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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講記(五十二)

  《入菩薩行論》講記(五十二)

  爲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爲度化一切父母衆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爲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今天繼續講《入行論》。

  

    醜叁、遮破有實質之妄念:

  

    謂利能活命,淨罪並修福,然爲利養嗔,福盡惡當生。  

  若爲塵俗活,複因彼退墮,唯行罪惡事,苟活義安在?

  

    “謂利能活命,淨罪並修福”:若有人說:“如果有人誹謗或侮辱我,就會障礙到我,讓我無法獲得利養。如果我獲得了利養,可以在世間長久存活,並且能淨除罪業、積累福德。反之,如果我得不到這些利養,可能在世間存活的時間會減短或者生活質量下降,這樣就很難修行,難以積資淨障。既然對方障礙我獲得利養,也就是障礙了我的修行,所以我會嗔恨他。”

  

    “然爲利養嗔,福盡惡當生”:但是,你嗔恨、傷害他人,不僅不能消業積福,甚至會使福報很快窮盡,還會增長惡業。所以,無論如何都不應該生起嗔恨心,不應該傷害他人。否則,只能消耗自己的福報,增長自己的惡業。你的想法是完全錯誤的。

  

  “若爲塵俗活,複因彼退墮”:若是爲了世間的利益,爲了自己能在世間長久存活而去造嗔恨、傷害他人的罪業,只會令福德退失、善根被毀壞。

  

  前面講過,僅僅生起一刹那的嗔恨心,也會立即毀壞你在百千劫等無數劫當中所積累的善根。如果你生起嗔恨心,只會毀壞自己的善根,消耗自己的福報,還會增長你的惡業和煩惱,將來要墮落惡趣中感受無窮無盡的痛苦。所以,在任何時候都不應該生起嗔恨心,不應該傷害他人。

  

  “唯行罪惡事,苟活義安在?”如果你嗔恨他,唯一行持的、唯一增長的就是煩惱、業障等。如果是這樣,你長久存活于世,還有什麼意義?沒有意義!

  

  你曾認爲“若得到了一些利養,就可以在世間長久存活,這樣就可以修行,可以積累福報、消除業障,對我有重大的意義。”我們現在經過仔細觀察、思維,最後得出的卻是這樣的結果。既然如此,你所說的意義在哪裏?沒有意義。

  

    子叁、不應嗔令他人不信者:

  

  謂謗令他疑,故我嗔謗者, 

  如是何不嗔,誹謗他人者?

  

   “謂謗令他疑,故我嗔謗者”:如果說:“有人罵我或者誹謗我,對我都沒有什麼影響,但是本來世上有很多人對我有信心,很恭敬我,他這樣輕視我或者誹謗我,可能會影響這些人對我的恭敬或者信心。若是影響了他們的信心,也是在毀壞他人的相續。我之所以會生起嗔恨心,是爲了保護這些對我有信心的衆生的相續。”

  

  “如是何不嗔,誹謗他人者?”你的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因爲世上有很多上師或者其他有地位的人,很多衆生對他們有信心,但是也有很多衆生輕視、誹謗他們。對他們的這種誹謗或者不恭敬的行爲,也同樣會影響很多信衆對他們的信心,也會毀壞他人的相續。若你是爲了保護他人的相續,怕他人失去信心,那麼你也應該同樣嗔恨這些誹謗者,但是你並不嗔恨。當有人說他人壞話、誹謗他們的時候,你不聞不問,甚至還在這裏幸災樂禍。可見,你言不由衷,這種說法只是你的借口而已。否則,若有人對他人進行誹謗的時候,你也應該很生氣、很憤怒。

  

  謂此唯關他,是故吾堪忍, 

  如是何不忍,煩惱所生謗?

  

  “謂此唯關他,是故吾堪忍”:若說:“因誹謗他們而使他人對他們退失信心,這可能是由于他們自己的問題導致的,比如因爲他們沒有功德或者表法不好;也可能是因爲誹謗他們的衆生愚癡,由煩惱控製而導致這樣的結果。所以,我可以忍受,不會嗔恨。”

  

  “如是何不忍,煩惱所生謗?”同樣的道理。之所以有對你誹謗,並因此影響了對你有信心的人的心態,讓他們退失信心,這個原因也是一樣的,可能是因爲你自己沒有功德或者表法不好,也可能是因爲誹謗你的這些衆生愚癡、被煩惱控製,而導致這樣的結果。所以,你也不應該嗔恨這些誹謗你的人,甚至去報複、傷害他們。

  

  我們覺得“有人說惡語,誹謗我們,是在傷害我們。”其實誰也傷害不了我們。尤其是誹謗、惡語,對我們的身心都沒有什麼傷害,所以我們不應該爲之生起嗔恨。前面從多種角度講了我們不應該嗔恨的原因,這些都是事實真相,大家應該明白這些道理。我們爲什麼不應該嗔恨?因爲本來就沒有什麼可嗔恨的。我們爲什麼會生起嗔恨心,並遭受痛苦?因爲我們不知道事實真相,這是自己愚癡而導致的。

  

  壬二(破嗔于親友造四罪者)分二:一、因于對境無害而止嗔;二、破嗔于受害者造罪之人。

  

  癸一、 因于對境無害而止嗔:

  

  于佛塔像法,誹诋損毀者, 

  吾亦不應嗔,因佛遠諸害。

  

  若說:“他人對我怎樣都可以,我不會因此生起嗔恨心。但是,如果有人誹謗佛法僧叁寶,有人毀壞佛塔、佛像、佛經這些叁寶所依,我心裏就忍受不了,會因此生起嗔恨。”

  

   “于佛塔像法,誹诋損毀者”:世上肯定有很多對佛法僧叁寶有邪見,甚至誹謗的人,肯定也有很多對叁寶的所依進行毀壞的人,但他們都是可憐的對境,我們應該悲憫他們,不應該嗔恨他們,更不應該去傷害他們。

  

  “吾亦不應嗔,因佛遠諸害”:佛法僧叁寶以及佛塔、佛像、佛經等叁寶所依,都已經遠離了一切的損害。誰也毀壞不了它們,誰也傷害不了它們,所以你不用因此而生起嗔恨心,反之應該悲憫。

  

  若有人誹謗叁寶、毀壞叁寶的所依,作爲叁寶弟子,我們應該盡量地去勸阻,能勸就勸,能阻止就阻止。若是實在勸不動、阻止不了,也沒有辦法。這個時候,我們應該暫時遠離這種人,但心裏不應該嗔恨這些衆生,反而應該可憐他們,對他們發慈悲之心。第一,心裏默默發願:將來成佛的時候,能度化他們。第二,把自己所作的善根都回向給他們,願他們早日對叁寶生起信心,能早日解脫。我們應該這樣默默發願,不應該嗔恨他們,更不應該去報複或傷害他們。

  

  癸二(破嗔于受害者造罪之人)分叁:一、深思正理;二、不畏損害;叁、修承受痛苦之安忍。

  

  子一、 深思法理之安忍:

  

  于害上師尊,及傷親友者, 

  思彼皆緣生,知已應止嗔。

  

  若說:“無論是誹謗我,還是傷害我,我都能忍受。但若是對我的上師或親人進行誹謗、傷害,我就忍受不了,心裏就會生起嗔恨,就會很痛苦。”

  

  這是不應該的。這些行爲都是因爲衆生無明、被煩惱控製所導致的,這些煩惱也是通過外緣而生的。自己應該思維這些道理,要明白這些真相,去製止自己內心的嗔恨,不能因此而造業。

  

  當有人誹謗上師或者對上師有一些不恭敬的行爲時,自己能勸就勸,能阻止就阻止;若實在勸不動或者阻止不了,應該遠離這些惡友,所謂“遠離惡友佛子行”嘛。這個衆生也是因爲愚癡,由煩惱牽引才導致這種行爲,因此我們應該對他們發慈悲心,發願將來要度化他們。

  

  子二(不畏損害)分叁:一、怨敵不應爲嗔恨之對境;二、是故斷除嗔彼;叁、爲斷嗔而除貪。

  

  醜一(怨敵不應爲嗔恨之對境)分叁:一、與無情損害相同;二、與嗔者罪業相同;叁、害由業生故不應嗔敵。

  

  寅一、 與無情損害相同:

  

  情與無情二,俱害諸有情,  

  雲何唯嗔人?故我應忍害。

  

  “情與無情二,俱害諸有情”:地水火風、自然災害等無情世界對我們也有損害,也傷害我們;這些有情衆生也有對我們進行傷害的。這樣一看,有情衆生與無情世界對衆生同樣有損害。

  

   “雲何唯嗔人?故我應忍害”:既然如此,爲何單單對有情衆生懷有嗔恨呢?我們不去嗔恨那些無情,僅僅對有情衆生生嗔恨心,這也是不應理的。既然對無情世界沒有生嗔恨心,那麼也不應該對有情衆生生嗔恨心。我們應當安忍損害,不僅安忍無情的損害,也應該安忍有情的損害。

  

    寅二、與嗔者罪業相同:

  

  或由愚行害,或因愚還嗔, 

  此中孰無過?孰爲有過者?

  

  這些仇敵由于愚昧而對我等衆生進行加害,而我們則因爲愚癡而以怨報怨,那麼這二者誰無過失,誰具過失呢?很明顯,二者同等具有過失。因爲二者有相同的原因:他們對我們進行加害,是因爲無明、愚癡;我們心裏對他們生起嗔恨心,以怨報怨,也是因爲無明、愚癡。盡管我們經常這樣想:“我沒有過失,我沒有錯。”實際上,雙方都有錯,都一樣有過失。若是要怨恨的話,雙方都應該被怨恨;若是不怨恨的話,雙方都應該不被怨恨。

  

    寅叁、害由業生故不應嗔故:

  

  因何昔造業,于今受他害? 

  一切既依業,憑何嗔于彼?

  

  我們今生爲什麼會遭受這些不幸和痛苦?都是我們自己往昔所造惡業的果報。如果我們沒有造這些惡業,惡業的果報沒有成熟的話,不可能遭受這些不幸,也不可能遭遇這些痛苦,所以這都是自己的業力所感,都是自己的原因。可見,我們不應該嗔恨這些仇敵,不應該以怨報怨,再去傷害這些衆生。

  

    醜二、是故斷除嗔彼:

  

  如是體解己,以慈互善待,  

  故吾當一心,勤行諸福善。

  

    “如是體解己,以慈互善待”:前面講了很多事實真相,現在我們都明白了這些道理,所以沒有理由再對他人生起嗔恨心了。大家其實都是由業力的牽引、煩惱的控製而導致這樣的行爲。我們爲什麼會六道輪回呢?因爲有業力的牽引;我們爲什麼互相惱害呢?因爲有煩惱的控製。既然如此,我們應該互相理解,互相體諒,彼此仁慈善待。

  

  “我好,你不好”“他好,她不好”……,這些都是我們自己的分別、執著。凡夫衆生都是在六道中輪回,都是痛苦的,都有煩惱,都是受害者,都沒有什麼功德,所以應該互相恭敬,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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