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理經》簡讀之二
《正理經》
這是經題。“正理”,就是正確的道理。在古印度,各個派別都是強調解脫的,認爲解脫是絕對真實的,聖者解脫了,聖者之所以爲聖者,就是不單單顧自己,還要顧別人,他們在自己解脫之後,還要回過頭來解救衆生。爲了解救衆生,他們就得說法,聖者的說法可以幫助我們解脫,他們的說法都是正確的道理,稱之爲正理。“經”就是線、線索,憑經可以把自己的理論給貫穿起來,使它不紊亂。比如佛教,其理論體系很是龐大,但有經做線索,就可以把整個體系搞清楚,正理派也是這樣,憑這個《正理經》就可以把整個正理派的理論體系貫穿起來。“經”還有一個意思就是最具權威性的著作,就是說,這個《正理經》是正理派的根本大典,容不得一絲一毫的亵渎,我們在讀的時候就要正心誠意地來讀,可別吊兒郎當的。
說到“經”了我就補充一下“論(疏)”。“經”是一個理論體系的原典,它是曆史的陳迹,是一個寶藏。我們知道,現實是在不斷地演化著的,但是“經”卻是一成不變的。這就要求在“經”與現實所需之間架起一條通道,以便將你的信仰、教義與現實需要聯結起來,這就是“論(疏)”。“論(疏)”就是對“經”的現實化解釋。“經”僅僅是提供了一種資源、權威,而不是現成的答案,“論(疏)”則是爲現實提供可用的理論、思想工具,是現成的答案,也就是說,“經”與“論(疏)”有著不同的功能。在通常情況下,“經”是教主的言論和行迹,“論(疏)”是論師們闡釋並被公衆認可的權威教義。比如佛教,佛教經典的博雜是都知道的,它們實際上只是借用了佛陀的名義而已,既非一人之作,又非一時所成,內部有許多的不同,正是這不同引發了論師之間的爭論和佛教的興旺。當然了,對“經”的闡釋也不是隨意的,而是有一定的規則的。“論(疏)”有兩種屬性,一種是權威,一種是理論思辯,前者要求人們順從,後者要求人們思考。這就意味著,宗教都是需要思考的,以便在不斷變化的現實與一成不變的“經”之間經常協調,但是,人們的思考得以不危害“經”的權威爲前提。
下邊兒看第一卷第一章。第一節是序論。
1.1.1大樂的獲得來自于對量、所量、疑、目的、見邊、宗義、論式、思擇、決斷、論議、詭論議、壞義、似因、曲解、倒難、墮負(等十六種句義)的真相的認識。
這個呢,就是正理派的十六句義。在正理派的觀點中,這十六句義就含括盡了宇宙萬有,你把這十六個範疇搞清楚了,就可以得到解脫。現代人的翻譯,比較忌諱用解脫之類的詞,這是現在咱中國的國情,所以用了“大樂的獲得”,“大樂”就是最究竟的快樂,什麼是最究竟的快樂呢?其實還是解脫。沈劍英先生是譯作“證得至高的幸福”,“至高的幸福”還是解脫。姚衛群先生是譯作了“至善”,“至善”還是解脫。
這十六句義下邊詳細說,現在先簡說一下。
所謂量,就是認識事物的手段、方法,當然,錯誤的認識不能叫量,必須是正確的認識,這裏只指正確的認識,也指認識的手段。所量,就是認識的對象,認識對象的範圍就很廣了。疑就是疑惑,就是對一個需要做出判斷的事物不能夠判斷,猶豫不決,這到底是對還是不對呢?你拿不定主意。目的就是動機,這就是咱們平時說的目的,你做這件事的目的是什麼?你准備達到一個什麼樣的效果?就是這個。見邊就是實例,就是例子、例證,象咱們常說的“聲無常,所作性故,如瓶”,這個如瓶就是實例、見邊。宗義就是要證明的結論、判斷。論式是指正理派的五支作法,其實五支作法不單單是正理派的,當時好多派都是用的五支作法,甚至佛教也是。思擇就是推理論證。決斷,就是經過論辨之後知道了對還是不對,知道了你剛才的宗義是正確還是錯誤。論議就是討論,就是你這麼說我那麼說,你這麼說你立個五支論式,我這麼說我立個五支論式,這個就是。詭論議,就是詭辯,這個呢,在佛教中是不得詭辯的,是禁止的,但在正理派中是可以詭辯的,而且說,在有的時候爲了捍衛真理必須詭辯。詭辯實際上是一個技巧,詭辯都是在辯論以後才知道是詭辯的,在辯論的當下你沒有看出是詭辯。壞義,就是只破不立,只說對方不對,但什麼才是對的?不給你說!也就是說,我只是一心打倒對方,別的什麼都不管,這顯得很不厚道!按說呢,在古印度,各家學派都表現出宗教形態,宗教形態是應該有宗教悲情的,宗教悲情的基本表現就是慈悲、寬厚,可這正理派在這兒的表現就不象宗教。似因是指似是而非的論據,咱們學過佛教因明,對似因都不陌生。曲解,就是故意把對方的話作其他理解。爲什麼要這樣呢?就是爲了辯倒對方而不擇手段。倒難,這是爲了辯倒對方,就模仿對方的論式形式,以提出與對方相反的觀點。墮負就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被判爲失敗。
當你把這十六句義都弄得清清楚楚了,就沒有什麼可以難倒你了,一切都可以隨心所欲了,就得大自在了,這就解脫了。大家看,量是認識方法,所量是認識對象,其他的都是輔助認識的。量、所量是自己用的,其他的辯論之類的是幫助別人的,這按佛教說法就是自利利他,就是宗教形態。
往下邊兒看――
1.1.2 當苦、生、行爲、過失和錯誤的認識被一一滅除時,大樂就會從它們的依次滅除中産生。
這一句是說,要想解脫,就是要把這苦、生、行爲、過失、錯誤的認識一一滅除,在古印度的各個學派、各個宗教中,有一個共同點兒,就是對人生、對世間的基本判斷都是苦,苦就是不如意。在正理派看來,苦是怎麼來的呢?就是因爲生,這個生怎麼說?就是指從無到有,本來沒有這個事兒,現在因爲某個因緣有了這個事兒,這就是生。也有人說生是指衆生,我覺得這說法不好,所以不取它。行爲就是指造作,你幹這、你幹那的,都是行爲。過失,是指行爲的不當、就是煩惱。錯誤的認識主要是指對人生的錯誤認識,不是指小事上的錯誤認識,而是世間的根本大原則。我們知道,我們活在世上,不如意事十八九,那麼,面對這麼多的不如意我們怎麼辦?想躲是沒門兒的,只能勇敢地面對它,解決它,對這許多的問題一個個地解決,當我們要解決的時候,看見問題這麼多,你要是悶著頭憨弄,就沒個窮盡,于是呢,磨刀不誤砍柴工,我們就先審視這些問題,看看這許多的問題中間是不是有些內在的聯系,經過審視,我們發現這許多的問題其實都是從某個根子上派生出來的,于是我們就在這根子上動手,把這問題解決了,其它問題就樹倒猢狲散,一下子全部就瓦解了。這就是根本的問題。
經文中間說了,這苦、生、行爲、過失、錯誤認識,得一一滅除,而且滅除時得依次序滅除,亂不得,有人說是從苦開始,有的說從錯誤的認識開始,說實在的,對于正理派的奧秘咱們還沒有探到,對于這次序一下子還沒有明白,到底該從苦開始還是從錯誤的認識開始呢?先放放。還有人說,這次序不是固定的,苦、生、行爲、過失、錯誤認識是互相聯系的,反正都得除,你當下能除哪個就除哪個。就象咱們佛教說的十二因緣一樣,十二因緣是一條鏈,其實你從哪兒入手都可以,但在一般情況下,我們都從愛、取、有叁支入手,但我們並不要求你都從這兒入手,最能幹的你從無明入手也可以,但大都不行。正理派說的這苦、生、行爲、過失、錯誤認識也是一樣,從哪兒入手都可以,但一般來說是有次序的,這次序按我的理解應該是從錯誤認識入手,不過我的理解就不一定合于正理派的理念了,我是按佛教理念來托的。
下邊兒呢,就開始具體講十六句義。就是第二節。
1.1.3 量有現量、比量、譬喻量、聖言量(四種)。
這是十六句義的第一句,量。在佛教中,先是叁種量,現量、比量、聖言量,到陳那論師的時候,他給做了修整,就成了現量、比量。在正理派這裏是四種量,現量、比量、譬喻量、聖言量。現量指感官對事物的直接認識,又叫知覺。比量就是由推理而得到的認識。譬喻量是比喻、類比。聖言量又叫聲量,就是指權威人物的話。下邊兒經文對四種量有說明,咱看經文的說明。
1.1.4 現量是根與境結合産生的,與名稱概念無關的、確定無誤的。
先看現量。經文中的根就是指感覺器官,境就是認識對象,名稱概念就是指本來沒有而由人們給強加上去的,它是思維的産物,確定無誤就是指如實的反映,是什麼就是什麼,一點兒也不得攙假。咱們以前在說現量的時候說過,既然是確定無誤的,這一“確定無誤”就說明是分別過了,在咱這本《大靈山》上,第一篇文章是李潤生先生的《因明“現量相違”的探討》,其中他把現量分爲主觀現量、客觀現量,這個其實不必要,在佛教中說現量是無分別、不錯亂,當時就說過,既然知道是不錯亂,就肯定是分別過了,所以說無分別、不錯亂是不能並列的,爲什麼佛教又把它們並列呢?就是因爲分別有自性分別、計度分別、隨念分別,佛教的“識”是什麼?就是了別!了別其實就是指自性分別。這裏的確定無誤就是指自性分別還是有的。
插話:劉金亮先生本子上是說,“確定無誤”是指不確定的感知不能稱爲現量,還舉了例子說,夏天太熱時,地面看起來象有水在波動一樣,說這就不是現量。
我記不得了,不過難道我的說法不對嗎?我的不錯吧~~只不過是給劉金亮先生不一樣而已。這沒有啥。
在咱們佛教中,現量分爲五根現量、意識現量、自證現量、瑜伽現量,而正理派的這個現量沒那麼多,它只是根、境接觸而生的,就是說,只有五根現量,不過呢,到下邊兒正理派把現量分成了色現量、聲現量、香現量、味現量、觸現量五種,其實這還是五根現量。
1.1.5 比量以它(指現量)爲先(即有了現量之後才有比量),比量共有叁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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