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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涅槃爲目標▪P2

  ..續本文上一頁被播種。從無明衍生出的行爲就這般地連環下去,只是當你嘗受“果”報時,並不思考這一切環環相扣的關系。

  一旦心裏的執著很強烈時,我們就會經驗到熾盛的痛苦、劇烈的悲惱、艱巨的困頓。我們遭遇問題最多的地方,往往是我們最注意、渴望和在意的環境。請好好處理這個問題。趁你現在還有一口氣在,目不轉睛的盯著它、解讀它,直到你能“轉化”它,使問題迎刃而解。

  不論我們當下正遭遇生命中的那一階段,終有一天還是得跟它訣別,所以切莫虛度光陰,要修行心靈的開展。把訣別、離散和失落等等轉作此刻當下的思惟對象(所緣),直到你熟能生巧、視這一切無非尋常自然的事。當你爲之憂惱、懊悔時,要有智慧認清這份憂惱與懊悔的界限,依真理(如實)來認清它們的底細。如果能這樣地看待事物,智慧就會生起。一旦苦産生,只要加以審察,智慧亦能在同一處生起。問題是一般人通常都不願去審察。

  快樂和不快樂的經驗在哪兒生起,智慧就能在那兒産生。如果我們認清了苦樂的真實面目,也就知“法”了。一旦知“法”,就認清了世間;果真認清了世間,就知“法”了。

  說實在的,對大多數的我們而言,只要是不愉快的,我們就不願意去知道它,亦擺脫不了對它的嗔惡。如果不喜歡某人,我們就不想見到他的臉,也不願意靠近他。這是愚癡、不善巧的人的個性,不是好人的作風。反之,如果我們喜歡某人,就會理所當然地想親近他,盡量和他在一起,並爲此感到快樂。然而,這同樣是愚癡的。它們事實上就像手掌的手心和手背一樣,並無不同。手掌翻過來時,看到的是手心,手背在反面所以看不到;反之,則看不到手心。苦中藏匿著樂、樂中藏匿著苦,所以我們看不清;邪掩飾正,正又掩飾邪。只看到單方面的知識是不完整的。趁我們還活著的時候把事情做完善,繼續觀照事物、明辨真假、認清事物真相、追究到底、成就寂靜。時節因緣一到,我們自能徹底突破和放下。現在,我們有必要堅定意志地明辨事理,且不斷努力地突破。

  佛陀曾對頭發、指甲、皮膚和牙齒做過教示,教我們要從此處著手分析。一個不懂得分析的人只知道要把持著它們不放。趁我們跟它們還沒一分爲二前,藉它們來成就禅修罷。我們還沒離開這世間,所以應小心謹慎、廣行善施、常誦經文。善加修行,以增上無常、苦、無我的慧觀。縱使心不願言聽計從,也要這樣繼續分析下去,才能在當下覺知。這是無庸置疑、可以辦到的;可以領悟超脫世間的智慧。我們受困于世間;而這就是“滅”世間之道,透過思惟和超世間的見解,才能使人們在世時就超脫世間。縱然生活依舊在人間,但我們的見解是超世間的。

  在世間法裏,衆生除了行善,也會造惡;如今我們努力地修德、損惡。善報來臨時,不應屈就善,當能加以超越。如果不超越它,你就會淪爲德行和善的概念的奴隸,使你陷入困頓當中,從此傷心淚不斷。盡管行善無數,只要仍執著它不放,你依舊不得解脫,傷心淚亦不得停歇。但善惡皆已然超越的人,不再有傷心淚可流;淚水幹枯了,終能有個了結。我們皆應學習善用福德,而不是被福德所用。

  概而言之:佛陀教法的重點在于革新我們的知見。知見是能改變的,只需要觀察事物,知見自會改變。我們出生後,必會遭遇衰老、生病、死亡和離散。這一切就在此地不遠處,不勞你往天上找或地下尋。我們所需明白和透徹的“法”,可以在每天的每一刹那,于當下我們的內心中得見。出生時,我們充滿喜悅之情;碰到死亡,我們就傷心落淚。我們就是這樣耗度生命的。這些都是我們需要明白的道理,可是我們卻仍未確實地審視它們,從而明白真理。深陷在這無明中的我們,還在問:“我何時才能見法?”可是“法”卻是此刻當下便能照見的啊!

  這才是我們該學習和參透的,也是佛陀所教導的。他並沒有教導關于梵天、魔王、龍天護法、羅刹、神靈等的種種,而是教導衆生應明白和參透的道理——我們確實能領悟的真理。外在的現象就這樣示現著叁法印;內在的現象——意指此色身,亦是如此。在頭發、指甲、皮膚和牙齒中就能看見真理。昔日英姿煥發,如今形色憔悴,青絲已化作白發。事實就是這樣,你們看到了嗎?難道你會說這些你都看不見?稍加留意應當就能瞧見。

  如果我們真在這些上頭用了心,一點都不含糊地認真思惟,便可獲得“真知”。如果這是件達不到的事,佛陀也不會費心去談論它。在他無以數計的弟子中,有多少人覺悟了這道理?只要願意去觀察事物的人,終能明白:“法”就是這樣。我們生活在這個人間,所以佛陀希望我們能認清世間。既生于人間,智慧自然得自人間。佛陀是一位清楚明了人間的“世間解”,意思是生在人間卻不被世間法所纏縛,處于誘惑和嗔怒當中卻不被誘惑和嗔怒所滯礙。這是平常語言就能詳述和說明的,佛陀也就是這麼教導的。

  我們平常雖說“我”(atta),談“我”和“我的”、“你”和“你的”,但在“無我”的覺悟中,心卻依舊不受幹擾。回想一下:我們以小孩的方式跟小孩說話,碰到大人則以大人的方式說話。若用小孩的語言與大人說話,或用大人的口吻和小孩交談,都是行不通的。要善用世間法,就必須先明白此時是在跟孩子說話。雖然談“我”、“我的”,說“你”和“你的”才恰當,但內心中卻是“法”的、安住于“無我”的覺悟中。各位皆應當具備這種基礎。

  佛陀因此說:依“法”爲基礎。既然生活和修行都在人間,你還會以自己、自己的觀念、欲望和想法做爲你的基礎嗎?這是不正確的。“法”才應當是你的衡量標准。如果以自己爲標准,會淪爲自戀;如果把他人當標准,只會落入一種迷戀。對自己或是他人著迷都不是“法”的方式。“法”是不偏好任何人或順應不同風格的,它是依隨真理的。它不會一味迎合衆生的喜惡,這類習性反應跟萬物真理毫無關系。

  如果這點確實都詳細熟慮了,且徹底地審視以認清真理,就能入于正道;我們的生活方式會是如法的、思想是正確的、言行舉止是無誤的。因此,大家都應該深入地探究這一切。我們何以有苦?因爲缺乏智慧、無知事物的生起與還滅、不解凡事必有“因”的道理;這就是無明。一旦無明現起,種種欲望繼之而生;隨心所欲的後果,便是製造“苦因”;接下來的結果勢必是受苦。當你撿拾一堆木柴,又在它上面點火,希望它燒不起來的機率有多大?你在生火,不是嗎?這就是起因。

  如果了解萬物的這些道理,戒德就會從此處産生,“法”亦從此處生起。因此,你們要做好准備。佛陀建議我們都要做好准備,不需太擔憂或太煩慮事物,只須往這裏看,往沒有貪、沒有嗔的地方看。佛陀曾教導要“成就涅槃之因”(Nibbana paccayo hotu)。如果是覺悟涅槃的因緣,就要去著眼萬物皆空、所做皆辦、達到止息的境界;著眼不再有“因”、沒有自他、我、我所有的境界。這種眼界于是成爲達到涅槃的因緣條件。接下來,修習布施也會成爲了悟涅槃的因緣,持戒也是了悟涅槃的因緣,聽聞教法也是了悟涅槃的因緣。這麼一來,所有“法”的活動(修行)都將會成爲涅槃的因緣。可是,如果我們沒有將視野放在涅槃上,而僅著眼于自我和他人,就會沒完沒了地執著下去,而無法成爲涅槃之因。

  當我們待人接物時,人們談的總不離自我、我或我的,以及我們所擁的有的;我們毫不遲疑地認同此觀點,立刻認爲:“是啊,沒錯!”但這是錯誤的。縱使心說:“對,沒錯。”我們都必須加以把持才行。這就像若是小孩怕鬼,或許是因爲父母也怕鬼的緣故。但父母會因此忌諱談鬼;如果他們談鬼,會造成孩子覺得沒有庇護、沒有安全感。“不會,爸爸一點也不害怕。別擔心,爸爸在這兒呢!鬼根本不存在,沒啥好擔心的。”其實父親可能也害怕鬼。如果他提起鬼的話題,到時全家都會被鬼嚇到跳起來往外跑,導致父母和小孩子一家大小無家可歸。

  這絕非明智之舉。你必須把事情看清楚,再學習因應之道。即便是把虛妄的外相當做真實,你都一定得告誡自己:其實事實不然。就這樣地對治它,向內化育自己。當心以“自我”認知世間時說:“這是千真萬確的。”你就必須告訴它:“那不是真的。”你必須能置身于度外,不被世間習性洪流淹沒。一旦隨波逐流,大水勢必淹沒我們的心。我們可曾注意過事發經過?屆時是否有人留守“看家”?

  “成就涅槃之因”——不須將任何其它事物當作目標,一心以涅槃爲目標。所有世間法的“有”和“生”、“福”和“德”的方式均無法達至涅槃。造福積善以期善趣時,不需心求太多,只要心向涅槃即可。想持戒、想入定,終究只會在原地打轉。不須太渴求這些,只須心向止息的境界。

  事情就是這樣。從“有”到“生”,我們對許多事物都極度焦慮。遭遇別離、死亡時,我們哀恸、落淚。但我只能想到:這有多愚蠢,我們爲何哭呢?你以爲人們死後會到哪裏?如果他們還桎梏于“有”和“生”,他們其實哪兒也沒去。小孩長大成人後,搬到曼谷大都市裏,但他們仍心惦自己的父母;他們不會去想念別人的父母。返鄉時,他們會回去自己父母的家,而不會到別人家去。當他們再次離鄉背井時,想念的依然是他們烏汶的家。難道他們會對別人的家鄉産生鄉愁?你認爲如何?因此,當呼吸停止,我們的生命結束時,不論曾經幾世輪回,如果“有”和“生”的因子仍存在,“識”就會傾向它所熟悉的地方投生。我想我們對這件事都太恐懼了,所以請別爲它落淚。想想這句話:業力牽引衆生投生種種生處,(Kammam satte vibhajati)所以它們(生處)離我們其實不遠;只在各個生處間來回輪轉,在未來世變換形象、得新面孔,只是我們無從得知,如此罷了。只是在輪回的流轉中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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