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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中解脫 第十九天 修心七義之叁▪P2

  ..續本文上一頁」與「呸」,但卻是所有遷識法中最深奧者。修其它遷識法難說是否能在臨終時關閉惡趣之生門;但如能以五力而往生,則保證不墜惡趣。

  

  (五)修心純熟之量

  

  「諸法歸一要」

  

  薄伽梵所說的一切法蘊,都是用來對付我愛執的,法與非法的判定標准,即在于是否成爲煩惱的對治。最殊勝的成就征相即在于能減輕煩惱,其它的成就相是沒什麼大不了的,因爲兀鷹也能在空中飛翔,老鼠也能鑽入地下,魚兒也能在水中遊泳。此修心法被稱作衡量法與非法的天平,如果修法結果是煩惱的減輕,即達純熟的標准。

  

  「二證取其主」

  

  作證明的有自己與他人兩種。自己沒有真正的修持卻詐現有德,使別人誤認爲是持戒清淨的修行人,這是屬于內外熟與未熟四種庵沒羅果中「外熟內未熟」11的一類。好象潛伏的貓一樣、善于弄鬼,不明底細的人于是誤認這種人爲善土。這種行爲是要不得的。

  

  另外,也不要成爲「內熟外不熟」那一類人,而要做到內外清淨;因爲外調伏,所以不會遭到他人的恥笑;因爲內調伏,所以自相續富有修持。菩薩對外在的威儀要謹慎,盡力擯除會招致不好名聲的言行,如所謂「于惡聲譽不護雪」12要做到問心無愧,這是很重要的。

  

  「常懷歡喜心」

  

  當我們富有時,會曾被攢積、守護財産的衆多念頭搞得心神不甯;貧窮時,又要辛苦追求無法休息。若能如此思惟財物的過患,就可以將任何妙劣緣都轉化爲道,快樂而知足。同樣的,對毀、譽等八法13等量齊觀,快樂的時候觀察一下爲什麼會快樂,痛苦的時候分析一下爲什麼會痛苦,就不會愁苦憂惱了。

  

  「散亂亦能生」

  

  騎術不精的人,在精神集中的情況下,還不致于被馬摔下來,但精神一散亂就很容易摔落馬下;而擅于馬術的人,縱然在散亂時也照樣能坐得安穩。同樣的,修心尚不純熟的人與不會騎術的人一樣,在心思散亂的時候,別人罵他會先發怒,提起正念後才消除怒氣;修心純熟的人,縱然心思散亂,任憑別人如何打罵,也不會動怒,此即修心純熟的標准。

  

  「純熟量爲倒」

  

  死無常心的純熟標准,是對現世虛榮喪失興趣;出離心的純熟標准,是對輪回盛事不生羨慕,同樣的,修心純熟的標准,即是將我愛執顛倒過來。

  

  「五大純熟相」

  

  痛苦與傷害等出現時,自心不爲煩惱所動而能心平氣和地接受事實,此爲「大苦行師」;珍愛他人勝過自己,此爲「大菩薩」;一切威儀不逾十法行14,此爲「大沙門」;不染絲毫罪與不善、調柔而住,此爲「大持律師」;與真正的大乘道相應,此即「大瑜伽師」。成功的修心法行者會成爲這五種人。

  

  (六)修心叁昧耶

  

  修心叁昧耶共有十八條:

  

  ⑴ 至 ⑶ 爲「常學叁總義」

  

  叁總義是指:

  

  ⑴ 修心與持戒不相違:不可以修心爲借口而輕視毗奈耶等下級戒。

  

  ⑵ 修心不流于怪誕:不應借口修心,貌似無愛執而無所顧忌地去觸怒人與非人,如作斬樹妖等狂行。

  

  ⑶ 修心不分黨類:不可只容忍親友而不容忍仇敵、只容忍人而不容忍非人等。

  

  ⑷ 「心改身如故」

  

  我們不應讓心持續剛強難調,而應設法改善、使它逐漸調柔。上者當求在今日改變;中者當求在本月改變下者當求在今年改變。否則,即便出家之後上了年紀,心還是與出家之前一樣。我們的心不要像屋子後面的大岩石那樣固執不變。至于要用什麼來改呢?當修菩提心、出離心、無常等,外在的舉止仍須維持平常的樣子。內在的功德達五分錢也不值,外面的舉止卻又顯得冠冕堂皇,如眨眨眼皮以示深入禅定的樣子等;這是不對的。我們不應有這樣的矯飾,而應以寂天菩薩、聖盤陀迦等爲榜樣,體驗與進步只在心上面表現出來,外表則不露聲色,不讓任何人知道自己修道的進程,而臻斷證功德的高峰。(帕繃喀大師又舉例說:吉祥月稱外表與普通班智達一樣,從不突顯自己,內在卻已獲得能從繪畫的牛身上擠出乳汁的成就。)這些大師都是韬光養晦的典範,噶當派的祖師們也是,專重實修,從不在口頭上大肆宣傳他們所獲得的成就。此外,如同向他人炫耀摩尼寶會招災一樣,表露自己的功德也會招來許多障礙。我們與世俗人一樣地流于現世,修一點點法,也要跑到山頂上搖旗吶喊,惟恐他人不知,這樣做是不對的。應當遵循阿底峽尊者噶常派的宗風,像置燈于瓶中一樣,將功德隱藏起來。

  

  ⑸ 「勿說缺支節」

  

  意謂不談論別人的過失。

  

  ⑹ 「莫思他人事」

  

  不觀察他人的過失,而應細審自己的缺點。否則,專找別人過失,例如法友紮倉‧康村裏的僧人等,那麼自然連大師佛陀也不免有過失可責。如此一來,就難免會造成輕蔑、毀謗等,所以不要去挑別人的毛病。

  

  ⑺ 「先治重煩惱」

  

  自己相續中哪一種煩惱重,就先對付哪一種;比如說,貪煩惱重的人,應修不淨觀來加以對治。

  

  ⑻ 「不求于果報」

  

  不要做了某種善事,就希望得到善報與好的異熟果。

  

  ⑼ 「莫啖雜毒食」

  

  不食攙雜有我愛執毒素的善食。

  

  ⑽ 「不可講情義」

  

  煩惱生起時,不可對之容忍講義氣,而不加對治。

  

  ⑾ 「勿作世诤罵」

  

  如「沙門四法」15中所說,當他人辱罵自己時,不報之以辱罵。若不具足四法,即不成爲沙門,這些都是我們曾在親教師與軌範師面前承許過的。所以,對方罵我們是「老狗」時,不要回罵他是「小偷」;別人打我們一下,不要回打二下等等。

  

  ⑿ 勿俟于狹路」

  

  不可爲了報複,在別人有難時落井下石、以快宿仇。世俗愚人將當面陪笑、內挾仇恨的谄诳視作機靈聰明,我們是修行人,行爲應當與世俗人有所分別。

  

  ⒀ 「不可刺其心」

  

  當我們獲悉別人的重大缺失時,不要在大衆之中侮辱當事人,不要說刻毒的話刺傷他的心;以此爲例,也不應做出念誦猛咒懲罰非人等事。

  

  ⒁ 「莫推诿他人」

  

  自己作了不對的事情,不要耍花招移花接木,或是诿過于人。

  

  ⒂ 「莫作經忏用」

  

  此修心法是用來降伏我執的、若用來對付非人的侵擾和獲取名聞利養,反而會導致我愛執的增長,所以,要避免用作經忏之類的錯誤用途。

  

  ⒃ 「衆利勿爭先」

  

  對于公共財物,不要設法搶先獲得,也不要設法先取得最好的部分。

  

  ⒄ 「天莫變成魔」

  

  不要把修心法變成我愛執的助緣而非對治,否則,即是天變成魔。

  

  ⒅ 「樂莫求他苦」

  

  不要爲了自己的快樂而希望仇人倒黴和死亡,亦即不要將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

  

  上述內容爲十八條叁昧耶。

  

  (七)二十二條學處

  

  (1)「一貫衆瑜伽」

  

  本法行者不需修許多種善行,而應時時將一切行持與自他平等相換心結合起來。例如在進餐時,因爲已將自身布施給有情,所以應該想到:「爲了利益有情,我現在需要吃飯來滋養這個色身。」其它一切威儀可依此類推。此外,在念誦密咒與囑托護法成辦事業等時,也都應以此心爲基礎。

  

  (2)「一除諸障難」

  

  正如在藥物無效時,醫師要用針灸那樣,此平等相換之心能以一當百,治愈一切煩惱疾患。

  

  (3)「初後修二事」

  

  改正動機與回向二事,是一切善行之初與之後所應作的。我們也應在早晨起床時發願,並在日間隨時觀察自己的行動是否與之相符。

  

  (4)「二境皆安忍」

  

  不論是苦是樂,都不能舍棄修心的修持。有些人因升官發財等,有了享樂就退失正法;有些人因遇到仇人等,受了痛苦就退失正法。

  

  (5)「舍命護二成」

  

  防護佛法總的叁昧耶與修心叁昧耶,縱然舍棄生命也在所不惜。

  

  (6)「勤學叁難事」

  

  「叁難事」是指:認識煩惱難、修對治難以及斷除難。對這叁件難事,要努力認識並修學。

  

  (7)「取叁主要因」

  

  「叁主要因」爲:值遇賢善上師、自心堪能、衣食順緣具足。我們應當發願獲取這叁個修法的主因。

  

  (8)「修叁不退失」

  

  不可退失信敬上師、歡喜「修心」、以正念正知守護學處這叁件事。

  

  (9)「具叁不舍離」

  

  不應該讓身、口、意叁者空閑松懈,而應督促叁門勤修善業。身之善行並非僅限于頂禮、旋繞等,即使端身正坐也是善行16。

  

  (10)「于境無偏黨」

  

  不可將修心的對象作怨家、親人,或是有情、非有情等的分黨。

  

  (11)「周遍且深透」

  

  修心要像切喀瓦那樣,從心底發起且遍及一切對象。

  

  (12)「特殊尤常修」

  

  對于一些特殊的對象,例如難修忍辱的怨敵,以及上師、父母、室友等,要單獨分開來專修。

  

  (13)「不持衆緣備」

  

  修法不應考慮衣、食等順緣是否具備,不要淪爲下面頌文所說的那種人:

  

  「腹飽日暖法相俨,惡緣臨頭變俗人。」

  

  (14)「今當修主要」

  

  我們現在所修的菩提心等法,雖然難生,卻利益宏大。修這些法是爲了成辦自、他二利,而非爲了現世的目的。(帕繃喀大師進一步指出:我們應重後世更甚于今世,重正法更甚于世間法,重修心法的修習更甚于其它法的講說。)

  

  (15)「遠離六顛倒」

  

  六顛倒依次爲:

  

  「忍辱顛倒」,能忍受世間俗務的辛苦,反而對修法缺乏毅力、吃不了苦。

  

  「味著顛倒」,對聞、思、修等法味不知愛樂,反而對世俗言談、商務、軍事等極感興趣。

  

  「悲心顛倒」,對有罪之人不修悲心,反而對爲法苦行者心生悲憫。

  

  「希求顛倒」,心中不求修清淨法,反而垂慕世間的快樂、財勢。

  

  「照顧顛倒」,不教學生們能利益後世的正法,反而讓他們學習經商、訴訟等對後世極有害的事情。

  

  「隨喜顛倒」,對自他之善與他人的快樂不生隨喜,反而對不善與仇人之隨喜。

  

  以前有一個比丘,得知對手犯了「他勝」罪後心生隨喜,格西博朵瓦聽說此事後指出:隨喜者的罪要比當事人的罪更加重大。

  

  (16)「莫輕嘗便舍」

  

  有時我們聽上師說法,會生起沖動的出離心,連著好幾天拚命用功、勤修一切善行。但過了不久,便感到厭倦而放棄了,這種時作時息的做法應當避免。貢巴仁欽喇嘛曾說:「眼光要放遠一點,心量要放大,情緒要放松。」修善行要做到松緊有度、從長遠考量。

  

  (帕繃喀仁波切進一步開示說:先從「起瑜伽」17開始給自己立下規矩,以後再逐漸開廣,這樣較易有成就,如「虱子與跳蚤」之寓意所示18。)

  

  (17)「斬絕專修習」

  

  此句有人解釋爲全心投入到「修心」的修持中,但更確切的意思是:如同醫師爲病人放血時,皮膚血脈同時作深度切入那樣,「修心」與自相續也要做到「徹骨透石」。

  

  (18)「觀察令解脫」

  

  對修心法應以尋思、伺察19作觀察修,從而斷疑解惑。哪一種煩惱較重,即應修相應的對治法來對付。

  

  (19)「不思有所恃」

  

  爲了利益有情而修行是我們的本份,而且自己也已經立誓要這麼作,所以不能因此而居功自傲。

  

  (20)「禀性不暴戾」

  

  不可暴躁生氣,不要因爲當衆受辱等而發怒。

  

  (21)「喜怒莫輕發」

  

  不要像春天的天空須臾變化,不要隨著細小的外緣變化而時喜時怒。

  

  (22)「勿著于聲譽」

  

  幫助別人時,不要指望別人回饋。

  

  上述內容爲修心學處。

  

  如果能夠做到以上所說,縱然身處「壽濁」等五濁橫流的時代,也能將惡緣轉成菩提道。

  

  此一教授是由金洲上師所傳承下來的。切喀瓦本人說,他在修了這個法之後,滿心喜悅、死而無憾。

  

  除正見部份之外,至此我已將《修心七義論》講述完畢。雖然有許多釋論是按照噶當派早期祖師的見地來講的,但是不可憑信。《修心日光論》中的正見內容,是根據中觀應成派的見解,應遵照應成派之見來思惟。據說金洲上師最初是持唯識派之見,後來亦改成中觀派。

  

  (帕繃喀大師最後開示說,講道次第「經驗引導」20時,「發心」以前的內容應重複講叁、四遍,在這之後則不需要了。)

  

  

  注釋:

  

  1、全頌爲:「能遮惡趣道,善示解脫道,導至無老死,敬禮菩提心。」。

  

  2、兩者之區別見本書「第十七天」。簡言之,憶念有情作母親時所予的恩德爲「普通念恩」;憶念有情未作母親時所予的恩德爲「殊勝念恩」。

  

  3、「悅意慈」與「欲令具樂慈」之區別,見本書「第十七天」。

  

  4、參見本書第一冊「第四天」205-206頁。

  

  5、詳見《大悲白蓮華經》。

  

  6、全稱爲《菩薩墮忏》,修法詳見本書第一冊「第六天」。

  

  7、詳見本書第一冊「第四天」至「第六天」。

  

  8、引自《入行論》第六品。

  

  9、見本書第一冊附錄叁。

  

  10、臨終時使死者心識往生淨土的修法,一般與密法合修,爲「那若六法」之一。

  

  11、龍猛《親友書》中有頌曰:「自有生如熟,亦有熟如生,亦有熟如熟,或複生如生,庵摩羅果中,有如是差別,人亦同彼四,難識王應知。」

  

  12、出自月官之《菩薩戒二十頌》。

  

  13、詳見本書第一冊「前言」第五條注。

  

  14、十法行:1、繕寫佛經;2、供養;3、布施;4、聽法;5、受持;6、披讀;7、開演;8、諷誦;9、思惟法義;10、修習法義。

  

  15、沙門四法:他谑不還谑、他罵不還罵、他怒不還怒、他打不還打。

  

  16、例如聽法等。

  

  17、密宗修法,是有關從睡眠中醒來時的做法。

  

  18、類似「龜兔賽跑」寓言。

  

  19、尋、伺均以思、慧一分爲體,但對境的推度有淺、深之別。屬「不定」心所。

  

  20、見本書第一冊35頁。

  

  

  

《掌中解脫 第十九天 修心七義之叁》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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