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比丘,什麼是苦呢?任何身體的痛苦感受、身體的不愉快感受或由于身體接觸而産生的痛苦或不愉快感受,諸比丘,那稱爲苦。
諸比丘,什麼是憂呢?任何心理的痛苦感受、心理的不愉快感受或由于心理接觸而産生的痛苦或不愉快感受,諸比丘,那稱爲憂。
諸比丘,什麼是惱呢?任何時候,由于任何的不幸,任何人遭遇到令人苦惱的法而有憂惱、大憂惱,以及由于憂惱、大憂惱而感受到的苦痛,諸比丘,那稱爲惱。」
然後佛陀以概括的方式如此解釋苦谛:「簡單地說,五取蘊是苦。」五取蘊都是觀智的目標。
什麼是五取蘊呢?即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及識取蘊。什麼是色取蘊呢?在《蘊品相應.蘊經》(Khandha Sutta, Khandha Vagga Samyutta, S22, 48)中,佛陀開示說:
“Yam kibci rupam atitanagatapaccuppannam ajjhattam va bahiddha va olarikam va sukhumam va hinam va panitam va yam dure santike va sasavam upadaniyam ayam vuccati rupupadanak- khandho.”
意即:
「無論是過去的、未來的或現在的、內在的或外在的、粗的或細的、低劣的或高尚的、遠的或近的,只要是會成爲煩惱與執取之目標的色法都稱爲色取蘊。」
佛陀以同樣的方式解釋受取蘊、想取蘊、行取蘊及識取蘊。因此大家應當了解,不只是現在的五取蘊是苦谛法而已,過去的、未來的、內在的、外在的、粗的、細的、低劣的、高尚的、遠的與近的五取蘊也都是苦谛法。
爲什麼這些五蘊是煩惱與執取的目標呢?衆生的身心是由五蘊所構成的。由于無明、愛欲與邪見的緣故,他們將這些五蘊認定爲「我」、「我的」或「我的自我」。因此,對尚未如實地照見諸法的凡夫而言,這些五蘊都是煩惱與執取的目標。事實上,除了出世間名法以外,其余的蘊都是取蘊。
不了知四聖谛就無法證悟涅槃,而苦谛正是四聖谛當中的一項,它包括上述的十一種五取蘊。如果想要證悟涅槃、解脫生死輪回,就必須了知這些五取蘊。
經文接著解釋第二項聖谛如下:
「諸比丘,這是苦集聖谛:
造成投生的是愛欲,它伴隨著喜與貪同時生起,四處追求愛樂,也就是欲愛、有愛及非有愛。諸比丘,這就是苦集聖谛。」
在本經中佛陀教導說愛欲是集谛。然而在《因緣品相應》(Nidana Vagga Samyutta)中,佛陀教導說緣起法也是集谛,因此無明(avijja)、愛(tanha)、取(upadana)、行(savkhara)與業(kamma)都是集谛。簡單地說,一切不善業與能造成投生的善業都是集谛。
在《谛分別》(Sacca Vibhavga)中,佛陀以五種方式來解釋集谛:
一、 愛欲(tanha)是集谛;
二、 十種煩惱(貪、瞋、癡、驕慢、邪見、疑、昏沈、掉舉、無慚、無愧)是集谛;
叁、 一切不善法是集谛;
四、 一切不善法及能造成投生的叁善根(無貪、無瞋、無癡)是集谛;
五、 一切不善法與能造成投生的善法或一切不善業力與能造成投生的善業力都是集谛。
既然一切不善業力與能造成投生的善業力都是集谛,那麼爲什麼佛陀在本經中只說到愛欲是集谛呢?舉例而言,只要一顆種子中還有黏性或潛能,處在適宜的環境時就還會生根發芽。同樣地,只要業力還有愛欲伴隨,它就還會結成果報;如果沒有愛欲,業力就無法結成任何果報。這就是爲何佛陀說愛欲是集谛的理由。
由于愛欲的緣故,衆生「四處追求愛樂」。我想引述《阿沙卡本生經》(Assakajataka)的故事來說明衆生如何四處追求愛樂。
有一次世尊住在只園精舍時,他針對一位思念前妻的比丘說了這個故事。世尊問該比丘是否真的思念女人。該比丘答道:「是的。」世尊繼續問道:「你思念的是誰?」該比丘答道:「我已故的前妻。」當時世尊說道:「比丘,你不只是這一次對該女人充滿愛欲而已,在過去她對你的愛亦令你極端痛苦。」于是世尊說了以下的故事。
在以前,有一位名叫阿沙卡(Assaka)的國王住在迦屍國的波達裏城,公正地統治著他的國家。他的皇後烏巴裏(Ubbari)是他極親愛的人。她非常優美動人,只是比不上仙女之美而已,但已超越了所有其它的女人。在她死後,國王非常哀恸淒苦。他把她的屍體塗上油膏,置放在棺材裏,然後自己躺在床底下,不吃也不喝,而只是悲泣。雖然他的父母、親戚、朋友、國師及臣民都向他說一切事物終需毀壞的,所以不必悲傷,但是都勸服不了他。在七天裏,他就只是悲傷地躺著。
當時菩薩是住在喜瑪拉雅山腳下的一位沙門。他擁有五神通及八定。有一天,他以天眼通觀察印度時看到阿沙卡王正在悲泣,于是立刻下定決心要去幫助他。他運用神通飛上天空,然後降落在國王的公園,猶如一尊金像地坐在園裏的石座上。
波達裏城的一位年輕婆羅門走進公園裏時看到了菩薩。向菩薩問候之後,他即坐在一旁。菩薩友善地向他問道:「你們的國王是否是個公正的國王?」
該青年答道:「是的,尊者,國王很公正。然而他的皇後剛死不久。他把她的屍體置放在棺材裏之後,就一直悲傷地躺著,至今已經七天了。爲何您不去解除國王的悲恸?像您如此具備德行的人應該解除國王的悲傷。」
菩薩答道:「我不認識國王,年輕人。但是如果他來問我,我將會告訴他該皇後投生到哪裏,而且還會令她說話。」
該青年說道:「若是如此,尊者,請您在這裏等候,我去請國王來見您。」菩薩同意了,而那青年婆羅門即趕快去見國王,告訴他這件事。他向國王說:「您應該去見見那位擁有神通的人!」
國王想到能夠再見到烏巴裏皇後就感到非常高興。于是他乘坐馬車去到那公園。向菩薩問候之後,他即坐在一旁,問道:「有人告訴我說你知道我的皇後投生到哪裏,這是否是真的?」
「是的,國王,我知道。」菩薩答道。
國王就問她投生在什麼地方。
菩薩答道:「噢,國王,由于她對自己的美貌過度自滿而生活放逸、不做善事,因此如今她投生在這座公園裏成爲一只糞蟲。」
「我不相信!」國王說道。
「好,那麼我就帶她來見你,並且令她說話。」菩薩說道。
「請令她說話!」國王說道。
菩薩命令道:「那兩只忙著在牛糞裏鑽的糞蟲給我過來見國王!」通過他的神通力,牠們來到國王面前。菩薩指著其中一只糞蟲向國王說道:「噢,國王,你瞧,那就是你的皇後烏巴裏!她剛剛跟隨著她的糞蟲丈夫從牛糞堆中出來。」
「什麼?我的皇後烏巴裏是一只糞蟲?我不相信!」國王叫了起來。
「噢,國王,我將令她說話。」
「令她說話吧,尊者!」
菩薩即以神通力賜予她說人話的能力,然後說:「烏巴裏!」
「什麼事,尊者?」她以人語問道。
「妳在前世名叫什麼?」菩薩問她。
「尊者,我名叫烏巴裏,是阿沙卡王的皇後。」她答道。
菩薩繼續問道:「告訴我,現在妳比較愛阿沙卡王,還是比較愛這只糞蟲?」
她答道:「噢,尊者,那是我前生的事。當時我和阿沙卡王住在這公園裏,一起享受色、聲、香、味、觸五欲。但是如今我的記憶已經由于轉世而變得模糊,他對我來說又算得是什麼呢?現在我甚至希望以他的喉血來塗我這糞蟲丈夫的腳哪!」隨後她即以人語在國王的面前頌出以下的偈語:
阿沙卡大王曾經是我親愛的丈夫,
我們相親相愛地走在這座公園裏。
然而如今新愁新歡已令舊的消失,
我的糞蟲丈夫遠比阿沙卡更親近。
阿沙卡王聽後即刻對自己的作爲感到懊悔。他當下即命人把皇後的屍體移掉,並且清洗自己的頭。他向菩薩頂禮之後就回到城裏。後來他娶了另一位皇後,公正地統理國家。而菩薩在教導國王、解除他的悲傷之後,就回到喜瑪拉雅山去了。
說完這個故事之後,世尊再開示佛法。在開示結束之時,那位思念前妻的比丘證悟了初道與初果。隨後世尊說明那世的人物:「你已故的前妻就是烏巴裏;你這思念前妻的比丘就是阿沙卡王;舍利弗就是那位年輕的婆羅門;那沙門就是我。」
如此,烏巴裏皇後在作人的時候生活放逸、追求愛樂。她那伴隨著喜與貪的愛欲造成她投生爲一只雌糞蟲。縱然投生爲糞蟲那樣卑微的生命,她還是繼續沈迷于愛樂,與新的丈夫尋歡作樂。這正是愛欲的特質。然而,不只是烏巴裏皇後而已,一切尚未證果的凡夫都在生死輪回裏四處追求愛樂,卻不知愛欲會帶來生死輪回中無盡的痛苦。
愛欲可分爲叁種,《清淨道論》解釋其含義如下:
一、 欲愛(kama-tanha):以欲望而貪愛享受色、聲、香、味、觸、法六塵 。
二、 有愛(bhava-tanha):伴隨著常見而貪愛六塵。常見(sassata-ditthi)認爲六塵是靈魂,生生世世存在。
叁、 非有愛(vibhava-tanha):伴隨著斷見而貪愛六塵。斷見(uccheda-ditthi)認爲六塵是靈魂,在人死亡之後即完全毀滅。
大家應當記住集谛是苦的因。在本經中佛陀如此教導:「簡單地說,五取蘊是苦。」因此集谛是五取蘊生起的原因。大家應當記住這種因果關系。
接著經文解釋第叁項聖谛:
「諸比丘,這是苦滅聖谛:
即是此愛欲的息滅無余、舍棄、遣離、解脫、無著。」
在本經中,佛陀教導說愛欲的息滅無余是滅谛;而在其它經中,佛陀教導說苦谛的息滅無余是滅谛。爲什麼有這兩種不同的解釋法呢?事實上它們是指同樣的道理。由于愛欲息滅無余,或者說由于無明、愛、取、行、業息滅無余,所以五蘊(苦谛)就會息滅無余。由于因滅,所以果滅。這兩種解釋法中,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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