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家庭福祉于不顧,誘導、鼓勵自焚,不僅破壞了藏區和諧安甯的社會環境,更阻礙了藏傳佛教的長期穩定和健康發展。佛教認爲,勸誘、鼓勵、贊歎自殺,及爲自殺提供條件和方便,是一種極爲嚴重的罪業,佛說:“若自殺,若教他殺,譽死贊死……如是種種因緣,彼因是死,是比丘得波羅夷不共住。”唐代道宣律師也說:“今多有人自焚,多有愚叢七衆贊美其人,令生欣樂,並如律本結重。”
雖然佛教沒有國界,但佛教徒卻有自己的祖國。愛國愛教、利樂有情是一個佛教徒應有的職責和義務。佛教僧團沒有自己的利益,只有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戒殺戒妄、護國利生是包括藏傳佛教在內的佛教各個派系共同奉守的基本准則,佛教僧團的每一個成員都應該敬畏生命、維護社會的和平安甯,這既是佛門清規的要求,也是文明社會的共識。
如瑞法師(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山西省佛教協會副會長):
人生難得,佛法難聞。佛陀尊重生命的智慧,遍布叁大語系佛教的經律論叁藏,顯現于佛教的八萬四千法門。以戒爲師,相信因果,尊重生命、善待生命、利用生命,體現生命的價值是佛教四衆弟子在寶貴的人生當中,如理踐行佛法的表現。
佛的戒律,無論是出家或是在家的根本重戒都明文禁止自己殺人,教人殺人,乃至殘害、棄舍自己的生命。爲什麼要尊重、愛惜人身呢?《四分律疏》對此解釋說:人的正報非常地殊勝,人身是由宿世善因所招感的。六道當中,天人雖然福報殊勝,卻貪圖享樂不求修道;阿修羅多懷疑慮,對于聖道難以生起信心;鬼神等非人,谄詐不實,與道無法相應;畜牲愚癡,不能領解佛語。相形之下,唯有人道苦樂相間,辨知善惡,堪能修行。所以,人的身心是受道之器,比丘、比丘尼戒只能在人中受,阿羅漢、辟支佛、佛陀都是在人道當中成。
對于殺生、教人殺人以及自殺的果報,《正法念處經》裏面有講:多行殺業的衆生,縱恣殺心,死後以此惡業因緣墮落地獄,生極苦處……受苦不息,日夜不停。若不顧一切投崖自殺,因沒有善戒的緣故,彼人因自殺的惡業因緣,死後墮在大地獄中。由此可知,殺生的果報須在地獄中受無量百千萬億年大苦,地獄流轉乃至惡業消盡才能脫離地獄,然後生于惡鬼畜生之中繼續受無量痛苦。
了解到佛製殺戒的目的以及犯戒的果報,我們更爲贊歎佛陀的智慧、感恩佛陀的悲心。爲了幫助四衆弟子清除修道當中的障礙,避免命難、梵行難的發生,佛陀從深防中特別製立了保護生命的微細戒。如《優婆塞戒經》講:“若優婆塞受戒以後,險難之處,無伴獨行,是優婆塞得失意罪。”《梵網經菩薩戒》裏面說得更詳細:“若惡國界、若惡國王、土地高下、草木深邃、獅子虎狼、水火風難,及以劫賊、道路毒蛇,一切難處悉不得入。”爲什麼佛要有如此的製戒呢?因爲險難處會危害到我們的生命,失去人身便意味著中斷修行,不能圓滿我們利益衆生的大願,所以佛製不許。
在《梵網經菩薩戒本疏》當中,華嚴叁祖賢首國師列舉出入險難處的五點危害,以此來彰顯暇滿人身對于成就佛道的重要意義。
危害之一,損失道器。爲人景仰的文殊菩薩化身宗喀巴大師有偈:“暇滿身如牟尼寶,多生累劫難一遇。今得此身聞正法,獲大利益宜修學。”此說明人身的難得。《雜阿含經》中也記載著盲龜浮木的比喻。可見,叁大語系佛教同出一轍,追本溯源,只爲策勵引導四衆弟子珍惜人身、利用人身,發起爲利有情願成佛的大願,全心全意行菩薩道、奉獻衆生,報答父母、師長、國家、人民之恩。
危害之二,損害他人。爲什麼呢?因爲佛弟子,尤其我們出家者,弘法是家務,利生是事業。菩薩道行者除了自覺外,還有責任覺悟他人、度脫衆生,擔當起高潔尊嚴人天師的使命。我們如果不知道珍惜利用暇滿的人身,反而輕賤、殘害自身,不尊重保護自己的性命,衆生便會失去良師益友,難以獲得善法利益。
危害之叁,遭人譏嫌。爲了救度如母有情,我們應當積極學習文殊菩薩善用其心、明辨安危的智慧。不尊重自己的生命難免會遭受外道、世人的譏嫌。衆生若因爲毀謗叁寶而墮落受苦,我們自身也難逃脫過失。
危害之四,退失菩提心。作爲凡夫位的菩薩行者,如果有人向我們乞討頭目腦髓,應該慚愧地對人如實地講:“請你原諒,我是初發心的小菩薩,還沒有足夠的安忍力,還不能把頭目腦髓布施給你。” 如果強行布施,則會因爲痛苦生大苦惱,退失菩提道心,生起瞋恨心,命終墮落惡道。自殺是屬于極端殘忍的行爲,臨終之時因爲色身遭受劇痛而難免心生悔恨、懊惱,這種不正念會牽引自殺者墮落惡道,受無量之苦。
危害之五,失人信敬之心。作爲佛陀的弟子,我們應當作衆生的榜樣,令未信佛法者出生信心,已信者增長信心。如果違背戒律冒險到險難處遊行,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旦遇到難緣,家人眷屬以及一些初信佛法的人,會因爲不明因果而埋怨叁寶不加被,甚至退失道心,不再信樂叁寶。若已發菩提心的出家菩薩自殘生命,則更容易遭致世俗譏謗,醜累叁寶,毀人善信。
戒律是佛法的壽命,有戒則正法久住;又爲叁寶的護符,無戒則叁寶潛輝。願我們每一位佛弟子都能遵循佛陀的教誨,常隨佛學,嚴持淨戒,開發智慧,尊重生命,珍愛生命,服務社會,爲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爲正法久住世間以及衆生的吉祥安樂,積極貢獻智慧和力量!
妙江法師(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山西省佛教協會會長):
一段時間以來,在某些境外勢力的操縱下,我國藏區引發了一系列藏人自焚的事件,其中不乏藏傳佛教的僧人。在讓人痛惜的同時,不能不引起我們深深的思考。
僧人不僅是出家修行、尋求生命解脫的實踐者,而且是續佛慧命、弘法利生的人天師。僧人的一切行爲,皆應以利益衆生爲宗旨,以佛陀教法爲依歸,以佛法戒律爲規範。
身爲佛子,特別是出家僧人,應發慈悲心、行菩提道、守根本戒。不殺生戒是佛教之根本戒,必須持守,決不可犯。戒雲:“若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贊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衆生。而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梵網經菩薩戒本·第一殺戒》)
殺生戒以殺人爲最重。僧人自焚的行爲,嚴重違背了佛陀“以戒爲師”的根本教言,不僅給自己現世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痛苦,也在無明的造作下,形成了輪回惡趣的種子。
勤修戒定慧,熄滅貪瞋癡。自焚這種極端的形式,不僅背離了出家僧人慈悲濟世、普度衆生的根本誓言,引起了社會大衆、特別是佛教信衆的思想混亂,嚴重破壞了佛教的整體社會形象。
文殊信仰與五臺山
衆所周知,佛教起源于印度,大成于中國。佛教在傳入中國以後,與中國本土文明不斷碰撞與交融,形成了獨具特色的菩薩信仰。文殊菩薩、觀音菩薩、普賢菩薩、地藏菩薩成爲智悲行願的代表,而五臺山則以文殊菩薩的根本道場名揚于世。千余年來高僧輩出,名刹疊現,皇家崇敬,十方朝聖。
文殊菩薩是十方諸佛母,一切菩薩師,是無上智慧的象征。依勝義,依法界,依解脫,是文殊信仰的特色。華嚴會上,文殊菩薩以甚深無上的智慧,宣說諸佛無盡功德,特別是在福城中說法,廣宣諸佛種種行門,種種功德,鼓勵大衆發菩提心,勤求佛道,並勸勉大衆,親近善知識,修學普賢殊勝行。先令六千比丘,發無上意,複令無量衆生,共發菩提心。而善財童子,發菩提心已,因受文殊教化,南下參訪五十叁位善知識,最後參普賢菩薩,以解導行,以行化解,解行並重,證悟菩提,爲大衆學佛樹立了榜樣,爲行者奠定了成就的基礎。
文殊信仰不僅重聞思,更重踐行。在《華嚴經·淨行品》中,文殊菩薩以無上智慧和無盡的悲願,開權顯實,爲衆生開示淨行法門:“佛子!若諸菩薩,善用其心,則獲一切勝妙功德;于諸佛法,心無所礙;住去來今,諸佛之道;隨衆生住,恒不舍離;如諸法相,悉能通達;斷一切惡,具足衆善;當如普賢,色像第一;一切行願,皆得具足;于一切法,無不自在,而爲衆生第二導師。”
在大藏經中,因文殊菩薩而發起的大乘經典,或以文殊聖號標立經題的經典甚多,特別是在般若會上,文殊菩薩處處現身,開權顯實,輔佛教化,誠爲佛門法將,人天導師。
佛教的生命觀
人生在世,生死爲頭等大事,一切宗教,莫不以生死爲話題,莫不以解決生命歸宿爲標的,也以對生命的解讀和解決生死問題而分別。
諸法因緣生。佛法的根本就是因緣法,以因緣法則,從空間上的緣起,而有橫向上依存關系“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以時間上的緣起,而有縱向上的因果關系“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正是這種因因果果、相互依存的緣起,構成了我們這個森羅萬象的大千世界。
人的痛苦的根本原因,就是不能認識到世間萬法皆是因緣所現,皆爲無常,這就是無明和我執。
由于不能認識到宇宙人生的真相,不能認知夢幻泡影的生命流轉,將欲望無限放大,産生種種妄念;再用妄想、扭曲的思想僵化鮮活、流變的世界,用過時、孤立的觀點審視現實,産生種種顛倒妄想,進而發出錯誤的言論,做出錯誤的行爲,形成了不良的生命狀態和越來越惡化的生存環境。
事實上,無論是山河大地,還是城市宮殿,無論是物質財富,還是親人眷屬,我們與這些事物之間的關系,是透過傳統習俗、倫理道德或者法律的約定才建立的,而傳統習俗、倫理道德或者法律的約定,其自身也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這是一個基本的曆史經驗和社會常識。如果人們以其爲絕對依賴,必然會受到傷害,從而産生身心痛苦,並形成社會問題。
“諸惡莫作,衆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生命的痛苦或快樂,世間…
《慈心悲願 善待生命——佛教生命觀研討會發言摘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