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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心悲愿 善待生命——佛教生命观研讨会发言摘要▪P3

  ..续本文上一页家庭福祉于不顾,诱导、鼓励自焚,不仅破坏了藏区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更阻碍了藏传佛教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佛教认为,劝诱、鼓励、赞叹自杀,及为自杀提供条件和方便,是一种极为严重的罪业,佛说:“若自杀,若教他杀,誉死赞死……如是种种因缘,彼因是死,是比丘得波罗夷不共住。”唐代道宣律师也说:“今多有人自焚,多有愚丛七众赞美其人,令生欣乐,并如律本结重。”

  虽然佛教没有国界,但佛教徒却有自己的祖国。爱国爱教、利乐有情是一个佛教徒应有的职责和义务。佛教僧团没有自己的利益,只有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戒杀戒妄、护国利生是包括藏传佛教在内的佛教各个派系共同奉守的基本准则,佛教僧团的每一个成员都应该敬畏生命、维护社会的和平安宁,这既是佛门清规的要求,也是文明社会的共识。

  如瑞法师(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山西省佛教协会副会长):

  人生难得,佛法难闻。佛陀尊重生命的智慧,遍布三大语系佛教的经律论三藏,显现于佛教的八万四千法门。以戒为师,相信因果,尊重生命、善待生命、利用生命,体现生命的价值是佛教四众弟子在宝贵的人生当中,如理践行佛法的表现。

  佛的戒律,无论是出家或是在家的根本重戒都明文禁止自己杀人,教人杀人,乃至残害、弃舍自己的生命。为什么要尊重、爱惜人身呢?《四分律疏》对此解释说:人的正报非常地殊胜,人身是由宿世善因所招感的。六道当中,天人虽然福报殊胜,却贪图享乐不求修道;阿修罗多怀疑虑,对于圣道难以生起信心;鬼神等非人,谄诈不实,与道无法相应;畜牲愚痴,不能领解佛语。相形之下,唯有人道苦乐相间,辨知善恶,堪能修行。所以,人的身心是受道之器,比丘、比丘尼戒只能在人中受,阿罗汉、辟支佛、佛陀都是在人道当中成。

  对于杀生、教人杀人以及自杀的果报,《正法念处经》里面有讲:多行杀业的众生,纵恣杀心,死后以此恶业因缘堕落地狱,生极苦处……受苦不息,日夜不停。若不顾一切投崖自杀,因没有善戒的缘故,彼人因自杀的恶业因缘,死后堕在大地狱中。由此可知,杀生的果报须在地狱中受无量百千万亿年大苦,地狱流转乃至恶业消尽才能脱离地狱,然后生于恶鬼畜生之中继续受无量痛苦。

  了解到佛制杀戒的目的以及犯戒的果报,我们更为赞叹佛陀的智慧、感恩佛陀的悲心。为了帮助四众弟子清除修道当中的障碍,避免命难、梵行难的发生,佛陀从深防中特别制立了保护生命的微细戒。如《优婆塞戒经》讲:“若优婆塞受戒以后,险难之处,无伴独行,是优婆塞得失意罪。”《梵网经菩萨戒》里面说得更详细:“若恶国界、若恶国王、土地高下、草木深邃、狮子虎狼、水火风难,及以劫贼、道路毒蛇,一切难处悉不得入。”为什么佛要有如此的制戒呢?因为险难处会危害到我们的生命,失去人身便意味着中断修行,不能圆满我们利益众生的大愿,所以佛制不许。

  在《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当中,华严三祖贤首国师列举出入险难处的五点危害,以此来彰显暇满人身对于成就佛道的重要意义。

  危害之一,损失道器。为人景仰的文殊菩萨化身宗喀巴大师有偈:“暇满身如牟尼宝,多生累劫难一遇。今得此身闻正法,获大利益宜修学。”此说明人身的难得。《杂阿含经》中也记载着盲龟浮木的比喻。可见,三大语系佛教同出一辙,追本溯源,只为策励引导四众弟子珍惜人身、利用人身,发起为利有情愿成佛的大愿,全心全意行菩萨道、奉献众生,报答父母、师长、国家、人民之恩。

  危害之二,损害他人。为什么呢?因为佛弟子,尤其我们出家者,弘法是家务,利生是事业。菩萨道行者除了自觉外,还有责任觉悟他人、度脱众生,担当起高洁尊严人天师的使命。我们如果不知道珍惜利用暇满的人身,反而轻贱、残害自身,不尊重保护自己的性命,众生便会失去良师益友,难以获得善法利益。

  危害之三,遭人讥嫌。为了救度如母有情,我们应当积极学习文殊菩萨善用其心、明辨安危的智慧。不尊重自己的生命难免会遭受外道、世人的讥嫌。众生若因为毁谤三宝而堕落受苦,我们自身也难逃脱过失。

  危害之四,退失菩提心。作为凡夫位的菩萨行者,如果有人向我们乞讨头目脑髓,应该惭愧地对人如实地讲:“请你原谅,我是初发心的小菩萨,还没有足够的安忍力,还不能把头目脑髓布施给你。” 如果强行布施,则会因为痛苦生大苦恼,退失菩提道心,生起瞋恨心,命终堕落恶道。自杀是属于极端残忍的行为,临终之时因为色身遭受剧痛而难免心生悔恨、懊恼,这种不正念会牵引自杀者堕落恶道,受无量之苦。

  危害之五,失人信敬之心。作为佛陀的弟子,我们应当作众生的榜样,令未信佛法者出生信心,已信者增长信心。如果违背戒律冒险到险难处游行,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旦遇到难缘,家人眷属以及一些初信佛法的人,会因为不明因果而埋怨三宝不加被,甚至退失道心,不再信乐三宝。若已发菩提心的出家菩萨自残生命,则更容易遭致世俗讥谤,丑累三宝,毁人善信。

  戒律是佛法的寿命,有戒则正法久住;又为三宝的护符,无戒则三宝潜辉。愿我们每一位佛弟子都能遵循佛陀的教诲,常随佛学,严持净戒,开发智慧,尊重生命,珍爱生命,服务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正法久住世间以及众生的吉祥安乐,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

  妙江法师(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山西省佛教协会会长):

  一段时间以来,在某些境外势力的操纵下,我国藏区引发了一系列藏人自焚的事件,其中不乏藏传佛教的僧人。在让人痛惜的同时,不能不引起我们深深的思考。

  僧人不仅是出家修行、寻求生命解脱的实践者,而且是续佛慧命、弘法利生的人天师。僧人的一切行为,皆应以利益众生为宗旨,以佛陀教法为依归,以佛法戒律为规范。

  身为佛子,特别是出家僧人,应发慈悲心、行菩提道、守根本戒。不杀生戒是佛教之根本戒,必须持守,决不可犯。戒云:“若佛子,若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杀因、杀缘、杀法、杀业。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方便救护一切众生。而自恣心快意杀生者,是菩萨波罗夷罪。”(《梵网经菩萨戒本·第一杀戒》)

  杀生戒以杀人为最重。僧人自焚的行为,严重违背了佛陀“以戒为师”的根本教言,不仅给自己现世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也在无明的造作下,形成了轮回恶趣的种子。

  勤修戒定慧,熄灭贪瞋痴。自焚这种极端的形式,不仅背离了出家僧人慈悲济世、普度众生的根本誓言,引起了社会大众、特别是佛教信众的思想混乱,严重破坏了佛教的整体社会形象。

  文殊信仰与五台山

  众所周知,佛教起源于印度,大成于中国。佛教在传入中国以后,与中国本土文明不断碰撞与交融,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菩萨信仰。文殊菩萨、观音菩萨、普贤菩萨、地藏菩萨成为智悲行愿的代表,而五台山则以文殊菩萨的根本道场名扬于世。千余年来高僧辈出,名刹迭现,皇家崇敬,十方朝圣。

  文殊菩萨是十方诸佛母,一切菩萨师,是无上智慧的象征。依胜义,依法界,依解脱,是文殊信仰的特色。华严会上,文殊菩萨以甚深无上的智慧,宣说诸佛无尽功德,特别是在福城中说法,广宣诸佛种种行门,种种功德,鼓励大众发菩提心,勤求佛道,并劝勉大众,亲近善知识,修学普贤殊胜行。先令六千比丘,发无上意,复令无量众生,共发菩提心。而善财童子,发菩提心已,因受文殊教化,南下参访五十三位善知识,最后参普贤菩萨,以解导行,以行化解,解行并重,证悟菩提,为大众学佛树立了榜样,为行者奠定了成就的基础。

  文殊信仰不仅重闻思,更重践行。在《华严经·净行品》中,文殊菩萨以无上智慧和无尽的悲愿,开权显实,为众生开示净行法门:“佛子!若诸菩萨,善用其心,则获一切胜妙功德;于诸佛法,心无所碍;住去来今,诸佛之道;随众生住,恒不舍离;如诸法相,悉能通达;断一切恶,具足众善;当如普贤,色像第一;一切行愿,皆得具足;于一切法,无不自在,而为众生第二导师。”

  在大藏经中,因文殊菩萨而发起的大乘经典,或以文殊圣号标立经题的经典甚多,特别是在般若会上,文殊菩萨处处现身,开权显实,辅佛教化,诚为佛门法将,人天导师。

  佛教的生命观

  人生在世,生死为头等大事,一切宗教,莫不以生死为话题,莫不以解决生命归宿为标的,也以对生命的解读和解决生死问题而分别。

  诸法因缘生。佛法的根本就是因缘法,以因缘法则,从空间上的缘起,而有横向上依存关系“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以时间上的缘起,而有纵向上的因果关系“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正是这种因因果果、相互依存的缘起,构成了我们这个森罗万象的大千世界。

  人的痛苦的根本原因,就是不能认识到世间万法皆是因缘所现,皆为无常,这就是无明和我执。

  由于不能认识到宇宙人生的真相,不能认知梦幻泡影的生命流转,将欲望无限放大,产生种种妄念;再用妄想、扭曲的思想僵化鲜活、流变的世界,用过时、孤立的观点审视现实,产生种种颠倒妄想,进而发出错误的言论,做出错误的行为,形成了不良的生命状态和越来越恶化的生存环境。

  事实上,无论是山河大地,还是城市宫殿,无论是物质财富,还是亲人眷属,我们与这些事物之间的关系,是透过传统习俗、伦理道德或者法律的约定才建立的,而传统习俗、伦理道德或者法律的约定,其自身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这是一个基本的历史经验和社会常识。如果人们以其为绝对依赖,必然会受到伤害,从而产生身心痛苦,并形成社会问题。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生命的痛苦或快乐,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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