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可找仁達瓦20解決這些疑難,但他也無法爲你解決所有的問題。如果以我所開示的內容爲基礎努力研習,將來有一天,你會藉由智者之論正確通達甚深見。」
根據文殊的授記,宗喀巴大師後來勤修積資淨障等法,由此親見阿阇黎佛護,並因閱讀《佛護釋》而在相續中生起應成派究竟正見。宗喀巴大師曾親見許多印度的智者成就師現身,但他對這些現象不以爲意。經朵丹巴21傳達,至尊文殊對宗喀巴大師說:「不要忽視這些現象,依靠他們的論著,對你本人和他人將有極大的利益。」
當宗喀巴大師正確通達中觀見時,對大師佛陀生起了無比的信心,于是造了一篇短文,題爲《緣起贊‧善說藏》22。後來,博東‧巧勒南傑23(戰勝各方)聽見一位朝山的乞丐念誦這篇贊偈,起先以爲是龍猛造的,後來又猜測是月稱造。但在結尾部分聽到有文句表明此論是依靠龍猛與月稱的論著而造的,才知另有其人,于是向乞丐打聽此論的作者,乞丐答複說是宗喀巴大師。博東巴因此對宗喀巴大師生起了不退轉的信心,前來拜訪,那時宗喀巴大師爲了利他已逝往淨土,所以未能見到。博東巴將金、銀等原本用作見面禮的供品拋向空中,並且發願,據說這些供品落到了兜率天上。這是段奇妙的往事。
宗喀巴大師的善說是能闡明甚深義的無上批注。最初宗喀巴大師並未將那些印度論著當作抉擇正見的標准論著。至尊文殊爲他答疑時說:「月稱是某佛剎中一位地位崇高菩薩,具有極大的智慧與毅力,爲了弘揚怙主龍猛甚深見的教法,特意來到這個世界上,他的論著不會有錯誤。」根據這個開示,宗喀大師才將月稱的論著以及上師文殊的言教視爲標准。
對宗喀巴大師開示正見的著作進行聞思的時候,最初總會由于內容深邃而難以理解,通過不斷地仔細研究之後,將會發現宗喀巴大師著作中許多殊勝的地方、清晰而甚深,爲他論所無。因此,能有效地幫助我們了解空性而依次生起「聞所成慧」24等。
現在我以宗喀巴大師的意趣爲基礎,爲大家簡單地介紹一下正見。這裏先要講的是抉擇補特伽羅無我之理,這是依據《四百論》的教授所安排的:
「先遮止非福,中間當破我,
得斷一切見,知者爲善巧。」
此頌表明修行的次第爲:先應在下、中士階段破除執無業果的邪見;次破補特伽羅我;最後破法我。
雖然兩種無我所無的「我」沒有差別,但基于補特伽羅之上的無我較易理解,所以先講補特伽羅無我。
抉擇空性的正理有許多種,如「緣起」正理、「七相」正理等,但對初學者而言,最容易理解的是「離一異」正理。因此,宗喀巴大師及衆多門人在這裏均配合四種關要來講這一正理。
子一、所破決定扼要
四種扼要中,第一種爲「所破決定扼要」。如《入行論》中所說:
「不觸安立事,不知彼事無。」
如果不先去認識所破或所無的「我」,便無法體認破此的「無遮」25。譬如,不見靶子則無的放矢,不識盜賊則無法緝捕。所以,先要認清所破的「我」。
這個「我」與所謂「無谛實」中的「谛實」、「無自性」中的「自性」、「無自相」中的「自相」同義,此如《四百論釋》中說:
「所言我者,謂諸法之不依仗他性,由無彼性,名爲無我。」
意爲不依賴他緣而從它自己那邊而有,或是說不依靠別的東西而由白己本身能夠成立。
光是膚淺地知道字面上的意思,在辯論時或許可以駁倒對方,但如果缺乏經驗上的體認,我們還是不清楚什麼是所要破的。譬如,光是嘴裏講「小偷是個穿白衣服的人」,是無法識別小偷的。因此,不可滿足于經由基于別人解釋而得到的理解,和對名詞抽像的了解,必須通過自心觀察,在直接的體驗上加以認知。
如果未能發現所破,縱然運用多種正理來成立無我,也有墮入破壞緣起之斷見的危險。例如,有人將瓶子的名言定爲目標,然後分析瓶子的口不是瓶、瓶子的底不是瓶,在排除了瓶子的各部份之後,找不到瓶子,于是以爲了解了空性而去佯修一番。他們不明白在空性所依之上破除所破的差別,這樣做只會破壞瓶子的名言而流于什麼都沒有的惡趣空,並走上臆造空性的歧途。
尋求所破的時候,必須要探查俱生我執如何將「我」執爲自性有,要觀察俱生我執心中「我」的顯現理與執著理。那時將會發現:我們所以爲的這個「我」不只 是心的安立,而是從蘊聚上面成立的。這一想法即是俱生我執,它深植于包括蚊蟲在內一切有情的心中,甚至在做夢時也念念不忘。
總之,在所依補特伽羅之上對「我」的執著有叁類情況:⑴ 已生起空性見的人認爲,「我」只是由分別在安立所依之上安立26的、不是谛實的;⑵ 未受宗派學說影響的普通凡夫,對我是否爲自性有不加界定的執著;⑶ 以我爲自性有的執著。其中第二種是安立我之名言的合格心。作爲此心對象的不加界定的唯我在名言中是有的,也可以作爲業果的所依。第叁種則是對治所要破除的錯亂心,其行相境是正理所破。
繼懼生我執顯現理之後所起的「我吃飯」之類的想法,爲對我的執著。若以未經觀察之心所安立的我爲滿足,而說「我行」、「我坐」,這樣的行、坐之行爲與作者是唯名言、安立有,其能作與所作是合理的。
俱生我執「我」顯現理的一部份也出現在安立名言我的心中,但這時與俱生我執顯現理的情形不同,由于此「我」與其它境相混合而變得不清楚,所以,應當懂得如何區別自性有、能自立之「我」的顯現理,與(名言)我顯現理這兩者的不同。
雖然我們心中一直有這個俱生我執伴隨著,甚至在夢中也未曾離開,但在未遇外緣的情況下,它的顯現理並不明顯。當出現贊歎、诋毀等導致苦樂的重大外緣時,它就變得明顯了。例如,當別人指控我們偷竊時,我們會因爲受到誣陷而生起憤怒難以平息,抱怨說:「我無法忍受,」那時候,作爲被指控偷竊對象,以及「我無法忍受」的這個「我」,從內心深處清晰、牢固地現起,此即所破之顯現!
同樣的,我們可以利用喜、怒、哀、樂等情緒的反應,逼迫自心現前生起強有力的俱生我執,接著應當觀察此俱生我執的顯現理。好象倆人在路上結伴同行時,用眼角觀察同伴與路況一樣;心的主體必須安住在俱生我執的體性之中,以使現起所破顯現理,另以心的一角來觀察它。如果觀察的心太猛,則會破壞俱生我執的行相力而變得空無或不明了,以善巧方便來作觀察是十分重要的。
在觀察俱生我執之「我」如何顯現時,它有時候似乎存在于身上,有時候又似乎存在于心上,有各種顯現的情況,但這些都不是真正的俱生我執之「我」的顯現理。當我們發現在安立所依身心與安立法補特伽羅混然一體之上,有個鮮明生動的「我」非唯名言安立、而是能自存自立、從它自己那邊成立過來時,這一顯現才是真正的所破顯現理。若能認識,破它是不難的。由于這一扼要十分精微,所以很容易犯太過或不及的毛病27。
在我們不去辨認它的時候,它一直在那裏顯現,一旦想去辨認,它又藏到身心聚集體裏面無法找到,因此要想些辦法讓它現身。例如,當我們靠近懸崖邊的時候,常生起「我會掉下去」的恐懼感,此時不會想到「我的身體會掉下去」或「我的心會掉下去」,而是在身心兩者如水乳交融之上,有個將掉下去的「我」鮮明生動地浮現出來。同樣的,當看到奔馬時,我們不會稱馬的身或馬的心爲馬,而是在身心聚集體之上,有匹非唯安立的「馬」鮮明生動地顯現,將之執著爲馬。又如,當我們說「色拉寺」、「哲蚌寺」等的時候,感到那裏的房屋、僧人等都成爲混然的一體,在安立所依情器聚集體之上,有個與安立所依大小相等名爲「色拉」、「哲蚌」的寺院鮮明生動地顯現過來。又如,當我們稱某人爲「十難論師」28時,十難論師的身心聚集體即是它的安立所依,在這之上有個不觀待任何其它事物的「十難論師」鮮明生動地顯現過來。簡言之,如格邬倉‧绛央蒙朗(妙音願)所說,在境上有個與安立所依大小相等的「某某」法顯現過來,此即正理之究竟所破,或稱爲「實執所緣境」。
如果未能認識這個谛實顯現、而另找一個所謂「所破實有」,這樣的實有只是所謂「自立」、「實有」之類的抽像名詞,任憑我們用各種中觀論著中所說的正理 來佯作觀察,也只會成爲空洞的說辭,對實執不會有絲毫損傷。對自己新發明的、非自然現起
的「我」作觀察,只會形成一種臆造的見地。總而言之,如至尊洛桑卻堅所說:
「對我們凡夫而言,除了現在的顯現理之外,別無正理的所破顯現理。這是因爲凡夫的一切心識均爲無明所染,所以任何境相都是谛實顯現。」
對我們這些普通人來講,個人、諸蘊、山、房屋等現在的任何顯現,都是世俗顯現與谛實顯現混合的一種顯現。「這部份爲谛質顯現」、「那部份不是谛實顯現」,這樣的區別是沒有的,一切法全都是谛實顯現。在凡夫心中,不與所破混合的顯現理一個也沒有,因此,對我們而言,這種顯現就是所破顯現理或實有顯現理。
對此放任不管、而拚命想在別處找到所破,就會犯下大錯。章嘉‧若貝多傑曾說:
「如今我派諸明慧,耽著實有等名相,
鮮明顯現未留意,另覓所破如兔角。
離障老母面龐上,彼之顯現本來無,
未達關要說法多,然恐老母早溜走。」29
我們應將外緣上師教授與內緣積資淨障結合起來,依靠這些力量,再以精細、卓越的智慧來認真分析,這是很重要的。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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