叁惡道。

  若作是念:諸佛豈不能救護我?往昔饒益一切有情之諸佛,皆已入涅槃,我卻因違越學處而造罪,至今仍非佛陀救護之對象。若謂後時將獲得救護,故現時依然我行我素,則亦將反複領受惡道之痛苦。即使獲得人、天之身,亦將領受病苦纏縛,忍受身體遭剖割和殺害之各種痛苦。

  己二、暇滿身不放逸,有叁:

  庚一、暇滿身難獲得,庚二、不得暇滿身之缺失,

  庚叁、斷除獲得暇滿身不精進之教義與诠釋。

  庚一、暇滿身難獲得

   若值佛出世,信法得人身,能修善稀有,何日複得此?

   似此無病時,足食無損傷,命剎那欺诳,人身如質借。

  若值佛出世,誠信佛法,得人身,亦能修習善法。具足此十八暇滿之人身,極爲稀有,其他時期,何日才能重新獲得?不能獲得也。縱使獲得人身,無病且健康,具足食物之順緣,又無損傷之逆緣,然而思惟壽命剎那消失,確實不能信賴,又具欺騙性。此身猶如僅逢一次之質借物,毫無自在可言。

  庚二、不得暇滿身之缺失,有二:

  辛一、正行,辛二、能立。

  辛一、正行,有二:

  壬一、惡趣不能行善,壬二、不能獲善趣。

  壬一、惡趣不能行善

   類此吾行爲,尚不得人身,若不得人身,唯惡無善行。

   爾時具善緣,我若不爲善,惡趣衆苦暗,彼時我何爲?

  類似我現時此種放逸之行爲,後世人身將不可得而墮于惡趣,若不得人身而投生惡趣,則唯有惡行,而無法作行善。現今具足善行之福緣,若不作善業,後世投生惡道將由衆苦所蒙蔽,彼時我將有何作爲?實無作善業之機會。

  壬二、不能獲善趣

   既不作諸善,又積集衆惡,縱曆一億劫,不聞善趣名。

  于惡趣中,既不能作善業,尚積集諸多惡業,縱使經曆一億劫,連善趣之名亦不得聽聞,豈能獲得善趣?

  辛二、能立,有二:

  壬一、經典之能立,壬二、正理之能立。

  壬一、經典之能立

   足故世尊說,如盲目海龜,頸入轭木孔,人身極難得。

  因此,世尊曰:浩瀚大海中,一只盲龜(墮惡趣之衆生)之頸,碰巧伸入漂浮不定之轭木孔,其機率極爲渺茫;若欲獲得人身,愈爲困難。《清淨經》雲:““諸比丘!若大地變成大海,海上有一轭木孔,隨風浪漂動,有一只盲目烏龜,每百年才伸出一次頸項。諸比丘思之:大海中,烏龜之頸伸入轭木孔容易否?”諸比丘應曰:“不容易。”世尊…

《入菩薩行論·善解義海 第四章 不放逸》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