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肉耶”?所食魚肉,怎知不是過去父母親屬?食者如想及此,當肉放入口內咀嚼,怎不感到心痛難忍?心地觀經說:“彌勒從初發心不食肉,以是因緣名慈氏”。愛好食肉者,特別是佛教徒,應時刻的想到食肉,是多麼的傷慈害理,怎會忍心吞入肚內?
“又”佛在楞伽經中說偈“言,爲”了謀取“利”益,“殺”害“衆生”,或“以財”因緣,用網“網諸肉”,如以網捕魚,以網捕鳥等。世間有些人,如販賣肉類的屠夫,有人勸他不要做這生意,他很有理由的說,不做這生意做什麼生意?殺生賣肉,是爲求財,以維持合家生活,爲什麼不可以?難道合家坐以待斃?網諸肉者,有人從捕鳥者那兒,將所捕鳥買回,以逞自己口腹,如是以財換物,有什麼大過失?殊不知此人所認爲不是惡的,我佛看來“二俱是惡業”,造了這惡業,將來“死墮號叫”地“獄”,怎麼可說沒有過失?試想當人殺一只豬時,其豬淒慘的號叫,稍有心者不忍卒聽,所以“聞其聲不忍食其肉”。豬爲你殺既發出號叫聲,當來你必墮入號叫地獄,不唯初墮入時會得號叫,且長期的發出難聽的號叫之聲!
以是之“故”,證“知殺害”衆生“及以食噉”衆生肉,不特有罪,且“罪深”猶如“河海”,不特有過,且“過重”于“丘嶽”。如是罪深過重的惡業,一旦墮入地獄,要經長時間的受苦,不知什麼時候才得出離,想來能不感到恐怖?唯此罪過是自己造的,當由自己去感受苦果,不是任何人所能代替得了的,要想不受號叫地獄的痛苦,唯一就是在世爲人,不要殺害以及食衆生肉!
大般涅槃經中,曾說佛與提婆達多,過去皆爲做生意的商主,各領五百商人,爲求較大利益,結伴到大海中求寶,采了很多大寶,在回程時,由于過去惡業因緣,忽然遇到狂風暴雨,船舫固被吹毀,同伴也都死盡。佛與提婆達多,過去未造殺業,感得長壽果報,雖亦墮入大海,又爲風吹上岸。時我感到相當慶幸,因得活命回家,實屬極爲難得;達多到達岸上,痛惜采得大寶又墮入深海,除了生大憂苦,並且啼哭不已。佛勸他說:你爲什麼這樣悲傷痛哭?寶是身外之物,失去固極可惜,但是生命大寶,並未因此失去,乃不幸中大幸!
達多聽佛說後,特又舉一喻說:如一極貧窮人,到墳墓間,捉住一個死屍,並且對死屍說:願你現施我的死樂,我當施你貧窮長命。死屍突起對貧人說:貧窮的長壽,我想還是由你去受,現我雖是死鬼,但還過得可以,你所說的貧窮長壽,我不怎樣羨慕!同時又對佛說:現我既無死者的安然之樂,而又貧窮得一無所有,要我怎不大哭特哭?本此事實,可知造什麼業,必得什麼果報,佛與達多造不殺業,雖墮大海仍爲風吹上岸不死,因沒有行布施,雖得生命大寶沒有失去,但所得的海中諸寶,完全失去,仍然成爲一貧如洗的人!
“然某等”從“無始以來”,由于迷惑顛倒,“不”能“遇”到“善友”,亦即沒有得到大善知識開導,什麼可做,什麼不可做,因而所行所爲,“皆”造“此”殺生食肉的罪惡之“業”,怎不感受叁惡趣的苦痛果報?
壬叁 明感殺報
是故經言:殺害之罪,能令衆生墮于地獄,餓鬼受苦;若在畜生,則受虎、豹、豺、狼、鷹、鹞等身,或受毒蛇、蝮蠍等身,常懷惡心,或受獐鹿、熊罴等身,常懷恐怖;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多病,二者短命。殺害食噉,既有如是無量種種諸惡果報,是故至誠求哀忏悔。
造什麼罪業,得什麼惡報,乃因果必然,誰不能否定。以“是”之“故,經”中告“言:殺害之罪,能令衆生墮于地獄,餓鬼受苦”。地獄與餓鬼,是叁惡趣的兩大惡趣,墮地獄或墮餓鬼,所感受苦,難以形容,到下忏報障時,會要詳細講到。假“若”將來墮“在畜生,則”要感“受虎、豹、豺、狼、鷹鹞等身”。虎的形態像貓,但比貓大得多,身長約五六尺,毛是黃色,間有黑色條紋,種類很多。豹有點像虎,但比虎小,背有黑色的圓斑紋,如金錢豹等。豺是狼屬,形是狗,足像狗足,尾是長的,頰是白的。狼形亦有點像狗,頭是銳的,嘴是尖的,後足略短,性很凶猛。如上,皆是食肉類的猛獸,特別是狼,既吃其他動物的肉,亦極喜食人肉。鷹是性極凶悍的猛禽類,嘴鈎曲而強硬,足趾有鈎爪,很有力,眼光銳利,能捕食鳥兔,獵人往往畜以捕捉禽鳥。鹞形似鷹,比鷹較小,羽毛灰色,腹部白色,有人畜養以捕小鳥。等是等于其他凶悍的飛禽。殺生食肉皆出惡心,感得猛獸猛禽果報。
除感受禽獸之報,“或受毒蛇、蝮、蠍等身,常”常“懷”著凶“惡”之“心”。蛇是爬蟲類的動物,體作長圓筒形,無足,全體有透明的鱗紋表面,牙齒大都含有毒液,被蛇咬到,可能中毒而死。蝮也是蛇類,屬全體灰色的毒蛇,長約一尺多,頭大頸細,人被咬到,亦會中毒而死。蠍是蜘蛛類的毒蟲,青黑色,頭胸短,尾端有毒鈎,螯人注毒,往往能斃人命。
“或”者感“受獐鹿、熊罴等身”。獐是獸名,形體如鹿,較鹿略小,無角有牙,有牙而不能噬。鹿是哺乳類獸名,大如小馬,全身褐色白斑,雄的頭有犄角,如樹皮,有角而不能觸。唯初生的鹿角叫鹿茸,可以入藥。熊是能攀樹木的猛獸,毛色或黃或黑,項下有白色,前足短,後足長。罴好像熊,其色或黃或白,是大熊,亦稱人熊,因能直立如人。這些凶猛禽獸等,相當厲害,人類都怕,但它們本身,也“常懷”有“恐怖”,深恐被獵師獵住,或恐被其他更強的動物食掉。原因在人好殺衆生生命,常使被殺的衆生感到恐怖,所以雖爲凶猛獸類等,同樣感到膽戰心驚,無時無刻不在恐怖中過活!
叁惡趣中苦報,雖則長短不一,終有報盡一天,從叁惡趣出,“若生人中”,比叁惡趣雖好得多,但仍“得”到“二種”不理想的“果報”。哪二種?“一者多病”,是殺生的馀報。做人,沒有不望身體健康,健康的身體,爲做事的根本,沒有健康的身體,縱然想做番事業,因終日爲病所纏,有心無力,不能做成大事。多病的人,無醫無藥固苦,就是有錢治病,亦爲病痛所苦,所以做人誰都不願生病,一旦病來立刻求醫,俾能早得恢複健康。“二者短命”,是殺生不盡天然的果報。殺害衆生生命,就是促短衆生壽命,如某衆生本可多活十年或二十年,現因被你殺害,生命不能延長,你現生而爲人,縱然會得保養,希望自己壽長,但因過去促短其他生命壽命,現在要想自己壽長怎麼可得?所以殺害食噉衆生,轉生來到人間,必感多病短命,不能盡其天年!
因而爲人,不但不可殺生食肉,且要布施衆生飲食,施食衆生,就是施命衆生。經說行菩薩道者,布施就是施衆生的無量壽命,我人如能像菩薩那樣的行施,自得無病而壽長的果報。菩薩不特不殺人類,就是微細昆蟲,亦起憐愍,予以利益,不興殺害衆生的妄念,更不想食噉魚肉等。如此,哪裏會感種種諸惡果報?
“殺害”衆生的生命,“食噉”衆生的血肉,“既有如是無量”無數“種種諸惡果報,是故”現我以最極“至誠”的心,在叁寶前“求哀忏悔”,惟願叁寶慈悲加被,使我過去所造諸惡,皆悉得到消滅。
壬四 廣舉惡因
某等自從無始以來至于今日,有此心識,常懷慘毒,無慈愍心。或因貪起殺,因瞋、因癡及以慢殺,或興惡方便,誓殺、願殺及以咒殺。
在廣舉惡因中,先是總說:即是“某等自從無始以來至于今日,有此心識”活動,固然是不錯的,但心未用在慈悲上以利益人,反而“常懷慘毒,無慈愍心”對待衆生。慘毒,顯示殺害衆生的一念心,慘酷極點,要殺就殺,無一念同情心,更沒有慈悲心。以下說明殺因。
“或因”由于“貪”財貪色等,動“起殺”機。這在現實世間所常發生的。如現社會各角落,不是打劫銀行而發生慘案,就是強奸婦人而殺人滅口,甚至分屍慘劇,亦在各地表演,這就是貪財貪色而殺死人的最好證明!
“或因”由于“瞋”恚心起而動殺機,不說仇人相見大動瞋心而血濺街頭,有時叁五好友,共同飲酒歡樂,偶而由于語言的沖突,亦會激發怒火大動刀槍,不是你殺死我,就是我擊斃你,不也是在社會各角落經常發生嗎?
“或因”由于愚“癡”而起殺機,如有不是怨家誤認爲怨家,走上前去將之一刀殺死,或因不明事理,糊裏糊塗的將人殺死,你問他爲什麼要殺人,他自己也說不出所以,當知這就是由愚癡殺人,社會上同樣是有。
“及”或“以慢”而起殺機,如有自高自大的誇大狂,總以爲自己是勝過他人的,一旦對他人看不順眼,仗恃自己有股蠻勁,就將對方不客氣的殺死,不說對別人,就是對善友,只要認爲不應超過我,現在竟然超過我,不將之解決還等待何時?
殺生的罪惡,橫行于天下,隨時隨地都會發生。
“或”者“興”起“惡”的“方便”,如束縛其人,或系捉畜生,或指示危險的道路,或先派人埋伏,到時予以捕獲,然後結束他的生命,都叫方便殺。所謂“誓殺、願殺”的誓願,通常總是用在一起,如說“四弘誓願”,實際願是願,如說願意、願力、願心,如說如何發願等。發了志願以後,爲堅定自己的志願,特再申以誓言,不但表示不忘,且要絕對做到。誓願殺害,是對有相當仇恨的敵人,誓非把他殺死不可,如不殺死心不甘願。“及以咒殺”,是以極惡的咒術,咒令所要咒的對象死去。藥師經講記中說:“或書寫怨家仇人的名字,並且加上怨仇的生辰八字,用草木作其怨仇的形像,再以惡毒的咒術,對著形像而予咒詛,以期咒死這個人,傳說西藏的黑教,多幹此不道德的勾當,傷天害理無過于此”。簡單說,是以邪魔咒力助成殺業。到這程度,殺生真可說是無所不來!
壬五 忏貪殺罪
或破決湖池,焚燒山野,畋獵漁捕,或因風放火,飛鷹放犬,惱害一切。如是等罪,今悉忏悔。
湖是蓄水的大澤,如五湖四海的湖;池是積水的凹處,如池塘及水池的池。有捕魚的人,爲捕魚方便,“或”穿“破”堤“湖”,或疏“決池”塘,將湖池的…
《慈悲叁昧水忏講記卷中(2)》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