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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的古道(南傳佛教基本教義)▪P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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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釋:

  [i] 亞曆山德拉.戴維.尼爾(alexandra Davil Neel)著《與西藏神秘主義者和魔術家在一起》,其中有西藏神秘主義者有趣的故事。

  [ii] 欲知詳情,請閱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的J.B.萊因(J.B.Rhine)、弗吉尼亞大學(Virginia University)的伊恩.史蒂文森(Ian Stevenson)等人的菱以及這些教授向科學出版物提供的論文,吉納.塞米納拉(Gina Cerminara)的書和《凱斯報告》(Cayce Reports)。

  [iii] 《增支部》第二卷第一七七頁;《相應部》第一卷第叁九頁,此爲偈文,提問者是一神人。

  [iv] 是《優波離經》(Upali-sutta)。

  [v] 《增支部》第一卷第一O二頁。

  [vi] 《增支部》第一卷第一O頁。

  [vii] 《經集》第七二一偈。

  [viii] R.L.史蒂文森(R.L.Stevenson)。

  [ix] 《增支部》第二卷第一四叁頁。

  [x] 《相應部》第叁卷第叁頁。

  [xi] Meditation一字,實際不與佛教術語Bhavana相當。Bhavana意爲“發展”或“修養”,即心的發展或心的修養。Bhavana的真實意義是修養,就是消除一切邪惡和不健康的心理因素,發展或修養一切善的和健康的心理因素,目的是産生輕安。集中的心,看到一切事物現象的真實性質,從系縛的斷除證得無上的安甯──涅磐。

  [xii] 《中部》第一卷第叁O一頁第四四經。

  [xiii] Kammatthana(行業處),意爲集中的基礎,就是心集中于某種有益于健康的境物上。

  [xiv] 《相應部》第五卷第一四九頁(初次說法)。

  [xv] 《中部》第一四九經。

  [xvi] 蘇摩著《念的方法》。

  [xvii] 《相應部》第叁卷第五經。

  [xviii] 《相應部》第五卷第叁九八頁。

  [xix] 《增支部》第一卷第一OO頁。

  [xx] 《增支部》第一卷第六一頁。

  [xxi] 《法句》第叁七二偈。

  [xxii] 《相應部》第五卷第九七頁。

  [xxiii] 四禅在經中的公式是:

  (A)“諸比丘,于此,有比丘離貪、離不善思惟,此是離生,證得並住于初禅,有適用思惟、持久思惟、喜與樂相隨。”

  (B)“又由于減少實用與持久思惟,彼證得並住于二禅,此是內心安靜,是心一境性,無實用與與持久思惟,有喜與樂。”

  (C)“又由于離喜,彼以正智住于舍、念,享受身中妙樂,證得並住于叁禅,聖者稱此爲“住于舍,念于樂”。”

  (D)“又由于棄舍樂與苦,喜、憂已無,彼證得並住于四禅,既非苦,亦非樂,此是舍念清淨。”

  (《長部》第一八六經;《中部》第一卷第一五九第一八一經及他處。)

  [xxiv] 《法句》第二七七──九偈。

  [xxv] 有十束縛(結):1.Sakkaya-ditthi(身見);2.Viciccha(疑);3.Silalabbata-paramasa(戒禁取);4.Kamaraga(欲貪);5.Vyapada(嗔);6.Ruparaga(色貪);7.Aruparaga(無色貪);8. Mana(慢);9.Uddhacca(掉舉);10.Avijja(無明);(《長部》第叁叁《等誦經》)。

  [xxvi] “流”是“道”的同義語(《義疏》)。

  [xxvii] 《經集》中的《寶經》第十偈表明了同樣的思想。詳見偈文和術語的解釋,見諾納摩裏(Nanamoli)比丘著《小品閱讀與說明》第二O四頁(倫敦巴利聖典會,1960)。

  [xxviii] 此五被稱爲“下分”結(束縛),因爲它們束縛人在下界,即所知道的欲界。見《中部》第六經、第六四經。

  [xxix] 見《中部》第六經;《相應部》第五卷第六一頁。

  [xxx] 此五是“上分”結(束縛),因爲它們束縛人到上界。見《長部》第叁叁經;《相應部》第五六一頁。

  [xxxi] 這是貪色界和無色界或者是貪色界禅和無色界禅。雖然這些貪不像官能快樂那麼粗,但它們仍是精細的貪欲,所以妨礙上等的證悟。

  [xxxii]《相應部》第叁卷第叁二二頁。

  [xxxiii] 《法句》第叁九、第四一二偈。

  [xxxiv] 此處婆羅門或大梵一詞,從斷惡的意義上講,它是阿羅漢的同義語。參看《法句》第叁八八偈。

  [xxxv] 《經集》第六叁一偈。

  [xxxvi] 《清淨道論》第叁章。

  [xxxvii] 《清淨道論》第叁章。

  [xxxviii] 《清淨道論》第叁章。

  [xxxix] 《清淨道論》。

  [xl] 《解脫道論》。

  [xli] 特魯曼.伍德講師在皇家藝術學會講《靜心衛生學》。

  [xlii] 《相應部》第五卷第叁二六頁。

  [xliii] 也見《中部》第一一八《入出息念經》和《入出息相就》;《相應部》第五卷第叁一一頁。

  [xliv] 《中部》第一一八經。

  [xlv] 也見迦葉波長老著《關于以數息爲基礎的定》(科倫坡,1962)。

  [xlvi] 《法句》第八O偈;《長老偈》第八七七偈。

  [xlvii] 《法句義疏》第二卷第一四一頁。

  [xlviii] 《法句》第叁七叁、叁七四偈。

  第十五章 結束語

  現在應當清楚了,四真谛是佛教的基本教義。佛陀在四十五年說法中所教導的,包含著這些真谛,即苦、集、滅、道四谛。深入思考的人,會解釋說這些真谛是人和人的目的,是人的究竟解脫,這就是結論。我們稱之爲人,從最終的意義上說,是心和身的結合,或者是五取蘊。在人類階段,苦不是也不能獨立地存在于人的心和身之外。因此,這就變得很清楚了,苦不是別的什麼,而是人自己。正如佛陀所說的:“五取蘊是苦。”接著我們知道了第二谛是貪欲,它是苦因。現在,此貪欲何處所生?哪裏有五取蘊,哪裏就生起貪欲。第叁谛是寂滅,是此種貪欲的息滅,是涅磐──究竟解脫。這,也不是在人之外。最後第四谛是脫離此苦,脫離此生死輪回的方法。

  現在詳細分析起來,我懂得,在這裏是試圖指出輪回和輪回的原因,涅磐和涅磐的方法。輪回只是一種心身五取蘊的相續。換句話說,就是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不是物質世界,不是太陽和月亮,不是河流和大海,不是岩石和樹木,而是有情。從這種意義上說,輪回是五取蘊構成的人的另一名稱。這是第一個真谛。在第二個真谛中,我們看到輪回的息滅。這是斷結之後的無上安全──涅磐。在這方面,可能要注意的是在上座部中,認爲輪回正好與涅磐相反。因爲我們看到輪回是五取蘊的相續,而涅磐則是此種執取的息滅。人在此生中,享受官能的快樂,是不能從輪回中解脫的。只要, 他的貪欲和依戀不息滅,他就會執著諸蘊和諸蘊有關的法。但是解脫了的人,現世體驗涅磐的快樂。因爲他不執取官能的外境,他已經斷除貪欲和依戀,從此以後,不再有諸蘊相續,不再有生死輪回。

  最後第四真谛是八正道。在四真谛中,正如現在你可能已經發現的,八正道是唯一談修持的。在佛教中,不管修什麼行,都是在八正道的範圍以內。它是佛陀生活方式的ABC和XYZ。道是使我們能夠擺脫輪回纏結和證得涅磐的方法。在佛教中,涅磐是唯一的非緣起法。所以有必要記住:道對涅磐並不起因和緣的作用。它只是一種方法。

  由于此八正道是佛教唯一說修持的,我們應當集中所有的注意力在這種實踐的教義上用功。因爲理論和推測,對一個講修持的人來說是毫無用處的。

  平安和快樂沒有近路好走。正如佛陀在許多次說法中所指出的,這是唯一的道路。它是導致清淨生活達到是高峰的道,是精神領域從低到高的道,是逐步訓練,即訓練語言、行爲和思想,産生真實的智慧,達到圓滿菩提的最高點並證得涅磐的道。它是一切人的道,不分種族、階段或信仰,是我們醒悟生命每時每刻都要修的道。

  佛陀指出此正道的唯一目的,是用這樣一些話說的:

  佛是覺者,彼爲覺悟而說法;佛是調伏者,彼爲調伏而說法;佛是寂靜者,彼爲寂靜而說法;佛是渡過者,彼爲渡過而說法;佛是涅磐者,彼爲證得涅磐而說法。[i]

  假若這是佛陀的說法和指出道路的目的,很清楚,道的聽者和信奉者的目的,應當也是相同的,而不是任何別的什麼。例如,一位仁慈和理解的醫生,其目的應是治好向他求醫人的病,而病人的目的,我們知道,是希望醫生盡可能快地治好自己的病,這是病人的唯一目的。

  我們也應懂得,雖然有佛陀的指導、警告和訓示,但是法的實際在道上的修持,是留給我們自己的。我們應當以充沛的精力克服一切困難前進,注意我們沿著正道走的步子──曆劫諸佛走過並指出的道路。[ii]

  佛陀爲說明渡過的概念,用一個木排作比喻。[iii]讓我們來聽他說吧:

  諸比丘,我用木排作比喻說法,計劃是渡過,非爲保留。聽,注意聽我說。

  諸比丘答:是,世尊。

  佛陀繼續說:

  諸比丘,有人出發旅行,來到一寬闊水邊,近岸危險;遠岸安全,但無船渡過至遠處彼岸,亦無橋梁。彼想:“此水面伸展實寬大,近處岸邊不安全,但遠處岸邊無危險。較好之辦法,乃我收集草、樹葉、樹枝與木柴紮成一排,以此作爲幫助,用我之手腳劃至遠處岸邊。”

  諸比丘,接著該人即造一木排,用手腳努力劃水,安全渡至遠處岸邊。渡過之後,彼想:“此木排用處甚大,以其爲幫助,我已安全到達遠處岸邊。最好我用頭或肩把它帶走,以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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