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五、隨喜功德,有二:
壬一、隨喜世間善業,壬二、隨喜出世間善業。
壬一、隨喜世間善業
諸有情惡趣,息苦之善行,苦者住安樂,欣悅而隨喜。 一切有情平息了叁惡趣之痛苦,短暫世間,雖自身未曾經曆其善因、善行與善果,卻欣悅隨喜于諸苦難者之解脫,而處于安樂境地。 壬二、隨喜出世間善業,有四:
癸一、隨喜小乘善業,癸二、隨喜羅漢果,癸叁、隨喜大乘善行,癸四、隨喜菩提因。
癸一、隨喜小乘善業
積菩提善因,彼善因隨喜。 隨喜聲聞、緣覺,積集轉向大菩提心之善因。 癸二、隨喜羅漢果
人身輪回苦,定解脫隨喜。 隨喜人身從輪回苦難中決定解脫,獲致阿羅漢果。 癸叁、隨喜大乘善行
圓滿之菩提,菩薩地隨喜。 隨喜究竟之果位──諸佛之圓滿菩提,以及暫時性之果位──資糧位、加行位,乃至菩薩地。 癸四、隨喜菩提因
利樂諸衆生,發心善如海,饒益諸衆生,欣悅而隨喜。 願菩提心:利樂衆生之發心,其善行如海(無邊) 行菩提心:如實地饒益衆生,欣樂而隨喜。 辛六、勸轉*輪
于十方諸佛,合掌而祈請,爲苦惑衆生,點燃正法燈。 面對十方諸佛,合掌祈請:或由衆生痛苦之無明,或由衆生苦難且無知之無明所産生之疑惑,祈請爲于道及非道之諸無知者,點燃正法燈,顯示正道。 辛七、請佛住世
諸佛欲涅槃,合掌而祈請,莫令衆生惑,住世無量劫。 對于任一欲趣入涅槃之佛,合掌而祈請:莫令無知衆生沈迷,祈請佛勿入涅槃,住世無量劫。 辛八、功德回向,有二:
壬一、總回向,壬二、別回向。
壬一、總回向
如是諸觀行,所積一切善,願以彼消除,有情一切苦。 如前所述之禮贊、供養、忏悔等祈求,其所積聚之一切善業,我願用以遮除衆生之痛苦。 壬二、別回向,有叁:
癸一、爲病者回向,癸二、爲饑渴者回向,癸叁、爲貧困者回向。
癸一、爲病者回向
衆生疾乃至,尚未療愈前,願爲醫與藥,並作看護人。 任何患病之衆生尚未痊愈前,我願意變作醫生或化爲藥物,乃至成爲病患者之護士。 癸二、爲饑渴者回向
願天降食雨,解除饑渴難,饑馑劫之時,願充作饑食。 祈願上蒼普降甘霖與食物,解除衆生之饑渴,饑馑期間,我願化成解除饑渴之飲食,免除衆生之饑渴。 如是,在刀兵劫期間,我願化成天花飄降。 癸叁、爲貧困者回向
衆生貧困者,我爲無盡藏,各種資生物,悉現彼面前。 對于貧困衆生,我願化爲無盡之寶藏,于彼諸面前呈現各式各樣之生活資具。 庚二、修學利他心,有二:
辛一、總說舍一切,辛二、別說舍身。
辛一、總說舍一切,有二:
壬一、所舍之財物,壬二、所舍財物之原因。
壬一、所舍之財物
身及諸財富,叁世一切善,爲利有情故,不吝盡施舍。 身體及諸受用之財富,叁世一切已作、正作、將作之善行,皆因成辦一切衆生之利益,毫不吝惜地施舍。 壬二、所舍財物之原因
由舍離衆苦,吾心當涅槃,死亦舍一切,施有情最勝。 由于舍一切財物而脫離愁苦,我心爲求自他二利,故成就涅槃。臨終時,亦將同舍一切財物與身體。現今先舍諸衆生,乃爲最殊勝,變成自他之大利益故。 辛二、別說舍身,有二:
壬一、舍棄爲自己之積蓄,壬二、願利一切因之回向。
壬一、舍棄爲自己之積蓄,有二:
癸一、毫不顧慮之施舍,癸二、利他因之回向。
癸一、毫不顧慮之施舍
吾既將此身,隨順施有情,一任彼歡喜,恒常打罵殺。 縱戲弄吾身,或侵侮譏諷,吾身既已施,雲何複珍惜! 一切無害業,允許彼造作。 我布施此身予有情,任憑其意願而經常的打、侮、罵、殺等,縱使戲弄、侵侮、諷刺皆可。既然已經布施,何必珍惜此身是否遭受傷害?此諸行爲短期內尚無妨害。雲何業力?故允許其所造作? 癸二、利他因之回向,有二:
子一、總說,子二、別說。
子一、總說
願彼見我者,悉獲衆利益。 願任何衆現見我之衆生,無論何時(短暫人世或甚至究竟解脫)無不成就利樂! 子二、別說,有二:
壬一、實有發心之回向,壬二、實有加行之回向。
醜一、實有發心之回向
若人因見我,生起信憎心,願彼悉恒爲,成辦衆生利。 任何人因見我而産生“瞋恚”或“信心”,祈願他能恒時爲成辦衆生之利益因!至于“信心”在《入行論大疏》诠釋:“不虔誠。” 醜二、實有加行之回向
願彼損我者,及余害我者,如是辱我者,皆具菩提心。 任何人直接以惡口辱罵我,或以其它方式傷害我,或背後責罵我亦無妨,唯願其皆具有菩提心。 壬二、願利一切因之回向
願爲無怙依,道路行人師,欲渡者之舟,船筏與橋梁, 求洲渚之島,需燈者之燈,欲床者之床,需仆成彼仆, 如意寶妙瓶,明咒與靈藥,如意諸寶樹,諸需滿欲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