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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含經十二選 第二選 佛陀的教學內容:《說處經》▪P2

  ..續本文上一頁。「八正道」,就是「四谛」中的「苦滅『道』聖谛」,也就是指通往解脫的那條道路。如《羅摩經》(二O四)中,佛陀爲五比丘初轉*輪時曾說:「趣智趣覺,趣于涅槃,謂八正道。」《大天荬林經》(六七)中,佛陀對阿難說:「汝亦當複轉相繼法,莫令佛種斷,謂八支聖道。」《釋問經》(一叁四)中,佛陀告訴帝釋天說:「滅戲(戲論;染汙)道迹者,謂八支聖道。」

  「八正道」的內容,如《分別聖谛經》(叁一)中舍利弗說:「雲何苦滅道聖谛?謂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諸賢!雲何正見?」

  「謂聖弟子念苦是苦時,習(集)是習、滅是滅、念道是道時;或觀本所作;或學念諸行;或見諸行災患;或見涅槃止息;或無著念,觀善心解脫時,于中,擇、遍擇、次(決)擇、擇法;視、遍視,觀察明達,是名正見。」

  「于中,心伺、遍伺、隨順伺,可念則念,可望則望,是名正志。」

  「于中,除口四妙行,諸余口惡行遠離斷除;不行、不作、不合、不會,是名正語。」

  「于中,除身叁妙行,諸余身惡行遠離斷除;不行、不作、不合、不會,是名正業。」

  「于中,非無理求,不以多欲無厭足,不爲種種伎術、咒說邪命活,但以法求衣,不以非法;亦以法求食、床、座,不以非法,是名正命。」

  「于中,若有精進方便,一向精勤求,有力趣向,專著不舍,亦不衰退,正伏其心,是名正方便。」

  「于中,心順念,背不向念,念、遍念;憶、複憶,心心不忘,心之所應,是名正念。」

  「于中,若心住禅住,順住,不亂、不散,攝止,正定,是名正定。」

  又如《聖道經》(一八九)中說:

  「若見邪見是邪見者,是謂正見。若見正見是正見者,亦謂正見。」

  「無欲念、無恚念、無害念,是謂正志。」

  「離妄言、兩言、□言、猗(绮)語,是謂正語。」

  「離殺、不與取(盜)、邪□,是謂正業。」

  「不求無滿意,不以若幹種畜生之咒,不邪命存命,彼如法求衣被,則以法也。如法求飲食、床榻、湯藥,諸生活具,則以法也,是謂正命。」

  「已生惡法爲斷故,發欲求方便,精勤舉心滅;未生惡法爲不生故,發欲求方便,精勤舉心滅;未生善法爲生故,發欲求方便,精勤舉心滅;已生善法爲住不忘不退,轉增廣布,修習滿具故,發欲求方便,精勤舉心滅,是謂正方便。」

  「觀內身如身,觀至覺(受)、心、法如法,是謂正念。」

  「離欲、離惡不善之法,::至得第四禅成遊,是謂正定。」除此而外,《雜阿含經》

聖道分相應
也有一些相關的說明。其中,《雜·七八五》更分「世俗、有漏、有取、轉向善趣」,以及「聖、出世間、無漏、無取、正盡苦、轉向苦邊」兩種不同層次,對每一聖道支作說明,正好可以拿來與上面二經比對參考。

  從以上所例舉經文對「八正道」內容的說明中,可以發現第十二項的「四念處」,是屬于「正念」的內容(將在

第九選
中討論)。第十叁項的「四正斷」,是屬于「正方便」的內容。第十五項的「四禅」,第十四項的「四如意足」,第十七項的「四想」,第十八項的「四無量」,第十九項的「四無色」,都可以看作是屬于「正定」的內容。「八正道」中「正見」的範圍含蓋較廣,但若從趣向解脫的層次來看,那麼第十一項「因緣」與第十六項「四聖谛」,當爲「正見」的精髓(將在
第四選
第叁選
中討論),而第二二項的「五熟解脫想」,第二叁項的「五解脫處」以及第二六項的「五出要界」,也都屬于是「正見」的內涵。

  《聖道經》(一八九)同時也表達了「正見」爲「八正道」之首,各正道都由正見推動的觀點,這與《雜·七四八》以「日出前相(旭日東升),謂明相初光」來作爲比喻,形容「正見」是「究竟苦邊前相」,而說:「彼正見者,能起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的觀點是一致的。

  「四正斷」,有時也譯爲「四正勤」,其內容不僅止于除惡而已,並且還要求能積極地開發善法。所以,能夠做到這樣的修行人,也稱得上是「精進」而無愧了。「四如意足」,有時也譯爲「四神足」。本來「如意足」或「神足」,指的是由禅定而引發的神通,但這裏應該就是指「禅定」。所以在《瑜伽師地論》中,就直接譯作「四叁摩地」了。不過,「四如意足」並不在強調神通或者禅定的殊勝,重點反而是在「依于無欲、依離、依滅,願至非品。」至于這四種如意足的詳細內容,可以參考《瑜伽師地論》卷二九(或印順法師編《雜阿含經論會編》中冊二八叁頁)。

  「四想」是四種修習禅定的觀想方法,如《有勝天經》(七九)中,阿那律陀告訴仙余財主說:「大心解脫者,若沙門、梵志在無事處,或至樹下空安靜處,依一樹,若不依一樹者,當依二、叁樹,若不依二、叁樹者,當依一林,若不依一林者,當依二、叁林,若不依二、叁林者,當依一村,若不依一村者,當依二、叁村,若不依二、叁村者,當依一國,若不依一國者,當依二、叁國,若不依二、叁國者,當依此大地乃至大海,意解大心解脫遍滿成就遊,彼齊限是心解脫不過是,是謂大心解脫。」「大心解脫」,似乎就是以「大想」爲禅修觀想方法所成就的解脫,經中並且說,這又與無量心解脫「異文異義」(不同)。「小想」與「無所有想」,在《中阿含經》中,並沒有更多的經文可以參照,但想必是相對于「大想」的禅修觀想方法來說的吧!連同「無量想」,叁者的不同之處,大概是在禅修觀想的範圍大小或有無的差異吧。

  「四無色」,指的是「四無色定」。這是比「四禅定」更細膩、更深層的禅定,離開了物質(無色)的純精神境界,可以參考

第一選
中有關「心淨」的論述。

  第二十項「四聖種」,指的是四種可以成就聖者的種子,它們是:對①衣、②食、③住處(也包括臥具)等維持日常生活的必須用具與資源,隨順于所能得到的而感到滿足,以合乎「八正道」中「正命」的精神;離欲貪的態度來使用;以及④時時刻刻不離趣向解脫的修行。(可以參考《望月》一八五O下)

  第二十一項說明「沙門四果」,做爲佛弟子修學的階段目標。如《水喻經》(四)中說:

  「叁結(身見、戒取、疑)已盡,得須陀洹,不墮惡法,定趣正覺,極受七有(最多七次生死),天上、人間七往來已,便得苦際(解脫)。」這是對「須陀洹」果的描述,因爲是初入聖者之流,也稱爲「初果」、「預流果」。

  「叁結已盡,淫(貪)、怒(鎮)、疑薄,得一往來天上、人間。一往來已,便得苦際。」這是對「斯陀含果」的描述,因爲只須要再一次地往來于天上與人間的修行,就能成就解脫,所以也稱爲「一來果」。

  「五下分結(貪欲、鎮恚、身見、戒取、疑)盡已,生于彼間,便般涅槃,得不退法,不還此世。」這是對「阿那含果」的描述,因爲是在來生就必定會成就解脫,不會再來人間的,所以也稱爲「不還果」。

  「欲漏心解脫,有漏、無明漏心解脫,解脫已,便知解脫。」這是對「阿羅漢果」的描述。《雜·七九七》中說:「何等爲阿羅漢果?謂貪、鎮、疑永盡;一切煩惱永盡。」《雜·四九O》中說:「貪欲永盡,鎮恚永盡,愚疑永盡,一切諸煩惱永盡,是名涅槃。」所以,能稱爲「阿羅漢」的,就是已經解脫(涅槃)的聖者了。這樣的解脫聖者,《雜·七五O》中描述說:「貪、恚、疑解脫已,是聖弟子得正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後有」,指的是這個「五蘊」不再和合(即俗稱的「死亡」)時,還需要擁有下一個「五蘊」(即俗稱的「下一輩子」)的貪愛。而成就「阿羅漢果」的解脫聖者,明白自己再也不會有這種「後有」的需求了。

  沙門四果,是佛法修學上成就的重要標竿。而以成就這四種果位的聖者爲榜樣的修學(即念「衆」),則是在家佛弟子「四增上心」(在這裏是指「四不壞淨信」)的修學內容之一。如《優婆塞經》(一二八)說:「白衣聖弟子念如來」,「白衣聖弟子念法」,「白衣聖弟子念衆:如來聖衆善趣正趣,向法、次法,順行如法,彼衆實有阿羅诃(阿羅漢)、趣阿羅诃,有阿那含、趣阿那含,有斯陀含、趣斯陀含,有須陀洹、趣須陀洹,是謂四雙八輩」,「白衣聖弟子自念屍賴(戒)」。其中,「趣須陀洹」的「趣」,是「趣向」的意思,所以也稱爲「須陀洹向」、「初果向」或「預流向」,這是指雖然還沒有能到達「初果」,但已經十分接近「初果」,是在進入聖者之流的預備位置了。

  第二十二項,說五種成熟(成就)解脫的觀想方法:無常、苦、無我、不淨、不可樂想。《諸法本經》(一一叁)說:「若比丘得習出家學道心者,得習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不淨想、惡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死想。」《七日經》(八)中,佛陀舉世間的毀滅,來說明「一切行無常,不久住法、速變易法、不可倚法。」然後歸結道:「如是諸行(一切)不當樂著,當患厭之,當求舍離,當求解脫。」文後又說:「我今爲汝說大海水當竭消盡,誰有能信?唯見谛(真理)者耳。我今爲汝說一切大地當燒盡,誰有能信?唯見谛者耳。」都表示了相同的內容,這是早期經典中,經常論及的修行方法。無常的現象雖然在我們的世界裏一再地呈現著(背後的原因是:這是個緣起的世間),然而除了澈見真理的聖者外,有誰能體悟呢?一般人在內心的占有欲與執著的驅使下,哪裏會甘心地接受呢?不過無常的事實總是事實,不甘心的結果,只是徒增自己的煩惱與痛苦罷了。所以《說無常經》(一二O)中說:「色無常,覺、想、行、識無常,無常則苦,苦則非神。」「神」是「我」的另一種翻譯,「非神」是指沒有一個不會變化的「我」,也沒有一個這樣的「我」可以阻擋或者改變得了無常的。從這樣的觀點來看:無常的世間,哪有什麼是值得欣樂與迷戀的呢?《法樂比丘尼經》(二一O)中說:「樂覺者,生樂住樂,變易苦。無常者,即是災患,欲使也。」所以會說當修「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了。而「不淨想」,也就是「不淨觀」,是以觀察或想像身體的汙穢,來消除對身體的愛戀的,也是「身念處」的修行內容之一,可以參考

第九選
。 幻

  第二十叁項「五解脫處」,其實是指五個可以獲知法義的地方。爲什 者麼也說是「解脫處」呢?因爲「知法解義」是往下「歡悅」、「歡喜」、 二「止身」、::,到最後「得解脫」的開端緣故吧!水

  第二十六項更說明了從善于觀察「欲(貪)」、「恚(動怒)」、「 」、害(傷害)」、「色(物質)」、「己身(自我感)」,進而能不受這五 」、種因素的驅使,而趣向解脫(出要)。其中,「欲」、「恚」、「害」,樂、顯然都與貪愛有關,我們將在

第六選
中,再作探討。而「色」,如《、淨不動道經》(七五)經說:「欲者無常,虛僞,妄言。是妄言法,則是、幻化,欺诳愚疑。」(第一說淨不動道)「多聞聖弟子作如是觀:若有色、者,彼一切色,四大及四大造。四大者,是無常法,是苦,是滅。」(第二說淨不動道)觀「色」的內容,還是在觀察「色」的組成(四大:地、水、火、風),以及其無常性與苦迫性的。「己身」就是指自己,「己身」的觀察,不僅應當包括對自己身體的觀察,而且更應當包括對自己「心」的觀察。觀察的內容,還是在無常、苦、無我(無己身)、不淨、不可樂想等「五熟解脫想」。

  五根、五力、七財、七力中的「慧」,與「八正道」中的「正見」是、相通的,「定」是「正定」的範疇,「念」是「正念」的範疇,「慚」與、「愧」,其精神與「四正斷」是相通的:「慚于己惡,愧于不逮」。而信、,可以「四不壞淨信」來理解。

   第二十九項「七覺支」,也還是「八正道」的內容。《雜.七一五》中說:「何等爲念覺分食?謂四念處。」「何等爲擇法覺分食?有擇善法,有擇不善法。」「何等爲精進覺分食?彼四正斷,思惟::。」「何等爲喜覺分食?有喜、有喜處。」「何等爲猗覺分食?有身猗息、心猗息。」「何等爲定覺分食?謂有四禅。」《雜.七一叁》中說:「有舍善法,有舍不善法:彼善法舍即是舍覺分。」舍就是舍去執著,還是屬于「八正道」中「正見」的範疇的。

  總括這叁十項科目,還是戒、定、慧的修學內容。《法樂比丘尼經》(二一O)中說:「有戒、定、慧叁聚攝八支聖道:正語、正業、正命聖戒聚所攝;正念、正定聖定聚所攝;正見、正志、正方便聖慧聚所攝。」

  「頂法」,是指努力于思惟觀察無常、苦、空、非我(無我)、五蘊、愛、界、緣起等諸法的修習。《雜·一》中便是以觀察色、受、想、行、識無常、苦、空、非我,而稱這樣的觀察爲「正觀」的。透過這樣「善觀分別」的修行,便能夠進入忍(安住)、樂、欲(聞、念、觀)于正法修學的不動(穩定)境界。然而,如果還沒有能到達這樣的穩定狀況,一不努力,「不修守護,不習精勤」,仍然會「複失衰退」的,這樣一來就稱爲「頂退法」了。

  經文末後,有八句五言偈誦。這是將經文的主要內容(從第一項到第叁十項,再加上頂法),以簡單而容易憶起內容的字爲代表,組合而成的,如以「陰」代表「五盛陰」;以「內」代表「六內處」;以「外」代表「六外處」;「識」代表「六識身」;「更」代表「六更樂身」::。這與《瑜伽師地論》中,稱爲「萜葜南誦」的用法相當。這是因爲印度早期4的經典,不用文字記載,而是以背誦口述流傳(表示恭敬、慎重),而爲了方便背誦者記憶,避免遺漏用的。

  

《中阿含經十二選 第二選 佛陀的教學內容:《說處經》》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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