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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與解脫▪P3

  ..續本文上一頁治,才能斬斷欲望之根。他們選擇的苦行多半是折磨色身——或在烈日下曝曬,或在河水中浸泡,或像牛和狗那樣生活,等等,以爲這樣就能將欲望驅出體外。佛陀出家後,也曾經曆六年苦行,日食一麻一麥,最後身體羸弱,形同枯木。但他發現,這種修道方式並不究竟,並不能將人導向解脫。所以放棄了那些無益苦行,接受牧女供養的乳糜,待身體恢複後,在菩提樹下入定七日,終成正覺。

   那麼,佛教是否就不提倡苦行了呢?其實不然。佛陀所反對的,只是想當然的、沒有意義的自苦其身。與此同時,始終提倡簡樸而少欲知足的生活方式,認爲這樣才有助于解脫。僧團成立之初,佛陀命弟子按四依生活,即常乞食、樹下坐、糞掃衣、腐爛藥,又稱頭陀行。但這種清苦生活畢竟不是多數人有毅力堅持的,所以又製定叁衣,允許出家人接受施主供養的衣服。其後再開許百一物,同意弟子們擁有一些生活用品,但每種只能有一樣。也就是說,任何物品都是拿來使用而不是積蓄的,以此避免對物質的貪著。

   此外,佛陀還規定出家後不要定居一處。佛世時,僧人除叁個月安居外,其他時間都在雲遊四方,居無定所。弘一法師對這點就實踐得很好,先後住過很多地方。爲什麼要經常更換住處呢?也是因爲長期居留某地後,很容易對住處産生貪著,並且會因定居發展出很多人際關系。這種貪著和人際關系,又會引發種種凡夫心。

   或許有人覺得,這些規定和我們隔著遙遠的時空,未必適合此時、此地的僧團。但我們要知道,毗尼雖然是因緣所顯,有它特定的地域特征和時代背景,但所有規範都是佛陀根據人性的弱點而設定。所以,我們應該從這些戒規去理解佛陀的苦心,理解條文背後的精神。凡夫不能解脫的主要原因,就是貪著。而貪著和擁有相關,擁有得越多,由此建立的貪著也就越多。而每一種貪著,都會成爲障礙解脫的阻力,成爲捆綁我們的繩索。

   佛世時,僧團也會接受居士供養的田地、精舍等財物,作爲團體可以很富有,但具體到每個出家人,依然是簡樸而清貧的。戒律中,對很多生活細節都有明確規定,如叁衣和百一物等。除此以外的多余衣物,就屬于長物,可于規定時限(七日、十日、一月)保存,之後便應舍給他人,否則就犯舍墮。

   因爲出家人是以追求解脫爲目標,以傳播真理爲使命。如果也去貪著物欲、經營生活,顯然是一種墮落——是從追求真理墮落到追求現實,從追求解脫墮落到追求輪回。我們要記住,每種擁有都可能成爲貪著,成爲潛在的解脫障礙。有個公案說,金碧峰禅師修行功夫很深,但因爲特別在乎自己的缽,在定中仍放心不下,險些被小鬼抓到。他察覺後,立刻將缽摔得粉碎,從此了卻牽挂,無迹可尋。律典中,也有很多類似記載,有些比丘因爲擔心死後衣服被人拿走,結果投胎變成蛇蟲鬼魅來守護生前所用物品,何其顛倒,何其可憐。

   從另一方面來看,我們擁有越多,就需要在生活上耗費越多時間,相應的,用于修行的時間也就隨之減少。爲了讓弟子們排除幹擾,一心修道,佛陀特別針對出家人的衣、食、住及人際關系,建立了一套和解脫相應的製度,那就是戒律。所以,戒律並不是常人所以爲的束縛,恰恰相反,它是代表了一種清淨莊嚴的生活方式,是對修行者全方位的保護。

   2.民主的管理

   佛陀入滅時,沒有把僧團交付給某個弟子,而是建立了一套民主議會製。在印度傳統的僧團中,雖以上座、維那、寺主叁綱爲核心管理層,但僧團大事都是由僧衆共同表決,根據大衆意見做出決定。這種僧事僧斷的管理體製,是建立在佛教特有的哲學思想上,也是對無我、平等的具體實踐。

   佛教傳入中國後,逐漸偏向人治,強調方丈的權威性。但在以往的傳統叢林中,方丈負責的主要是領衆修行和道德教化,具體事務則由監院和班首組成的行政系統執行,彼此能夠分擔並相互監督。發展至今,方丈已開始出現極權製的傾向。在一個寺院中,經常事無巨細都要方丈拍板定奪。這樣的話,無論對個人修行還是僧團發展都已形成一定弊端。有些人一生都在管廟,幾十年下來,不知不覺中就會對此形成串習,把人生價值安置在這些角色之上,把修行目標建立在這些地位之上。到最後,不管已經不再適應,甚至會因此産生失落感,就像社會上的退休綜合症那樣,嚴重幹擾內心的平衡和平靜。

   因爲角色很容易成爲凡夫心的支撐點——認定我是方丈,我是法師——然後把這些身份執以爲我,不斷加以關注,加以重視,最後形成貪著,走到哪裏都會有牽挂,都會放不下。本來,參與管理也是發菩提心、自利利他的修行功課,但若定位不准,反而會使這個身份成爲解脫的巨大障礙。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對某個身份的認定和執著,也容易使之成爲追逐目標,從而引發紛爭,引發貪嗔之心。事實上,這樣的情況在當今教界屢見不鮮。其結果,就是把修行變成修“我”,把道場染汙爲名利場。所以,出家人不宜長期固定于某個身份或職位,而要定期輪換,一方面可以減少對身份的執著,另一方面,則能保障定期靜修的時間。

   我們發心解脫,就必須配合與之相應的生活。否則,可能每天都在製造貪著——對身份的貪著,對地位的貪著,對住處的貪著,對人際關系的貪著。所有這些貪著,正是凡夫不得解脫的根源所在。

   所以,我們必須領會佛陀製戒的精神,依律建立一種如法的生活,清淨的生活。如果我們沒有被戒定慧改造過,不論出家多少年,也不論在教界是什麼身份,其實還是標准的俗人。因爲你的內在仍是凡夫心,你的生命品質還是依然故我。雖然顯現的是出家形象,參與的是佛教事業,那只能說明在你的生活增加了一點佛教色彩,或者說,增加了一點佛教的包裝。除此以外,還有什麼呢?

  五、聞思正見——邁向解脫的關鍵

   解脫的核心,就是正見和止觀。其中,又以正見爲眼目,爲指引,爲調整心行的標准。其作用是幫助我們看清,輪回是怎樣製造出來,又該怎樣予以解除。進而,通過止觀將正見落實到心行,成爲解脫力量。

   當年,佛陀在菩提樹下悟到,輪回的根本就是無明。所謂無明,就是不明了,首先看不清自己,然後看不清世界。因爲看不清,就開始對自己産生錯誤設定,此爲我執;然後對世界産生錯誤設定,此爲法執。因爲我法二執,衆生就開始起惑造業,流轉生死,這就是惑業苦的過程。

   無明中的衆生,會根據自己的需要去尋找,去追逐。今天需要什麼,就覺得什麼是最重要的,是必須占爲己有的。就像孩子需要遊戲,成人需要名利,其實都是迷妄心理在産生作用,是虛幻而荒謬的。但我們因爲看不清,就會跟著它跑,在追求過程中,我們也會得到少許快樂。這種快樂讓我們戀戀不舍,就像嘗到一口甜頭之後沒了,然後心心念念地想著,想著有機會再嘗一口。就這樣,被惑業牽引著疲于奔命。惟有認識到這點甜頭所包裹的痛苦本質,我們才不會被輪回製造的種種假象所迷惑,才不會對此懷有期待。

   其實,輪回並非佛教特有的思想,而是印度各宗教共同關心的問題,只是在怎樣輪回、怎樣解脫等方面存在分歧。他們或以生天爲解脫,或以四禅八定爲解脫。佛陀在求法過程中,也參訪過印度最負盛名的一些外道,修習四禅、四空定等,但他發現這些都不是究竟的解脫之道。最終,佛陀通過對緣起的觀察,認識到衆生本具如來智慧德相,也就是自我解脫的能力。所以說,解脫並不是讓生命進入另一個時空,不是死亡後才能抵達的境界,一旦開啓生命內在的覺悟本體,當下就是解脫。

   佛陀告訴我們:輪回的真相就是苦、空、無常、無我,所謂有漏皆苦。也就是說,建立在惑業基礎上的生命,不論在什麼狀態下都是痛苦的、無常的、變化不定的。這個輪回中建立起來的自我,其實不是你,只是無明的産物。生命就在這樣一堆混亂情緒和錯誤想法中延續,其中並沒有什麼主宰力量。如果我們把現前的人格當做是“我”,就是禅宗所說的認賊爲子。所以,禅宗要我們參“本來面目”,是要超越當下的念頭去證得,而不是從現有人格去尋找。惟有突破這個迷妄的系統,才能撥雲見日,徹見本來。

   當我們認識到這些道理後,首先,可以不再有意地製造輪回;其次,不再認同以往建立的錯誤觀念;第叁,不再跟著錯誤觀念培養的串習走。這幾點說起來似乎很簡單,但要做到並不容易,因爲無始以來建立的串習和錯誤觀念早已成爲我們的主人。這就需要通過正見和禅修,使生命內在的觀照力産生作用,從而將心從扭曲狀態調整出來。

   在這個過程中,思維非常重要。聞思修的思是思維,八正道的第二是思維,四法行的如理作意是思維,《道次第》所說的觀察修也是運用思維來修行。當然,這些都是依佛法正見所作的如理思維,而非通常的胡思亂想。只有這樣,才能使正見得到確定,進而由文字般若進入觀照般若,乃至實相般若。

  六、結束語

   作爲出家人來說,不僅要以成就解脫爲目標,還擔負著住持佛法、化世導俗、利益衆生的責任。怎樣才能完成這些使命?真正的利益,就是傳播解脫經驗。這不僅是衆生的需要,也是自身修行的重要助緣。當我們一心想著利益衆生時,我執就會隨之弱化。所以,利他行也是和解脫相應的。

   佛法有聲聞乘和菩薩乘之分。從聲聞乘的修行來說,要求出家人少事少業。而從菩薩道的修行來說,則要求我們多事多業,凡是利益衆生的事都要努力去做。但我們要知道,如果沒有超然的心態,多事多業往往會使人陷入事務,甚至一頭栽入慣性軌道,將原有的凡夫心調動起來,這是需要特別加以警惕的。或許有人會說,既然如此,還是少事少業來得穩妥,何必自找麻煩?但我們要知道,作爲菩薩道行者,這種自修自了的定位是有違大乘精神的。所以需要將兩者結合起來,一方面,具有出世情懷,培養解脫能力;一方面,具有慈悲精神,長養利他能力。像佛陀那樣,智不住叁有,悲不住涅槃。因爲智慧,所以超越輪回,解脫自在;因爲慈悲,所以積極入世,度化衆生。

  

《出家與解脫》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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