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藏傳因明學 因明學名義略集▪P6

  ..續本文上一頁觸是所依,但經過長時間的燒沸,直到最後,只不過是水變幹枯,並不能變成火燃燒起來。

  上例因明論式中因上的後半截所謂“必須再靠劬勞”,首先就觀待其反面來說即可理解,例如:跳遠,雖經過鍛煉有所提高(原意爲串習),但不管怎樣加強鍛煉,如果不再靠劬勞,終不會再有所提高,這是因爲跳遠本身要取決于人的體力和勤奮的限度。所以說,極限的前一跳遠沒有産生後一跳遠的力氣,但是證補特伽羅無我總義的智慧,都具有前面産生後面的力量。

  《集量論》歸敬頌的意義——《釋量論》第二品所敘述的內容。

  釋迦牟尼佛,被成立爲希求解脫的量(標准)士夫(人),有其流轉性因位的四個因明論式和還滅果位的四個因明論式,其中流轉性因位的四個因明論式:

  1、以與釋迦佛(原文:能仁、佛、世尊,這叁個名詞,都是釋迦佛的別名,從各名詞表現有特定的含意,這是就其具有不同的功德特點而得名,爲了避免因明論式上的煩瑣,和便于了解,以下都通用“釋迦佛”。)同一相續初證資糧道(在佛教理論中敘述得道的次序,概括爲五道: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無學道。)的菩薩作爲有法,在其相續(心流中)中可以生起在所謂成佛時所正式顯示的圓滿證無我智慧,因爲是從講“利諸趣”時所說具有思想圓滿大悲心的菩薩凡夫故。譬如希望病人解脫疾病的精巧醫生最初勤于藥劑的配用。講到這點,如《釋量論》第二品說:從“成立大悲串習理”至“如離貪貪及意厭”中間所敘述的道理。

  2、以與釋迦佛同一相續證見道解脫道的菩薩作爲有法,在其相續中可以産生在講“善逝”時所正式顯示的具叁大優點的斷德善逝因爲是現證補特伽羅無我的菩薩故。譬如希望病人解脫疾病的精巧醫生診斷病情,講到這點,如說:從“以悲除其苦”至“說此二爲因”中間所敘述的道德。

  3、以與釋迦佛同一相續的菩薩最後相續證一切智第一刹那的聖人佛陀作爲有法,其相續中可以産生從講“救護”時所顯示的利他圓滿,因爲獲得具叁大優點善逝的大士故。譬如希望因病人脫離疾病的精巧醫生盼其痊愈。講到這點,如說:從“具斷叁德善逝”至“從了解此而成就”中間所敘述的道理。

  4、以釋迦佛作爲有法,希求解脫者已成爲量大士,因爲是在相續中已具利他圓滿救護大士故。譬如希望病人解脫疾病的精巧醫生治愈了病人的疾病使得安樂。講到這點,如說:從“救護者見而講道”,至“是故說爲量(大士)”中間所敘述的道理。

  還滅果位的四個因明論式:

  1、釋迦佛有法,使自己成佛的因利他圓滿救護已先行,因爲是正確徹底講述四谛(苦、集、滅、道)的大士故。講到這點,如說:從“……或者救護”至“講述四谛理”中間所敘述的道理。

  2、釋迦佛有法,使自己成佛的因具叁大優點現證圓滿已先行,因爲是具利他圓滿徹底救護(他)的大士故。講到這點,如說:從“救護者”及“示現”至“勝于無學故”中間所敘述的道理。

  3、與釋迦佛同一相續位登一切智第一刹那的聖人佛陀有法,使自己成佛因的我及現證智慧已先行,因爲是獲得具叁大現證優點善逝的大士故。講到這點,如說:“利他智行者大師”時所敘述的道理。

  4、與釋迦佛同一相續的見道無問題菩薩有法,使自己成佛因的大悲心已先行,因爲是現證無我的菩薩故。

  以上這些因明論式,只不過是以釋迦佛希求解脫者作爲論敵,把成立量大土作爲所成法而建立周遍關系方面,用流轉性因位的四個因明論式以及成立釋迦佛爲量大士的宗法成立周遍方面所說的用還滅果位的四個因明論式,並非把釋迦佛成立爲量大士的流轉性真因的因明論式結構,如果是按此結構而立宗則是不合理的,設若如此承認,勢必與因明學的法則相違背。何以見得相違背呢

  在四種流轉性因明論式中除了最後一個,其它叁個論式都未把釋迦佛當作量大士而作爲所成法故。同樣,在還滅的因明論式上,把成立釋迦佛爲量大士,雖非成立因先行的真果因,但此論式則被承認爲真果因。

  以上所引證的《集量論》歸敬頌中,一者“爲量”,二者“利諸趣”,叁者“示現”,四者“善逝”,五者“救護者”。

  第一引文中所說的“量”,從言诠分爲:大士量,語量如八千頌,思維量叁種,其中前兩種,爲假名安立量,後一種才是真正的量。所謂“爲”,乃顯示變爲量的道理,同時也概述了下面四段引文的意義。

  第二引文中所說的“利諸趣”的思想圓滿,乃指大悲心,大慈,增上清淨心,思想謂發菩提心,行謂六度。同時加行道菩薩及見道菩薩相續中的慈、悲,菩提心等都普通是思想圓滿。

  第叁引文中所說的“示現”的行爲圓滿,乃指證無我的智慧及正顯示無常等十六行觀(苦谛:有四行相無常、苦、空、無我。集谛,有四行相,因、集、生、緣,滅谛,有四行相,滅、靜、妙、離、道谛,有四行相,道、如,行、出。)這又須置于加行道及見道菩薩的相續中。

  第四引文中所說的“善逝”,即指于流轉性因位因明論式時所說的斷德叁善逝及于還滅果位因明論式所說的現證叁善逝。

  在因位,思想、行爲圓滿從串習達到究竟,名爲自利斷德叁善逝:1、較外道優勝的善斷德;2、較聲聞、獨覺學者優勝的無余斷德;3.較聲聞、獨覺阿羅漢優勝的不退轉斷德。

  所謂現證叁善逝:1、通曉空性,2.通曉堅固,3、通曉盡所有的差別。其含意:現見四谛的一切實況名通曉空性;正如所見,對群衆(意爲所化導的信衆),就所通曉的一切教誨(指佛說的經典),不論時間的先後、直接和間接都顯示毫無矛盾,名通曉堅固,對獲得增上生(指善趣)定決勝(指超脫輪回)的一切方法都直接通曉,名通曉無余。

  第五引文中所說的“救護者”的勝業圓滿,謂講解四谛的取舍,引導欲求解脫的信衆。

  以上第二、叁段引文概述流轉性因位的因明論式,第四、五段引文概述還滅果位因明論式。從這兩個方面,以推理公式,把釋迦佛成立爲量大士。(意爲標准的聖人)以及他變爲標准聖人的過程。

  《釋量論》第叁品的主要內容,建立量果:量、果、所量叁個中的量爲性相,果爲所表,所量爲量的境象。例如:青色爲所量;對青色現象新見青色不慮诳(意爲正確)的認識,是量、果、所量叁個中的量(意爲直覺);直接見(證)青色的量說,是量、果、所量叁個中的果(意爲認識的結果)。這種量果的建立,是在講第一見(證)果時所說的經部師及唯識家所共許的。

  關于第二見果時所說的唯識家不共的量果建立法:變爲與認識同體的青色叫所量;對青色現象新見青色不虛诳的認識(直覺)叫量;直接見青色的量叫果。

  以上系就未分開現量比量而建立一般的量、果、所量。如果分開來講,則有1.現量的量果,2.比量的量果。

  1、分爲:根現量的量果,意現量的量果,自證現量的量果,伽現量的量果,也就是在第一、二見果時所講的這四、四在第叁見果所講的除意現量有其余叁種現量。

  關于現量的量果,例如:青色爲所量;對青色現象離分別、又非錯亂所變成相符事新的(意爲直覺的第一刹那)不虛诳認識爲量;直接見的量爲果。

  2.比量的量果,例如:聲(是)無常爲所量;對此現象新的不虛诳著識爲量;直接證悟的比量爲果。關于量果又分爲:1.由其他功能間隔的果叫假立量果;2.未由其他功能間隔的量有現、比二者的二果。

  間隔的果:謂對四谛的取、舍,不顛倒而入,對不欲之事輪回、苦痛完全斷除,對所欲之事暫時獲得即增上生天、人的圓滿身軀,最終證得解脫及一切智地位。

  未由其他功能間隔的量果建立分爲:①假立,②真實。

  ①假立:由現量、比量直接引起的:對業因果,厭離輪回,補特伽羅無我,法無我所生起的一切定解。這些之所以叫做未由其他功能間隔的道理:這些雖非具性相的因果關系,而是在直接的因果關系中間沒有其他的東西間隔,所以這樣講的。

  未由其他功能間隔的真實量果叁、叁的建立已如上述,凡是成事雖非皆是所執(境象)與能執(根識、心、認識),但凡是成事卻都是所執。

  凡是有境(思維活動)雖都是能執,但分爲所執與能執中的所執,卻指非思維的一切事物;能執,卻指一切心識。

  執境(意爲認識外境、對象),系就心向外境的認識而言,境象(意爲所顯外境的相狀),系明他(意爲了解其它)認識的定義。執相,系就向內的認識而言;執相系自明(自證)的定義。

  自證(佛教唯識家對心與境的認識關系,分爲見分、相分、自證分、證自證分)的量果:境相爲所量(所了解事物)執相爲量(識),自證爲果。

  所謂“境象爲所量”,是以自明的真正所量境爲主,因爲都是向外的認識所以這樣講了。

  執相作爲量(識)是性相,自明(證)作爲果是所表。

  關于自證的量果,結合執(認識)青色的眼識,分別如次:直接見青色的根現量爲所量,對此感受(經驗)的執相爲量,感受的自明(即自證分)名果。

  如果懂得了上述的量果規律,與世俗人的分別定解生起的情況相結合,則用比度量的推理規則去建立地(十地)道(五道)功德生起的規律,與世俗人不錯亂的根現量相結合,則用現量的直覺規則去建立地、道功德生起的規律,對五道、十地不加分別的信仰堅定之後,認識到從凡夫異生處再無比此更優越的法(道理)可聽,可想的了。

  關于建立立(立論者)、敵(立論的對方):立論者,謂承認建立理由的補特伽羅,敵論者,謂承認駁斥的補特伽羅。這每個又分爲真與似兩種。

  證者(人),謂裁判勝負的補特伽羅,這又分爲:1.裁判證人,2.追述證人,3、懲罰證人。

  立論者,實際上是答問者變爲受懲罰的情況:滲入已共許,相違的東西立宗(提出命題),問而不答,以不合格的事物立宗,未到時候就抛出所成立的事理(宗),對自己意許的東西不提供理由,提出不成立、不肯定的宗依,安立不須了解的理由等。

  敵論者(實際上是提問者)變爲受懲罰的情況:對所提問題雖已意許卻置之不理,滲入已共許、相違的東西,提問的時機未到即提問難雖對對方有過失可指但未指出,非過失指爲過失,未到時候就指出過失等。

  證者變爲受懲罰的情況:1.不裁判真僞,2.對勝、負顛倒裁判,3.辯論未終結即進行裁判。

  進行辯論的因素:比較聰明,對聲明、因明要有修養,對自他的理論都有較好的學習。

  進行辯論的美德:態度明朗,語言溫和悅耳,不射出诋毀對方的詞箭,引證及理路都須清楚銳利,不疲沓、不驕傲,沒有抛棄理路的欺詐與愛憎,對自他的意義和教都須尊重等。

  進行辯論時使用的譬喻需要:破除自他的愚昧如車輪不被駁斥之風所動搖如須彌山,對詞、義不蒙味,如能仁之子。

  進行辯論的結果:依靠圓滿的辯論因素、美德、思想、行爲使見解增進,從而自己滿意,美名遠揚,維護宗教變爲法王。

  1、賈曹·達瑪仁欽說:如說清淨解脫的因果關系對極隱秘的我執,用破除的駁斥理路是不能抉擇的。2.用量分辨意義及用量式批駁,格魯派主張用比量論式去論證,薩迦派則主張用引經據典及理路去破它。對實有境,主張引經去成立。3、格魯派對自性非實有,乃主張用比量推理去論證,而薩迦派卻主張引用經典中所講述的自性實有的限度去加以說明。

  這是愚夫探索智慧的叁個因明論式。

  把片面真實的因明論式說爲量,例如說:1.凡是有嘴、角的都有翅膀;2.把永恒的我(意指神我)說爲果的享受者;3.把唯獨修煉淨除罪衍,說成是對身體的摧殘;4、把下石梯洗濯,說成洗淨了罪;5.雖沒有德學,但說是婆羅門。

  這是凡夫探尋智慧的五個因明論式。

  《從因明學著作所出名詞略集》完。

  以上爲:比丘·阿旺洛桑于聶塘繞朵寺所寫備忘錄。祝願于後世一切時候,都精通因明學。

  

  

《藏傳因明學 因明學名義略集》全文閱讀結束。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