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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中解脫 第叁天 道次第教授的殊勝與如何講聽此法▪P6

  ..續本文上一頁對此必須努力加以避免,這是極爲重要的。

  

  乙二、說法之理分四:

  

  (丙一)思惟說法利益;(丙二)于大師與法發起承事;(丙叁)以何等意樂及加行而說;(丙四)于何等境應說與不應說之差別。

  

  丙一、思惟說法利益

  

  說法者當如(俱舍論)中說:

  

  「法施謂如實,無染辨經等。」

  

  說法者所作的法施中不應夾雜煩惱,這很重要,如果說法是爲了求利,心想:〔我將獲得供養〕,或是心想:〔我將由衆多弟子恭敬款待〕,〔我將獲得學者的稱謂和名譽〕等等,這樣做是利小害大而且折福的。說法甚至不應爲了自己獲得好的異熟果,而應出于大悲,以利益弟子的意願來講。不要像曲桑傑,耶協嘉措(慧海)所說的那樣:〔說法灌頂的時候,似乎很有辯才;擔心沒有供養時,卻又感到深深的沮喪。」

  

  如果說法不是爲了名利,那麼說法者便能獲得極大的利益。(勸發增上意樂經)中說,將發生二十種利益:

  

  「慈氏!無染法施,謂不希欲利養恭敬,而施法施。此二十種是其勝利,何等二十?謂成就念,成就勝慧,成就覺慧,成就堅固,成就智慧,隨順證達出世間慧,貪欲微劣,瞋恚微劣,愚癡微劣,魔羅于彼不能得便,諸佛世尊而爲護念,諸非人等于彼守護,諸天于彼助發威德,諸怨敵等不能得便,其諸親愛終下破離,言教滅重,其人當得無所怖畏,得多喜悅,智者稱贊,其行法施是所堪念。」

  

  其中〔成就念〕,意爲不忘失正法;〔勝慧〕意爲勝義修所成定解慧:〔覺慧〕意爲世俗思所成定解慧;〔成就堅固〕意爲不能劫奪;〔成就智慧〕是指資糧道和加行道位的世間智;〔出世間慧〕是指見道和修道位的智慧。

  

  (帕繃喀大師另外還詳細講述了這二十種利益中含有各種業果的道理,即六種爲等流果,四種爲離系果,九種爲增上果,一種爲異熟果。)

  

  《具威猛經》中還提及其它利益:〔出家者僅施一句偈法。較在家著布施無量財物尤爲殊勝,〕

  

  說法者在憶念了這些利益之後,當思:〔這些就是我的安樂資具!:逼些利益不單是坐在法座上說法的大法師能獲得,就是一般的老師,若能爲學生如法作開示者都能獲得,我們在念經的時候,如果設想有許多天、龍、非人等有情聚集在自己的周圍,自己在爲他們說法的話,也能獲得同樣的利益。背誦經論也是一樣。甚至在平時談話中,如果我們能爲別人開示取舍要點的話,也能獲得殊勝的利益。

  

  (帕繃喀大師指出,在這些情況中,有說法者能不能成爲上師的區別。)

  

  丙二、于大師與法發起承事

  

  如同達波‧昂旺紮巴(語自在稱)41所說:〔宣說(佛母)時,大師親自敷座………〕簿伽梵在開演(般若經)時,舒展以相好爲莊嚴、如金枝葉一般的雙手,親自敷設法座等,表明法是連佛陀也應恭敬的對象,所以說法者應該發起大恭敬來講法。

  

  同樣地,在第一次結集42時,阿難等坐在由五百位阿羅漢祖衣43堆積起來的座上說法,以示正法的偉大,法衣等是佛陀的衣服,用它來揮灰和鋪作座墊等,像許多人平時常有的舉止,是絕對不被允許的。但爲了顯示正法的偉大,卻應這樣作。

  

  說法者也應該憶念大師佛陀的功德和恩德而對大師生起恭敬。

  

  丙叁、以何等意樂及加行而說

  

  關于說法時的意樂(思想),應如達波,昂旺劄巴所說的那樣:

  

  「吝法自贊厭說法,舉過推延嫉應斷;

  于徒修慈具五想,如理說善樂資想44。」

  

  說法者應斷除下列過失:〔吝法〕,吝啬那些重要的教授精要,秘不示人;〔自贊〕,在說法時,在說法是附帶的自稱自己以前是如何如何作的;〔厭說法〕;〔舉過〕,以貪瞋爲動機,述說他人的過失:〔推延〕,不想說法,推延懈怠;〔嫉〕,擔心別人勝過自己。說法者應對聽衆發起極大的慈悲,住于〔五想〕而爲之說法。所謂〔五想〕,就是對自己作醫師想,對正法作藥物想,對聽衆作病人想等等。在以前所說六想中,除去對認真實修作治病想,因爲這一種想是弟子們應該努力作的。此外應思:〔如理開示所致的善根,就是我的安樂資具。〕

  

  關于說法時應有的加行(行爲),說法者應該先作沐浴等清潔工作、穿上新衣,然後坐在高座上,舒顔微笑。爲了使聽衆理解所說的義理,說法者當在說法中使用譬喻,經教及理由。

  

  像我現在坐在這麼高的法座上,而諸位活佛卻坐得比我低,這使我感到心怵而且不快。但因念及正法的偉大,故而假裝這麼坐一坐。如今在衛藏和後藏地區,這些規矩還保留著,這是件極好的事。

  

  (帕繃喀大師同時指出一些稀奇古怪的事,例如某些大喇嘛坐在高座上聽法,稱之爲〔接受傳承〕,而上師卻坐在低座上傳法,稱之爲〔奉獻傳承〕。)

  

  〔舒顔微笑〕,是指在說法時,上師應對弟子面含微笑。但也有例外,如隆多喇嘛仁波切在說法時,經常手持棍棒呵斥弟子。

  

  說法時不允許有下列情況出現:像鳥雀營巢般科判參差雜亂;或是像老人挑食般跳過難點,只挑容易的講;或是像瞎子依杖而行一般,自己沒有妥善地理解意思,全憑主觀臆斷來講。

  

  我的勝皈依處大寶上師曾說:當說法者離開寢室走向講法堂時,應好好地糾正說法的動機。觀想該法的親疏傳承上師上下重疊安住在法座上,然後向法座頂禮叁次。再觀一切上師一個個依次融入,最後融入自己根本上師。當自己登上法座時,觀想根本上師融入自身。入座時應當念誦無常文句,例如〔如星翳燈幻〕45 等,並作彈指。當思這些事都是無常的,轉眼即逝的,以克服驕慢,不然的話。自己也許就會想〔今天我可真是個人物啊!〕從而生起驕傲。

  

  接著,雖說應當念誦〔伏魔咒〕,但根據規矩,可念誦《般若心經》及〔退魔法〕以代之。在此之後,可以用〔緩吟急諷〕的調子來念誦《六加行法》廣軌,這是珠康巴‧格勒嘉措(樂善海)46的規矩。珠康巴大師在講〔道次第〕的時候,常費很長的時間用拖腔來念〔加行法〕,有些人擔心,這樣作會影響正式講經的時間,故而請求改念一個比較簡短的〔加行法〕。大師卻回答道:〔你們在胡說些什麼!正式的講解能不能達到關要,關鍵就在于此!〕而未予以同意。如前所說,我們應當希願在法會中就能生起《菩提道次第》的最初證德,而這需要依賴積資、淨障及祈禱等,這是珠康巴大師的密意所在。因此,我們在念誦〔加行法〕時,嘴裏不要講不該講的話,眼睛不要東張西望,心裏不要急躁等。爲了使每一座法的所緣體驗在法會中就能生起,努力地作積淨47和祈禱是十分重要的。

  

  供養曼荼羅之後,說法者應捧起經書碰觸頭頂。次應講述如何糾正動機之法,並發願希望此次法會能饒益弟子的心相續。這也是珠康巴大師的規矩:他用經書或帽子遮面而作發願。

  

  隨後在誦〔皈依發心偈〕48第叁句時,上師應改念「我以所修法施諸資糧」,弟于則改念「我以所修聽法諸資糧」,像大家都知道的那樣念。

  

  隨後,應當複習已說的〔道次第〕部分,最好是複習以前每天所講的內容。不然的話,隨力所能複習前一、兩天或前叁天等的內容,並由一位主要弟子重述一遞,即便在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說法者也應說明,按照規矩應當這樣來作。

  

  其次說法者應結說法印,念誦〔天與非天人與非人王〕49等,觀想帝釋等天、龍、非人聚集、前來聽法。因爲衆天神無法忍受坐在地面上,因此上師也應觀想,准許他們停留在半空中聽法。諸位當中那些肩負宏法重擔的大德們,請將這些要點牢記在心。

  

  丙四、于何等境應說與不應說之差別

  

  總而言之,不可以爲未作請求者說法,如《毗奈耶經》中說:「未請不應說。」即便作了請求,也不可以立即就講,首先應該謙遜一番,而說:「我懂得不太多,所以無法爲您講。」或是說:「在像您這樣的大德面前,我豈敢班門弄斧。」等等。此外應觀察別人的信解力,在確定此人爲可造之器後,方可爲之開講。(叁摩地王經)中說:

  

  「應先說是語,我學未廣博,

  汝是知善巧,我于大士前,

  如何能宣說,汝爲說彼語。」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對方縱然沒有提出請求,也應對此人講,如該經中說:

  

  「若已知足器,未請亦應說。」

  

  (帕繃喀大師隨後說,說法的威儀應按照《毗奈耶經》中所講的叁十六種威儀來作,亦即:〔立者不應爲坐者說法,坐者不應爲臥者說法,坐于低座者不應爲坐高座者說法。〕等等。)

  

  乙叁、結束時如何共作之次第

  

  在弟子們奉獻酬謝曼荼羅之後,師弟雙方應念誦《道次第願》〔于此長時策勵所積集……〕50等,將說法和聽法的善根回向爲宏揚聖教和證大菩提之因。在散會時,大家不可一哄而散,當作與上師及法戀戀不舍狀,魚貫而出依次解散,這是規矩。

  

  注釋:

  

  1、引自《入行論》第一品。

  

  2、印度清辯論師爲龍猛《中觀根本論》所造的釋論。

  

  3、〔苦谛〕是所應遍知,〔集谛〕是所應斷除,〔滅谛〕是所應現證,〔道谛〕是所應修行。

  

  4、聲聞、獨覺與菩薩乘。

  

  5、即由最殊勝方便智慧二者所攝持的大乘聖智。詳見《現觀莊嚴論》第二品。

  

  6、決定善包括小乘解脫涅槃與大乘佛位一切智。

  

  7、指阿底峽尊者。

  

  8、藏文大藏經中的經藏部分。

  

  9、引自《無上叁寶論》。

  

  10、1648~1722,甘肅拉蔔楞寺主嘉木樣活佛世系的第一世。

  

  11、藏地用于存放廢棄不用的佛教法物的建築。

  

  12、第七世dl喇嘛(1708~1757)。

  

  13、意爲十難論師。

  

  14、1005~1077。

  

  15、引自《菩提道次第廣論》。

  

  16、有關這兩種修法的詳細情況,請參閱本書第六天部分。

  

  17、兩者的家俱在質地、數量、款式等方面雖然相差很大,但基本功用是一致的。

  

  18、直譯應爲舍棄正法。

  

  19、即《速道》與《文殊口授》。

  

  20、原文題爲《致喇嘛邬瑪巴書》,收入《宗喀巴文集》第二函。

  

  21、皈依、大禮拜、金剛薩埵修誦與獻曼荼羅。

  

  22、引自《道次第攝頌》。

  

  23、1032~1116。

  

  24、引自《道次第攝頌》。

  

  25、引自《善說精髓》。

  

  26、聞法不僅是指聽聞上師教授,也包括其它形式的經論研究。需要注意的是:聞所成慧只是〔真實伺察意〕,是一種不理解原因而對于真實對境進行觀察的心識,所以不是「量」;通過理智思考後,對所聞之義獲得定解的思所成慧才是「量」。

  

  27、聖馬鳴造。

  

  28、藏文叁十個字母中的第1個。

  

  29、淨信、淨戒、淨施、多聞、有慚、有愧及正慧。

  

  30、雍增‧耶協堅贊的別名,彩卻林爲此師所建寺名。

  

  31、格邬倉‧洛桑绛央蒙朗(善慧願,十八世紀)所著《道次第略論筆記》。

  

  32、詳情見下文。

  

  33、第叁種爲「離怯弱雜染」。

  

  34、根據獅子賢(現觀莊嚴燈論)的說法,最早這樣配合起來解釋的是世親論師。

  

  35、迦摩巴‧喜饒沃(智光,1057-1131)。

  

  36、貪、瞋、癡叁大煩惱。

  

  37、即《般若波羅密多經攝頌》。

  

  38、引自《噶當寶籍》上卷「噶當父法」。

  

  39、引自《慚贊》。

  

  40、爲〔六隨念〕之一。〔六隨念〕爲憶念佛、法、僧、戒、施、天的功德。

  

  41、引自《善說精髓》

  

  42、佛陀涅槃後,五百位阿羅漢在王舍城集會,對佛陀的教法進行第一次結集。由阿難誦出經藏,由邬波離誦出律藏,由大迦葉誦出論藏。

  

  43、比丘叁衣之一,又稱重複衣、二十五條衣,只有在禮拜、乞食、講聞佛法、羯摩儀軌集會時方可穿著的上衣。

  

  44、引自《善說精髓》,文意最早出自《正法蓮華經》。

  

  45、《能斷金剛經》結尾部分的偈頌。全文爲:「諸和合所爲,如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應作如是觀。」(玄奘譯文)

  

  46、1641~1712。

  

  47、積福與淨罪。 

  

  48、諸佛正法以及衆中尊,直至菩提于彼我皈依,我以所修施等諸資糧,爲利一切衆生願成佛。

  

  49、全頌爲:「天與非天人與非人王,及帝釋等護持正法衆,佛陀善說寂靜安樂因,我今宣說請臨聽正法。」

  

  50、參看本書附錄《有緣頸嚴》。

  

  

  

《掌中解脫 第叁天 道次第教授的殊勝與如何講聽此法》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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