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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殊口授▪P19

  ..續本文上一頁能靜息粗細煩惱的勝觀是重要的。

  若念:“壓伏現行煩惱的世間粗細相的勝觀,是否是我們所希求的呢?”

  如《 贊應贊論 》中說:

  “未入佛正法,癡盲諸衆生,

  乃至上有頂,仍苦感叁有。”

  外道等斷除了無所有處以下一切的現行煩惱,獲得有頂心,但仍沒有解脫輪回,

  如《 叁摩地王經 》中說:

  “世人雖修叁摩地,然彼不能壞我想,

  其後仍爲煩惱惱,如增上行78修此定。”

  由于未斷除我執之力,就像“增上行”一樣,又被煩惱所擾亂,再次墮爲下處之心。(這樣世間粗細相的勝觀)豈是上士的化機所希求的境界?

  若念:“那麼,前面努力修習的寂止是否沒有意義呢?”

  如雲:

  “若隨佛教行,雖未得本定,

  諸魔勤看守,而能斷叁有。”

  獲得初禅近分定後,不用再努力地修習初禅根本定等,只需修習出世間的勝觀無我義,就會證得超越輪回的解脫。

  如果心存疑惑:“既然如此,以此最後度的修習並不能證得一切智的話,其中也就沒有什麼超越中士的勝法。”

  産生這樣的邪分別,就像獨眼牦牛的草一樣,隨著片面的眼光而去,由此産生錯誤。與中士不同的特法,在上面解說學習菩提心、佛子行的情況時,已詳細地說明。

  另外,如至尊上師說:

  “不具通達實際慧,雖修出離善菩提,

  不能斷除有根故,應勤通達緣起法。”

  上士不僅要有菩提心,而且要修與彼雙運之道——增上慧學道,並非是中士之下的片面之道。

  若念:“那麼,止觀二者既然屬于中士階段定慧二學的修持,又何必與佛子大行雙運呢?”

  如《 六十正理論 》雲:

  “此善願衆生,集修福智糧,

  獲得從福智,所出二殊勝79。”

  我們要想成佛,必須證得色、法二身,而此二身又依于什麼才能成辦呢?

  如具德月稱說:

  “由名言谛爲方便,勝義谛是方便生,

  不知分別此二谛,由邪分別入歧途。”80

  也是間接說:

  “善知分別此二谛,趣入無倒安穩道。”

  基本之見:世俗谛、現相分、一切法名言成立、因果無謬出生的緣起法;勝義谛、空分、一切法無纖毫自性成就。對此二者,我們應無倒地通達。在道的階段:以布施等宏偉大行積集資糧,以及甚深的空性見,依于此二者的雙運修持,果位時證得色法二身,即是諸位上士最究竟的所證81。

  能證得的方便者,前面已宣說了積集福德資糧的覺受引導,之後,積集智慧資糧的修持次第中,一般而言,在聖境有著不同的四大宗派,見解不同,而其中最主要的是中觀、唯識二宗,影響比較大。

  複如《 寶鬘論 》中說:

  “此法甚深故,知衆生難悟,

  故能仁成佛,欲舍不說法。”

  了知無違安立業果與空性的建立,此中的扼要,他人是難以領悟的,因此,佛陀似乎非常勉爲其難地才答應旋轉正*輪。無誤開顯此中難點的大士,是佛陀于《 入楞伽經 》中授記的聖者龍樹。承許追隨聖者龍樹的後來人雖然很多,但是以認爲一切法自性成就的見解連證得解脫的機會也不會有,如具德月稱說:

  “出離龍猛論師道,更無寂滅正方便。

  彼失世俗及真谛,失此不能得解脫。”82

  因此,我們應無謬地領悟龍樹菩薩的意趣,而又應隨行哪一位的注釋呢?

  如阿底峽尊者說:

  “由何能證空,如來記龍猛,

  現見法性谛,弟子名月稱,

  依彼傳教授,能證法性谛。”

  我們應追隨月稱菩薩的注釋來修行。

  《 四百論釋 》中說:“所言我者,謂若諸法不依仗他,自性自體。若無此者,是爲無我。此由法與補特伽羅有差別故,當知有二名,法無我及補特伽羅無我。”

  若念:“二種無我之理的次序是如何的呢?”

  如雲:

  “先遮止非福,中間破除我,

  後斷一切見,若知爲善巧。”83

  認爲沒有因果的惡見等,從前面中下士時已經遮除了,如雲“一切惡生源,斷無見遮已”,然後在中間應遮止人我,最後是遮止法我,這種次序是就修習教授而言的。

  在諸大論典中,雖然是最先決擇法無我,然而在實踐中,分清一般與特殊的差異,沒有錯亂的次序是至關重要的。

  一個不深信業果的人不會生起無我正見。如果不遮止人我執,也就不能遮止法我執。

  前面貪等各各煩惱的對治法,每一種只能祛除自己相應的煩惱,而不能祛除一切煩惱,這是因爲沒有祛除一切過惡的根本——無明所導致的。

  如《 四百論 》中說:

  “如身中身根,癡遍一切住,

  故一切煩惱,由癡斷隨斷。

  若見緣起理,愚癡則不生,

  故此一切力,唯應說彼語。”

  比如,如果砍斷樹根,它的一切枝葉花朵也就自然會幹枯一般,同樣是說,如果斷除我執,一切煩惱也會靜息下來,

  如《 入中論 》中說:

  “慧見煩惱諸過患,皆從薩迦耶見生,

  由了知我是彼境,故瑜伽師先破我。”

  又如《 寶鬘論 》中說:

  “何時有蘊執,彼時有我執,

  我執複造業,由此受生死。”

  決擇兩種無我者:由于法王宗喀巴大師向文殊怙主祈請,而開示了內心上生起清淨正見的方便,弘揚開來以後,在引導弟子的實踐中有著不同的各種傳承。

  引導方式有二:克主·格樂華桑的傳承從前行與正行兩方面引導;克主·喜饒桑格的傳承從四念之門作引導。

  我們依順哪一種都沒有什麼差別,但由于此處是菩提道次第智慧度覺受引導的階段,如其前面各種修法的次第,各種前行法已做完,也就舍置不管。

  正行的修持分二:

  庚一、修習補特伽羅無我;

  庚二、修習法無我。

  初中,有多種理路,如緣起之理的叁種扼要、七相之理的九種扼要等。在廣略毗缽舍那篇等宗喀巴大師的著作中,雖然進行了廣大的開示,但主要是依于四種扼要而作觀察。

  本宗的大車一切智·諾桑嘉措師徒口口相傳覺受的引導中,第一種扼要者,是決定俱生我執如何執我之理的扼要。如《 佛護釋 》中說,所說“一切法無我”之“我”以及“沒有的所破”這兩者,如果不能明確地認識,就像不知道敵情,卻擅自用兵,或如無的放矢一樣。

  如《 入行論 》中說:

  “未辨假立實,不識彼無實。”

  其中是說,如果我們內心沒有善加顯現所破的總義影像,也就不能決定破彼之後的無我義。所言“補特伽羅”者,是指六道衆生以及叁乘凡聖等的補特伽羅。補特伽羅不是由心安立的,而是就其自體方面獨立存在的狀態,即稱爲“我”、“自性”。

  在事補特伽羅之上,執持我的俱生我執有叁種情形:一、于安立處上,由唯分別安立差別下的我執;二、由自性成就差別下的我執;叁、不爲前兩者任何一種差別下的我執。

  第一種是內心上生起中觀見的補特伽羅的我執之心;第二種是此處要以對治法摧壞的真正的俱生我執;第叁種,則就不被宗派沾染的異生而言,沒有唯名安立與自性成就的分類,第叁種即是他們內心上安立“我”的名言量。

  在我們的內心上,不管是在熟睡還是在清醒的一切時候,雖然總是有著一種“我”的頑固念頭,但就如鏡子中面容的影像一樣,如果值遇苦樂之緣,那種現行的我執心力量更爲強大,而在未遇境界的時候,就不怎麼明顯。

  如今大多數的正見引導中,不去考慮觀察是否是那樣的現行心,只是依于空洞洞的“俱生我執如何執我之理”的話語,而冒言修行。就像看到一個模糊的人的臉龐體形,就指認說“這個就是昨天的某某小偷”一樣,根本無意義可言。

  最初,由于他人的利益或傷害,自己正有著苦樂的現行分別心;或者現在沒有,亦可一再觀想清楚過去曾經發生過的事。

  比如,有人誣陷自己偷東西時,或者終于完成了自己的一件夙願時。我們感到自己內心深處從沒有起過要偷東西的念頭,卻無端受到這般偷盜的栽贓陷害。因此,自己對對方生起不可遏製的嗔恚心,同時,在我們自己心中,有個頑固的被誣陷的“我”,會活靈活現地顯現出來,似乎可以看到、用手觸摸到。同樣,當我們自己想到受到這樣的利益時,這個被利益的“我”就會鮮明地呈現在心間。我們依于這兩者中的任何一種情況,所産生的現行心對于俱生我執,令其越來越強烈,而其它粗大的分別心潛伏下來。于此階段,我們還應觀察那種心如何執著“我”的情況。我們在這樣的一種心上,觀察我執以及執取之理二者是非常困難的。如果觀察執取之理的心,它的力量過大,執取的力度就會消失而不明顯。那麼,如何做呢?由于我們串習寂止之力,對于觀察、安住的任何一種所緣境,都可收攝到上面。如專注所緣于佛像等上,把它替換爲“我”,令現起感受“我”的現行心。大部分的心在帶有明分力度的狀態下安住于彼境上,同時,部分心觀察執取之理以及于何執取兩者。據說,就像兩人並排走路時,大部分的眼光看著道路,余光看著自己的朋友一樣。

  在此之前,我們感覺爲“我”的我除了似乎在心上之外,不能決定在哪個上面成辦。從此之後,由于以部分心善加觀察,有時似乎在身上,有時似乎在心上,有時又似乎在其它蘊各自的上面等,出現種種不同的顯現情況。依此之力,在身心二者如水乳般混合不能分離的上面,認識到那個“我”,是就其“我”的方面而有,自性成就,獨立存在,本來就有。這種認識即是第一扼要決定所破。于此乃至未生起深刻的體驗之間而觀察。

  如是內心生起後,認識到俱生我執所執取的我與自己的五蘊,以如水注入水的狀態而獨立存在,如果于此生起決定,稍加觀察就會獲得決定解,否則,也就站不住腳。

  如《 顯明句論 》中說:“執著我之境,或者具有蘊性,或者異于蘊”。

  “我”于未分開的五蘊之上,雖然似乎以不可分割的方式存在著,但比如瓶子這樣的一種事物上,沒有“各自”、“不分離”的名相,而此處“我”與“五蘊”以安立處與安立法的行相出現,因此,在五蘊之上,我自性獨立而成,就會想到:“我與五蘊是否爲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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