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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理经》简读之十四▪P3

  ..续本文上一页一句说各种元素混和在一起,纠缠不清,这一句就是说,混和在一起也只是物理变化而不是化学变化,它们不改自体。

  3.1.67 不对,因为能见到有地性和水性的东西。

  这是说:你刚才说的不对,为什么不对呢?因为要是一种元素只能有一种德的话,比如地,地元素就只有香这一种特性,再比如水,水就该只有味的特性,也就是说,地元素、水元素都没有色的特性,若没有色的特性则就应该看不见它们才对,可是我们实际上是能看见它们的,也就是说它们实际上是具备色的特性的。假如说你说地、水之所以可以看见是因为它们与有色性的火相混和的缘故,那么,风、空也是可以和火相混和的,可是我们还是看不见风,看不见空!这就说明了你的解释是不对的,因为与实际情况相违背。

  3.1.68 每一大元素的各属性中,前面的一个占主导地位,所以某个感官就只能感知这种占主导地位的属性(如鼻只能闻味,不能见、触、听)。

  每一种元素实际上并不是只有一种属性,3.1.62和3.1.63中说过了,地有四种特性――香、味、色、触;水有三种特性――味、色、触;火有两种特性――色、触;风有一种特性――触;空只有一种特性――声。在这各元素的各特性中,有些是占主导性地位的,而有些则只占从属性地位,占主导性地位的表现得就很明显,占从属性地位的则表现得就很不明显。在第一卷中说过了,香是鼻根之对境,味是舌根之对境,色是眼根之对境,触是皮根之对境,声是耳根之对境。这些你们还记得吗?对,你们要说记得才行,那怕你们实际上记不得也要说记得,不然的话我面子上不好看。香是鼻根所对之境,其实是香是鼻根所对之境中占主导地位的境,实际上鼻根所对之境还有味、色、触等,不过是味、色、触等只占从属地位而已;味是舌根所对之境中占主导地位的境,实际上还有色、触等处于从属地位之境与之对应,同理其他根也是这样的。

  3.1.69 它们是固定的,因为有主导性的缘故。

  这句经文中出现了一个“固定”,什么叫固定?就是不可改变的。什么是不可改变的?就是已经感过了的业。你们没有学过《菩提道次第广论》,那里边儿有业感果的情况,中间就说到,说:已经感过的果就没法子再改变了。这道理其实很简单。

  这一句经文就是说,业已经感过了,你想再改变就是不可能的了。什么意思?就是说,你已经成一个人了,人的感官就是这样,你想大改是不能的了。人的感官中眼就是以火为所对境,以色为主导的特性;耳以空为所对境,以声为性;鼻就是以地为所对境,以香为主导性特性等等,这都是固定的,这个你是改变不了的。

  3.1.70 因为感官具有特性,(所以感官不能感知自己本身,如鼻不能闻鼻子自己的气味)。

  3.1.71 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自己看不到自己。

  感官具有特性,比如说鼻根就是具有香、味、色、触的特性,舌根具有味、色、触等特性……,这些特性有些是主导性的,有些是从属性的,对于鼻根来说,香是主导性的特性,鼻根在感知外在的事物时,它的香性就表现出来了,所以它就可以闻出那事物的香的情况,可是,在它闻自己的时候,就是感知自己的时候,又表现不出来,所以,它就感知不到自己的香了。也就是说,某元素构成的根,它就带有某元素的特性,比如说鼻根,它由地元素构成,则它就带有地元素的德(即地元素的特性)――香、味、色、触,也正因为它带有香的特性,所以它才可以感知到别的事物的香(因为香是主导性特性,所以这里说香),但是,在它要感知自身的特性时,就不行了。鼻根是这样,眼根也是这样,舌根、皮根都是这样的。这个其实就是咱们佛教说的水不洗水、尘不染尘。

  3.1.72 (有人说)并非如此,因为声音的特性可以被感知。

  有人不同意,就提出了意见。说,比如说声,耳根就可以感知它自身的特性――声。象有时候耳鸣就是。

  3.1.73 感知到声音是由于与其它物质和特性不同。

  在前边儿3.1.62和3.1.63中说过,“香、味、色、触、声五种境中,触和它前面的四种为地大,在声以前的味、色、触中,每次除去前面一个,分别属于水、火、风,最后的声属于空。”从这儿咱们可以看出,鼻有香、味、色、触四种特性(香占主导地位),所以鼻能闻气儿;舌有味、触、色三种特性(味占主导地位),所以舌能尝味儿;眼有色、触两种特性(色占主导地位),所以眼能观色;皮有触一种特性,所以皮能触觉。这样呢,一个一个地来,到了耳根,耳根却没有任何特性,它与空一样,根只剩下耳,境只剩下空,拉郎配吧,只剩下你两个了,只能让你两个配起来,其他感官都有属于自己的主导地位的特性,耳却没有,但空与声可配,你们看没看过《胜宗十句义》?当时讲《因明入正理论》的时候就说过《胜宗十句义》,怎么翻翻就忘,你们的心思到底在哪儿?还挺难琢磨是吧?不管怎么说吧,我就告诉一下,其中有“空云何?谓唯有声,是为空。”耳根在听声时,不需要任何特性,给空一样,可以自己听声,就是说,声是空的特殊特性,它很特殊,给别的都不一样。

  这一句经文就是说,你拿的是个特殊性的例子,不具备普遍性、普适性。

  我们看《正理经》,会觉得早期的这些因明典籍不如后来的佛教新因明理论性完整,讨论问题有点儿散,而且力度不是甚强,有没有这个感觉?你们咋读经典老进不去,没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读经典要下去细细体会才行,要有一种好象我就在现场,我就是做论主的感觉才行,当然了,你们的专业不是因明,这也没啥。往下看吧。进入第三卷第二章,在这一章中,参加讨论的有数论派,有顺世外道,有耆那教等。先看第一节,讨论觉的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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