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俗說:“強中還有強中手”,你自以爲自己偉大,別人說不定比你更偉大,何必倨傲妄誕?做人應以謙虛爲本,不要昂昂然的故現驕態。
“或”有在這世間做人,仗“恃”自己的“種姓”尊勝,因而“輕慢”其馀“一切”種姓。古代印度,有婆羅門、刹帝利、吠舍、首陀羅四種種姓的劃分,而婆羅門自以爲是最高最勝的種姓,對首陀羅種姓極度瞧不起,不說不能在路上同行,在後踏到婆羅門反射的影子,都有可能遭殺身之禍;現代世界,仍有自以爲是世界上最優秀的民族,其馀劣等人群應受我控製。諸如此類,不是自恃種姓而輕慢諸馀有色人等嗎?現在世界各個角落,仍然發生種族戰爭,不是源于種姓或民族優秀而來的過患嗎?世間有貴賤、強弱的差別,是不可否認的事實,但在無常法則的推動下,現在你是尊貴的,換了一個環境,就會變成卑賤,他現在是卑賤的,換了一個環境,就會變成尊貴,貴賤是不定的,尊貴的有什麼值得驕傲?“以貴輕賤”,可說完全出于無知。貴賤如此,“用強陵弱”,同樣要不得。不特個人的強弱會改變的,就是國族的強弱,同樣是變來變去,不特從曆史上可以看出國族的強弱,就是現實世界亦明顯的看到,如有國族原是最強的第一等的強國,曾幾何時已變成不足道的弱國,現在有所謂超級強國,似乎非常的威風,但再過一個時期,難道不會變成弱國?所以當一國族正在強盛的時候,對于弱小國族應該扶助,不應予以欺淩、剝削,甚至當著奴隸民看待!
“或”有人喜歡“飲酒”,且一飲酒必醉,醉酒就會失去理智,種種“鬥亂”行爲表現,成爲鬥爭的根本,致病的根由。如人不醉酒時,待人彬彬有禮,從不惡言惡色,一旦醉亂以後,完全換了個人,對于奴仆施以無情的捶打,對于衆生施以殘忍的橫殺,對于他妻施以非禮的奸淫,對于他人的財物也就隨便的偷來,到了喝得大醉,不但對外人如此,甚至“不避親疏”,就是自己父母,亦會無禮漫罵,盡管平時對父母很孝順,到這時候似已忘記是自己的父母,試想醉酒的過失多大?有些醉酒的人,“惛”惛然的“醉”亂“終日,不識尊卑”,尊長來勸說他幾句,忘了來者是尊長,潑口對勸說者大罵,至于卑下的奴仆,稍有不如他意,拿起棍棒就打,應該親近的善人,反而逐漸的疏遠,不應接近的小人,反而如兄若弟的友好得不得了,這不是醉亂所産生的顛倒是什麼?
醉酒的過失,確是很大的,梵網經說:“故飲酒,而酒生過失無量。若自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五百世無手,何況自飲”?“過酒氣與人,或是執酒器令相勸,如說來嘛,再來一杯,或是過空器令斟酌,如說喂,再來一壺。像這樣子,總是要不得的,因這無異是鼓勵人飲酒,甚至把人灌得酩酊大醉,豈是做人之道”?五百世無手,不是再來做人無手,而是墮在畜生感無手的衆生果報!
“如是”像上所說傲誕“等罪”,是有無量無邊的那麼多,如不忏悔,將來必受果報,所以現“今”特地皆“悉忏悔”,唯願從誠心忏悔中,使此罪業皆悉消滅,不再因此感受未來的苦果。
癸叁 忏穢濁業
或嗜飲食,無有期度;或食生鲙;或噉五辛,薰穢經像,排揬淨衆;縱心恣意,不知限極,疏遠善人,狎近惡友。如是等罪,今悉忏悔。
飲食爲維持生命生存不可或缺的,然“或”有人“嗜”好“飲食”,不但吃時“無有期度”的限製,就是每天吃多少次數亦沒有節製,高興時想吃就吃,不高興時明明到進餐時間亦不去吃,這不是自由用餐,而是找自己身體的麻煩,因不定時定量的受用飲食,會使身體健康受到影響,或嘔吐或便利,致穢氣沖天。“或”有嗜“食生鲙”,如魚脍,切成絲細的魚肉,生鲙,是指鯹羴之物,有股難以嗅聞的腥味。“或”有嗜“噉五辛”。五辛,又名五葷,是五種葷辛之意,就是比丘等不可食的五種辛菜。大般涅槃經第十一說:“五辛能葷,悉不食之”。大佛頂首楞嚴經第八說:“是五種辛,熟食發淫,生啖增恚”。所以“當斷世間五種辛菜”。梵網經卷下說:“不得食五辛:大蒜、葷蔥、慈蔥、蘭蔥、興渠,是五種一切食中不得食”。諸經要集第二十引雜阿含經說:“不食五辛,何等爲五?一、本蔥;二、葷蔥;叁、蒜;四、興渠;五、蘭蔥”。關于這五辛,各家說不同,現不去多談。但此五種,皆有一股腥臭的氣味,天仙嗅到這些臭味,都皆遠離這樣的人。現在吃了,以此臭味,“薰穢”如來的“經”典,薰穢如來的聖“像”,這是多麼大的過失!五辛氣臭,既薰穢佛法,亦“排揬淨衆”,淨衆是指專修淨業的海會僧衆,使淨衆受不了臭味的薰習,不能安心的修其淨業,同樣是有大罪過的。如是“縱”放嗜食之“心”,“恣”任貪圖食辛之“意”,而且還“不知”有所“限極”,一味的嗜食生鲙、五辛等。自己既是這樣的人,自然“疏遠善人”,不願與之接近,反而“狎近惡友”,做更多的罪惡。“如是”像這樣的嗜好飲食,噉食五辛“等”,必然就會造成很多的“罪”惡。有罪當忏悔,故于“今”日誠心誠意的皆“悉忏悔”,不讓這些罪惡始終存在!
癸四 忏暴戾業
或貢高矯假,偃蹇自用,跋扈抵揬,不識人情,自是非他,希望僥幸。如是等罪,今悉忏悔。
“或”有在世爲人,“貢高矯假”,即是假造,自己本沒有什麼德學,矯揉造作的裝成很有德學的樣子,以此生起貢高,活像有德有學,使人對他另眼看待。“偃蹇自用”,偃蹇亦是傲慢的樣子,自矜有很大的才能,傲物以自用,使人以爲他確實了不起。自強自逞,肆無忌憚的“跋扈抵揬”,意是有些強悍的人,強梁霸道的,不論發生什麼事情,總是恃強逞能,從中掌握實權,認爲別人不行。抵揬,是抵觸搪突貌,不論對人對事,總是不順理的強製執行,以爲此事唯有我才做得好。在人與人接觸方面,完全“不識人情”,一意孤行,不想到別人的感受如何。因而“自是非他”,凡其所有不該是他所當得的,總是“希望”能爲自己“僥幸”所得。像這樣的爲人,無疑會造成很多罪惡。“如是”矯揉造作“等罪”,現知確非做人之道,現“今”唯有“悉”皆“忏悔”,唯願未來不再這樣的做人!
癸五 忏貪诳業
或臨財無讓,不廉不恥。屠肉沽酒,欺诳自活。或出入息利,計時賣日,聚積悭尅,貪求無厭。受人供養,不慚不愧,或無戒德,空納信施。如是等罪,今悉忏悔。
“或”有在世爲人,貪心特別的重,“臨”到錢“財”關頭,不論此財是怎樣來的,唯有歸我所得,絕對“無”心“讓”給他人,認爲別人沒有資格可得此財,這可說完全是小人行徑,哪裏像個正人君子?古人說:“臨財不苟得”,不是屬于自己應得的錢財,不論多少現在面前,都不應當苟且求得。可是世間的人,只要見到錢財,唯有爭先恐後的爲自己所得,從不問這財是怎樣來的?我應不應得此財?這與“見得思義”的精神,完全相反。像這樣的臨財唯恐在後,是即傷于廉潔,沒有羞恥之心,所以說“不廉不恥”。以佛法說,這雖不是犯盜戒,但已接近于盜,爲佛子者,不應把財看得這樣重!
或有在世爲人,做生意是對的,應做正當的生意,不應做與德行相違的生意,如“屠肉沽酒”,就是要不得的。屠肉是殺害衆生的生命,不管是高級或低級的生命,如果予以屠殺,總是很殘忍的,等于是犯殺戒,爲佛子者不可做這樣的生意。沽酒是賣酒給人,令他人喝酒而醉,等于令人愚癡,大乘梵網戒本,說爲十重戒之一,比個人喝酒的過失還大,個人喝酒只是影響個人,賣酒影響很多人,如有一萬人到你店內買酒,是就等于十萬人因飲酒而受害,這種生意爲佛子所不應做的。像這樣的“欺”昧于心,“诳”施于口,借此二種生意,以求“自活”其命,是相當罪過的。如屠肉販賣,明明是傷害衆生,但昧于本心的,欺騙來買肉者,說這是怎樣的營養。再以賣酒說,喝了酒是會傷害身體的,但卻诳惑于人,說酒是養命酒。現代商業社會中,不是常見常聽到的宣傳嗎?
“或”有在世爲人,正當生意不做,專門靠“出入息利,計時賣日”,以謀暴富。在過去,這是“放債盤折,算子母錢”,本爲父母,利即如子。在現代,這是“放高利貸”。放債取利,所以成爲過失,不是周轉一下,令人度過難關,而以日息計算,是爲“計時賣日”,現在有些地方銀行,爲了爭取人民存款,亦以日息計算號召。像這樣求重利,適所以滋潤自己的貪心。由此貪心“聚積”厚利,而又“悭”吝的“尅”扣錢財不舍。如是謀求不已的“貪”著“無厭”,縱然成爲暴發戶,亦不過是爲富不仁,爲什麼要如此?但事實上,像這樣的人,世間多的是,不但在家人放高利貸,就是出家人亦有放高利貸的,豈不可悲!
出家僧衆,“受人供養”,本是佛製,因爲舍家出家學道,放棄世俗的一切,不能再如俗人那樣的做經商種植的工作,但正受人供養時,應忖度自己的德行,有沒有受人供養的資格,不但沒有自忖,反而“不慚不愧”的,以爲受人供養,是僧伽的本份。要知信衆發心供養,是爲成就僧衆道業,設“或”全“無”淨“戒”的“德”行,“空納信”衆誠信的“施”供,不要看成是本份事,其過失是很重大的。如不如法修持,如不生大慚愧,將來要還債的。如說:“施主一粒米,大如須彌山,若還不了道,披毛戴角還”,讀此能不悚然!
“如是”像上所說“臨財無讓”“等罪”,細說起來是很多的,現“今”唯有皆“悉忏悔”,以求清淨。
癸六 忏殘忍業
或捶打奴婢,驅使僮吏,不問饑渴,不問寒暑;或發撤橋梁,杜絕行路。如是等罪,今悉忏悔。
“或”有人在這世間,由于過去造了很多福業,到了現生就成爲大富翁,擁有很多的奴婢童吏,聽自己呼喚使用,古代就形成奴婢社會製,但作爲奴婢的非常悲慘,做爲主人的,不但可以呼來呼去,要你做什麼就得做什麼,稍微做得不如主人心意,立刻予以無情的捶打,打得或輕或重,完全看當時…
《慈悲叁昧水忏講記(卷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