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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講記 第一百一十七講 普賢上師言教-輪回過患-人道之苦-愛別離苦▪P2

  ..續本文上一頁會生病?會不會死亡?”如果子女生病、挨餓或死亡,父母甯願自己替子女而死亡,具有如是般痛苦。

  同樣,如果與親友之間情意纏綿……勢必也要感受與他別離的憂苦。

  然而,我們如果認認真真加以觀察,就會發現,親人也不一定是真正親,父母等雖然自以爲對孩子情深意切、甚爲慈愛,可是這種慈愛的方式其實完全是顛倒的,最終只能是坑害了他們。

  在座的大衆應認真地、如如般思維上述法義。

  之前宣講了遇見怨敵的痛苦,今天宣講與親人分離的痛苦,現今很多人被與親朋好友之間的情深和慈愛的痛苦所縛,此等情深和慈愛是不是恒常和堅固?此等仍是無常之自性。

  父母愛自己的子女,子女也愛自己的父母,世間人認爲這都是很好的方式。但如果真心思維,這種慈愛和情深的方式是一種顛倒的行爲。爲什麼呢?父母愛子女,子女愛父母,最後除了坑害了彼此,沒有任何利益,因此仍然處于痛苦之中。

  我的家鄉在新龍,我的父母、叔叔以及自己的兄弟姐妹都在新龍。因爲我從小就離開新龍,對此等親朋好友的情深和貪戀不是很重。但我從十二歲離開家鄉來到亞青,住在喇嘛仁波切大恩者家裏以後,至今有二十八九年的時間。在此期間,和喇嘛仁波切的家屬住在一起,吃飯穿衣喝水也在一起,從來沒有分離過,因此我和他們之間彼此感情很深,具有情深和貪戀之心;我們對喇嘛仁波切沒有任何區別,都很親密。

  尤其是小活佛們從母胎降生以後,我和他們幾乎時時刻刻在一起。一起吃、一起穿,晚上一起睡覺,幾乎從未分離過,彼此之間感情非常深。雖然我們彼此之間非常親密,但真心思維一下,彼此之間具有貪戀和執著之心。表面上看好像我們是一家人比較和合,也比較團結,但思維到最後發現我們互相之間坑害彼此,有害無益。因此在座的出家男衆、出家女衆和在家衆,都像我一樣,從表面上看和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者親朋好友非常親密和慈愛、非常好,但真心思維就會發現彼此之間因貪戀和執著之故,互相之間坑害對方。這樣的慈愛和親密是有利還是無利呢?此等要真心思維。

  在家衆中,父母貪戀自己的子女,子女貪戀自己的父母。如果兒子生病,母親處于憂愁和痛苦之中,甯願用自己的死亡替代兒子的病痛。那麼這個痛苦源于何處呢?是由于對兒子的貪戀爲緣起。時常真心思維,就會認識到親友之間的貪戀不是什麼好事,此等愛別離苦仍在痛苦之中。父母對子女的疼愛除了坑害對方以外,根本沒有什麼利益可言,爲什麼這樣說呢?論中繼續做了宣講。

  爲什麼這樣說呢?你想想:兒子小的時候,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父母親爲他們做好所有的事情,到了成家立業之時,又爲他迎娶作爲終身伴侶的妻子,這實際是把他們捆縛在輪回的繩索上。

  真的是這樣的。父母把自己舍不得吃的食物、舍不得穿的衣服、自己舍不得享用的財物都會賜給子女。爲子女迎娶終身伴侶,使得子女無法從輪回中脫離,因爲輪回的繩索已經套在子女的身上。

  並且教給他們如何製伏敵人,如何扶助親友,如何發家致富等等作惡的方法,這無疑會導致他們無法從惡趣深淵中獲得解脫,恐怕再沒有比這更爲嚴重的坑害了。

  父母認爲子女是最愛的人、最親的人,教授給他們扶親調敵、發家致富的作惡方法,無疑導致他們無法從惡趣的深淵中獲得解脫,再沒有比這更重的坑害了。

  父母自認爲和子女之間非常愛、非常貪戀和執著,最終對子女根本沒有益處,只能成爲坑害之因而已。之前所宣法義中提到子女飯來張口、 衣來伸手,父母爲子女安排好一切事情,最後成家立業的時候,爲子女迎娶終身伴侶,此等做法成爲令子女無法從輪回中脫離之因,再沒有比這更大、更重的坑害。同樣子女愛自己的父母、貪戀父母,但是自己最後對父母所做的一切仍然沒有利益,只有坑害而已。

  雖然父母最疼愛子女,但是子女的相續從未做過芝麻許對父母親有益之事。如下所述:

  子女們又是怎樣對待親生父母的呢?最初吸取父母身體的精華,中間搶奪他們口中的飲食,最後奪取他們手中的財産。

  子女又是怎樣對待父母親的呢?從一開始就對父母有害,根本沒有利益。子女以中陰神識的近取因融入母胎之後,就在坑害母親。爲什麼這樣講呢?入胎以後到出生之前九個月零十天中,子女所飲用的食物是什麼?所飲用的食物是母親身體的精華。子女出生以後,成長過程中會搶奪父母最好的、最有精華的飲食;長大以後,會奪取父母一生中所積累的財物。

  父母再怎麼疼愛兒女,他們反過來卻與父母作對。

  父母親再怎麼疼愛自己的兒女,他們反過來卻與父母作對,利益父母的子女很稀少。

  父母雙親將畢生不顧千辛萬苦、不顧罪大惡極、不顧臭名遠揚而積累下來的所有財富毫不吝惜地全部給予了子女,可是他們卻無有一點一滴的感激之情。就算只是給了一個普通人一把茶葉,他也會喜不自禁地連連道謝,可是哪怕給了自己兒子五十兩銀板他也滿不在乎,覺得這沒什麼,還認爲我自己父母的財物由我本人來享用這是天經地義的事。而且,兄弟姐妹之間也常常爲了自己能得到財産而你爭我奪,互不相讓。就算父母給了他們,也沒有答謝之意,即使父母已傾囊相送,可是子女卻一要再要,甚至父母的念珠裏有一顆記數用的精致珍珠,他們也是死皮賴臉地要走。如果是賢惠善良的女兒,也將成爲別人家的榮耀,對自己方面也起不到什麼作用;如果是惡劣的女兒,就是返回家中使家人痛苦。

  真實就是這樣。父母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而積累財物,並且毫無保留地賜給自己的子女,子女卻認爲理所應當而沒有一點感激之情。但父母哪怕賜給別人一把茶葉,對方都會心懷感激之情。

  兄弟姐妹之間爲了爭奪父母的財産而你爭我奪、互不相讓,就算父母親一而再、再而叁賜予子女財産,他們也沒有感謝之心。甚至藏地的父母把念珠中最精致的、用來計數的珍珠賜給子女,最後哪怕連針線般大小微細的財産都賜給他們,子女們也根本沒有對父母表達感激之情。同時子女們也不會體會到這些都是父母辛苦積累的財物,而是帶著“這些珍貴的財物理所應當歸我所有”的態度滿不在乎地將它們從父母那裏拿走。

  今天的法就講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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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注】

  此爲弟子根據大恩上師講法記錄略作整理,更詳細的內容請參考聞法錄音。因時間倉促,恐有錯謬。故于大恩上師及道友面前忏悔!

  願大恩上師*輪常轉!信衆法喜充滿!早證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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