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我語取”──內心有一個“自我”的感覺,也是一種本能
“我語取”(Attavadupadana) 是最後一個執取,譯爲語言上認爲有個“自我”的執取;世尊運用“語言的執著”這個名詞,意即是語言上說有一個“我”。事實上這不是口頭上的語言,它是屬于內心的執著。如果要用語言,那就是心裏的語言即是內心在說“是我”。執取認爲是“自我”,這是極重要的事,也是極爲奧秘的;廣義的來說,它也可以是一種本能 (天性) ,這是每一種有情衆生所固有的感覺,它必然是無時無刻都感覺到“我就是我”或“我們就是我們自己”,這種感覺是有情衆生最根本層次的本能,也是成爲其他本能的根源。所謂其它本能包括尋找食物的本能、享用食物以便發育成長起來的本能、因危險而搏鬥或逃避的本能、此外還有爲了不絕種而繁殖的本能,以及其他種種的本能。但所有一切的本能,都必須依靠這感覺是“我”的本能上。它必須先“有我”或“執取是我”,然後他才不想死,就得尋找食物來滋養身體,就得搏鬥,以便能逃生脫死,生存下去;或者不要招受絕種的危機,就得繁殖,無論是那一種本能,都必須依靠這執取“自我”的感覺爲根基,這執取“自我”的感覺便牢牢牽製著每一個有情衆生,否則他將不能活下去。希望各位能明白這一簡短的句子:“若無執取“自我”的感覺,他將不能擁有這個生命。”即是它將不會找尋食物、他將不會躲避險境、他將不會繁殖,生存至今;也即是說存有著這執取“自我的本能”爲根源,同時這本能也是“苦的根源”。一切皆是苦,它本身即是苦,所造出來的全是苦果。當他在尋找食物、搏鬥、繁殖等時,這一切都將依靠著欲望煩惱的貪求,因此佛陀才這樣的宣稱它是一切“苦的根源”。在巴利文經典中曾對此要點有這樣扼要的記載:“任何東西一旦被執取,它本身就是苦,或是苦的根源。”或“身和心一旦被執取即是苦的本質”。“執取”是生命誕生的根源,是苦生起的根源。兩著同時出現,也可比喻爲“生命是苦,苦是生命”。這是佛陀所要表達的意思,也的確是萬物的真相,是一件我們必須要好好學習和研究的真理。
在佛教裏還有比這更爲強烈的論調,有這樣的比喻“那些想要脫離苦的,就先得殺父殺母”。這裏所謂的殺父殺母是指殺死“執取”和“無明”,它是欲望和執著的根源;也即是假如能熄滅無明、執取,苦也就熄滅了。將生命的苦悉數滅盡,即是不再繼續那生老病死的流轉,再也沒有那因緣的組合而生起“新的有”、“新的生”了,此生立刻成爲最後一生。能知曉生命或苦的根源-這是最深奧和最值得深入明了的知識,因爲它能使我們徹底地熄滅一切苦惱。我們要誇耀的說:這個教理,只出現在佛教的專題內容中。一切證據顯示,世界上的其它任何宗教都不曾發現這個教理。因此我再次說:這個題目是佛教的重要內容,希望各位同學能特別用心學習、思考這其中所論及的。
有關對治執取的修行,若要獲得最大的利益,就得對執取有更深入的了解,尤其是最後的“我語取”,如前所述,生命與生俱來不須教導的那生存本能,稱爲一切生命的根源。所有剛離母胎的嬰兒或小動物,就已具足這本能 (天性) ,如小貓,當我們靠近它時,就會發出那嘶嘶的恐嚇聲,那是出于自衛和搏鬥的本能;其他那懂得想要食物,懂得找尋食物充饑,或懂得偏袒自己而去做任何事的本能,也都是一樣的。比這更爲強烈的我語取,它強烈到超越一切理智的感覺,已不再需要依據任何理由,而只依著心裏的感受去行事。打個比方:小孩蹒跚地走著,一不小心額頭撞到門,痛得大哭,母親就以拍打門做爲消除嗔恨的方法,小孩隨即破涕爲笑。直到成年了還仍然會對那沒有生命、沒有意識的東西憎恨,而摔東西,認爲它不合自己的意願,或認爲這個東西有意來阻礙自己等等。希望各位能回想一下,是不是有時候仍以嗔心去踢或敲打那沒有生命意識的物體,甚至對那些正在擺動的鍾表儀器,也會不經心的對它産生一種錯覺,認爲它是有生命意識的?
因爲有執取的原故,而對所有的事物産生一種錯誤的觀念,認爲有個固定不變的“自我”,這個執取牢固的附著在每一個人的心識中。因此,我們就很難甚至沒有能力預防或抑製這執取所表現出來的影響力,它很自然地影響我們的一切行爲。我們只能盡最大的能力去控製它,也就只有這麼一個辦法罷了!直到佛法的智慧逐漸累積增加之後,我們才能有足夠的力量,以最徹底的方法來克服。換句話說,就是運用佛法來絕對的斷除,直到我們戰勝這個“本能”爲止。如果是一位凡夫或初果聖人,肯定他仍沒有辦法戰勝這本能,只有四果阿羅漢才能戰勝。我們必須要了解它不是一個小問題,因爲它是一切問題産生的根本。如果我們要成爲一個真正的佛教徒,能在佛教中獲得真正圓滿的利益,則應該用心去研究學習,盡最大的力量戰勝“我語取”,那我們就可以從佛教中獲得它所給予我們的利益,成爲一位正信的佛教徒。
● 在生命的每一天中認識問題的根源──四執取,是最有智慧、最有功德的
雖然我們還不能抛棄和斷除這一層次,但我還要堅定的說,我們應該要詳細學習觀察“執取”,並盡最大的能力好好地控製它直到克服它,這樣我們才能夠逐漸從煩惱中解脫出來,成爲一個自我解放,自由自在的人,當我們要執行各式各樣的責任時,才能與我們的理想一致。拿個比方來說,像各位即將畢業成爲法庭上的執法人員、律師等,你們對這理想事業最低限度應存有不偏私的心態,但是如果只是知道和決定不偏向于任何階級,而自己卻不能控製這執取,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可以肯定的說,你們會很難以不偏不倚的公正態度去做事。如果我們不經學習,就能在靜默中生起不偏私的心境,這是不可能的,也是超越我們的性格和能力範圍的。但若是我們能夠學習了解欲望煩惱和執取,尤其是更深入透澈地去了解“我語取”,使它能更清楚明白,更能在我們的掌握之下,那麼,成爲一個不偏私的人將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當我們真正能以清淨、皓潔的心來實行我們的理想、任務,也就有那真正的快樂,日後也不會痛心苦惱。如果不能控製它,與它搏鬥來實行任務,則很自然的日後必定會痛心苦惱,這將是一條使我們無止境衰敗下去的道路。
如果我們能了解每天所發生一切問題的根源,可算是有功德和有理智的事,所以我不斷的叮咛各位,希望各位能特別留意這件事,尤其是四執取。它明顯地讓我們知道,雖然所有的事物,本來是不值得執著,不值得拿取,不值得成爲,但我們還是淪爲它的奴隸,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完全是這四執取罷了!因此我們必須要學習了解這些最危險、最劇烈的毒素。那些像熊熊烈火般顯示出其毒性和危害性的事物,我們會很容易認識它們,比如武器和毒藥等。但是執取卻是那麼奧秘,捉摸不住,它存在于津津有味、好痛快、好過瘾的情況下,以好香、好美、好聽的現象在引誘著心,當它在這種情形下出現時,必定是很難覺察和控製的。因此就必須要依靠佛陀的覺智來克服這四執取,生活在智慧中,所過的日子就沒有苦或僅有一點苦。若能如此,就有相當程度的清淨、光明、寂靜,在甯靜安樂的狀態下去履行爲人的責任。
今天我總算是一針見血地指出讓你們看清存在于你們每個人身上的問題,那就是你們相關的“苦”,即“苦”所依靠著的世間和一切與苦有關的事情。時間已到了,在往後的時間裏,我將會解釋苦是在怎樣的情形下把我們和其他事物連縛一起,以便看清後能以最善巧的方法去克服它。四執取是每個身爲佛教徒或有志了解佛教的人所必須要明了的問題,因爲佛教最終的聖潔梵行就是要使心脫離執取。各位可以每一部巴利文經典後篇宣說阿羅漢的證果中,發現有這麼一個句子:“心已從執取中解脫出來。”當我們的心從執取中解脫出來,其含義是再也沒有什麼可牽引這顆心了,也不能使它陷入世間的陷阱,成爲世間的奴隸,或繼續不斷的在這世間生死輪回。修道證果爲的就是這些事情罷了!別無所求,那麼一切事情就結束了;或是說已到達出世間的心境,也即是完全脫離充滿著苦的世間。脫離執取是佛教的重點,我看時間有限,才選擇重要的內容來講解,希望有心學佛的各位,務必要有恒心去思考、審察,在此我預先向各位有這樣的做法表示感激。
第四章 叁增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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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定、慧可以解除每一個時代、每一個人的問題,在理論方面是認識執取的方法,在實踐方面即是斷除執取的方法。
各位法律系同學:
在首次的講演中,我曾經講過,若把所有的佛法總結起來,無非是在表明佛教的原則,只是使我們真正看清萬物“什麼是什麼”的真相,直到能正確地實行那些事物罷了!我們也可以用另一個角度來闡明這個題目,每一部叁藏經典純粹是在講述“什麼是什麼”。接下來也清楚講解出這所謂“什麼是什麼”的主要內容在指出萬物都是無常、苦、無我,沒有什麼值得沈溺、要求或執取的,這即是叁法印-叁種不變的原理。雖然事物都是“無常、苦、無我”,但無明是讓我們去執取的力量,使得我們沈迷、攀緣于事物上,于是産生各式各樣的苦,沒有辦法減輕。前面所提到的,都是佛教中一部分的深奧精華所在,我們必須先要了解這項重要內容,才能了解其他的行持,以便能更輕易地去熄滅掉各式各樣以欲望煩惱和執取爲根源而産生的“苦”。因此,今天我們就要繼續講述:到底要怎樣和用什麼方法來斷除執取?特別是我們普遍了解,而且時常聽聞的叁種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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