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第31課
現在繼續輔導《入菩薩行論》,前面所講的內容主要是生起菩提心的加行,正行和後行。加行部分分了兩個科判,一個是“淨化自相續”,另一個是“爲利他而修心”。“淨化自相續”的修法分八個部分,其內容我們已經學習完。當然,學習這八個部分所需要的時間很短,但關鍵是我們學習完之後,還要進一步深入,讓修法變成自己內心的東西。
實際上,《入菩薩行論》是寂天菩薩相續中流露出來的殊勝竅訣,寂天菩薩本身完全處于這樣的狀態中;上師給我們傳講時,也是上師智慧的自然流露;而現在我們要讓《入行論》的教義變成自己的智慧、自己的修行境界,就要靠我們自己不斷地串習,單單學習過是完全不足夠的,必須要長時間地思維,從而遣除錯誤的理解,鞏固正確的認識,之後通過反複地觀修,讓法義融入自己的內心,心和法完全融爲一味一體,只要我們一起心、一動念就是法義。
現在我們往往會有一種體會:在聞思法義的時候,會覺得法很殊勝,但是一旦放下書本,不再思維,法就好像跟自己沒有關系。爲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因爲我們的心還是心,法還是法,二者沒有完全融合在一起。思維法義時會有一點印象,但不思維的時候,或者被其他事情纏住了,就無法憶念正法,就會按照自己固有的思維模式去思考問題。學習論典的目的,就是讓我們按照菩薩行的思維方式去思維,按照菩薩行的行爲去行持,但我們在做事的時候,往往是按照輪回的思維模式、輪回的行爲去行持,無法按菩薩行的方式。當然並不是說有兩種完全不同的思維模式:一個輪回思維模式,一個菩薩行的思維模式。實際上我們在輪回中修行,就是要把隨順輪回的心態和行爲,以菩薩行的方式進行莊嚴,在輪回中通過利他心、利他行來改變自己。真正通過長時間的觀修,我們的心就會變成菩薩心,一動念都是利他的念頭,這種效果要通過長時間修行之後才能夠達到。
平時我們在學完佛法之後,往往會形成一種很大的落差,聽法的時候好像自己應該成爲一個菩薩,一旦遇到事情,就會覺得自己是個很糟糕的修行者,很容易出現這種心態和情況。當然,作爲一個初學者,這也是很正常的,但畢竟我們已經掌握了修法,應該慢慢地運用它,向佛法所提到的境界去靠近。如果不努力,那麼心永遠是心,法永遠是法,二者之間永遠都是有距離的。
所以雖然“淨化自相續”的部分學完了,但還需要進一步的鞏固。修習佛法是生生世世的事情,乃至沒有成就菩薩果位之前,這些修法都是要修持的。願一切聽聞《入行論》的道友都能夠重視這部論典中的竅訣,並經常串習。
接下來宣講加行當中的第二個科判:爲利他而修心,爲了利益衆生而修持自己的心。修心分很多種,一種是爲了自己能夠生起出離心而修心:比如《開啓修心門扉》,還有《紮嘎山法》,這一類的論著是闡釋看破今世、舍棄今生的修心法要;另外,也有在看破今世而生起出離心的基礎上,爲了利他而修心;還有一部分是爲了證悟空性而修心。
庚二(爲利他而修心)分二:一、總說布施一切;二、別說布施身體。
爲了利他而修心有很多種,此處主要是以布施爲例,說明爲利他而修心的方法,並不是只有布施才是利他。
辛一(總說布施一切)分二:一、所施;二、原因。
科判當中講,我們修持布施要將一切財富都布施給衆生,爲了說明這個問題,分別宣說了所布施和布施的原因。第一個所布施就是指布施的範疇,應當要布施一切。
壬一、所施:
爲利有情故,不吝盡施舍,
身及諸受用,叁世一切善。
首先,此處點出了菩薩是爲了利益有情才做布施的。爲什麼呢?因爲初學菩薩的利他心不深入,有時會忘失這一宗旨,所以寂天菩薩在論典中處處爲我們點出核心所在:就是爲了利益有情。
有時候我們的布施不是爲了利他。在彌勒菩薩所造的《經莊嚴論》中提到,菩薩的布施遠離兩個企圖:第一,不是爲了別人的報恩。現在有些人做了布施總是記著,覺得我今天幫助了你,以後當我落難時你就應該幫助我;或者我給你布施,你應該有所表示,至少要聽到一聲謝謝自己才滿足。菩薩布施不會希求別人的一聲感謝,也不是爲了今世獲得報恩,而凡夫衆生容易爲了希求回報而行布施。
第二,不是爲了異熟果。初學者容易爲了異熟果而布施。在佛經論典中,講了很多今生布施後世得相應異熟果的公案,衆生看了會很歡喜,會想盡量多做布施,因爲果報很誘人很殊勝,誠信因果的人就會去布施,這樣對不對?也不能說不對。但是菩薩的發心更加清淨,不是爲了後世成熟異熟果而做布施,完全是爲了利益衆生,只要衆生獲得利益,自己是否得到今世的感恩、後世的果報都無所謂。那麼果報是否會獲得呢?當然會得到,只要做了布施一定會有殊勝的果報,這是絕對的。菩薩雖然不求,但不等于沒有,而且菩薩因爲不希求,後世得到的異熟果還會更殊勝,從因果不虛的角度來講是肯定的。關鍵是菩薩並沒有因爲想要有所得而行布施,而是在一心利他的時候,果報順便獲得,對菩薩而言,得或不得無有差別,他就是爲了利益衆生,這就是“爲利有情故”。同時也提醒我們:最好的布施心態是不求一切,真正爲了衆生去布施。我們可以慢慢地靠近這個目標。
“不吝”是指沒有吝啬心。上師仁波切在宣講《入行論》時多次提到:布施時不吝啬很重要!在某種場合中,若當衆捐款,如果覺得衆目睽睽之下面子上過不去,雖然很舍不得,但是迫于壓力捐了一百元,實際上帶有吝啬心,這樣的布施就不能成爲清淨的布施。上師說,如果十元錢可以毫不吝啬地捐出來,那麼就捐十元好了,經常性地捐十元,成爲家常便飯後,就可以慢慢提高一個檔次,捐二十元的感覺和捐十元差不多了,就捐二十元……逐漸逐漸地打破我們的悭吝心,這樣的布施會很有力量。而不能認爲菩薩把頭都布施了,我也應該如是隨學,菩薩布施頭顱是無有一絲悭吝之心的,與我們捐十元錢的心態相同,所以菩薩能夠做得到的,我們不一定能做到。布施關鍵在于打破自己的悭吝心,而不是強調外在的行爲,爲了讓別人看得起自己而布施,這種心態很有問題。布施,一方面讓對方獲得幫助,更關鍵的是在于打破自己的悭吝,讓心逐漸成熟起來。此處“爲利他而修心”主要是爲了利他而打破悭吝心,這一點很重要。
“盡施舍”是布施境界的一個標准,是指沒有悭吝地完全施舍,現在我們還不一定做得到。完全施舍什麼呢?分爲叁大類:第一類,完全布施自己的受用;第二類,完全布施自己的身體;第叁類,完全布施自己的叁世一切善。
如果有必要將叁類所施物進行排序,受用如錢財、用具、食物、衣服,乃至于房屋、車輛等等,這些受用與身體相比,我們對身體更爲重視,所以受用相對較輕。一般來講,受用也分爲一般財富、重要財富、最重要的財富。但是,如果要在舍棄身體與舍棄受用之間做出選擇,大多數情況下人們會選擇舍棄受用。比如說,大地震來了,雖然家裏有很多值錢的古董等受用,但是如果不跑出去,身體肯定沒有了,很多人都會選擇逃命要緊,只要人還在,其他一切都可以重來。在此前提之下,受用是次要的,身體更重要,所以受用相對容易布施。
第二類是布施身體。我們對受用是很執著的,但是對受用的執著,不如執著身體的程度深。從小就執著身體,乃至死亡。我們爲什麼怕死呢?因爲我們要舍棄身體了。因爲對于身體的執著更深一些,所以當我們能夠對布施受用不會有任何悭吝心時,就可以考慮身體的布施。
最後一類是布施一切善根。有時候我們會這樣想:身體雖然很重要,但是舍棄了這一個身體,畢竟還有後世,也許通過今生的修法,我來世可以獲得一個更好的身體,所以會認爲,只要有善根的支撐,今生當中舍棄身體,還是可以接受的。當然,一般的世間人對身體、受用是很執著的,二者相比,身體更加重要;對于修行者而言,身體和善根相比,如果相信因果,他會覺得善根更重要。學習無常之後,我們知道,在死亡的時候,身體也好,財富也好,都要舍棄,唯一能帶走的,就是業,當然帶走善業是最好的。所以,對于深信因果的人,只要善根在,自己的未來就是光明的,所以他可以爲了後世的安樂舍棄今生的身體。當然不修行的人,對于善根根本不相信,更不會在乎。修行人、菩薩深刻地了知善根的作用,但如果還沒有達到很深的菩提心,對善根的執著會很大。所以,要打破悭吝,爲了利益衆生,我們要把一切受用、身體乃至叁世一切善根布施衆生。
以上宣講了將自己的一切全部進行布施,這個所施的範圍是很廣的,從受用到身體,再到善根。受用屬于身外之物,身體屬于自身,善根是心上的法,當然真正的心不可能布施給衆生,但心上的善根、習氣、種子都布施了,包括了身心內外的一切,就已經沒有剩下什麼了,這就是所施當中布施一切的意思。
壬二、原因:
對所用的東西爲什麼要這樣布施?如果沒有一個合理的原因,找不到一個根據,我們就不願意布施。如果不是因爲對衆生有幫助的話,誰都不願真實去布施。世間人捐款的時候,要不覺得對人有所幫助,可以解除他們的痛苦,所以捐錢捐物;或者覺得捐款之後可以出名;或者可以提高企業的知名度,都是看到某種利益和必要才布施。作爲一個凡夫修行者也一樣,看到某種必要才真正願意去布施,如果沒有看到某種必要,即便強迫你去布施,那是非常勉強的,沒有真實意義。所以緊接著講第二條:原因,爲什麼要把最貴重、最執著的東西布施給一切衆生呢?必須要弄清楚原因,我們才能夠真實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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