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名”。
這裏要看到:如果沒有業識投胎,只是精血,並不會成爲名色。而一旦有業識加入,頓時就生起名色,這時叫做“受孕”,即有了新生命。
之後,以業識力量的驅使,色蘊會隨著業力一層一層地轉變。想一想,入胎之後,有什麼自主權呢?能坐在子宮裏當指揮家,指揮胎胞身上發生的一切生理變化嗎?根本不可能,不由自主地七天七天轉變。
隨著轉變,六根就長出來了,叫做“六入”。此時,胎身已經成形,有了人的形象。只有先成就了名色,才會有後面的六入。如果沒有識加入,不成爲名色,僅有受精卵則不可能出現具有眼睛、耳朵、鼻子等六根之身。
有了六入,才有觸,即根、境、識叁者和合;有了觸,才有苦樂舍受。因此,這都是以前前爲因、後後爲果的方式,由因緣一支一支地生起。
未來又怎麼樣呢?在受的時候,只要與無明結合,就有愛。苦受生乖離愛,樂受生不離愛。雖有無數種愛,但可歸攝爲這二種。大體上說,想抓取的心叫做不離愛,想排斥的心叫做乖離愛。
有了愛,馬上就有取,心不由自主地想去抓取、攀取、奪取。
由愛、取這二支滋潤,就成了“有”。“有”是對于因假立果的名字,即雖然現在還沒出現果報,但已經有決定感果的勢力,所以稱爲“有”。
我們口中常說“了生死”,可問題是一天升起多少愛取?只要有愛取,就會增長成“有”;而成了“有”,就脫不出生死。雖不想再來輪回,可是由不得自己,已經“有”了。“有”了之後,就不得不投胎,後世也就來了。
十二緣起,就像一個無形的鎖鏈,把衆生生生世世鎖在輪回裏,超脫不了一層又一層的系縛。衆生就像是一個無期徒刑的生死囚犯,關在輪回的監獄裏,這個圍牆還沒跳出去,外面又築起了無數道的圍牆。出生死好難啊!爲什麼從無始以來直到今天還沒有解脫呢?見到美食,垂涎“叁尺”,這就有“愛”;隨手拿來吃下,又有了“取”;不打招呼趕緊吃了,那就有了惡趣的“有”。這就有了一次下惡趣的機會,是這麼嚴重!
所以,我們只是沒有覺察,其實每天都會造很多的惡趣因和生死因,怎麼可能停止輪回呢?解脫就是這麼困難,衆生刹那刹那都毫無自在地受著緣起律的支配。
因此,有情的流轉唯是緣起。離開緣起,就不會有任何世間法。沒有一個獨立存在的人,沒有一朵獨立存在的花,也沒有一座獨立存在的建築,都是因緣所生。
(二)外緣起
外界的無情法,也是依緣而生,譬如植物以七因、六緣而生長,七因是種、芽、葉、莖、精華、花、果,前前生後後,爲後後的近取因;六緣即地、水、火、風、空、時,地大任持,水大攝收,火大成熟,風大增上,空大無礙,時節遷變,都是俱有緣。特定的因緣聚合,則生特定的果。因緣轉變,果也隨之轉變。
觀察外界的無情法的時候,會發現也確實是依仗因緣而生。
植物是以七因、六緣而産生。因是指近取因,緣是指俱有緣,即主因和助緣的意思。比如以種子爲主因,以水、土等爲助緣,因和緣要配合起來才能生果。所謂的“俱有緣”,即須同時有的配合的助緣。
七因是種、芽、葉、莖、精華、花、果。這是一個不間斷的同類相續,首先是種子,其次生芽,然後生葉、莖、花、果,不斷地由前前生起後後,這是近取因。六緣是助緣,植物生長需要同時配合地、水、火、風、空、時這六個方面。比如,地大起任持的作用,水大攝收,火大成熟,風大增上等等。光有種子等主因,沒有地水火風等助緣,則長不出果。沒有地大不行,水大缺少、火大過旺也不行,各方面因緣搭配好才能生果。
所以,在地球上,由于有不同的海拔、氣壓、溫差、水土等,就出現了不同的事物。在青藏高原采摘的一朵花和在黃土高坡開放的一朵花決定不一樣,因爲二者産生的因緣不同。爲什麼淮河南邊的桔子樹移到淮河北邊,果實味道就全變了呢?雖然種子是一樣的,但是水、土、陽光等不同,配合著不同的助緣,結出的果實就不同。特定的因緣聚合,産生特定的果法;因緣一旦轉變,果也隨著就轉變。
(叁)總結
內外諸法都是以如是因、如是緣,而顯現如是果。
內外諸法都是以如是因、如是緣而顯現如是果,這就是緣起律。果法不是自己獨自成立的,沒有任何自在。因和緣一旦和合就顯現果,因緣一轉,果就隨著轉。
比如現在我們聚在一起講聞佛法,就一定有果産生,不想生果也不可能。如果自己是常法,則另當別論,但自己不是常法。第一刹那踏進講堂來聽,最後下課時的心就不一樣了。因爲新的因緣不斷和合,導致不斷生起種種心,即便前刹那的心和後刹那的心也都不一樣。比如,自己的心是主因,說話是助緣,因緣一配合,就産生新的心了。這個心有可能是善心,比如聽聞正法産生信心、智慧、歡喜心等等;也有可能是惡心,比如聽聞邪師宣講邪法,生起貪嗔邪見等。所以因緣一和合就産生果。
爲什麼世間內外萬法的規律絲毫不紊亂呢?這是因爲一切都受緣起律的支配,如是因、如是緣,就生如是果,沒有任何差錯和偶然。
二、解釋緣起因
以上是解釋緣起,下面解釋緣起因。二者內涵不同:緣起,是說一切果法由因緣和合而起;緣起因,是指以“緣起”爲理由來推斷諸法無自性的正理。
理解了緣起的涵義後,再看大緣起因的釋詞:諸法由緣起生,能成立無自性,緣起是抉擇諸法空性的正理,稱爲緣起因。她同時對于諸法的因、體、果抉擇,攝盡了金剛屑因等勝義正理,成爲正理之王,故贊爲“大”。
大緣起因:《如意寶藏論》自釋中說:“顯現分(有法)無實有,是緣起故,猶如影像。”
《如意寶藏論》自釋說:顯現分是有法,即所要抉擇的對象。世間萬法有顯現和空性兩分,此處抉擇“顯現”這一分。一切顯現到底是什麼狀況?就是無實有。何以故?以顯現是因緣所現起的緣故。比喻:猶如影像。
譬如水月是緣起故,無實有。天月和河水因緣聚合的時候,水中顯現月影,以是緣起之故,正顯現的水月,沒有一個微塵的實質,上、下、左、右何處也找不到水月的自體,不得生處、住處、去處,非一非多,非常非斷,無生無滅。所有觀待因緣而産生的法,都像月影一樣,依仗衆緣和合,無而忽爾顯現;因緣滅盡,又像幻化的象馬,無影無蹤地消失;先前無有、後來無有,中間短暫的一段,以因緣力顯現,正顯現時,得不到微塵許真實自體。如果仔細觀察而思惟,一切緣起法都無實有,與幻化無有毫許差別,只是凡夫以無明耽著爲實有而已。
舉個例子,譬如:水月是緣起故,無實有。月亮和河水的因緣聚合時,水裏就顯現月影,以緣起的緣故,正顯現的水月,沒有一個微塵的實法,上、下、左、右何處也找不到水月的自體,不得生處、住處、去處,非一非多、非常非斷、無生無滅等。之後將這個比喻類推到一切法上。
爲什麼要舉水月的比喻呢?因爲很容易理解水月的空性,所以用它來幫助理解萬法的空性。如果在水月上認識了空性,依此類推,就容易認識一切現相的空性。由于對其他事物實執深重,不容易直接信入空性,所以要通過水月來做一個引導。
首先觀察:水月是怎麼出現的?天上月亮出來,又有河水面對著月亮,這時水月就顯現了。當月亮還沒出來或者沒有河水的時候,水月是不可能有的。比如陰曆叁十,就沒有水月;在高山上,沒有水,也不出現水月。它不可能宣布:“我是水月,我獨立來到世間,沒有爸爸,也沒有媽媽。”沒有不觀待因緣而獨自出現的水月,因此必須觀待。觀待就須看月亮和水的因緣有沒有和合,所以這是沒有自在的。因緣和合時,水裏明晃晃的月亮就出來了。這就是緣起法,因緣和合才現起。
正是由于是因緣所起,所以沒有絲毫實法。水月是緣起的法,可以觀察:它有自性嗎?它到底在哪裏?觀察上面、下面、左面、右面、前面、後面,到處尋找,不必說找到一個圓圓的水月,連水月的一個微塵也找不到。正顯現的當下毫無實體,什麼也得不到。所有緣起法都是如此。
因緣現起的法,本來沒有來處、住處、去處。爲什麼沒有生處?水月並不是自己出現的,前一刹那天月和水聚合,後一刹那忽爾顯現,哪裏有生處呢?前一刹那有它,可以說有它的“來”。而現在沒有來處、沒有來的一點痕迹,前一刹那根本沒有它,只是這一刹那現了它的相,從哪兒生過來的呢?
水月也沒有住處。有能住、所住,才能安立“住”。比如有身體又有座墊,可以安立身體坐在座墊上;如果既沒有身體,也沒有座墊,怎麼成立安住呢?不觀察的時候,會認爲水月安住在水裏。這只是錯覺。其實水月絲毫得不到。再分析河水,連水也不可得。既然水和水月都得不到,哪裏有安住呢?既然得不到它,哪裏有它的住處呢?
有沒有去處呢?比如後半夜叁點半,有水月;下一刹那月亮隱沒,水月便消失了。不觀察時認爲水月走了。可是,真的有水月走開嗎?跨步才叫“走”,水月一步都沒跨過,怎麼叫“走”?要有走的軌迹才有“走”,但什麼軌迹也看不到。一般我們會說“某人走開了”,一定要有走的行相、動作、路線,才能說是“走”。沒有絲毫動作,也沒有路線,能說是“走”嗎?其實,根本沒有“去”。因緣現起的事物,本來無生、無滅、無住。
水月這個比喻就是在演說空性的法,在告訴我們因緣所生法的本性。水月正顯現的時候,已經悄然宣示:我是離一切戲論的,沒有來、去、住。有沒有一、多呢?只要稍作分析,就會知道水月既不是實一,也不是實多,實際上一個微塵也得不到。是不是常呢?“常”是始終保持不變。前刹那現了,後刹那消失,所以根本不是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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