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理經》簡讀之十
2.2.1 (有人說)量不應只有四種,因爲還有傳承量、義准量、隨生量以及無體量。
正理派只立了四量,現量、比量、譬喻量、聖教量。其實在古印度,人們立了好多量,現在正理派給精簡了一下,只說四量,因此外人就說了,不應該只有四量,還有傳承量、義准量、隨生量、無體量等。據說這是彌曼差派的主張。彌曼差差派的經典是《彌曼差經》,姚衛群先生的《古印度六派哲學經典》中有節譯本,其他派的經典都是全本,只有彌曼差派是節本。因爲是節本,所以我沒有看出原典上立了幾種量,倒是在傳印法師的《印度學講義》中有關于彌曼差派的內容,大家可以參看。下邊兒咱把其他四量簡單說一下。對啦,其實咱們在學《因明入正理論》的時候已經給提過不少量了。現量、比量、譬喻量、聖教量在《正理經》的前邊兒又解釋過,現在再把傳承量、義准量、隨生量、無體量等再簡單說一下。
傳承量就是老輩人教給我們的知識,比如說老師教給我們的,這就是傳承量。再比如說“俗話說如何如何”這也是。
義准量就是推導出來的,義准就是引申、發揮,就是說原話並不一定有那個意思,但在我的闡釋中就有那個意思了。
隨生量就是一個事物成立,同時就可以知道與它同時存在的事物。就是說兩個事物是形影不離的,知道了這個,則那個同時也就知道了。
無體量是由一個事物不存在而知道的知識。比如說某甲不在教室,我知道他一定在宿舍,因爲在學校都是宿舍、教室、廁所這叁個地方,他不可能呆在廁所裏不出來,現在不在教室,就一定在宿舍。關于無體量權威的解釋是“無此則有彼”、“有此則無彼”,就是二者水火不相容。
外人提了問難,正理派就得回答。
2.2.2 不矛盾,因爲傳承量與聖言量在意思是沒有差別,義准量、隨生量、無體量都與比量沒有差別。
正理派說了,只要有現量、比量、譬喻量、聖教量就夠了,你說的什麼傳承量、義准量、隨生量、無體量這些根本就不需要,爲什麼呢?因爲傳承量其實它與聖言量是一樣的,而義准量、隨生量、無體量其實還是比量,它們實質上是一回事兒。
我總想,讀《正理經》的時候,要把咱們是佛教徒忘掉,可這忘掉不是容易的,我也老是不由自主的帶上佛教徒的習氣。我讀到這兒就打妄想,這好不好?當然不好,怎麼辦?我既然已經打了妄想了,是不是騙騙人,給人家說我沒有打妄想,或者說把這妄想強行壓下去,這都不是辦法,在佛教的典籍中給我們樹立了一個榜樣――舍利弗尊者。說,有一回,舍利弗尊者閑著沒事兒了,坐著打了個妄想,他想知道以前那麼多佛,到底哪一尊佛的教法流傳長久。他打了這個妄想以後是怎麼處理的呢?就去讓佛告訴他到底以前的佛哪一尊佛的教法流傳長久,佛就告訴他:毗婆屍佛、屍棄佛、拘留孫佛、迦葉佛,他們的教法流傳得久長,而拘那含牟尼佛的教法不久長。佛還告訴他了爲什麼拘那含牟尼佛教法流傳不長久,而毗婆屍佛、屍棄佛、拘留孫佛、迦葉佛的教法流傳長久。什麼意思?就是說我們現在打妄想,打就打了吧,既然已經打了,幹脆就把它弄清楚,不要強壓回去。那樣煩惱是斷不了的,我們修行就是爲了斷煩惱,斷煩惱有兩個途徑:一個是你什麼也不知道,一個是你什麼都知道,什麼也不知道是不可能的了,因爲你已經知道了不少的事兒,于是你就只剩下一個途徑了,就是盡可能的什麼都知道,什麼都知道是我們的理想。一切盡知的話,我們就是聖人了。
我在這兒想到了什麼呢?就是傳承量,這個傳承量在說《因明入正理論》時我給說的是叫世傳量,這沒關系的。這個傳承量是不是就正確呢?比如“俗話說”這個形式的傳承量,俗話有沒有錯誤的?我想是有的。如果錯誤的話還能叫傳承量嗎?我覺得是不是給個標准,這樣可能會好些。這個標准我想給定成“有效”,說,只要這傳承量有效就行,不要求正確不正確。比如說老師教給我們的知識,科學知識,實際上它只是有效而已,不能說是正確的。再往下看經文。
2.2.3 (有人說)義准不能成爲一種量,因爲它的不確定性。
有一個人起來說道,義准是不確定的,它能不能成爲量呢?義准就是引申。這句話呢咱得搞清是對誰說的。正理派是不立義准量的。外人立了義准量,還責難正理派,說正理派不立義准量是不對的,應該立出來義准量才好。正理派回答責難說義准量其實可以算在比量中間。這時候就有人起來說話了,這一個問難其實是針對剛才向正理派問難的那個人和正理派。這個人說,你問難正理派,說應該立義准量,你正理派說義准量應該算在比量中間,我就問問你們兩位,義准常常有義准錯的,既然是錯的,還能算是量嗎?比如,我說“要是沒雲就不會下雨”,有人就引申出“有雲就會下雨”,但實際上呢,有雲也不下雨的事兒多了。也就是說:你外人立義准量是不對的,你正理派說它應該算在比量中大概也不能說合適。
2.2.4 (那是)由于在不是義准量的情況下卻把它當成了義准量。
正理派就說了,說,滾你的蛋吧,說義准量就得說正確的,你引申就引申對,對了人家才把它叫義准量,在我這兒不立義准量,把它算在比量裏,你弄那根本就不對,你胡引申怎麼行?“要是沒雲就不會下雨”怎麼能夠引申出“有雲就有雨”呢?根本引申不出這個的!它只能引申出“有雨必有雲”!這就是經文中說的,你把不是義准量當成了義准量。
劉金亮先生的解釋羅索了,而且沒有說得好。他舉了四條,其中的第一條是閑話,他說“上面舉的雲和雨的例子是不是義准量?它沒有回答”,其實不是,2.2.4這句經文是回答了而不是沒回答――“在不是義准量的情況下卻把它當成了義准量”,就是說,上面舉的例子――從“要是沒雲就不會下雨”引申出“有雲就會下雨”這不是義准量。第二條說富差耶那從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的角度對雲和雨的關系進行論述,深刻了一步。可我沒有看見過富差耶那的原文,不好說啥。第叁條介紹了烏地阿塔克拉的解釋,說烏地阿塔克拉進行了一番狡辯,並介紹他的狡辯法。第四條是介紹了明莊嚴的說法。
2.2.5 你的否定本身就是無效的,因爲它不確定。
我們知道,要想否定一個事物,必須得考慮兩個方面,一個是推理是否正確,另一個是它本身是否存在。這兩個方面都得考慮到。剛才那個人說的“義准不能成爲量,因爲它不確定”只是考慮到了一個方面,他沒有考慮義准本身存在不存在的問題,既然沒有考慮這個問題,則就應該有兩種可能:一、存在;二、不存在。不存在的就不說了,還有存在這種情況,既然義准存在,怎麼能說義准不確定呢?
2.2.6 如果它(指否定)是有效的,那麼(我們的)義准就不是無效的。
在具體的辯論中,我們可以考慮這個義准的引申能否成立,不成立的話就算了,要是成立的話就可以談。比如說你從“要是沒雲就不會有雨”引申出“有雲就有雨”,這個我就不給你辯論了,因爲你的這個引申根本不成立!你是一個傻子我給你辯論什麼?我要是給一個傻子爭論豈不是我也成一個傻子了~~你要是引申出“有雨必有雲”,這個引申是成立的,我就可以給你討論――以此爲出發點兒討論別的問題。你的引申要是成立的話,你非要叫它義准量也無所謂,則這個義准就是有效的。其實是這個比量有效,你要叫義准量也行,反正在我正理派這兒是把它算在比量裏邊兒。
從這《正理經》中咱們可以看出,正理派的態度確實比較平和,而佛教的態度則是比較激烈的,咱們看陳那論師的《因明正理門論》,發現陳那論師的口氣確實比較狂傲,外人問“豈不總以樂所成立合說爲宗,雲何此中乃言“宗”者唯取有法?”就是說,宗不是宗支麼~~現在怎麼把宗前陳叫宗呢?陳那說,“以其總聲于別亦轉,如言燒衣,或有宗聲唯诠于法”,這真是不講理:“我覺得把宗前陳叫宗也可以,我不但要把宗前陳叫宗,我還把宗後陳叫宗”,不行嗎?!後來到法稱時竟然比陳那還狂,他在寫《釋量論》的時候真是狂到了極點兒。現在正理派就比較平和。
2.2.7 (有人說)無體不是量,因爲它的所量不成立。
外人看義准量沒啥搞頭兒了就換了話題。因爲你爭了半天了人家正理派說,你要是高興叫它義准量也行,不過你不能強迫我,我還是把它算在比量中,我覺得算在比量中更合適。話既然說到這個份兒上,你也只能換話題了。于是就不再討論義准量,來說無體量。
外人說了,說無體不應該是量,因爲要討論的對象是沒有存在的。不存在有什麼好爭論的呢?比如我說,張叁的馬被李四給偷走了,你會說,“憑什麼說是李四偷的?要沒有證據的話就不能這麼亂說”。其實張叁根本就沒有馬,咱們討論張叁的馬是不是被李四偷的根本就是戲論。
2.2.8 在帶有特性的事物中,由它不帶某種特性這一特征,不帶特性的所量成立,(所以無體量成立)。
正理派則說,你說的不對,咱們討論的是“到底張叁的馬是不是被李四偷走的”而不是張叁到底有沒有馬。也就是說,所量是“張叁的馬是不是被李四偷走的”而不是根本就不存在的張叁的“馬”,你把所量搞錯了。經過討論我獲知“李四根本沒有偷張叁的馬”也是一個結果,得知了我本來不知道的事兒,就是量呀。我把它叫比量,你把它叫無體量這都可以。不過以後你看到我的書中的比量你就得知道有可能就是你說的無體量就可以了。
2.2.9 (有人說)如果一個事物不存在,那就不能說它不存在(因爲我們根本不知道有它);這樣說不對,因爲在其它事物中有這個特征。
有人這麼說,一個事物不存在,不能說它不存在,這前後兩個“不存在”,指的不一樣,第一個不存在是指當下沒有覺知到,第二個不存在是沒有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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