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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理經》簡讀之十四▪P3

  ..續本文上一頁一句說各種元素混和在一起,糾纏不清,這一句就是說,混和在一起也只是物理變化而不是化學變化,它們不改自體。

  3.1.67 不對,因爲能見到有地性和水性的東西。

  這是說:你剛才說的不對,爲什麼不對呢?因爲要是一種元素只能有一種德的話,比如地,地元素就只有香這一種特性,再比如水,水就該只有味的特性,也就是說,地元素、水元素都沒有色的特性,若沒有色的特性則就應該看不見它們才對,可是我們實際上是能看見它們的,也就是說它們實際上是具備色的特性的。假如說你說地、水之所以可以看見是因爲它們與有色性的火相混和的緣故,那麼,風、空也是可以和火相混和的,可是我們還是看不見風,看不見空!這就說明了你的解釋是不對的,因爲與實際情況相違背。

  3.1.68 每一大元素的各屬性中,前面的一個占主導地位,所以某個感官就只能感知這種占主導地位的屬性(如鼻只能聞味,不能見、觸、聽)。

  每一種元素實際上並不是只有一種屬性,3.1.62和3.1.63中說過了,地有四種特性――香、味、色、觸;水有叁種特性――味、色、觸;火有兩種特性――色、觸;風有一種特性――觸;空只有一種特性――聲。在這各元素的各特性中,有些是占主導性地位的,而有些則只占從屬性地位,占主導性地位的表現得就很明顯,占從屬性地位的則表現得就很不明顯。在第一卷中說過了,香是鼻根之對境,味是舌根之對境,色是眼根之對境,觸是皮根之對境,聲是耳根之對境。這些你們還記得嗎?對,你們要說記得才行,那怕你們實際上記不得也要說記得,不然的話我面子上不好看。香是鼻根所對之境,其實是香是鼻根所對之境中占主導地位的境,實際上鼻根所對之境還有味、色、觸等,不過是味、色、觸等只占從屬地位而已;味是舌根所對之境中占主導地位的境,實際上還有色、觸等處于從屬地位之境與之對應,同理其他根也是這樣的。

  3.1.69 它們是固定的,因爲有主導性的緣故。

  這句經文中出現了一個“固定”,什麼叫固定?就是不可改變的。什麼是不可改變的?就是已經感過了的業。你們沒有學過《菩提道次第廣論》,那裏邊兒有業感果的情況,中間就說到,說:已經感過的果就沒法子再改變了。這道理其實很簡單。

  這一句經文就是說,業已經感過了,你想再改變就是不可能的了。什麼意思?就是說,你已經成一個人了,人的感官就是這樣,你想大改是不能的了。人的感官中眼就是以火爲所對境,以色爲主導的特性;耳以空爲所對境,以聲爲性;鼻就是以地爲所對境,以香爲主導性特性等等,這都是固定的,這個你是改變不了的。

  3.1.70 因爲感官具有特性,(所以感官不能感知自己本身,如鼻不能聞鼻子自己的氣味)。

  3.1.71 就是因爲這個原因,所以自己看不到自己。

  感官具有特性,比如說鼻根就是具有香、味、色、觸的特性,舌根具有味、色、觸等特性……,這些特性有些是主導性的,有些是從屬性的,對于鼻根來說,香是主導性的特性,鼻根在感知外在的事物時,它的香性就表現出來了,所以它就可以聞出那事物的香的情況,可是,在它聞自己的時候,就是感知自己的時候,又表現不出來,所以,它就感知不到自己的香了。也就是說,某元素構成的根,它就帶有某元素的特性,比如說鼻根,它由地元素構成,則它就帶有地元素的德(即地元素的特性)――香、味、色、觸,也正因爲它帶有香的特性,所以它才可以感知到別的事物的香(因爲香是主導性特性,所以這裏說香),但是,在它要感知自身的特性時,就不行了。鼻根是這樣,眼根也是這樣,舌根、皮根都是這樣的。這個其實就是咱們佛教說的水不洗水、塵不染塵。

  3.1.72 (有人說)並非如此,因爲聲音的特性可以被感知。

  有人不同意,就提出了意見。說,比如說聲,耳根就可以感知它自身的特性――聲。象有時候耳鳴就是。

  3.1.73 感知到聲音是由于與其它物質和特性不同。

  在前邊兒3.1.62和3.1.63中說過,“香、味、色、觸、聲五種境中,觸和它前面的四種爲地大,在聲以前的味、色、觸中,每次除去前面一個,分別屬于水、火、風,最後的聲屬于空。”從這兒咱們可以看出,鼻有香、味、色、觸四種特性(香占主導地位),所以鼻能聞氣兒;舌有味、觸、色叁種特性(味占主導地位),所以舌能嘗味兒;眼有色、觸兩種特性(色占主導地位),所以眼能觀色;皮有觸一種特性,所以皮能觸覺。這樣呢,一個一個地來,到了耳根,耳根卻沒有任何特性,它與空一樣,根只剩下耳,境只剩下空,拉郎配吧,只剩下你兩個了,只能讓你兩個配起來,其他感官都有屬于自己的主導地位的特性,耳卻沒有,但空與聲可配,你們看沒看過《勝宗十句義》?當時講《因明入正理論》的時候就說過《勝宗十句義》,怎麼翻翻就忘,你們的心思到底在哪兒?還挺難琢磨是吧?不管怎麼說吧,我就告訴一下,其中有“空雲何?謂唯有聲,是爲空。”耳根在聽聲時,不需要任何特性,給空一樣,可以自己聽聲,就是說,聲是空的特殊特性,它很特殊,給別的都不一樣。

  這一句經文就是說,你拿的是個特殊性的例子,不具備普遍性、普適性。

  我們看《正理經》,會覺得早期的這些因明典籍不如後來的佛教新因明理論性完整,討論問題有點兒散,而且力度不是甚強,有沒有這個感覺?你們咋讀經典老進不去,沒有一種身臨其境的感覺,讀經典要下去細細體會才行,要有一種好象我就在現場,我就是做論主的感覺才行,當然了,你們的專業不是因明,這也沒啥。往下看吧。進入第叁卷第二章,在這一章中,參加討論的有數論派,有順世外道,有耆那教等。先看第一節,討論覺的無常。

  

  

《《正理經》簡讀之十四》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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