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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含經十二選 第四選 佛法的不共理則 因緣:《□帝經》▪P2

  ..續本文上一頁緣生有老死;若無明滅,則行便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

  徹底地破除「我」的執著,佛陀形容這樣的人說是:「無量、不可計、無限得息寂。若舍此五陰已,則不更受陰也。」──《頻□娑邏王迎佛經》(六二)《雜.一O五》也說:「諸慢(我慢)斷故,身壞命終,更不相續。如是弟子,我不說彼舍此陰已,生彼彼處。所以者何?無因緣可記說故。欲令我記說者,當記說:彼斷諸愛欲,永離有結,正意解脫,究竟苦邊。」佛陀對這樣的生命現象,舉了兩個譬喻,如《分別六界經》(一六二)說:「譬如燃燈,因油因炷。彼若無人更增益油,亦不續炷,是爲前已滅訖,後不相續,無所複受,是謂第一正慧,成就第一真谛處。」《雜.九六二》說:「于一切見,一切受,一切生,一切我、我所見,我慢,系著,使,斷滅、寂靜、清涼、真實,如是等解脫,生者不然,不生亦不然。猶如有人于汝前然火,薪草因緣故然。若不增薪,火則永滅,不複更起,東方、南方、西方、北方去者,是則不然。色、受、想、行、識已斷,已知,斷其根本,如截多羅樹頭,無複生分,于未來世永不複起。若至東方、南方、西方、北方,是則不然,甚深廣大,無量無數,永滅。」斷除了對自我最細微的愛──「我慢」的生命,正如同沒有人添油續炷的油燈;沒有人添增薪草的火,陰、陰相續的愛染止息了,真的是沒有因緣可以記說,要往生何處了。

  那麼,雜染的生命,又是怎麼流轉的呢?經中說,是因爲「父母的聚合」(性交)、「母滿精堪耐」(精、卵健康)、「香陰已至」等叁個因緣的和合,而入于母胎的。叁個因緣後面,又都各有一連串無數的因緣聚集,才能成就的,是因緣相依的,是無常的,是沒有主宰者的。其中「香陰」,就是指對生命的執取,受「愛染力」(業力)推動的「識」,人們最容易將之誤以爲就是「我」了。其實,這這一部份也還是因緣和合,一直在改變著的,怎麼可以說這才是「我的原貌」呢?即使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的一舉一動,甚至于心中抽象的一個想法、一個願望、是非觀念、喜怒哀樂、::的形成,哪一個不是因緣和合的呢?哪裏不是變化無常的呢 ?哪裏分離得出一個「我」呢?

  《雜.叁九》中說:「彼五種子者,譬取陰俱識。地界者,譬四識住。水界者,譬貪喜四取攀緣識住。何等爲四?于色中識住,攀緣色,貪喜潤澤,生長增廣;于受、想、行中識住,攀緣受、想、行,貪喜潤澤,生長增廣。」這是以「種子」比喻作「識」;以「土地」比喻「色、受、想、行」等,「識」所攀緣依住(生存)的四個地方;以「水」比喻「貪喜」(愛染)。我們知道,在我們的生活環境中,當種子撒入土地中,加上水的潤澤,便會發芽生長。同樣的,「識」在「貪愛」的推動下,到處找 機會(攀緣)于色、受、想、行中生長。所以「十二緣起」中說,「識緣名(受、想、行的總稱)、色」。然而在《大因經》(九七)中,除了說:「緣識故,則有名、色。」外,接著又說:「當知所謂緣名、色有識。」也就是說,在生命的現象中,「識」與「名」、「色」都不可能單獨存在,是必須相互依存的,想要將「識」(或者「名」、「色」)單獨切割出來,是事實上的不存在。正如《雜.二八八》中,「叁蘆鼎立」的譬喻:「譬如叁蘆,立于空地,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識緣名色,亦複如是,展轉相依,而得生長。」所以,經中說:「識有緣則生,無緣則滅,識隨所緣生,即彼緣,說緣眼、色生識,生識已說眼識。」識,必須在六根中生長。在六根中生長的識,因爲具有不同的功能,而被賦予不同的名稱。

  因爲是緣起的,所以因緣條件都具足了,才能存在。因爲是緣起的,一切決定于因緣,連因緣都決定于因緣,因而一切都隨著因緣而變化,表現著「無常」的現象,不會有能夠單獨存在、永恒存在的生命,一切都在變遷中(諸行無常),都是相互依存,而沒有所謂的主宰與支配的。同樣的道理,在我們五蘊和合的身、心中,也找不到有個不變的主體在運作。即使在從此世到彼世的流轉中,也沒有一個不變的真我,在生死輪回,一切都在隨因緣條件變化的無常中,是「無我」的(諸法無我)。《度經》(一叁)中,佛陀反對:人所爲一切皆因「宿命造」、「尊佑造」、「無因無緣」等叁種主張。這叁種主張,是不符合緣起法「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的理則的。「宿命造」,就是「宿命論」,認爲一切都已經在一定的命運安排中了。這是只有約略地看到「此有故彼有」──流轉(果報)的可能性,而沒有能透徹地觀察到流轉的「集」,因此也就看不到「此無故彼無」──還滅的可能變化。「尊佑造」,就是認爲存在一個宇宙初始的創造神,他創造了這個世界,是這個世界的主宰者,一切的作爲,都在他的控製下。「無因無緣」,這是說,一切都是偶然生成的,沒有規則脈絡可循。如果這叁種主張的任何一種,是事實的話,那麼經中說:「作(造作;作爲)以不作,都無欲(意欲)、無方便(精進)。」也就是說,不會有應、不應該做的事;善、惡沒有差別,修行也沒有用了。 徹底的主張緣起法,是佛教與其它宗教,在教義上最大的差異。緣起法的理則,就是「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也就是說,任何一件事、物的存在(當然,依佛法關切的重心,還是指五蘊、六處這個「世間」),都依賴著它存在的因緣條件,只要因緣條件有變化,或者消失了,那麼,事、物就會跟著變化或消失。這個道理很像很簡單,人們也或多或少能有這樣的體會與經驗,感覺上好像也不是什麼特別艱深難懂的大道理。然而,要能在自己的身、心活動中;待人處事上徹底地實踐、體證,實際上卻又是那麼地遙不可及。如《大因經》(九七)中,阿難說:「此緣起甚奇、極甚深,明亦甚深,然我觀見:至淺至淺。」然而佛陀卻立刻糾正說:「阿難!汝莫作是念:此緣起至淺至淺。所以者何?此緣起極甚深!明亦甚深!阿難,于此緣起不知如真,不見如實,不覺不達故,令彼衆生如織機相鎖,如蘊蔓草,多有稠亂,忽忽喧鬧,從此世至彼世,往來不能出過生死。阿難,是故知此緣起極甚深!明亦甚深!」對緣起法在觀念上不清楚(不覺),行爲上不能隨順(不達)的結果,就只能在生死中打滾,這就是起極甚深」了。事實上,世事的因緣錯綜複雜,要能放得下自己的主觀成見,作如實的觀察明白,就已經很難了,更何 況是要能親身體證隨順因緣,遠離一切取著、愛染,而趣入涅槃呢!《雜·二九叁》中也說:「此甚深處:所謂緣起。倍複甚深難見:所謂一切取離、愛盡、無欲、寂滅、涅槃。」因爲,在我們凡夫內心的深處,是多麼根深蒂固地抗拒著緣起法啊!

  從

第叁選
中,我們知道「愛」,是苦迫(五盛陰苦)的原因,「愛」的熄滅,就是苦迫的熄滅。也可以說:因爲有愛染(此有),所以有苦迫的生命流轉(彼有);因爲愛染的滅除(此滅),所以止息了苦迫的生命流轉(彼滅)。而本經更從長養生命的「四食」(四種食物,可以參考印順法師著《佛法概論》
第五章第一節
)談起,由四食的「集」──「愛」切入,進一步從「愛」溯源上推,細分出「受」↑「觸」↑「六處」↑「名色」↑「識」↑「行」↑「無明」;往下推,分析出「取」↓「有」↓「生」↓「苦」(老、病、死,憂、悲、惱),共十二個相互依存的階段,稱爲「緣起十二支」或「十二緣起」。《智經》(二叁)中,尊者舍梨子在佛陀檢證他是否已經證入阿羅漢果的答問中,略說覺(受)↓愛↓受(取)↓有↓生,而佛陀贊歎他已「深達法界」。所以,如果僅以「覺、愛、受、有、生」這五支,也還是足以分析生命苦迫流轉的過程的。而尊者舍梨子末後又說:「我自于內,背而不向,『則諸愛盡』,無驚無怖,無疑無惑,行如是守護,如是守護已,不生不善漏。」也同樣地表達了以「愛」,爲止息苦迫關鍵地位的意思。

  經中所說緣起的十二支,是從六根對六塵的「樂著」、「憎惡」說起的。也就是說,是以當下煩惱(苦)的流轉爲對象來說明的。它顯然是個完全封閉式的循環,無始無終。沈淪其中的凡夫(「具足愛所系相續」),當如何突破這樣的封閉式循環,而脫離苦海呢?佛陀說「具足愛盡解脫」,顯然是告訴我們,在緣起的十二支中,「愛」是這十二支相續系著的關鍵,所以應當從止息愛染,來突破這十二支的封閉循環,才能脫離這個苦海啊!

  建立了緣起這樣正確(清淨)的觀念,做什麼用呢?經中說,是爲了「厭義」、「無欲義」,以及爲了認清事實的真相(見、知如真義),而不要再沾沾自喜于覺得自己觀念很正確、很好,又形成另一種的「愛染」與「執著」。也就是說:緣起觀的功能與價值,還是在于幫助我們止息「愛染」!思惟因緣法,對煩惱、欲貪、鎮恨的解除,常有很好的效果。當我們因得不到想要的東西,而處于不甘心或渴求的惱熱時;當我們因得不到合理的對待,而處于憤憤不平的鎮恨時;當我們因失去所愛,而悲傷不已時;當我們對不確定的未來,感到擔憂時,思惟緣起法,將增強我們「承擔」的能力,而且,更進一步地,能使我們逐漸獲得苦迫的止息與清涼。思惟得愈深刻,將可以獲得愈徹底的清涼。想一想,讓人們悲歡離合、憂苦愁戚的事,哪一項不是因緣具足了,才産生的呢?哪裏是人們情緒可 苦、集、滅、道)的思惟次第,會發現産生這些情緒的推動力量,常常是因爲不能隨順因緣,充份地尊重因緣的執著。平時,對周遭逆境的多作比擬觀察,多思惟緣起法,多作心理准備,將有助于減輕這樣的執著。

  能對緣起有「如實知見」的人,經中說,就不會對「有」、「無」、「生命流轉」等有疑惑(破「疑」),不會破戒、退失修道心,不會到處求神問蔔、改運求福,不會渾渾沌沌、人雲亦雲,不會以吉祥爲清淨、不會以號稱是吉祥,而卻會引起苦迫的見解爲真實,不會用持咒來解除自己的病痛(破除「戒禁取」結),不會有第八次的流轉生死(即間接地指入初果的聖者),不會因尊師而輕法(依法不依人)。

  經文中,在佛陀呵責□帝比丘之後,與諸比丘間有一段問答:「真說,見耶?」「如來真說,見耶?」「如來滅已,所有真(說),彼亦滅法,見耶?」::語意不甚明確,無法清楚地解讀。不過,略過此段,應該是不至于影響對整個經法味的把握的。

  在《阿含經》中,提到「十二緣起」的經,大約《雜阿含》中有四十一經,《中阿含》中有七經,《長阿含》中有二經,《增一阿含》中有六經。其中,《中阿含》《大因經》(九七)說:「當知所謂緣生有老死:阿難!若無生,魚、魚種,鳥、鳥種,蚊、蚊種,龍、龍種,神、神種,鬼、鬼種,天、天種,人、人種,阿難!彼彼衆生隨彼彼處,若無生,各各無生者,設使離生,當以老死耶?」很明顯地,這裏是以一期生命的出生,來解說「十二緣起」中的「生」的。又《雜·二九八》中說:「緣有生者,雲何爲生?若彼彼衆生,彼彼身種類,一生超越和合出生,得陰、得界、得入處、得命根,是名爲生。」《增·四九·五》(四叁八)中也說:「彼雲何名爲因緣之法?所謂無明緣行,::有緣生,生緣死,死緣憂悲苦惱,不可稱計。如是,成此五陰之身。::彼雲何爲生?等具出家(處)受諸有,得五陰,受諸入,是謂爲生。」都表示了相同立場的解釋。此外,「十二緣起」可以是涵蓋了一期、一期生命流轉現象的闡釋,也可以從經中對「識緣名色」的解釋看出來:如《大因經》(九七)中說:「當知所謂緣識有名、色。阿難!若識不入母胎者,有名、色成此身耶?」《長·一叁》(《大緣方便經》)與《大因經》(九七)有相似的內容:「阿難!緣識有名、色,此爲何意?若識不入母胎者,有名、色不?」

  經中另一類的解釋,如《雜·二九八》中說:「雲何爲行?行有叁種:身行、口行、意行。緣行識者,雲何爲識?謂六識身:眼識身、耳識身、鼻識身、舌識身、身識身、意識身。」《增·四九·五》(四叁八)中說:「彼雲何名爲行?所謂行者有叁種:雲何爲叁?所謂身行、口行、意行,是謂爲行。彼雲何名爲識?所謂六識身是也。雲何爲六?所謂眼、耳、鼻、舌、身、意識。」這類的解釋,有可能是比較傾向于就當下的身、心狀況來說的。又,從「六入」↓「觸」↓「受」↓「愛」↓「取」↓「有」的這一部份,經中也大多傾向于以當下身、心的反應來作解釋的。

  從生命流轉的大環境來說,尚未解脫的凡夫,現在的染著,既受到過去染著的影響,也必然會影響著將來(薰習↓成性↓薰習)。所以,可以說,「十二緣起」所照顧的層面,不適合認爲只是在說明當下煩惱、苦迫的流轉而已。況且,從「此有故彼有」的緣起理則來看,也不適合忽略生命的叁世流轉,而排斥一期期生命叁世流轉的「十二緣起」說。當然,對于能夠完全做到「不追悔過去,不欣樂將來,不染著現在」(請參考

第五選
)的解脫聖者來說,它們已經成功地突破了「十二緣起」無明、愛染的連環鈎鎖,自然也不必再用「十二緣起」來解釋他們的身、心活動,更不必論「十二緣起」是適用于「叁世」或「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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