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也沒有希求的苦惱,這是寂然,心靈的完全自在,
這是佛教目標上的快樂,
它是佛教最高層次的「解脫」。[2]P.156
生理上的渴求,確實沒有什麼意義,
因爲它們不造成問題。然而,
精神上的渴求,被無明和執取所束縛,
破壞了心靈的甯靜──那是真正的快樂與平靜
──而帶來了苦。[2]P.152
當生理上的渴求升起的時候,
是其爲「如」──如此,「就是那樣」的一個狀態。
它不過如此而已,別把它執著成「我的渴求」或
「我在渴求」以致引發了苦。
當身體餓的時候,專注地和明覺地吃,
生理的渴求將不會擾亂心靈。[2]P.153
「自在」分成叁個層次:
身的自在是沒有事物會擾動生活上的生理層次,
心的自在是沒有情緒擾動內心,
當心不在被色欲、怨恨、恐懼、挫折、嫉妒、感傷、
和愛情等擾動,他並不依于身的自在。
精神的自在是沒有執著于「我」和「我所有」,
「靈魂」或「自我」等想法而擾亂內心。[2]P.155
如果你做「十六行觀」的實修,
完整且正確地通過十六個步驟,
你將會發現這叁種的自在,
那時你將獲得永不受渴求苦惱的快樂。[2]P.156
佛法的正見必須具備二個條件:
第一,學佛的目的是在解除痛苦;
第二,學佛必須可以親身體驗,毋需盲目相信別人。
[3]P.1
確信沒有一個自我或屬于自我的東西,
只有一種「我」和「我所有」的感覺,
這種感覺來自愚疑,
人就因此被感官經驗所迷惑了。[3]P.2
佛法旨在告訴我們,
沒有一個自我,也沒有任何屬于自我的東西,
有的只是誤解妄心。人只有身和心,
而身和心只不過是是自然的過程罷了。
它們像一個能夠處理和轉化資料的機轉。
如果它們以錯誤的方法來運作,
就會産生愚疑和迷惑,使人誤以爲有一個自我,
也有屬于自我的東西。
如果它們以正確的方法來運作,
那些感覺就不會産生了。[3]P.3
佛法的心到底是什麼?我的答案很簡單:
「不執著」。[3]P.13
「我」和「我所有」的感覺,
是産生貪、鎮、疑的核心。所以,我們可以說,
「我」和「我所有」的感覺是衆毒之首,
也是苦和一切疾病的根本原因。[3]P.15
利用緣起的方法,就是不讓他發生;
在「觸」的時候即刻斬掉,讓「受」不要發展出來,
也就是不讓滿意或不滿意的感覺發生。
當沒有「受」的時候,自然不會産生
「我」和「我所有」的「愛」和「取」。
對普通人來說,
想要阻止「觸」發展成「受」是相當困難的。
在「受」已經發展成形的時候,
在已經有滿意和不滿意的感覺時,就停止在那兒。
讓感覺只是一種感覺,迅即通過。
不要讓它繼續發展成「愛」,也就是不要因爲
滿意或不滿意而希求這個那個。[3]P.23
如果「受」已經發展成「愛」,
就沒有人可以幫上忙了。
任何形式的欲望一發生,就必然會有苦。[3]P.24
在我們的修行中,我們必須如截十裏流,
阻止「觸」發展成「受」。如果失敗的話,
就必須阻止「受」發展成「愛」。
此後就病入膏肓,無藥可救了。
我們要試著把佛法應用在眼根和色塵交會、
耳根和聲塵交會、鼻根和香塵交會、
舌根和味塵交會、身根和觸塵交會、
意根和法塵交會的時刻,
不斷訓練自己不可攀緣任何東西。[3]P.24
如果我們想要實踐佛陀的教法,有一個簡單的原則,
那就是佛陀對弟子婆希亞所說的:「婆希亞,
每當你看到色塵的時候,只看到就好了;
每當你聽到聲音的時候,只聽到就好了;
每當你聞到氣味的時候,只聞到就好了;
每當你經驗到觸覺的時候,只觸就好了;
每當你有思想産生的時候,
就把它當作心中所産生的自然現象(感覺)吧!
如果能辦到這一點,就沒有『我』了。
沒有『我』的時候,
心也不會移到這裏或那裏,不會停留在任何地方。
這就是苦的熄滅,又稱涅槃。」[3]P.26
不讓六塵進入心中,
只讓六塵像波浪在海岸拍打一般。
如果你做不到這一點,
滿意和不滿意的覺受就産生了;
就讓他停留在那兒吧!
不要讓以這些感覺爲基礎的欲望發展起來。[3]P.85
每天一再産生的「我」和「我所有」的感覺,
就像波浪。
感覺經驗的水,被妄想或無明的風碰到之後,
就日夜不斷地形成「我」和「我所有」的波浪。
「我」和「我所有」的感覺出現一次,
就稱爲一「生」。[3]P.30
如果你希望過著安全的生活,
就必須透徹了解無常、苦、無我;如此,你就能夠
抗拒色、聲、香、味、觸、法等外塵的迷惑,
雖在十丈紅塵中而不迷失。[3]P.33
對「樂」憎恨,是一件愚不可及的事;
就像沈溺于「樂」和變成它的奴隸一樣,
都是百分之百的錯誤。
對「樂」抱持正確的態度的人,才算是佛弟子。
達成的方法,就是要觀想「樂」的虛幻性,
觀想「樂」就像波浪一樣,「樂」的波浪
就從那個「觸」産生,然後破滅、分解。
如果我們能夠了解這一層道理,
就不會變成「樂」的奴隸。[3]P.34
只有熟于觀察「心」的人,
才能夠真正了解佛法。[3]P.41
禅定如果不是以放棄對五陰的執著爲目標,
就是邪定。[3]P.49
如果有執著的話(即使是執著善),
便是苦。[3]P.57
佛法的主要原則──「任何法門都不可執著」,
不外乎完全祛除執著有「我」或「我所有」。
[3]P.58
無我的教法,只能在佛教中發現,
其他宗教教大家要執著自我。
如果一個人所受的教育是有一個我必須予以執著,
那麼他一定無法體悟自我是不存在的。[3]P.61
請養成一種習慣,
定期思考什麼東西值得擁有和經驗?
什麼東西雖然被我們擁有和經驗,
卻不會帶給我們痛苦?當我們發現
絕對沒有哪樣東西值得我們去擁有和經驗時,
我們就會以平等心對待一切。[3]P.100
工作是做了,卻沒有作者。
道路是走了,卻沒有走者。
這首偈指的就是阿羅漢,他們是修習佛法的人,
他們是走完了聖道、抵達涅槃的人,
但卻沒有發現到走路的人或修行的人。
「做而無做者」的原則,
必須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加以體會和應用。[3]P.101
如果執著做一個好人,必然會有好人的苦,
正如同做一個壞人,必然會有壞人的苦一樣。
做好人,快樂嗎?做壞人,快樂嗎?
即使快樂是從禅定中所産生的,
如果起了「我快樂」的感覺,
也必然會在快樂的肉體中形成「魚刺」,
橫插在喉嚨裏。[3]P.106
如果執著了
我們有快樂(即使是從佛法所産生的快樂)的觀念,
就會生出一個微細的「魚刺」,橫插在喉嚨裏,
使得我們無法辨認真正的佛法。[3]P.107
還沒有體證真理的人就在混亂之中,
拼著老命追逐財富、權力和聲色犬馬,
比較高層次的就貪婪地追逐覺醒、禅定和開悟,
從這裏就顯示出執著攀緣快樂的危險性。[3]P.108
讓它就像士兵熟睡在大炮旁邊一樣。
雖然處在槍林彈雨之中,
但他卻沒有受到驚嚇或幹擾,
只有炮彈的聲音接觸到耳朵,然後就停止了。
我們想攀抵經驗的高峰,
就必須訓練自己讓「觸」停留在「觸」的階段。
但如果你辦不到,承認失敗了,
你還可以停留在「受」的階段。
只要有舒服或不舒服、滿意或不滿意的感覺發生,
就立刻把它熄滅在那兒,
不要再引起受到愛欲攀緣所驅使的各種欲望。
這就是在與外塵接觸時的修行。[3]P.112
在你臨終時一定要知道:
一切都不值得擁有或經驗。
自願做徹底的熄滅吧!
讓那個自願做徹底的熄滅的感覺、
那個隨時准備接受它的感覺,
伴著你的心,一直到去世爲止吧!
我想告訴大家一件我親身經驗的事:
人們怎樣以佛陀在世時的方式來准備死。
當他們知道自己已經病入膏肓,
剩不到十天可以活時,就決定斷食。
斷食的目的是爲了讓心完全不受幹擾。
他們准備死亡的方式是斷食,只喝水和吃藥。
越接近死亡時,甚至連水或藥都不吃,
從而獲得正念和覺醒,
以徹底的熄滅的方式去世。[3]P.118
出入息觀十六階:
第一段 身觀念處
調節呼吸即是調節身體,使心平靜,
稱爲「身行定止」而達到「叁摩地」(禅定)。
第一階:學習觀察長呼吸每一角度的一切詳情,
如什麼是長呼吸?發生時有什麼感覺?
對身體有什麼影響?和長呼吸混熟。
第二階:觀察(短)呼吸一切詳情,在運氣、感覺、及
對身體的影響等方面,與長呼吸做一番比較。
和短呼吸混熟。
兩種呼吸反覆運行,相互比較,結果便會洞識呼吸,
明了呼吸,知道呼吸的因,知道呼吸的果,
知道呼吸的影響力,必須如此認識呼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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