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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戒律精神看現代佛教字紙的處理▪P3

  ..續本文上一頁之一)

  損施主福即是損施主的“事在無作”業。依大小乘論典,業可以分成有表業和無表業,又稱“有作業”和“無作業”。“作業”是最初造業時的身語、動身方便,作完就沒有了;“無作業”是由“作業”發動、相續不絕的業體。《行事鈔》依據《薩婆多論》列舉八種無作業,分別是作俱無作、形俱無作、事在無作、從用無作、異緣無作、助緣無作、要期無作、隨心無作。其中,“事在無作,如施物不壞,無作常隨。僧坊、塔像、橋井等物功德常生,除叁因緣:一、前事毀破,二、此人若死,叁、若起邪見。無此叁者,事在常有。惡緣同之。”叁寶是殊勝的福田,印經書或供養印經款,就會有“事在無作”業産生,施主以此感得福報。

  有人覺得,免費結緣來的經書就是自己的,怎麼處理是自己的自由。雖然按照世間的法律觀念,這一點可以成立,但是對于佛教徒來說,則應按照戒律的精神行事。也就是說,對于佛物、法物,我們不能隨意處分,更不能用它謀取私利,如不能出售結緣來的經書或用把佛像印在包裝盒上作廣告。那如果是從流通處或書店買來的經書,是不是就可以隨情處置呢?也未必。經書的使用價值可以標價,但經書的流通價值卻無法標價。經書的背後往往凝結著很多佛弟子摯誠的發心,不計辛苦,不計成本,也要讓經書流通于世。創辦廣化寺流通處的圓拙長老,就是這方面的楷模。即使我們用幾倍的價格買下這本經書,我們能酬謝那些印經者的至誠用心嗎?能夠抵消經書的流通價值嗎?

  以此類推,凡是爲了公衆利益,不是爲個人利益而製造的物品、設施,我們都應格外尊重,盡量讓它對社會發揮更大的作用。這樣不僅讓原作者能增長福報,而且自己助成他人善行的功德也更大。比如,古人募款建修的橋梁,我們要重建時,就要叁思而後行,比如其是否具有完整保存的文物價值?如果有,則可以將古橋原樣保存,在旁邊重修新的。如果沒有,選擇加固,還是改造,或是徹底重建呢?我們的設計、施工是否足夠認真,是不是對得起他們?是不是盡量節約、不浪費,盡量保留原先古橋的風采,多保留一些古橋的結構,盡量將拆下來的舊橋石重複利用?再者,前輩用心保護留下的森林資源、礦産資源,其中都有他們的功德在,要留給後世子孫用的,我們應該非常的敬重、珍惜。從這個角度來看,戒律中以損施主福得盜罪的判法,對現代文明有很大的啓發,這是一種對他人勞動成果即誠心善念的尊重,在環保節約或提升文化底蘊等方面都有非常積極的作用。我們提倡可持續發展、生態文明,如果將戒律的精神廣泛開演,一定能提供很多可借鑒的觀念、措施。

  古老的佛教戒律與現代社會的生活觀念之間,有許多看似難以融合之處,給很多持戒者造成很大困擾,但這恰恰是值得深思之處,也許正是戒律啓示于這個時代之處。不能簡單的以“時代因緣變了”等理由就不持了,也不宜死摳戒條,照搬古人的做法。現代社會在心靈、道德層面缺少約束,比如看不健康影片,沈迷網絡遊戲,也被當做“合法權利”給保護起來。佛教戒律要人滅惡生善,少欲知足,心靈提升,這當然與現代文明的許多特征是相反的。應該依照戒律精神,依靠佛教團體的力量,用積極的作持來回應,乃至用戒律的精神來影響整個社會風氣,發揮佛教的社會教化功能。

  就字紙泛濫的問題來說,不能覺得字紙多得無法處理就用簡單、粗糙的方式,一概燒掉或者填埋,乃至埋怨爲什麼有人印了那麼多資料、書籍;應該知道這種現象是現代文明科技發展、信息爆炸帶來的一種現象,其背後是一種不知節製、浮躁、不知感恩的心理。如果我們也和普通人一樣把這些扔進垃圾堆,乃至填埋掉,我們就成了這種共業的一部分。解決問題不應該只卡在處理環節,更應從上遊的印製書籍資料、愛護書籍及書籍流通這些角度來解決。印製的時候就要想到給誰看,如何流通和保存,不能濫印資料。印出來之後就要愛護、珍惜,且要盡量讓它多流通,讓需要的人能看到。這樣去努力,不僅在下遊的字紙處理環節少了很多麻煩,而且更符合戒律的精神,同時這種珍視知識、愛護書籍以及珍惜別人勞動的精神也是這個時代之所需,容易被社會認可,乃至發揚、推廣。

  製戒的重要目的是令正法久住,持戒不僅是個人的行爲,也不僅是一個團體的行爲,而是和社會各方面相互影響、互動交織的共同行爲,是要讓佛教融入主流社會、在社會上立足、發揮社會功能的行爲。一個人、一座廟,自己做得好,那怎樣來感化社會的風俗?至少能讓社會認可自己的行爲,不會反過來覺得你們這些佛教徒、持戒的人很奇怪。如果讓人家産生這種“很奇怪”的感覺,引起社會譏嫌,那恰恰是有違戒律精神的。比如字紙的處理,假設我們自己做得很勉強,大量的字紙處理不掉,最後又沒有放在幹淨的地方,亵置蒙塵,世間人知道了就會覺得持戒的人很麻煩,沒智慧。

  假設我們自己做好了,但是世間還有很多單位在包裝紙和門票上印製佛像、經文,怎麼讓人家也有這種恭敬叁寶的意識?直接跟人家提意見多半是不行的,因爲這是一個商業社會,不打廣告,企業就難以生存發展。如果執意堅持,又有可能引起人家對立的情緒,對佛教反感、排斥,壞人家的善根。比如香廠,他的産品主要是給佛教徒使用,如果不用佛像或佛教中“戒定真香”等文字,他用什麼作品牌的標志呢?再如有些風景區,最重要的景點就是佛像、寺廟,他最自然的想法就是把這些印在門票上。這些都是需要考慮到的。那怎麼做呢?真正要把佛教徒的理念、做法推廣出去,需要兩個原則:一是要代人著想,發揚佛教慈憫衆生的精神,也就是要爲人家考慮,不能只站在佛教徒的立場上想問題;二是要發揮佛教團體的力量。比如給香廠提意見,讓他們在包裝上不印佛像,這可能很難;但如果作爲一個寺院,找香廠一次性大量訂購,要求他根本不用包裝盒,直接袋裝或箱裝,這是香廠求之不得的。寺院買了這些香之後,除了自己用,還可以在流通處將這些無包裝的香以原價結緣給居士,並慢慢引導其中的理念,恭敬叁寶,同時不用包裝以節約資源。這樣居士也逐漸會接受這些理念,可能幾十年之後,很多香就不用包裝盒了。這其中,佛教團體,特別是寺院的公信力、執行力很重要。

  再如景區門票的問題,其實認真考察起來,門票的品牌和廣告作用並不大——遊客都已經買了門票,還用作什麼廣告呢?所以從道理上講,門票只是一個憑證,完全不需要把佛像放上去。但這也需要以佛教團體的力量和景區好好溝通,乃至可以借助商標權相關的法律。

  推行律製是一個過程,以上只是說了一個原則,在實際操作中會遇到各種內外的阻力,可能需要很長的時間。在這個過程中,持戒的整體環境、各種條件還不具足,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這種情況下,可以采取折衷的做法。佛陀依大慈門製戒,戒條看上去是一定的,而針對實際情況,佛陀會給出許多的開緣,幫助那些有道心,但因爲自身條件或客觀原因沒法以高標准行持的人。佛陀時代比丘的報體,就上、中、下叁種根機,生活方式上也有頭陀比丘、乞食比丘等種種的差別,戒條的開遮、寬嚴都有差別。這些都要深入律藏才能了達其中的差別和背後的精神。現代社會持戒的環境遠遜于佛陀時代,衆生的身心條件也更差,如果能了解了這些開遮的施設和背後的精神,在現代靈活運用,則可以適用于現代人的根機,保障現代的修行者如法修行、弘化。其次,有些爲防譏嫌而製的戒可以依隨方毗尼、隨時毗尼來變通調整。再次,在不可避免、難以兩全的時候,以慚愧心用犯小戒來換得大戒的持守。

  一般情況下,都應該以戒律精神爲根本而嚴持戒條,有犯就忏悔。在實在做不到的情況下,才可以依佛陀臨終時“小小戒可舍”的開示,暫時放掉一些戒,這是下策。有兩種情況,一是沒有持戒的環境,有犯無法忏悔,而需要應對的事情又很複雜;二是自身條件不夠,煩惱熾盛,微細戒持不起來,壓力很大。這時應起大慚愧心,且要發願營造持戒的環境,積累資糧,希望能盡快嚴格持戒。

  五、如何判罪

  七衆佛弟子的行爲是由戒律來約束的,有了過失需要忏悔,這就需要知道所犯戒條的種類和輕重。上節已經討論了哪些屬于法受用物,是不能焚燒的,以下以比丘戒、菩薩戒及居士五戒,分析焚燒法物會結什麼樣的罪。

  正犯盜戒需要六緣具備。第一“有主物”,上一節已經談過,包括守護主和施主。守護主的情況比較簡單,通常是相對固定的。施主的情況則比較複雜,變化的情況很多。只有施主有供養法寶之作意,才能産生無表業,隨此法寶流通之處,會增長福德。如果是爲利而印製,則不感發無表業。其中施主又分爲印刷者、排版校對者和出資者叁類。(一)現在很多印刷廠完全出于利益目的來印製佛經,在他們看來與世俗書籍無別,只是收錢了事,無供養心,則不從中得福。如果抄寫經書,至誠書寫,則從中得福;草率了事則罪福兼有。如果現代的印刷廠用心、恭敬地印刷,則隨其用心程度大小而得福。(二)排版校對工作,亦依其用心而定。許多經書,乃至佛門的小冊子,在排版上都很用心,毀壞這樣的經書,都會損失排版者的福報。(叁)出錢印製經書的人:佛門裏出錢印製經書,一般都不是爲了賺錢,而是真心供養,包括是供養寺院的印經款,由其印出來的經書流通于世,施主都會得福。

  由上可知,如果是寺院或僧人自己出錢印的經書或資料,則不對出資者結罪。進一步,如果是翻印,雖然沒有排版者和校對者,但仍然對印刷者結罪。如果是專爲此書而排版和校對,就還要對排版者和校對者結罪。如果是自己出紙張,自己排版,自己動手印製一些資料,自己燒掉或撕毀(用現代的碎紙機可算一種),也不對施主結罪。如果在印製經書過程中參與的人都同意毀掉,沒有異議,也不對各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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