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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南傳佛教傳承▪P2

  ..續本文上一頁是當時蘭卡的文化背景。印度大陸和蘭卡島之間僅隔幾十公裏寬的保克海峽,島上的主要居民僧伽羅人就是從印度遷去的雅利安人的後裔。因此, 他們在民族、語言、文化、宗教、風俗等方面,都屬于印度文化體系。我們知道,當一個民族的文化發展到越高層次,它往往就會以自己的立場來看待、吸收外來文 化;反之,一個發展尚未成熟的文化在受到外來先進文化的沖擊時,可塑性就非常高。蘭卡島在佛教傳入之前,只存在一些鬼神崇拜和婆羅門教等信仰的因素,但都 未形成強大的宗教勢力或系統的學說。當佛法以一種高度嚴密完整的思想體系傳到蘭卡島時,很快就被蘭卡人民所接受,並逐漸形成以印度佛教爲主體的僧伽羅文 化。

  所以,我們也可以這樣說:公元前叁世紀傳入斯裏蘭卡的佛教,雖然不可能完全是最早期形式的原始佛教,但卻起碼是在阿育王時期取得正統地位的、並且由受到正式傳統教育的馬興德等上座們完整地輸入蘭卡島的佛教。

  當然,關于馬興德長老南傳佛法的記載,除了錫蘭方面的漢譯《善見律毗婆沙》以外,在北傳佛教經典中幾乎沒予重視。于是有些 學者懷疑馬興德的身份,甚至認爲他只不過是從印度傳去錫蘭的帝釋天因陀羅的人化,並且說馬興德一人根本不可能把當時還是口口相傳的叁藏聖典全部傳入錫蘭。

  曆史並不是光靠猜測或懷疑就可以輕易否定的。在石柱法敕第13號中,記載了阿育王曾 派遣傳法使團到達師子國王的領地。在南印度阿旃陀石窟中,也發現了一幅《馬興德赴蘭卡圖》的壁畫。特別是最近在斯裏蘭卡馬達迦拉布瓦(Madhakalapuva)地區拉薩噶拉(Ràssagala)聖地的石洞中發現一則銘刻于公元前二世紀郁提耶(Uttiya)國王時代的石刻銘文,銘文上有兩段文字解讀爲:「爲 了蘭卡島的昌盛,馬興德及伊提耶兩位長老莅臨本島,立塔爲紀。」這些文物都確切地證明了公元前叁世紀印度馬興德長老等人來蘭卡島弘揚佛法是不容懷疑的史實。另外,從馬興德一行 和僧伽密多一行先後赴島、以及一些經文的記載來看,當時印度大陸和蘭卡島的海上交通是非常頻繁的。雖然說全部巴利語叁藏是否僅由長老一人靠記憶帶往蘭卡島還值得考究,但是從當時的交 通條件來說,蘭卡僧人在一定時間內接受全部巴利語叁藏卻是完全有可能的事。

  二、從巴利語叁藏的傳誦方面來看

  佛陀在世時,隨著信徒隊伍的不斷擴大,不同地區的人也用不同的方言來傳播佛法。當時有兩位婆羅門種 姓出身的比丘要求佛陀允許用吠陀韻律的雅語形式(Chandaso)來記述教法,統一佛經用語,但佛陀卻沒有答應。他說:

  「諸比丘,不得將佛語轉爲雅語,轉者犯惡作。諸比丘,允許以自己的語言學習佛語。」[2]

  爲了使佛法普及化和大衆化,傳教用語是因地置宜的。佛陀在他近半個世紀的說法生涯中,主要奔走于以拘薩羅國(Kosala)和摩揭陀國(Magadha)爲中心的恒河流域一帶地區,說法的對象包括王族、婆羅門、吠舍、首陀羅等社會不同種姓階層。佛陀的出生地是附屬于拘薩 羅國的釋迦族(Sakya)城邦。他的母語很可能就是拘薩羅方言。然而,在叁藏 聖典中,我們並沒有發現關于有信衆聽不懂佛陀說法的記載。因此我們可以推測,佛陀說法時所使用的語言想必就是當時在摩揭陀一帶廣闊地域內都能夠接受的口頭 語言,就好象今天的北京話和東北、華北廣大地區的方言都大同小異一樣。當然,我們也不否定它們在發音和文法表達等方面有一定的差異。

  「巴利」(pàëi)直譯爲「線」、「行」、「秩序」,在語言上表示「本 文」。南傳佛教認爲巴利語是佛陀當年所說的摩揭陀語(Magadhã 、Màgadhika),因此也有「佛經語」、「聖典語」的意思。據我們所知, 第一次結集和第叁次結集的地點都是在摩揭陀國中舉行,第二次結集也是在與摩揭陀國僅有一河之隔的吠舍離國中進行的。「結集」意爲集體會誦之義。在幾百位乃至 上千位比丘齊集一起會誦時,如果沒有統一的語言來勘定佛說,情況之混亂是可想而知的。所以此叁次結集在語言上必定也應該是采用摩揭陀一帶的東方普通用語。 阿育王時代的法敕銘文所使用的文字,有很多處都采用這種古摩揭陀語。這是一種與古印度正統的雅語——梵語(Sanskrit)——相對的民衆方言——普拉克利特語(prakrit)的一種。但是,如果我們把這種古摩揭陀方言和巴利語相對比一 下,那麼,古摩揭陀語只是一種半固定形式的語言,而巴利語則是在這種普通語言基礎上的確定化,它多少還受到西南印度阿盤提語及後來形成的佛教梵語的影響。當這種語言傳到蘭卡島之後,它便變成 了神聖的語言,以記誦佛經專用語的姿態出現,而成爲聖典的代名詞。

  公元前一世紀瓦達嘎馬尼王(Vaññagàmaõã,公元前43~17年)在位時期,斯裏蘭卡五百位長老在馬達雷鎮(Màtale)的阿盧寺(Alu-vihàra)舉行大結集,並 把會誦的律經論叁藏及其注釋全部記刻在貝葉[3](patra)上,打破了曆代高僧以口口相傳佛經的傳統,正式開始出 現了以文字書寫來記載的叁藏聖典,巴利語叁藏從此也得以完整系統地流傳到現在。正如錫蘭史書《島史》第33章中說:

  「在此之前,具大智慧 的諸比丘以口口傳誦叁藏聖典及其注釋。此時,見到其在衆生中逐漸失傳之諸比丘就齊集一處,將〔聖典及其 注釋〕書寫記錄成文,使正法久住于世。」

  從印度傳到西域、漢地和西藏等地的經典都被譯成了當地的文字。但是錫蘭的情況就有所不同。在阿盧寺 舉行的結集,是用僧伽羅(Sinhalese)字母來拼寫巴利語,然後才刻寫在貝葉上的。當巴利語聖典傳入緬甸、泰國、柬埔寨、寮國等地時,這種傳統保持不 變,因此也相應地出現了以緬文、泰文、高棉文、寮國文等字母音譯的巴利語藏經。所以,現在南傳佛教弟子在讀誦佛經時,都采用巴利語。一位南傳上座部比丘除了要懂得本國語言以外,通常還必須精通巴利語。假如現 在尚存一種巴利文字母的話,這些不同文字版本的經典都可以還原爲巴利文原典。

  如果把巴利語叁藏和漢譯的四部《阿含經》及各部律藏作一番比較,我們就會發現,漢譯的四《阿含》分 別屬于法藏部、說一切有部、大衆部等部派經典,律藏也流傳著昙無德部(法藏部)的《四分律》、彌沙塞部(化地部)的《五分律》、摩诃僧祇部(大衆部)的《摩诃僧祇律》、薩婆多部(舊說一切有部)的《十誦律》、根本有部的《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等。而巴利語律經論叁藏 皆屬于上座部分別說系的經典,無論是在內容上,還是在組織次第上,都要比漢譯的北傳譯本更具有嚴密性和完整性,同時也更富有早期佛教的色彩。(當然,北傳 譯本也各有千秋。)

  佛教經典常常遭到非難的就是關于口口相傳的真實程度。佛教自從創立直到公元前一世紀佛經記錄成文, 中間經曆了四、五百年時間,此間的所有叁藏聖典幾乎都是依靠師徒相傳才得以保存下來的,當然也不可否認在傳誦過程中有疏漏和錯誤的出現。

  然而,印度民族是一個長于記憶而忽視書寫的民族。早在佛世以前,婆羅門教的《吠陀》經典就是通過誦詩咒語的形式口頭傳誦下來。在佛世時期, 已經出現了以專門記誦某一部特殊經典、傳承某一種教法的比丘。當聖典結集成型以後,便出現了專門誦習律藏的持律師(Vinaya-dhara)、精通經藏的持經師(Suttantika)、精研論藏的持論師(Abhidhammika)、精通叁藏的叁藏持者(Tipiñaka-dhara)等。《清淨道論》第叁品記載:有位《中部》誦者雷瓦(Reva)長老在修學了二十年止觀業處之後,仍然能夠從頭至尾、無一字疑惑地背誦出《中部》的 一百五十經。公元402年,東晉高僧法顯法師在遊學北印度時,說一切有部的律藏都是「師師口傳,無本可寫」的。據《出叁藏紀集》中記 載,秦主姚興迎請能背誦《昙無德律》(即《四分律》)的佛陀耶舍法師來長安翻譯。起初姚興懷疑他的記憶准確性,結果佛陀耶舍能以叁天時間一字不漏地背誦出藥方戶籍四千余紙,使姚興深爲信服。1953年,緬甸有一位名叫維吉達色拉阿毗旺薩(Mingun Sayadaw Bhaddanta Vicittasàràbhiva§sa,又作明昆西亞多,1911~1993)的大長老,能夠准確無誤地背誦出有一萬六千多頁的全 部巴利語叁藏聖典,成爲緬甸有 史以來的第一位叁藏持者,並 被列入了世界吉尼斯紀錄大全。[4]

  可以這樣說:巴利語叁藏聖典的律藏和經藏的主要部分,是阿育王時期由主持第叁次結集的目犍連子帝須 大長老經過嚴格校訂和整理、並在當時取得了正統地位的上座部分別說系經典(至于叁藏注疏,我們尚不敢肯定,因爲其中某些部分帶有僧伽羅色彩)。當這種具有 權威性的聖典經過受到優秀記憶力訓練的大德長老們的傳誦,我們沒有理由來懷疑這些律法和經教在內容上有多大的變異。

  叁、以上座部僧團的修學精神來看

  佛陀在《大般涅槃經》中曾教導說,若諸比丘遵行七法,能夠使僧團興盛而不會衰敗。此七法中的第叁條是:

  「諸比丘,比丘衆對所有尚未製定者將不再製定,已經製定者將不廢除,只繼續受 持所製定的學處。諸比丘,如此即可期待比丘衆增長而不衰退。」

  在佛陀入般涅槃的那一年雨安居,摩诃迦葉長老在王舍城主持了有五百位大阿羅漢參加的第一 次結集。在此次結集中,與會者們就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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