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樣,隨便遇到什麼吃什麼就覺得滿足了。這實在是個可怕的錯誤,絕對不可!因爲法若有誤,勢必會導致今後諸生的長遠目標也發生差錯。
因此,我們在實修前,必須對所修之法加以認真觀察。如果能夠這樣觀察,就可以發現再沒有比這個《菩提道次第》更殊勝的法了。
密法的甚深,也依賴于〔道次第〕才得以體現。「叁主要道」沒有在相續中生起來,我們是無法靠密宗道在一生中成佛的。
以前我曾聽過不少「淨相」和「伏藏法」等被認爲是甚深的教授,也見過很多「羯摩集」等所謂稀有的密法,但是這裏面根本見不到「叁主要道」體驗法或體性特別的教授。
這個《菩提道次第》既不是宗喀巴大師創造的,也不是阿底峽尊者24發明的,它是由佛陀正等覺本人所傳下來的。一旦理解了這個教授,將認識到不管經題中是否有「道次第」這個名字,其實一切佛經都是「道次第」。例如,一切佛經中最上」最勝、最妙的是大寶《般若波羅蜜經》,此經包含八萬四千法蘊25一切關要,正式宣講的是「甚深道次第」,隱義宣說的是「廣大道次第」。其傳承之次第是:「廣大道次第」由佛陀上首弟子彌勒傳于無著;「甚深道次第」由文殊傳于龍猛;從而形成二種不同的「道次第」傳承。彌勒造「五法」26,無著造「五地」27,龍猛造〔六正理聚〕28等論以解釋「道次第」。
以前,深、廣道次第是分別傳承的。無等阿底峽尊者從金洲上師處聽受廣大道次第,從明杜鵑處聽受甚深道次第,而將教授合流。不僅如此,他還是由文殊傳寂天的「廣大行傳承」29和密法傳承等顯、密全圓傳承的繼承者。
阿底峽尊者在藏地造出了攝集聖教全圓關要的《菩提道燈論》,現在流行的「道次第」一名就是從那時起開始有的。從那以後,見、行傳承雖已合流,但因爲廣略的不同又分爲噶當「教典」、「道次第」和「教授」叁派。後來,宗喀巴大師在洛劄大成就者30和紮廓堪欽‧卻嘉桑波31二位上師前聽受這叁派教授,從那以後,這叁派又變成一個傳承。
宗喀巴大師在熱振的獅子岩腳下著出《道次第傳承上師啓請‧開勝道門》一文,並將阿底峽尊者「側頭像」迎請來。在作啓請的時候,大師親見「道次第」一切傳承上師現身說法,尤其是親見阿底峽、仲敦巴、博朵瓦32、霞惹瓦33諸師達一月之久。
最後,仲敦巴等叁位上師融入阿底峽身中,阿底峽將手置于宗喀巴大師頭頂仁說:「去做利益聖教的事業吧!我將作你的助伴!」實際上,這是勸請宗喀巴大師著述《道次第廣論》。于是宗喀巴大師完成了《道次第廣論》奢摩他章以下的部分,後來又經至尊文殊勸請,完成了大毗缽舍那章。這部論著姑且不論其它方面,只要看一看造論的勸請者,就可以知道這是部包含了加持寶藏的大論。該論後跋中的「從佛菩薩微妙業」等數語,便隱含著這層意思。
後來,宗喀巴大師又省去《道次第廣論》中的繁說,攝其要義著出《道次第略論》;前者以「講傳」爲主,此論則以「耳傳」爲主,教授的關要各有不同,可相互補充。
宗喀巴大師意識到,將來會有人不知如何將這些較廣的教授用于實修,他本人曾指示說:「然能了解一切講說皆爲修持者,實屬少數,可先將所應修持之事予以摘略,另著專書詳述。」于是有了嘉旺‧索朗嘉措(福海)34的《道次第‧純金》;第五世DL喇嘛的《道次第 ‧文殊口授》(此論可視爲(純金)的批注),班禅‧ 洛桑卻堅(善慧法幢)35的《樂道》;至尊洛桑耶協(第二世班禅善慧智)的《速道》 (此論猶如《樂道》的批注)。
宗喀巴大師的叁種道次第,以及上述四種「明晰引導」,加上達波‧昂旺紮巴的《善說精髓》),這八種合起來便稱爲「道次第八大引導」。
由于這些本、注無法以一概全,所以必須分別獲得它們的引導傳承。特別是《文殊口授》引導傳承,有廣略二種,因傳承住持者分別來自中部和南部,所以分爲〔中傳〕和〔南傳〕二派。其引導傅承也必須分別獲得。
仲巴達浦巴父子後來看到《文殊口授》時說,如果早些看到此論,他們在修這些所緣的時候就不會有那麼大的困難了;可見在《速道明晰引導》與《文殊口授》二論中各包含著對方所沒有的深要。
大師釋迦佛在世的時代,只有「經教傳承」,別無「引導傳承」36,由于後來的人單靠「經教傳承」無法理解,所以才另有「引導傳承」。
引導可分成幾種形式:「講解引導」是指對書本上的文字進行詳盡的解釋;「明晰引導」,37是指不作文字上的廣釋,而直接提出教授的心要進行教導,就像善巧醫術者把新鮮的屍體剖開,直接爲弟子介紹五藏六腑的構造一樣;「經驗引導」是指爲弟子一次開示一種所緣類,然後讓弟子住在附近修,如果前面的體驗尚未生起,則不說後面的所緣,直到前面的體驗生起,才會再接著講下一個。這些引導各有其經驗加持,對調伏相續利益極大;現在這裏所講的,便是采用「經驗引導」的方式。
爲了方便那些從別處趕來,緣分不大,且只能聽一、兩次的人,現將《速道》和廣、略《文殊口授》以及內容與後面「自他相換」章有關的《修心七義》這叁部論合起來講。
施主們啓建這次法會,旨在爲已故的兩位公爵大人回向善根,在我這邊,我想說的是:其它灌頂等法對師徒雙方而言,利弊俱存。38講《道次第)則沒有這個問題,所以我很樂意爲大家講,也能肯定這將給每個人帶來極大的利益。因此,我懇求諸位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實修,並應當爲已故和在世的施主們祈福。
(接著帕繃喀大師略微傳了叁種《道次第》的開頭部分,然後散會。)
注釋:
1、藏文中對宗喀巴大師有許多尊稱,例如:傑仁波切(大寶)、绛貢宗喀巴(文殊怙主宗喀巴)、傑宗喀巴(師尊宗喀巴)、傑尊湯吉欽巴(至尊一切智)等。爲方便讀者,現統一譯作宗喀巴大師。
2、引自《菩提道次第攝頌》。
3、直譯爲「取心要」。
4、指顯教波羅密多乘。
5、密宗專用名詞,意同佛位。
6、引自《入菩薩行論》。
7、通常與十一面大悲觀自在儀軌合修,俗稱「觀音齋」。以兩天爲一期,第一天僅食一餐,第二天則斷絕一切飲食,最嚴格的作法,則連口水也不下咽。
8、藏人公認的大罪惡。
9、十二緣起支中的第八、第九支。
10、即「嗡嘛呢叭咪吽」,漢地習稱爲〔六字大明咒〕。
11、依宗喀巴大師修上師瑜伽法之一種,最初由宗喀巴大師傳授予喜饒僧格(慧獅,?~1445),後由桑結耶協(佛智,1525~1591)寫成文字。
12、業果之理只有佛的瑜伽現量才能親見,凡夫只能以「聖教量」來作觀察。
13、引自《集法句經釋》,般若伐曼造。
14、意爲臨終時某種惡業被觸發。
15、指《俱舍論自釋》中所說四種非染汙無明,即對佛法、極遠時、極遠處與異類無邊差別的無知。
16、月官〔六世紀晚期,七世紀早期〕造。
17、十地中的最後叁地。
18、即地、水、火、風與紅、白菩提心,只有具備這六界的人類才能修無上瑜伽之道。
19、藏傳佛教格魯派的正式名稱,得名于宗喀巴大師創建的祖庭——甘丹寺。〔甘丹〕是梵文「兜率陀」一詞的藏文譯名。
20、由阿底峽尊者與仲敦巴大師(1005-1064)創立的宗派爲舊噶當派,由宗喀巴大師創立的稱新噶當派,意在繼承與發揚噶當派的賢妙宗風。
21、諷刺語,意爲毫無真正的價值。
22、薩迦五祖之第四位(1182~1251)。
23、引自《叁律儀差別論》。
24、藏文中對阿底峽的習慣尊稱是〔覺窩〕、〔覺窩傑〕(至尊),爲方便讀者,現統一譯作阿底峽尊者。
25、用帝釋座騎「香象」所能背負墨水書寫的經典總和爲一法蘊。
26、《大乘經莊嚴論》、《現觀莊嚴論》、《大乘相續本母論》(《寶性論》)、《辯中邊論》與《辯法法性論》。
27、即《瑜伽師地論》之別名,全書包括:本地分、攝抉擇分、攝事分、攝異門分與攝釋分。藏籍五分次第與漢籍有異。
28、《中觀根本論》、《六十正理論》、《七十空性論》、《寶鬘論》、《回诤論》與《細研磨論》。
29、此派擁有著名的修自他平等相換菩提心教授,由金洲大師傳予阿底峽尊者。
30、法名爲南喀堅贊(虛空幢,1326-1401)。
31、此師生活在十四世紀早、中期。
32、法名爲仁欽賽(寶明,1027~1105)。
33、法名爲雍丹紮(功德稱,1070~1141)。
34、第叁世DL喇嘛(1543~1588)。
35、第一世班禅喇嘛(1570~1662)。
36、〔引導傳承〕是指一種包含本法曆代祖師教授的特殊傳承。
37、藏文原文爲「紅引導」。
38、指在受法者是非器的情況下。
《掌中解脫 第一天 糾正動機與觀察所修之法》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