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質之功德(特點)法之一,非物,爲體法之性相,如分別識所見色無常。
關于質體之說法,系尊者,仁達瓦之主張。
現在,就所流傳之質體性相列舉如次。
謂爾成事,爾即爾,非爾者亦非爾,爲質之性相,如色。
謂爾成事,爾非爾或非爾者是爾,爲體之性相。
體法分複爲二種:
l、謂爾成事,爾非爾,爲非自之體法之性相,如性相。
2.謂爾成事,爾即爾,非爾者即爾,爲自體法之性相,如所表。
是自,非自,是自等,必須極成,但將比等作爲質、體之各言,不見得可靠。
四、比度——推理法則
甲、抉擇自利比度
謂具備叁相,爲正確因之性相,何等爲叁相
一、謂由量識認定,因于成立彼之欲知有法上符合立式規則,爲宗法之性相。
二、謂由量識認定,因如成立彼之立式規則,唯于同品定有,爲隨因後遍之性相。
叁、謂由量識認定,因如成立彼之立式規則,于異品定唯無,爲隨因遣遍之性相。
複次,謂自己之量識對宗尚未成立者,對叁相已由量識成立之因,爲正確因之性相。
一、謂自己之量識對宗尚未介入立破者,因于成立彼之欲知有法上爲異,複由量識認定符合立式規則,爲彼宗法之性相。
二、謂已極成宗有法者,認定因如成立彼之立式規則,唯于同品定有,爲已極成有法者成立隨因後遍之性相。
叁、謂已極成宗有法者,認定因于成立彼之異品遍無,爲由彼成立之隨因遣遍之性相。
從而得知,後遍與遣遍之性相,如前所述,唯因之後,遣性相耳。
謂成立彼之假宗分之—,作爲成立彼之所立法比度事,爲欲知有法或所成立有法之性相,比如聲音。
謂成立彼之假宗分之一,于成立彼之所立法上,以因比度爲所立法之性相,比如無常。
謂如立式規則,不被所成立法所空,爲同品之性相,比如瓶。
謂此之反面,爲異品之性相。複分爲叁種。
一、其他異品,比如;成立聲是無常宗,以所知爲異品。
二、相違異品,比如:成立聲是無常宗,以常住爲異品。
叁、本無異品,比如:成立聲是無常宗,以兔角爲異品。
正確因從定數方面分爲:果因、自性因、未緣到因等叁種因式。 一、謂具備叁相因之一,與自變爲質異所成立法有從生屬性,爲正確果因之性相。
二、謂正確立因之一,凡是成立彼之所立法,皆爲爾同體之能遍,爲正確自性因之性相。
叁、謂具備叁相正確因之一,凡是成立彼之直接所成立法,皆爲遮止,爲正確未緣到因之性相。
果因分爲五種:
1.謂成立彼果因之一。于爾之時,成立彼之所立法已皆成就,爲成立因法之性相,比如:于口內之糖塊上,爲成立有現存之糖色體,乃以現在之糖味爲理由立量式。
2.謂具備叁相正確因之一,與自變爲異質成立彼之所成立法結果,爲成立親因之性相。比如:于有煙之山上成立有火,乃以煙爲理由立量式。
3、成立因先行之果因,比如:爲成立能明了之執聲聽覺自因聲無常已先行,乃以勤奮所生聽覺爲理由立量式。
4.成立因差別之果因,比如:爲成立執色根識有意根以外之因,乃以若無意根以外之因則不生之物爲理由立量式。
5.成立總因之果因,比如:爲成立苦谛有自因,乃以偶而生爲理由立量式。
正確自性因,分爲二種:
1.謂正確自性因之一,诠爾之言詞未涉及作爲爾體之物,爲淨除差別正確自性因之性相,比如:爲成立聲是無常,乃以物爲理由立量式。
2.謂正確自性因之一,诠爾之言詞涉及作爲爾觀待之物,爲觀待差別正確自性因之性相。複分爲二種:
A、觀待非異之自性因,比如:爲成立聲是無常,乃以有生爲理由立量式。
B、觀待異之自性因。複分爲二種:
(1)直接涉及觀待之自性因,比如:爲成立聲是無常,乃以從因緣生爲理由立量式。
(2)間接涉及觀待之自性因,比如:爲成立聲是無常,乃以所作性爲理由立量式。
正確未緣到因(未緣到因,舊譯不可得因。),分爲二種;
1.謂雖有成立彼之所遮止法之境,但作爲彼宗有法之人不能見,爲未見故未緣到正確因之性相,比如:于前面地上,成立不明了有蝦莎(或雲鬼魅,實爲一種難見的生物。)者,不可能說出定有蝦莎之名符其實言詞,乃以由于不明了蝦莎者,未緣到蝦莎爲理由立量式。
2、未緣到正確因之一,謂若有成立彼之所遮止法之境,作爲成立彼宗有法之人則可以見到,爲可見但未緣到正確因之性相。複分爲二種:
A、謂未緣到正確因之一,是遮無,爲屬性境未緣到正確因之性相。
B、謂未緣到正確因之一,爲遮非是或成立之任何一種,爲緣矛盾正確因之性相。
屬性境未緣到正確因,複分爲四種:
(1)謂屬性境未緣到正確因之一,凡變爲成立彼之所遮止法之物,與彼變爲質異爾之真正反面,有從生之屬性,又是彼之因,爲因未緣到正確因之性相。比如:爲成立冒青煙但無火之夜晚海上無煙,乃以無火爲理由立量式。
(2)謂屬性境未緣到正確因之一,凡是成立彼之所遮止法,彼與爾之任何真正體法有同體屬性,爲能遍未緣到正確因之性相。比如:爲成立無樹之峥嵘懸崖上無沈香樹,乃以無樹爲理由立量式。
(3)謂唯成立名言未緣到正確因之一,凡是爾之真正反面,皆爲成立彼之所遮止法自性,爲自性未緣到正確因之性相。比如:在無鼓腹縮腳陶器之處成立無瓶,如鼓腹縮腳雖可見,但未緣到。
(4)謂屬性境未緣到正確因之一,凡變爲爾之真正反面法之物,皆爲成立彼之所遮止法物之親果,爲親果未緣到正確因之性相。比如:于無煙之圍牆內成立煙因力非無障礙,乃以無煙爲理由立量式。
緣矛盾正確因,分爲二種:
(1)謂緣矛盾正確因之一,從互排矛盾方面否定成立彼之所遮止,爲依互排矛盾而緣矛盾正確因之性相。
(2)謂緣矛盾正確因之一,從不能同時並存矛盾方面否定成立彼之所遮止,爲依不能同時並存矛盾而緣矛盾正確因之性相。
(1)又分爲二種:
①因依互排矛盾緣能遍矛盾正確因,比如:爲成立聲非常非物,乃以所作性爲理由立量式。
②因依互排矛盾而緣違遍正確因,比如:爲成立瓶之變異不須觀待以後作爲因之其他物,乃以當自身形成之時即變異爲理由立量式。 (2)又分爲六種:
①由于不能同時並存而緣自性之矛盾,比如:爲于烈火繼續普遍燃燒之處,成立嚴寒冷觸不繼續存在,乃以烈火普遍燃燒爲理由立量式。
②由于不能同時並存而緣不能遍之矛盾,比如:爲于烈火繼續普遍燃燒之處,成立冷觸不繼續存在,乃以烈火普遍燃燒爲理由立量式。 ③由于不能同時並存而緣因之矛盾,比如:爲于烈火繼續普遍燃燒之處,成立寒冷之結果寒毛豎起不繼續存在,乃以烈火普遍燃燒爲理由立量式。
④由于不能同時並存而緣果之矛盾,比如:爲于烈火繼續普遍燃燒之處,成立冷因之力既強複無障礙不繼續存在,乃以烈火普遍燃燒爲理由立量式。
⑤由于不能同時並存而緣矛盾果,比如:爲于濃煙上沖普蔽之處,成立嚴寒冷觸不繼續存在,乃以濃煙之沖普蔽爲理由立量式。
⑥由于不能同時並存而緣與因矛盾之果,比如:爲于濃煙上沖普蔽之處,成立寒冷結果寒毛豎起不繼續存在,乃以濃煙上沖普蔽爲理由立量式。
複次,由于不能同時並存而緣矛盾正確因分爲:緣矛盾之自性有四種,緣矛盾之果有四種,緣矛盾之能遍有四種共十二種。雖有如此說法,但無大矛盾。
正確因從所立法方面分爲二種:
一、正確立因,謂成立彼之正確因之一,凡是成立彼之真正所立法,皆爲立,爲正確立因之性相。如一切因果及自性因。
二、正確遮因,謂成立彼之正確因之一,凡是成立彼之真正所立法,皆爲遮,爲正確遮因之性相。如一切未緣到因。
正確因從所爲方面分爲二種。
一、自利正確因,謂正確因之一,立者未爲敵者之需要而立量,爲自利正確因之性相,比如:無立者,有人自己對自己爲成立有煙之山上有火時,乃以煙爲理由立量式。
二、利他正確因,謂正確因之一,立者爲敵者之需要而立量式,爲利他正確因之性相,比如:立者對敵者爲成立聲是無常時,以所作性爲理由立量式。
正確因從立理方面分爲二種:
一、成立意義之正確因,謂成立意義正確因之一,成立彼之所遮止法義,雖存在于欲知有法上,但對此見宗有法之量識不能見,爲成立意義正確因之性相。比如:于冒青煙而無火之夜晚海洋上,成立無煙,乃以無火爲理由立量式。
二、唯成立名言之正確因,謂唯成立名言正確因之一,彼所遮止法義若存在欲知有法上,對此見宗有法之量識則可見,爲唯成立名言正確因之性相。比如:于無鼓腹縮腳陶器處成立無瓶,乃以鼓腹縮腳陶器可見實未見爲理由立量式。
謂唯成立名言正確因之一,成立彼之所遮止法之名言,雖存在于欲知有法上,對此見宗有法之量識不能見,爲成立名言正確因之性相。
複次,正確因從立理方面分爲二種。
一、謂具備叁相正確因之一,凡是成立彼之真正所立法,皆是性相,爲成立意義正確因之性相。比如:爲成立聲是刹那性,乃以從因緣所生爲理由立量式。
二、謂具備叁相正確因之一,凡是成立彼之真正所立法,皆是所表,爲成立名言正確因之性相。比如:爲成立聲是無常,乃以所作性爲理由立量式。
正確因從入理方面分爲二種。
一、謂正確因之一,如立式規則,同品定有,爲入同品遍有正確因之性相,比如:成立螺聲是無常,以所作性爲理由主量式。
二、謂正確因之一,如立式規則,于同品一分非有,爲俱品轉正確因之性相,比如:成立螺聲是無常,勤奮所生(勤勇無間所發)爲理由立量式。
正確因從宗體方面分爲叁種:
一、物力正確因,謂具備叁相因之一,凡是成立彼之宗體,既非依據傳稱亦非依據聖教,爲物力正確因之性相。比如:成立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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