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然的以“護持佛法”爲由,到處拉幫結派,遊說甚至毀損其他的傳承或上師,這樣的“佛弟子”內心難道就沒有半點羞愧之心嗎?
第十七世DB法王在宣講《菩提道燈論》時這樣說:“惡友不一定是青面僚牙、頭上長角、還長尾巴的人。惡友就是破壞僧團和合的人,他們喜歡分別說:“我們噶舉,他們甯瑪、薩迦、格魯或者覺囊、苯波”。如此製造分裂的人,就是惡友。”
我們這個崇尚個人主義、追逐潮流效應的時代,真的太需要“利美”精神了。唯有依循“利美”的開放、和諧、共進、圓融,才能徹底喚醒我們狂燥、麻痹的心,才能徹底摧毀門、派、你、我間的排斥和對立,從根本上真正地實踐佛法的無緣大悲和無上智慧。
歸根結底,“利美”精神正是佛法最深邃、最究竟的精神。它展現著人類顛覆不破的終極真理,引領我們覺醒無上智慧。正如宗喀巴大師所雲:“若知異宗無相違,一切經論和竅訣,則易證悟佛密意。”身爲佛子,倘若不解“利美”精神之真谛,將終不能成佛!
六、正確解讀“利美”精神
要想正確的理解利美精神,我們還可以從以下叁個側面進一步解讀:
1.“利美”運動並非是佛教的改革運動。
“利美”運動並非是佛教的改革運動。佛法揭示了生命的究竟實相和宇宙的終極真谛。終極真理是亘古不變的,它不存在任何創新,也無需任何改革。佛爲覺悟者,因覺悟了究竟實相和終極真谛而成佛。世尊以覺悟者自稱,並非以創立者自稱。身爲世尊的追隨者,又怎敢如此狂妄自大的自立門派,以創立者而自居呢?
其實,“利美”運動是佛法的複興運動,恢複其本源一如,使之真正圓融無礙地興盛于世。堪布益西彭措曾這樣講到:“知道聖教都是佛順應衆生的根機從大智慧大慈悲中流出來的成佛方便,就會發起皈依一切法、普贊一切法的心,從此會遠離狹隘的宗派之見,息滅一切舍棄佛法的罪行。”
2. “利美”運動並非是創立于佛教的一個新的宗派。
“利美”運動並非是創立于佛教的一個新的宗派,而是一場撥雲見日的運動。利美精神教導佛子們遵循自己的法脈傳承努力修行。同時,要具備一顆不偏執、開放、圓融的心,承認其他傳承的同等價值,並予以尊重,不眨人褒己,也不賤他尊我。
“利美”精神在打破宗派偏執的同時,更強調弘法的善知識們,應該盡可能接受其他法脈傳承,掌握、吸納、總結各傳承的精髓,以便更好的成辦二利;對于普通修行者來講,就不應該將寶貴的時間花費到四處接受法脈傳承、或者研修各種傳承之上。應當樹立圓融的見地,了知所學方便之中的精髓,做到融會貫通。以遵循傳承法脈,依教奉行爲自己的當務之急。倘若不依教奉行、一門深入,到處獵取不同的傳承和上師,就如同花花公子般朝叁暮四、喜新厭舊,自然無法找到自己心怡的上師,更無從成就佛法的終極幸福。如此行爲,只會讓自己變得更加浮躁、迷亂不安,白白虛耗閑暇人身罷了。
所以,要准確的解讀“利美”精神,做到有的放矢。“利美”精神並不是讓行者一味的去追求更多的法脈傳承,使之變得繁雜而膚淺;而是升華行者,讓他們不僅精深而且廣博。
3. 誰是“利美”精神真正受益者?
誰是“利美”精神真正受益者?“利美”之一如精神是無我的。它最大受益者不是任何一個體或團對,而是廣大的衆生。“利美運動”的弘揚者以服務大衆爲本,完全抛開自我以及以自我爲中心的利益團隊。不搞自我崇拜,不貪圖個人任何現實的利益。唯以弘法利生爲己任,不僅自身以開放、圓融、希求的心承接各種法脈傳承,而且隨喜、贊歎並協助其他如法的弘法者。他們鼓勵自己的追隨者多方聞法,打開思路,開拓思想,以此幫助行者增強自身的思辨能力,打消行者內心偏執的條條框框,使之從內心變得調柔通達,如此才能堪爲法器。所以,具備“利美”精神的弘法者才是真正的弘法者,他們的品格無比崇高,他們的功德無可限量。
從另一方面來說,那些有意排斥、拒絕利美精神的所謂弘法者,是缺乏慈悲的僞善知識。他們不以信衆的解脫爲己任,有意排斥其它法脈傳承,所運用的手段極富“善巧”和“智慧”,有的采用投其所好的愚民政策;有的則采用以一法套一法,法法不深入的方式耗著信徒、圈著信徒。從而使自己最大限度的享受名利。其謀利的手段與當今百禁不止的傳銷同出一轍。他們有意誤導了信衆,阻礙了信徒的法緣,甚至不惜斷送信徒的慧命。雖得到了一些世間利益,但所造下的罪業卻無法比擬。
通過對以上兩種受益者的解析,我們能更加體會到“利美”精神之崇高偉大。
七、缺失“利美”精神之過失
前面我們學習了“利美”運動所倡導的精神理念,以及“利美”精神所帶來的利益。接下來我們反思一下缺失利美精神的過失。缺失利美精神就會産生宗派偏執的言行,而宗派偏執的言行不僅會造成破戒,還會導致舍法、謗法的過失,其果報嚴重、甚至萬劫不複。
1. 所有宗派偏執的言行不僅會造成破戒,還會導致舍法、謗法的過失。
佛陀在世時,雖然沒有任何宗派之分的現象,但爲了規避這類問題的發生,佛陀將其納入到佛法之最基本戒規之中。皈依戒成辦學處的第二條,“皈依法”是指皈依佛陀叁轉*輪所傳講的所有叁乘法,不可誹謗其中的任何一種,否則就是破戒。
佛陀八萬四千法門絕不單單是“顯”或是“密”,是“漢傳”或是“藏傳”,是“淨”或是“禅”等。正如《授教王經》中雲:“引導衆生之叁乘,必是世尊所宣說。”皈依法後,我們不僅應該恭敬頂禮佛陀所有的經教,還應該廣泛聞思,萬萬不可妄加評判,诋毀其中的任何一個法脈傳承。皈依戒乃一切戒的根本,是一切功德的基礎。所以,我們應該徹底放下世俗的分別心,盡量避免宗派評判的無稽之談。一定要謹守誓言,守持好皈依戒,走好邁向解脫的第一步。
“利美”精神之所以嚴厲破斥宗派偏執,就是因爲所有宗派之分、門戶之別的言行不僅會造成破戒,還會導致舍法、謗法的過失。這並非小題大做、或者危言聳聽。下面引用部分經論及祖師大德的教言對此佐證:
《遍攝一切研磨經》中說:“曼殊室利,若于如來所說聖語,于其一類起善妙想,于其一類起惡劣想,是爲謗法。”
《般若八千頌》說:“舍利子!若以舍法心雲:“此法非爲汝與吾等應學,因此法不應理,此法非能調伏,此法非本師之教,此法非佛說之語。”如是說已,自己舍法,令他人不起信,毀壞自他之心,擾亂自他之心……舍利子!吾不願聞彼人之名,況複與其相觸。”
《大方廣總持經》中說:“佛言:彌勒!如汝所說,我從成道乃至涅槃,于其中間所言所說,皆悉真實,無有虛妄。若有愚人不解如來方便所說,而作是言:是法如是,是法不如是。毀謗正法及佛菩薩,我說是輩趣向地獄。”
蓮花生大士雲:“佛說叁轉法,皆以次第行,若人舍其一,我說謗法也。”
密勒日巴尊者雲:“佛法豈有好壞別,執著宗派即謗法,是爲斬斷解脫根。”
宗喀巴大師雲:“一切佛言或實或權,皆是開示成佛方便。有未解是義者,妄執一類爲成佛方便,及執他類爲成佛障礙,遂判好惡、應理非理及大小乘,謂其菩薩須于是學,此不須學,執爲應舍,遂成謗法。”
剛夏讓卓爾尊者說:“大手大圓中觀等,智者之前同密意,愚者對此舍法也。”
竹巴昆烈尊者說:“大圓大印中觀等,智者眼前皆一如,愚蠢心狹謗法者,分別立派我見知,竹巴昆烈我道來。”
法王晉美彭措說:“切莫偏袒執著各宗派,造下毀壞自他舍法業。修持有緣本尊之法門,淨觀一切他宗我心語。”
十七世DB法王也曾語重心長地教誡每一個佛子:“宗派和傳承間的紛爭,是所有一切爭鬥之中最重大的罪過。如果你是一個佛教徒,皆應懂得自己所修的法是非常殊勝的,而且還要同等地去贊頌並隨喜其他的法也是同樣殊勝的法門。如果你去貶低其他教法,希望其他教法可以衰敗的話,那麼你就有問題了。佛教內部的分別及爭執,會成爲佛教最終滅亡的因素。”
明朝漢傳佛教著名的蓮池大師對宗派偏執的現象也做了如下生動的描述:“析理不得不嚴爲辨別,入道不得不務有專門。然而執己爲是,概他爲非,又不可也。此在昔已然,于今尤甚。執一家者,則天臺而外無一人可其意,而執簡便者,又複诋天臺爲支離穿鑿非佛本旨。執理性者,則呵念佛爲著相。而執淨業者,又複但不念佛人便目之曰外道。乃至執方山者(方山:唐朝李通玄,山西方山人。著有《華嚴經合論》、《新華嚴經論》、《華嚴經決疑論》),病清涼分裂全經(清涼:華嚴宗四祖澄觀大師。唐德宗皇帝賜號清涼國師。著有《華嚴疏鈔》)。執持咒者,疑顯教出後人口。如斯之類,種種未易悉數。矛盾水火,互相角立,堅壁固守,牢不可轉,吾深慨焉。奉勸諸仁者,何若各舍其執,各虛其心,且自研窮至理,以悟爲則。大悟之後,徐而議之未晚也”。
總之,所有片面、極端的認知都是錯誤的。而宗派偏執的言行給自他都會帶來嚴重的損害,所導致的舍法、謗法過失其果報更是萬劫不複。對此我們應該警醒自心,以杜絕後患。
2.舍法、謗法之過失
接下來,我們繼續引用經論及祖師大德的教言,詳細闡述因宗派偏執、诋毀的言行,所造成謗法的嚴重後果。
佛在續部中說道:“何人偏執自宗派,輕易毀謗諸他宗,罪障之中最深重,彼人不得諸果德,死後墮獄受痛苦,此乃等同無間罪。”
《毗盧遮那菩提續》中也有雲:“將來諸未證心性而迷亂者,或雲:“此法並非佛說之語,乃由臆造者所造。”秘密主,彼等愚人,將入二道,一爲地獄,二爲傍生。秘密主,吾言彼等無有稍許善根也。”
彌勒菩薩《寶性論》雲:“若由數近惡人故,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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