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過去的“愛”分手
2008年5月12日,正值春末夏初。陽光明媚,微風輕拂,這是江南水鄉最美的時節。和客戶匆匆忙忙在紹興辦完公事,便去瓜渚湖邊找了家咖啡館坐下,繼續商談合同的後續事宜,順便吃飯。江浙一帶連咖啡館都是快捷匆忙型的。咖啡從來不是精神領袖,快餐、棋牌、商務才是主旨。
紹興是我經常需要走動的地方。這裏的輕紡城是紡織材料的集散地。但這麼多年來,我卻似乎從未曾好好看過一眼這曆史悠久的古城。與身邊的大多數人一樣,我爲了利益、欲望、打扮、享樂而一刻不停地奔波忙碌,已經無法讓自己停下來。偶爾出現的空隙也只會讓我更加焦慮、無所適從。
幾個月前與相處四年的男友徹底決裂,讓我對自己未來要走的路愈加迷惘。對我來說這次的分手與往次不同。我用了四年時間,盡心盡力地把他完全當成了自己的一部分。我所有對未來的計劃都是與他一同進行的。他一走,徹底粉碎了我的夢想。這虛妄的生活實在讓我有些疲倦,或者我真該把重心放到工作和金錢上來了,雖然內心深處對爲事業而拼博這事兒真提不起太大的興趣。
可能是從小的衣食無憂和學生時期的熏陶,使我對工作、賺錢、事業一直都不太有興趣。我不認爲這些能帶給自己多大的滿足感,更無法讓我爲之而全心奮鬥。小時候,學習玩樂是我所有的目標。學習對我來說不是件難事兒,我喜歡學習。一來我生性好奇,本就對各種未知事物充滿熱情;二來學習成績也輕易滿足了我的虛榮心。我的熱情和優異讓身邊所有的人都寵愛我。所以那時生活的所有內容大概就是學習、吃飯、漫山遍野地瘋跑、睡覺了。初中畢業考入了當時人人豔羨可以農轉非的中專。掙脫父母束縛的我開始更自由奔放地生活,也似乎開始思考一些人生的問題:人一生從生到死,除了經曆,似乎什麼都不會留下。每個人都會死,而死亡時每個人的不同,就只有在經曆上。我應該去看、經曆、了解更多的事。至于爲什麼要了解與經曆,我不知道,也無法再深入思考下去了。所以那一時期,我大量地閱讀各類書籍,從金庸瓊瑤,到生澀難懂的尼采。金庸的武俠與我從小的奔放不拘非常相應,瓊瑤的感情描寫讓完全不谙世事的我怦然心動,哲學是我對自己增加學習廣度方面的要求,因爲它被人推崇,我自然應該涉獵。這時,被人稱頌爲才貌雙全是我的竊喜之處。
畢業後,順利地進入本地最大的一家醫院開始工作,很快我便適應了按步就班的工作。那一年我剛滿十八歲。當人生的一個大問題塵埃落定,生活完全爲我敞開了胸懷,年輕無知的我似乎可以更有底氣地去探索未知的生活領域,無知者無畏的勇氣便悄然而生了。
與生活的親密接觸,讓我在19歲時,便投入到第一段感情當中。少女的愛情是懵懂無畏而又可笑的。第一次對他生起好感竟然只是因爲他歌唱得很好,後來便經常一塊遊玩。有次遇見他的哥哥,他們家人之間溫暖和煦的親情迅速打動了我,彌補了我因從小家庭成員間的平淡相處而在內心留下的遺憾。我毫不猶豫地同他走到了一起,隨意出入他們的家庭,很快便瞞著父母與他同居了。
朋友同事都用異樣的眼神看我,因爲他與我實在不太般配。他在事業單位工作,但只是一個駕駛員,家庭情況很一般,外表與才幹也沒有什麼過人之處。但我沈浸在初戀的喜悅之中,毫不在意。愛情怎麼可以用那些外在條件來衡量呢?愛情是關于內心的單純的情感,我對自己說。這近兩年的時間當中,我因爲要瞞著父母,同他們撒了無數個謊。還因爲愚昧無知而墮胎,而這似乎又讓我們共同承擔了更多東西,我們更加親密。
後來父母終于知道了這事,不出所料地反對我們在一起。我理所當然的沒有“屈服”,開始與他們長時間地爭吵與賭氣。父親說他工作不好,我們立馬商量著辭去了他的工作,想用做一番事業來改變父母的態度。他的家庭也非常支持,大家出錢、出力、出主意,很快便開始著手准備了。啓動時他急用一小筆資金,我把自己的工資給完後還不夠,便去向朋友借錢。朋友不在,我便悄悄地拿了朋友的存折……後來,雖然在幾天後父母就幫我還了錢,但這事留給了我一個巨大的至今也無法抹滅的陰影。(那時以爲這輩子我再也不會與任何人提起這件連回憶都不敢的事。)
父母由此更加不同意我們的來往,便讓一位他們比較欣賞的生意夥伴來接近我。我與父母便這樣僵持著。在我當時小小的心裏,一直把這些都當成是“爲愛犧牲”。然而,最可悲的是,這樣地費盡周折與“犧牲”,卻有那麼一天清晨醒來,我竟然發現自己不再“愛”他了!與他在一起的那種滿足感、安全感已經不複存在。對我來說,他似乎失去了往日的吸引力,我不太明白自己心裏發生了什麼。我只知道不想再爲他而繼續糾纏下去。
接著,便理所當然地與父母推薦的那個男孩交往了一段時間。意外的是開始竟然覺得他還不錯,畢竟他有自己的事業,開著一輛當時罕見的進口轎車,說話也很討人歡心。因爲這是父母同意的,我們便公開地戀愛。但他帶給我的新鮮感與虛榮心的滿足,同樣在很短的時間內消逝無蹤。我此刻才意識到,我所追求的“愛情”似乎有點問題,至少我的“愛情”並不是我原先以爲的那樣。
我到底愛他的什麼?這似乎已經非常明顯了。人們不也是如此贊頌愛情的嗎?“願得一人心,白頭不相離。”這愛的想必是對方的心吧?那顆能與自己心心相印、心有靈犀的心。 “她那美麗動人的眼睛好像晚上明媚的月亮,我願流浪在草原跟她去放羊……”這愛的似乎是她美麗動人的容顔。觀察周圍的人們,還有更多的標准可以拿來判別:品格、學識、才能、胸襟、膽量、身材、榮譽甚至于是對方的某個笑容,或他(她)的一份與自己相似的經曆、他(她)與你能溝通到的程度。五花八門、各種似是而非的理由都會在某一刻瞬間牽動某人內心的某一處神經。但這一切,最後似乎全部指向了同一個地方:我此刻需要這個,這個能讓我感覺舒適快樂,擁有一種特別的強烈的滿足感和安全感。從那時起,我開始明白,當我說“我愛你”,其實是說“我因爲你的某些特質而想擁有你。”但那些特質會變,無論是那顆此刻看上去與我心心相印的心,還是品格、學識、才氣、胸襟。
這些都會隨著時間的變遷而變化。就算這些不變,我自己也在變。我的審美觀、價值觀、各種見解在飛快地變化。這些,自己就能非常深切地體會到。而我的“愛情”,便建立在這個變化上面。我很無奈,但還是接受了這一點:不去談論別人,因爲我不知道那些曆代相傳的幾十年甚至是永久的愛情是如何建立的。但我自己的愛情不過就是一種欲望罷了,不論它基于比較“高尚”的心靈相通,還是比較“世俗”的金錢和虛榮。
這,就是世間那麼推崇倍至的愛?我將它延伸到親情與友情上。結果發現即便是世間有些母愛也是有條件的。如果兩個孩子中有一個長相行爲比較隨父母,那個孩子更容易受到寵愛。如果兩個孩子條件有上下之分,父母總會有偏頗,不論偏向優秀還是低劣的那個,都代表了母親在愛上加上了自己的喜好。而如果孩子大逆不道,做了許許多多的壞事,也會有母親仇恨自己的孩子。而母愛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于:那是我自己的孩子。但這些不都很正常嗎?如果愛不需要條件,那豈非不論對方是怎麼樣的人,我都愛了?那怎麼還能算是我們心目中的那種有特殊對象的愛呢
如果無論對方是怎麼樣的人我都愛,又怎麼會弱水叁千我只取一瓢飲呢?我可以閉上眼睛在門口隨便點個將就可以,而那樣點將又有什麼意義?
學佛後,我看到一位聖者曾這樣說過:從修行的觀點來看,對于自己親密的人産生的愛,乃源于強烈的執著,終須加以淨化。
而在當時,這些問題讓我百思不得其解。但這並不影響還是有人吸引著我。與第二位男友快速地分開後,再次遇見一位讓我心動的男子。雖然還是投入,但這次卻在投入前就已經做好了分開的心理准備。因爲前兩次的心理曆程已經讓我看到了自己將會再次走的路。然而這一次更戲劇化,投入後才發現他已婚,太太也在同一單位。當時的貪欲使我沒有輕易地放手。後來我問自己:“爲什麼不放手?”自己平靜下來後回答:“其實僅僅是不甘心,不甘心在手裏的東西要自己扔掉。”想明白後,很快我便結束了這段感情。通過觀察這段感情的過程,我更確定了自己的“愛情”的確僅僅是如此:我心裏首先下意識地想象出一種幸福,這種幸福似乎只缺少某種品質來填補便圓滿成功了。于是找到一個相似的人,他似乎具有相似品質,我接著將我所有的希望一一投射到他身上。熱戀時期,我用自己投射的他具有的品質來建立“愛情”的城堡。但那終究僅僅是自己的投射而已。那麼,其他人是這樣的嗎?
看明白了自己的“愛情”,我覺得這事兒差不多也就是這樣了,便與一直沒有放棄過我的第二任男友結婚了。既然覺得自己的愛根本很荒謬,我應該找些其它事情 來讓生活有一點意義。于是便辭職,考了一張經濟管理大學文憑,有了孩子,錦衣玉食,吃喝玩樂,過上了非常熱鬧的生活。與此同時,畢業後我很久不再看書寫字,不再聽音樂看電影。孩子兩周歲還沒到便被我們送去了全托,一周才回家一次。即使這樣,我平時對他還是沒有多大的耐心。周歲左右時孩子總要在夜半兩叁點時哭,他聲音響亮,聲嘶力竭地一哭就半個多小時,怎麼哄都沒用。有時候我嗔恨心一起,巴掌就狠狠地落在他的小屁股上,這樣的情形也有過好多次。這讓我想起自己小時候與父母的相處,除了衣食住行基本不溝通,溝通也僅是單向的要和不要。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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