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對以往一切罪行都真心悔過,這樣的善根若有體相,也是盡虛空界不能容受。因爲這是對塵沙惡業的每一種都幡然悔過,立誓不犯,並進而轉成相對的善,比如,立誓不殺、不盜、不淫、不妄語、不貪、不嗔等,並行持救護衆生、上供下施、守持梵行、誠實不欺、少欲知足、慈愛衆生等等,合計起來,不是發起了無量善根嗎?用比喻來說,有一間黑屋子,千年不見光明,某日打開電燈,光明一時間遍滿了全屋,在房屋所有黑暗的空間裏都現出了光明。普賢忏悔就是如此,它在一切惡業處反染爲淨,轉惡成善,有多少惡業就轉成多少善根,因此能速疾修集無量功德。《婆沙論》雲:“此忏悔一念之善,如有形色者,大千世界不能容受。”
由心造成生死業海,忏悔反染爲淨,仍是以一念心忏,只不過是反向用心,以前以順生死心造集惡業,現在以逆生死心除滅業障。
“悉以”,“悉”是全部,即對過去無始劫中所造的每種惡業都忏悔改正。
“清淨叁業”,造惡業時是以染汙的身口意叁業,現在忏悔則應翻轉來用清淨的身口意。身口意是造業的工具,用于造惡,就成爲輪回、惡趣的錨,用于行善則成爲解脫舟。以前用身口意造惡,現在把它用于忏悔,意業虔誠恭敬,身體胡跪,口中發露罪業,叁業轉爲忏悔所用。
“遍于法界”,表明忏悔行願周遍法界。無始以來,我們惡心遍布一切境,現在應翻轉來令忏心周遍法界。人心本有極大力量,用錯了,就用到無間地獄;用好了,一念忏悔能消萬劫重罪!
“極微塵刹一切諸佛菩薩衆前”,這是在對境上作轉變,以前隨念惡友,使我執、煩惱不斷增上,現在翻轉來隨念諸佛菩薩,在諸佛菩薩前進行忏悔。
“誠心忏悔”,這是在心態上轉變。忏悔不誠心,姑息原諒自己,罪業則不能消除,所以應在諸佛菩薩面前至誠發露。誠心的反面是不誠心,如覆藏過失,心無畏懼,不認錯等等。現在,無畏轉爲畏懼,不認錯轉爲慚愧自責,覆藏轉爲坦誠發露,就是誠心忏悔。
“後不複造”,即斷相續心。關鍵應發誓後不再犯,如果忏後又犯,永不能淨。所以,只有發起斷惡的誓願,才能截斷惡業相續。以前顛倒迷亂,惡心相續,要截斷這惡業之流,必須猛利發誓不再重犯。這是忏悔極重要的一環。
“恒住淨戒一切功德”,即今後恒時安住清淨戒律一切功德中,身口意清淨,行持一切善法。這是“修功補過”。
以四對治力對應上述能忏之心,“遍于法界極微塵數一切諸佛菩薩衆前”是依止力,即依止諸佛菩薩與菩提心;“誠心忏悔”是破惡力;“後不複造”是恢複力;“恒住一切淨戒功德”是對治力。如此修逆生死心即能翻破無量罪障。
觀照“實相無相”,覺悟“罪性本空”的忏悔法門,稱爲“無生門忏悔”,也就是《六祖壇經》所講的無相忏悔:“罪業本空由心造,心若亡時罪亦滅;心亡罪滅兩俱空,是則名爲真忏悔。”罪業是由我們的妄心所造,既是妄心所造,只要妄心一息,則罪業如霜露,日照即散;又如千年暗室,一燈即明。
在《大般涅槃經》第十九與二十卷中記載:
佛陀在世時,有位“阿阇世”王,爲了奪取王位,害死了自己的父王。也是以此因緣,佛爲韋提希夫人講說《觀無量壽佛經》,開顯淨業叁福和十六觀法。阿阇世自立爲王之後不久,心生後悔懊惱,全身發熱,由發熱而全身生瘡,臭穢不可聞。自認此身已受到害父的花報,地獄的果報也將不遠了。他的母後韋提希,用種種藥爲他治療,瘡病不但沒有減輕,反而越發嚴重。他告訴母後說:“這瘡病是從心理産生的,不是四大之身病,凡夫衆生想治好它,是不可能的。”
阿阇世的六位大臣,也都前來慰問:“大王,您爲何憂愁、憔悴?是身體痛苦呢?還是心理痛苦?”
阿阇世王回答說:“我現在的身心怎能不痛苦呢?我的父王是無辜的,我卻將他殺害。我曾經從有智慧的人那裏,聽聞到這樣的話:世上有五種人,不能脫離地獄罪報,就是造了殺父、害母、殺害阿羅漢、破和合僧團、惡意出佛身血等五逆罪。我造了五逆罪之一的殺父,我現在已有無量無邊阿僧祇的罪,如何叫我身心能不痛苦呢?又沒有良醫能夠醫治我身心的痛苦。”
這六位大臣各是當時印度有名的學者,也就是佛教所稱的六師外道的弟子。于是,他們六人就各自介紹自己的老師,能爲大王解除身心的痛苦,並對自己老師的學說略加說明;同時,勸說阿阇世皈依他們的老師。王回答:“如果有人能夠確實除滅我的罪,我會皈依。”
最後,印度當時有名的醫生耆婆,前往拜見阿阇世王。耆婆是佛教徒,他向阿阇世王介紹了佛陀所說,忏悔能滅罪的道理。
“善哉善哉,王雖作罪,心生重悔而懷慚愧。大王,諸佛世尊常說是言:有二白法能救衆生,一慚,二愧。慚者自不作罪,愧者不教他作;慚者內自羞恥,愧者發露向人;慚者羞人,愧者羞天,是名慚愧。無慚愧者不名爲人,名爲畜生;有慚愧故則能恭敬父母師長,有慚愧故說有父母兄弟姊妹。善哉大王,且有慚愧。大王且聽,臣聞佛說,智者有二:一者不造諸惡,二者作已忏悔;愚者亦二:一者作罪,二者覆藏。雖先作惡後能發露,悔已慚愧更不敢作;猶如濁水置之明珠,以珠威力,水即爲清;亦如煙雲除,月則清明,作惡能悔亦複如是。王若忏悔慚愧者,罪即除滅,清淨如本。”
耆婆並爲阿阇世王大概介紹了佛陀的身世、學說,然後勸阿阇世王往見佛陀,唯有佛陀能究竟的解除他身心痛苦,和使他不墮入地獄。但阿阇世王卻自慚形穢,又是極惡之人,怕去了佛陀也不願接見、開示,因此不願去。後來,經過其父頻婆娑羅顯靈出聲告以:佛陀將入滅,若不速去,就見不到佛了,除佛能相救,使他不墮地獄之外,再也無人能救他。阿阇世王受到其父的警策之後,才決定往見佛陀。
于是,佛陀爲阿阇世詳細地解說滅罪的理觀。先告訴阿阇世王,要先觀身,對身體作二十種觀想,能夠如此觀想,就不樂生死;不樂生死,就能得到正觀。然後,再次第的觀心——了解妄念的生相、住相、滅相……如此,就不會再作惡。阿阇世聽了之後,就陳述他的心得:從小以來就未曾對身體作二十種的觀想,才會造惡,由于造惡害怕死後墮入叁惡道。但是,自己已經造了重惡,殺害了父母,現在再對身體作二十種觀想,恐怕已經沒有用了。
“佛告大王:“一切諸法性相無常,無有決定,王雲何言:必定當墮阿鼻地獄?”阿阇世王白佛言:“世尊,若一切諸法無定相者,我之殺罪亦應不定?若殺定者,一切諸法則非不定。”佛言:“大王,善哉善哉,諸佛世尊說一切法悉無定相,王複能知殺亦不定,是故,當知殺無定相。
“大王,如汝所言,父王無辜橫加逆害者,何者是父?但于假名衆生五陰,妄生父想。(然)于十二入、十八界中,何者是父?若色是父,四陰應非;若四(陰)是父,色亦應非;若色、非色合爲父者,無有是處。何以故?色與非色,性無合故。
“大王,凡夫衆生于是色陰,妄生父想;如是色陰,亦不可害。何以故?色有十種,是十種中,唯色一種,可見、可持、可稱、可量、可牽、可縛。雖可見可縛,其性不住,——以不住故,不可得見、不可捉持、不可稱量、不可牽縛。色相如是,雲何可殺?若色是父可殺、可害獲罪報者,余九應非;若九非者別應無罪。
“大王,色有叁種,過去、未來、現在。過去、現在則不可害,何以故?過去,(已)過去故;現在,(于)現在念念滅故,遮未來故名之爲殺。如是一色或有可殺、或不可殺,有殺不殺、色則不定;色若不定,殺亦不定;殺不定故,報亦不定。雲何說言:定入地獄?……
“王若得罪,諸佛世尊亦應得罪,何以故?汝父先王頻婆娑羅,常于諸佛種諸善根,是故今日得居王位;諸佛若不受其供養,則不爲王;若不爲王,汝則不得爲國王害。若汝殺父當有罪者,我等諸佛亦應有罪;若諸佛世尊無有罪者,汝獨雲何而得罪耶?
“大王,頻婆娑羅往有惡心,于毗富羅山遊行獵鹿,周遍曠野悉無所得,唯見一仙五通具足。見已即生瞋恚惡心:我今遊獵所以不得,正坐此人驅逐令去;更敕左右而殺之,其仙臨終生瞋惡心,退失神通,而作誓言:我實無辜,汝以心口橫加戮害,我于來世亦當如是還以心口而害于汝。時王聞已,即生悔心供養死屍。先王如是尚得輕受,不墮地獄,況王不爾,而當地獄受果報耶?先王自作還自受之,雲何令王而得殺罪?如王所言父王無辜者,大王,雲何言無?夫有罪者,則有罪報;無惡業者,則無罪報。汝父先王若無辜,雲何有報?頻婆娑羅于現世中,亦得善果及惡果。是故先王亦複不定;以不定故,殺亦不定;殺不定故,雲何而言定入地獄?””
這真是一段非常精彩,充滿了智慧結晶的破罪理觀。
佛陀告訴阿阇世王,所有的一切法,無論是從它的本體或現象上來說,都是無常的,不能決定某種法一定會怎樣。所以,阿阇世王認爲殺了父親,就一定會墮入地獄,這種觀念是錯誤的。
接著,佛陀詳細地分析了世俗所謂的“父”是什麼?不過是指一個人的五陰身體。但五陰中廣分之,有十二入、十八界,當中,哪一個是父?要不然,身體是五陰——五種東西。試問:其中,哪一個是父?如果一個是父,其他四個就必須不是父了,反之亦然。如果說五陰中的色和四個非色的受、想、行、識合起來才叫作父,那更是不可能的事。因爲,色——物質是不可能和非物質的東西合在一起的,它們性質不同。
同時,色有十種,但色的體性卻是空而無常——不常住的。既然如此,色又如何可殺害?……
另外,色——物質身體的存在,有過去、未來、現在叁種。過去的、現在的,都不可能殺害。因爲,過去的,已經過去了,如何殺害?現在呢?因爲,色是無常的,又是念念生滅,更不可能固定不變的存在到未來,也不可能殺…
《朝聖普賢願海——《普賢行願品》講記 第四願王——忏悔業障》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