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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菩薩道(上)▪P21

  ..續本文上一頁過精進成爲 衆生之歸依處;通過智慧成爲自身之歸依處。)

  十五、禅那與智慧這一對,而獲得了止禅與觀禅的雙 重好處。

  叁元的好處

  (同樣地,也有把六波羅蜜組成叁元的好處。)

  菩薩以修習叁元組合而獲得了叁重好處。譬如:

  一、 通過布施、持戒與忍辱叁元,而去除了貪瞋癡叁個惡法之根源。

  二、 通過布施、持戒與精進叁元,而得以提煉出自己的財物、身體與生命的精華。(由于逃不開五敵,財物並沒有實際的價值,只有把它們拿去布施才是真正有價值。由于必須面對種種病痛,這身體也是沒有實質的,它的真正精華是在于持戒。生命終有一死,因此它也是沒有實質的,它的真正精華是在于培育觀智。這方面的課題在《十集‧幹哈本生經》的注疏有解釋。)

  叁、 通過布施、持戒與禅那叁元,而獲得了布施、持戒與禅那叁重善業的好處。

  四、 通過布施、持戒與智慧叁元,而行叁種布施,即:物施、無畏施與法施。(以布施而行物施,以持戒行無畏施,以智慧行法施。)

  如此,可以把六波羅蜜組成不同的叁個一組或四個一組來同時修習,而獲得相等的叁重與四重好處。

  把六波羅蜜歸納入四住處 的列舉法

  說明如何把十波羅蜜縮成六波羅蜜之後,在此應該再講解如何把六波羅蜜歸納入四住處裏。

  一、 真實住處;

  二、 舍離住處;

  叁、 寂靜住處;

  四、 慧住處。

  (一)真實住處是:究竟谛的涅槃及導向涅槃的前分道,即:真實語(正語心所)、真實離(也是正語心所)及真實智(智慧心所)。(真實語、真實離及真實智是菩薩在修波羅蜜的期間和成佛那一世所依靠的住處。屬于究竟谛的涅槃是他成佛那一世所依靠的住處。因此它們組成了真實住處)。

  (二)舍離住處是:以阿羅漢道舍棄與根除一切煩惱,而不再有一絲一滴殘留下來。在起先還是菩薩的時候,他通過修習布施波羅蜜等來舍棄欲樂目標與欲念。(當他還是在修習波羅蜜的菩薩時,他是不可能舍棄與根除一切煩惱。他只能通過布施波羅蜜等暫時舍斷或鎮伏舍斷欲樂目標。只有如此菩薩才能建立可供依靠的住處。只有在他證得阿羅漢果與正等正覺而成佛時,他才可算是穩固地建立了完全舍棄與根除一切煩惱的住處。因此,以阿羅漢道完全舍棄與根除煩惱和暫時舍斷與鎮伏舍斷欲樂目標及欲念成了舍離住處。)

  (叁)寂靜住處是:通過阿羅漢道平息一切「煩惱之火」、證得涅槃以斷除生死輪回之苦,以及在還是菩薩時通過修習布施等諸波羅蜜來暫時平息或鎮伏「煩惱之火」。(當還是身爲菩薩時是不可能完全平息「煩惱之火」與斷除生死輪回之苦的。因此菩薩只能修習布施等來減輕它們,暫時平息或鎮伏「煩惱之火」。如此菩薩得以爲自己建立暫時立足的住處。只有在證佛果時,他才能完全去除「煩惱之火」與生死輪回之苦,而建立了穩固住處。在此平息「煩惱之火」與生死輪回之苦組成了寂靜住處。)

  (四)慧住處是:阿羅漢果智、正等正覺及一切在他開悟之前已擁有的智慧,例如方法善巧智等。(在身爲菩薩時,他只有前面部份的智能,例如方法善巧智等。只有在證得佛果時,他才能以阿羅漢果智與正等正覺建立穩固的住處。因此上述的種種智慧組成慧住處。)

  至于一般無知的俗人,他們只能依靠欲樂目標與欲念,而這些就組成了他們的住處。然而菩薩則能很清楚地看到欲樂目標與欲念的危險,因此爲自己建立了真實、舍、寂靜與慧住處,以朝向解脫欲樂目標與欲念,即涅槃。

  菩薩如何在心流裏成就四住處?

  被授記後,菩薩以波羅蜜思擇智省察諸波羅蜜。之後,他發願成就一切波羅蜜,進而依願實行。如此真實住處即在菩薩的心流裏現起。

  在他修習諸波羅蜜時,他舍棄對立的煩惱、欲樂與欲念。因此舍離住處也現起。

  由于波羅蜜的德行而得以去除煩惱,寂靜住處也因此現起。

  菩薩通過諸波羅蜜而具備了方法善巧智,慧住處也因此現起。

  (這裏的意思是:每當他修習十或六波羅蜜時,或實行與波羅蜜有關的善業時,在菩薩的心流中即會現起: 一、真實住處,精進而不畏縮地如所發之願實行;二、舍離住處,即舍棄與波羅蜜對立的煩惱;叁、寂靜住處,即去除煩惱;四、慧住處,即利益衆生的方法善巧智。因此六波羅蜜可以再縮小爲真實、舍離、寂靜與慧四住處。)

  當某人在進行無可指責的事業後得到盈利時,他將更努力與勤勞地繼續投入于事業裏。在此,起先進行事業得來的盈利是因,更努力與勤勞地繼續投入于事業是果。

  同樣地,在菩薩實行無可指責的諸波羅蜜時,他得享其四住處的成果,即真實語的甘味、舍棄煩惱(舍離住處)、去除「煩惱之火」(寂靜)及方法善巧智。因此,他一生複一生,以越來越強的精進力實行諸波羅蜜。在此,修善而獲得四住處之利益是因,連續不斷地付出更大的精進力則是果。在這裏必須明白一點,即是修習諸波羅蜜善行與獲得四住處是同時發生的,只是從不同的角度來看而已。

  更深入的分析:

  (一)在修行布施波羅蜜時,菩薩得享以下的利益:(a)真實住處,即得以依願而行,沒有失去自己曾說過「我將在見到乞求者時行布施」的承諾;(b)舍離住處,即得以舍棄跟布施對立的吝啬等惡法;(c)寂靜住處,即去除對布施之物的貪婪、去除對受者的瞋恨(發生在不願意布施的人),以及去除對布施的愚癡(比較易于發生在不慣于布施的人,因爲他們害怕浪費了布施之物,害怕所施之物會受到毀壞);(d)慧住處,即有智慧地依照計劃在適當的時候布施適當的東西。

  得享四住處的利益之後,菩薩更勤于修習布施波羅蜜。

  (二)同樣地,在修行持戒波羅蜜時,菩薩得享以下的利益:(a)真實住處,即得以如願不犯戒;(b)舍離住處,即得以舍棄惡思與惡法;(c)寂靜住處,即去除惡行所帶來的危害;(d)慧住處,因爲智慧是主要的因素。

  得享四住處的利益之後,他更勤于修習持戒波羅蜜。

  (叁)在修行忍辱波羅蜜時,菩薩得享以下的利益:(a)真實住處,即得以依願修習忍辱;(b)舍離住處,即得以舍棄因他人的邪惡言行而生起的惡念;(c)寂靜住處,即去除凶暴的瞋恨;(d)慧住處,因爲智慧是主要的因素。

  得享四住處的利益之後,他更勤于修習忍辱波羅蜜。

  (四)在修行精進波羅蜜時,菩薩得享以下的利益:(a)真實住處,即得以依願爲衆生的福利付出努力;(b)舍離住處,即得以舍棄懈怠;(c)寂靜住處,即去除惡法所帶來的危害;(d)慧住處,因爲智慧是主要的因素。

  得享四住處的利益之後,他更勤于修習精進波羅蜜。

  (五)在修行禅那波羅蜜時,菩薩得以享以下的利益:(a)真實住處,即依願深思如何利益衆生;(b)舍離住處,即舍棄五蓋;(c)寂靜住處,即心平靜;(d)慧住處,因爲智慧是主要的因素。

  得享四住處之後,他更勤于修習禅那波羅蜜。

  (六)在修行智慧波羅蜜時,菩薩得以享以下的利益:(a)真實住處,即與其願相符的方法善巧智;(b)舍離住處,即舍棄邪道與惡行;(c)寂靜住處,即去除一切因無明而生起的憂慮;(d)慧住處,因爲智慧是主要的因素。

  得享四住處的利益之後,他更勤于修習智慧波羅蜜。

  如此,在每付出一份努力修習波羅蜜,四住處皆會生起。因此六波羅蜜是可以被歸納在四住處裏的。

  四住處歸納于一住處

  就有如六波羅蜜可以歸納在四住處裏,每一個住處皆可包含其它叁個住處。其方法如下:

  舍離、寂靜與慧住處跟真實住處一樣,皆有誠意依願而行的本質,因此可以歸納于真實住處裏。

  真實、寂靜與慧住處跟舍離住處一樣,皆有舍棄對立因素的本質,是爲完全舍棄的成果,因此可以歸納于舍離住處裏。

  真實、舍離與慧住處跟寂靜住處一樣,皆有去除因業與煩惱而生起之火的本質,因此可以歸納于寂靜住處裏。

  真實、舍離與寂靜住處皆以智慧爲首,因此可以歸納于慧住處裏。

  四住處如何帶來利益?

  因此一切波羅蜜皆始于真實住處,現起于舍離住處,成長于寂靜住處,通過慧住處而得以遠離煩惱、達到清淨。

  再者,在修習波羅蜜的最初階段,真實住處扮演領導的角色,因爲只有具備了真實住處才能開始實行成就波羅蜜。在中期時,舍離住處扮演領導的角色。在以真實住處開始修習波羅蜜之後,于中期時再通過舍離住處來爲衆生的福利而舍棄自己的軀體與生命,以繼續成就諸波羅蜜。在最後階段,寂靜住處扮演領導的角色。只有完全去除了一切生死輪回之苦,才能達到成就諸波羅蜜的任務。

  慧住處在初、中與後叁個階段皆處于最高的地位。只有具備了智慧,才能開始修習諸波羅蜜,完全舍棄自己的軀體與生命,以及最終完全斷除一切生死輪回之苦。

  每一住處皆不斷地提升自己與衆生的福利,以及致使某人受到尊敬與愛戴。在這四住處裏,菩薩在身爲在家人時,通過真實與舍離住處行物施來利益衆生。在身爲出家人時,通過寂靜與慧住處行法施來利益衆生。

  四住處的利益

  以真實住處而得戒清淨;以舍離住處而得命清淨;以寂靜住處而得心清淨;以慧住處而得智清淨。

  再者,以真實住處(因爲他不乖離真理),他得以不走向瞋恨的邪道;以舍離住處(因爲他不執著于欲樂目標),他得以不走向貪欲的邪道;以寂靜住處(因他清淨無染),而無所畏懼,他得以不走向恐懼的邪道;以慧住處(因爲他如實知見諸法),他得以不走向愚癡的邪道。

  除此之外,通過真實住處,他得以毫不生氣地忍受寒冷、炎熱、饑餓、蚊蟲、蒼蠅、風吹、日曬、爬蟲類所帶來的不適、他人的汙辱、及病痛的折磨。通過舍離住處,他得以善用袈裟、食物、住所與藥物四資具,而沒有因貪欲生起的執著。通過寂靜住處,他避免野象、野馬、野狗等的危險,而徹底地保持平靜。通過慧住處,他毫無愚癡地去除貪欲、瞋恨與殘惡的念頭,以及其它惡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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